河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 教学设备招标预告(河南尚柳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公告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招标计划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
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周示范发改【2023】73号
资金来源:
财政
合同估算价:
70100000.00元
主要招标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28162.4平方米(约42.24亩),设计36个教学班,在校生1620人。总建筑面积13955.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282.01平方米,综合楼1467.23平方米,食堂1350.56平方米,连廊569.91平方米,配电房128.88平方米,公厕118.77平方米,大门38.14平方米。同时购置必备的教学设备,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配电、国旗台、消防等附属设施。
计划招标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招标人
招标人:
河南尚柳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王随
联系人电话:
13939086906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腾飞路小学可研招标方案(1).pdf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代建合同.pdf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十一月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项目单位: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单位资信:甲级证书编号:91140107792226162M-20ZYJ20发证机关: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负责人:郑亮注册咨询工程师编制组成员:刘艳春注册咨询工程师李少华注册咨询工程师候晓春注册咨询工程师校对:郁红理注册咨询工程师审核:任大宾注册咨询工程师审定:楚洪庆注册咨询工程师,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I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专业资信单位名称: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金关北街3号院2号楼2层2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140107792226162M法定代表人:吴昊技术负责人:任大宾证书编号:91140107792226162M-20ZYJ20业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发证单位: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20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周口分公司专用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II目录第一章概述.......................................................-1-1.1项目概况....................................................-1-1.2项目单位概况................................................-2-1.3编制依据....................................................-3-1.4研究结论及建议..............................................-3-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5-2.1项目建设背景................................................-5-2.2规划政策符合性..............................................-7-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8-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11-3.1项目需求分析...............................................-11-3.2建设内容和规模.............................................-11-3.3项目产出方案...............................................-14-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15-4.1选址依据...................................................-15-4.2选址原则...................................................-15-4.3项目选址方案...............................................-16-4.4建设条件...................................................-16-4.5要素保障分析...............................................-19-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23-5.1工程方案...................................................-23-5.2数字化方案.................................................-68-5.3用地用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68-5.4建设管理方案...............................................-68-第六章项目运营方案...............................................-81-6.1项目运营模式...............................................-81-6.2运营组织方案...............................................-82-6.3安全保障方案...............................................-85-6.4绩效管理方案...............................................-87-第七章项目投资融资与财务方案.....................................-89-7.1投资估算...................................................-89-7.2财务分析...................................................-91-第八章项目影响效果分析...........................................-92-8.1经济影响分析...............................................-92-8.2社会影响分析...............................................-92-8.3环境效益分析...............................................-94-8.4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99-8.5碳达峰碳中和分析..........................................-104-第九章项目风险管控方案..........................................-107-9.1风险识别与评价............................................-107-9.2风险管控方案..............................................-108-9.3风险应急预案..............................................-109-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III第十章结论及建议................................................-116-10.1结论....................................................-116-10.2建议....................................................-116-附表:总投资估算表附件: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项目建议书批复3、会议纪要附图:1、总平面图2、区域位置图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IV第一章概述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1.1.2项目单位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1.1.3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资信等级:专业资信甲级1.1.4建设地点周口市建设大道南侧、天山路东侧、东二路西侧。1.1.5学校性质腾飞路小学为完全小学。1.1.6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8162.4平方米(约42.24亩),设计36个教学班,在校生1620人。总建筑面积13955.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282.01平方米,综合楼1467.23平方米,食堂1350.56平方米,连廊569.91平方米,配电房128.88平方米,公厕118.77平方米,大门38.14平方米。同时购置必备的教学设备,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配电、国旗台、消防等附属设施。1.1.7项目管理与建设进度本项目承办单位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做好该-1-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各项工作,学校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手续的办理、设计、报批与实施管理等工作。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1.1.8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70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57.14万元(含教学设备购置费1451.6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90.97万元,基本预备费161.89万元。(2)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资金。1.1.9建设模式项目采用平行发包模式(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1.1.10绩效目标新增小学学位≥1620个,建设工期≤12个月,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98%,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有效缓解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生就学难的实际问题,进一步促进周口市教育事业的发展。1.2项目单位概况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供服务。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投融资土地人才搭建平台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6734万。-2-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版);2、《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3、《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4、《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5、《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7、《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豫政办【2016】129号;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0号);9、《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周政〔2023〕10号);10、《周口教育现代化2035》;11、《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12、《周口市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年);13、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和要求;1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数据,技术资料;15、编制人员调查的有关资料、数据。1.4研究结论及建议1.4.1研究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周口市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3-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年),能够有效缓解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生就学难的实际问题。项目实施后,开设36个教学班,可将使1620名学生入校就读,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城区学生入学难,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条件。从总体上看,本项目建设位置合理,建设规模适当,建设条件具备,建设方案合理,资金来源有保障,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可行。1.4.2建议1、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扎实工作,优化方案设计,落实设计及施工单位,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及监理工作,严把质量关,早日投入使用,尽快发挥其效益。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重视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增强环保意识,严格三废排放总量。-4-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2.1项目建设背景义务教育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的事业,是全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起到基础的作用,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提高全面素质的重要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发展和建设,关系到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也关系到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积极发展义务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内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加快义务教育发展,对于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人才和亿万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这为我们发展教育事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强弱己经越来越取决于各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人才的培养则主要依靠教育,教育在综合国力中处于基础地位。因此,提高我国基础教育水平,进而培养和造就知识经济时代的高素质人才,是我国综合国力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的-5-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招标方案招标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三年十二月,1目录一、项目基本概况二、招标范围三、招标组织形式四、招标基本情况表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六、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专家来源七、招标代理业务操作流程八、有关附件,2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2、建设地址周口市建设大道南侧、天山路东侧、东二路西侧。3、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8162.4平方米(约42.24亩),设计36个教学班,在校生1620人。总建筑面积13955.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282.01平方米,综合楼1467.23平方米,食堂1350.56平方米,连廊569.91平方米,配电房128.88平方米,公厕118.77平方米,大门38.14平方米。同时购置必备的教学设备,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配电、国旗台、消防等附属设施。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10万元。资金来源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资金。5、项目承办单位项目承办单位: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勘察、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等环节进行招标。三、招标组织形式,3鉴于项目法人单位目前尚不具备自行招标所必备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该项目招标活动,全部委托给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四、招标基本情况表项目招标形式一览表分项内容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万元)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分项内容全部招标部分招标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万元)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勘察√√√7010设计√√√7010施工(建筑、安装工程)√√√7010监理√7010重要设备及材料√√√7010其他√70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招标综合网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招标综合网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招标综合网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招标综合网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招标综合网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单位(印章)年月日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六、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专家来源,4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拟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七、招标代理业务操作流程招标代理业务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启动—委托代理—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及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接收投标人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准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标后总结—处理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收缴招标代理服务费—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归档备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招投标过程具如下。7.1招标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委托给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程序如下:(1)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后委托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对项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5是整个项目的前期性基础性工作。对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时,公开挑选勘察设计单位,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乙级及以上。施工监理招标:施工监理对工程的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进行站工监理招标时,面向全国公开选择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项目的监理。投标人人的资质要求甲级及以上。施工企业选择招标:施工企业要求资质在壹级及以上,面向全国公开选择投标人。设备、原料招标:依据项目的需要,面向国内外知名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备、原料生产厂家,投标人的技术水平应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质优价廉且有可靠的售后服务。7.2投标(1)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招标。(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3)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本的报价投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3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建设单位代表参与,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评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自中标通知发出三十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八、有关附件(一)项目有关组建文件;(二)委托招标附件(1)委托合同或者委托协议(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2)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业绩。,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受托人: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地点:周口市建设大道南侧、天山路东侧、东二路西侧。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8162.4平方米(约42.24亩),设计36个教学班,在校生1620人。总建筑面积13955.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282.01平方米,综合楼1467.23平方米,食堂1350.56平方米,连廊569.91平方米,配电房128.88平方米,公厕118.77平方米,大门38.14平方米。同时购置必备的教学设备,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配电、国旗台、消防等附属设施。招标规模:同上总投资额:总投资为7010万元二、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公司的勘察、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四、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调语定义上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办公室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文件签发人:张喜梅周示范发改[2023]73号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报来《关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周示范社文[2023]1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河南瑞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加快构建中小学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格局,优化整合教育用地资源,调整、完善教育设施布局结构,指导中小学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实现中小学教育用地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建设的标准化,切实解决周口城乡一体-1化示范区中小学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项目代码:2310-411600-04-01-242290)。项目承办单位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项目建设单位: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三、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周口市建设大道南侧、天山路东侧、东二路西侧。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8162.4平方米(约42.24亩),设计36个教学班,在校生1620人。总建筑面积13955.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282.01平方米,综合楼1467.23平方米,食堂1350.56平方米,连廊569.91平方米,配电房128.88平方米,公厕118.77平方米,大门38.14平方米。同时购置必备的教学设备,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配电、国旗台、消防等附属设施。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1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节能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七、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国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2-八、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九、编制的投资概算如果超过可研批复投资估算10%,或者后期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报我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23年12月8日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23年12月8日印发(共印5份)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建设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项目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核准核准核准设计核准核准核准施工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重要设备及材料核准核准核准其它核准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招标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2023年12月8日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及周边配套路网项目委托代建一回购合同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及周边配套路网项目项目委托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建方:河南尚柳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3月1日签订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建-回购合同书委托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河南尚柳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证示范区学校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经委托方、代建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及周边配套路网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总投资:9410万元,其中腾飞路小学7010万元,配套路网24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腾飞路小学建设规模及内容:腾飞路小学项目占地面积28162.4平方米(约42.24亩),总建筑面积13955.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282.01平方米,综合楼1467.23平方米,食堂1350.56平方米,连廊569.91平方米,配电房128.88平方米,公厕118.77平方米,大门38.14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配电、国旗台、消防等附属设施。建设工期:365天-1-配套路网建设规模及内容:1、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一路(天山路一恒山路)新建工程位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西起天山路,东至恒山路,全长489m。规划一路横断面设计:20米(红线)=3米(人行道)+14米(机非混行车道)+3米(人行道);14米宽(机非混行车道)=3.5米宽(非机动车道)+3.5米宽(机动车道)+3.5米宽(机动车道)+3.5米宽(机动车道)+3.5米宽(机动车道)+3.5米宽(非机动车道);2、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二路(建设大道—东六路)新建工程位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支路;北起建设大道,南至东六路,全长415.194m。东二路横断面设计:15米(红线)=3米(人行道)+9米(机非混行车道)+3米(人行道):9米宽(机非混行车道)=4.5米宽(机非混行车道)+4.5米宽(机非混行车道);二、代建-回购范围和内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河南尚柳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方”)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及周边配套路网项目进行代建。代建一回购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进行回购并向代建方支付结算金额,代建方配合委托方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代建方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享有项目法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代建一-回购的范围和内容:(一)按照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2-设计的编报;(二)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装修)标准和概算总投资,组织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的招标采购;(三)腾飞路小学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前期手续办理,配套路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前期手续办理。(四)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并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五)组织工程的验收;(六)整理工程档案资料,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移交;三、代建--回购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金额:941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财政预算评审为准)工程质量标准:经委托方或第三方验收合格,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进度控制目标:12个月内完成全部代建一回购工作。安全管理目标:保证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四、代建--回购结算金额代建方于整体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或分期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移交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由委托方对代建一回购项目进行验收并核实投资额后向代建方出具工程结算金额的书面文件,结算金额包含实际投资额和代建服务费,代建服务费按实际投资额的10%确认(即结算金额按实际投资额的110%确认),结算金额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导致的投资调整而增减。-3-五、本合同组成文件1、委托代建一回购合同书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6、各类商洽、变更及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顺序进行解释。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八、代建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回购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回购任务。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双方共同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也将视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4委托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份代建方:河南尚柳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地址:邮编:电话:-5-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项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一回购的项目。(2)“代建”指委托方委托代建方,按本合同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代理建设与管理。(3)“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代表政府履行代建制管理并委托代建一回购任务的一方。(4)“代建方”是指按照代建一回购合同约定承担代建一回购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方组建并代表代建方实施具体代建一回购工作的机构。(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方任命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方委托的代建一回购工作。(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方委托代建一回购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方原因,使代建一回购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方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一回购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一回购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6-(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各方的权利委托方权利第四条委托方依法依规监督代建一回购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第五条委托方依法依规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确认。第六条委托方依法依规参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并参与研究并确认代建方依法组织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拟签合同。第七条委托方有权要求代建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委托方有权要求代建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代建方权利第九条代建方根据委托方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依法依规按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并与其-7-签订合同,严把质量关;(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文件和图纸;(3)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4)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5)对项目建设资金依据合同享有管理权,在与专业工作单位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享有价款支付的审核权、签认权。第十条代建方有权取得代建报酬。第十一条代建方有权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章章各方的(合同)义务委托方义务第十二条委托方应负责协调代建方及与代建一回购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第十三条委托方于代建方移交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进行验收并确认代建一回购项目的累计投资额。第十四条委托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向代建方支付工程结算金额。第十五条委托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第十六条委托方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第十七条委托方应在代建一回购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8-代建方义务第十八条代建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代建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指定具有相应资格和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代建一回购合同约定的代建一回购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一回购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方报告代建一回购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至代建项目竣工移交前不得更换。第二十条代建方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方报委托方核准。第二十一条代建方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并接受委托方监督。与之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应报委托方备案。第二十二条代建方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方提出投资计划申请。第二十三条代建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方监督。代建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确需动用预备费时,书面报委托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用。第二十四条代建方应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管-9-理,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项目建成后,组织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协助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方办理移交手续。第二十五条代建方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代建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回购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四章会议协商第二十七条在代建一回购的过程中,委托方对代建方报送的材料有异议的,可与代建方就相关问题进行商。第二十八条对于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委托方和代建方可定期(也可临时)召开会议,协商有关事项。可就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章后,视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第二十九条三方中任何一方提出重大问题会议协商时,另两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参会,否则视为对相关事件处理的弃权。第五章回避制度第三十条代建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代建一回购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安装以及设备和材料供应等业务。第三十一条委托方不得要求代建方聘用其推荐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第六章工程变更第三十二条代建方在不改变项目的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建设规模及建设总投资的前提下,通过与委托方协商,可对项目进行适度优化设计-10-变更,变更方案需报委托方备案。第三十三条涉及本项目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的工程变更,代建方应及时书面报告委托方,经代建方与委托方协商一致后,由代建方报委托方按程序批准后才能实施。委托方应依照国家现行的基建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审核,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委托方承担增加的费用。第七章竣工与验收第三十四条代建方在申请正式竣工验收前应办理质监备案,并完成消防、环保、安全生产、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取得相关手续。第三十五条委托方在代建方协助下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及专家组,依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及其他批复文件进行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第三十六条经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项目资产移交的依据,委托方不得拒绝接收资产移交。第三十七条代建方负责完成竣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对工程的验收结果负责。第八章项目的移交第三十八条自项目酸工验收之日起,代建方应在三个月内向委托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第三十九条代建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方和有关部门移交。第九章赔偿责任第四十条若代建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擅自变更建设内-11-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将相应扣减项目代建费或用履约保证金补偿;仍不足的,代建方应以自有资金进行赔偿。第四十一条代建方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委托方可中止有关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方负责赔偿。第四十二条委托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章知识专利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项下任何设施、设备、材料及资料的专利或版权不得进行转让,委托方保留对有关规范、图纸和其他文件的相应权利。代建方保证在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他人。第四十四条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同及合同内容等均应保密。代建方保证在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将有关内容泄露给合同之外的其他方。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十六条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致使代建一回购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一回购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七条当代建方未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未履行全部或部-12-分代建一回购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方要求其在5日内继续履行,否则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四十九条代建方与委托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方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第五十条因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应有甲方承担。第十二章不可抗力第五十一条如委托方与代建方之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小第五十二条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1、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同时,将本通知一并抄报委托方。2、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3、如在竣工之前遇到不可抗力,各方应讨论修改工程竣工的时间表,由委托方审批。4、尽管有第2和3款的规定,如不可抗力超过90天,各方应讨论本合同继续执行的基础和条件,如各方均认为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应讨论-13-减少损失的办法,由委托方审批。5、各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4-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代建一回购结算金额计算方法:(1)代建一回购结算金额:按委托方确认的实际总投资额的110%计算。(2)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实际发生时,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3)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实际发生时,由合同各方另行签署协议。第三条委托方、管理方、代建方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委托方负责组织接收。第四条代建方应在签订《委托代建一回购合同》后,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报送总投资额。第五条委托方应当在20日内就代建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第六条委托方的联系人:第七条代建方的项目负责人:第八条代建方应在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月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监理月报和当月投资计划情况报告委托方。第九条代建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等的招标采购。(1)代建方应事先拟定选择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工作方案,报委托方。(2)在选择过程中,代建方应接受委托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监-15-督。(3)正式确定专业工作单位后,应及时报告委托方。第十条因代建方责任造成投资失控、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长,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2)项目经验收,因受某部分工程的影响,经整改、返工后最终无法达到合同约定合格标准的,按该不合格工程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代建方负责予以全额或部分赔偿。(3)由于代建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一回购工作,按实际延长日历天数×2000元进行赔偿。第十一条因非代建方原因造成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有关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第十三条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腾飞路小学项目 教学设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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