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警服面料招标预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4)
各采购有关供应商: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的委托,拟对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项目编号:GXZH2024-G1-02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需求及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5月13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2865989; 联系人:覃相健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
附件: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公开招标预公示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列表: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公开招标预公示文件.doc
正海招标ZHENGHAITENDERING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项目编号:GXZH2024-G1-027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6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57二、报价文件格式58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2四、商务文件格式67五、技术文件格式74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80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项目编号:GXZH2024-G1-027)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H2024-G1-027项目名称: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警服面料采购预算金额:7174880.00元,A分标5092370.00元,B分标872280.00元,C分标1210230.00元。最高限价:7174880.00元,A分标5092370.00元,B分标872280.00元,C分标1210230.00元。采购需求:序号分标采购内容采购预算1A精梳毛涤素花呢:26980.00米;精梳毛涤缎背哔叽:19700.00米;精梳毛涤单面哔叽:19860.00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5092370.00元2B精梳聚酯棉莱赛尔纬弹斜纹布:24230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872280.00元3C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加厚格子布:10990.00米;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中厚格子布:14910.00米;涤棉平纹布:18780.00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21023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属于司法部或***现行最新且有效的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其中A分标投标人具备“警服毛料”的生产资格;B分标投标人具备“衬衫类面料”的生产资格;C分标投标人具备“衬衫类面料、作训服面料”的生产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方式:(1)现场购买文件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广西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购买。(2)邮购文件的,另附邮费50元,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和邮费共350元以公对公的形式转账到代理机构账户,邮寄时还需将拟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及开票信息发至32970806@qq.com邮箱】。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账号:79080188000035937】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伍万元整(¥50000.00),B分标:捌仟元整(¥8000.00),C分标: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必须足额一次性交纳,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兴宁支行,银行账号:80010550430001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分标号。2.网上查询地址: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xzhzb.com/(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自行决定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审过程中需要)。(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①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②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024年月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送达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寄到付件的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覃相健,联系电话:13317804224/0771-2865989。④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联系人:黄芳玉联系电话:0771-58548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联系人:覃相健联系电话:0771-28659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相健电话:0771-2865989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未标注“▲”的条款负偏离或漏项达到3项的(含3项),投标无效。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A分标:预算金额5092370.00元本分标的核心产品为下表的第2项 精梳毛涤缎背哔叽产品。一、采购需求项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要求预算指导价格(元/米)1精梳毛涤素花呢26980.00米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现行相关标准。2、毛50%、涤50%(含导电纤维),经纱9.1tex×2,纬纱16.7tex, 织物组织2-1↗,单位面积质量145g+10-5/㎡。3、颜色为藏蓝色。65.402精梳毛涤缎背哔叽19700.00米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现行相关标准。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经纱12.5tex×2,纬纱12.5tex×2,单位面积质量236g+10-5/㎡。3、颜色为藏蓝色。91.003精梳毛涤单面哔叽19860.00米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现行相关标准。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经纱12.5tex×2,纬纱12.5tex×2, 织物组织2-1↗,单位面积质量193g+10-5/㎡。3、颜色为藏蓝色。77.30二、商务要求表质保期按***要求,警服面料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内,如发现材料及质量问题,生产厂家负责包换。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服务效率、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属于司法部或***现行最新且有效的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并具备“警服毛料”的生产资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司法部或***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不允许在外加工或转包。产品质量须满足以上技术标准要求。3、本分标中标人须与采购人、警服采购中标人签订三方采购供货协议。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警服采购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中标人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中标人收到货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具给警服采购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样品、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采购文件所列设备材料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功能配置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检测费、税金、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能力或业绩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本项目所有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参考品牌及型号规格无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范标准采购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说明为准。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方案1、中标人应在全部货物生产并包装完成后提前3天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抽检人员到货物生产企业或先由中标人发货到双方商定的交货地点,对货物以随机抽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中标样品、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工作人员对每种货物随机抽取满足检验要求数量的货品(或套或小样)作为样本,与中标人一同送交***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如初验不合格或抽取的货物检验报告结果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标准,视为货物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或按要求重新组织生产或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检测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凭***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货物。2、中标人对验收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4、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五、样品本分标样品递交内容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本分标采购货物第2项“精梳毛涤缎背哔叽”产品(规格尺寸:1.5米)。样品递交事宜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技术标准、规格及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1、样品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或②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样品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寄到付件的拒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样品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样品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样品在邮寄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覃相健 电话:13317804224/0771-2865989。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样品要求:样品应体现投标人相关的身份信息(投标人名称、商标等),以便采购人辨识。4、样品密封要求:投标人样品应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理)签字以示密封。按密封要求密封好样品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样品,并在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标时启封等内容的纸质表格。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样品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的所有样品由评标委员会在视频监控下统一启封。在评标过程中,所有样品均有可能造成破坏,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中标人的样品封存,并作为验收依据。7、投标人不递交样品或样品递交不齐全或者样品尺寸规格型号不符的,按投标无效处理。8、样品清退: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的信息邮寄到付件退回给投标人。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的信息无法邮寄的,按无主货物处理。B分标:预算金额872280.00元本分标的核心产品为下表的第1项 精梳聚酯棉莱赛尔纬弹斜纹布 产品。一、采购需求项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要求预算指导价格(元/米)1精梳聚酯棉莱赛尔纬弹斜纹布24230.00米1、经纱:11.8tex棉涤莱赛尔混纺纱; 纬纱:13.1tex棉涤混纺纱+111dtex聚酯纤维;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55;棉33;莱赛尔12;3、密度(根/10cm):590(+18)*430(+18);4、克重(克/㎡):135(+8);5、幅宽:全幅宽≥146cm。36.00二、商务要求表质保期按***要求,警服面料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内,如发现材料及质量问题,生产厂家负责包换。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服务效率、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属于司法部或***现行最新且有效的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并具备“衬衫类面料”的生产资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司法部或***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不允许在外加工或转包。产品质量须满足以上技术标准要求。3、本分标中标人须与采购人、警服采购中标人签订三方采购供货协议。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警服采购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中标人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中标人收到货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具给警服采购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样品、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采购文件所列设备材料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功能配置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检测费、税金、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能力或业绩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本项目所有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参考品牌及型号规格无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范标准采购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说明为准。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方案1、中标人应在全部货物生产并包装完成后提前3天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抽检人员到货物生产企业或先由中标人发货到双方商定的交货地点,对货物以随机抽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中标样品、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工作人员对每种货物随机抽取满足检验要求数量的货品(或套或小样)作为样本,与中标人一同送交***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如初验不合格或抽取的货物检验报告结果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标准,视为货物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或按要求重新组织生产或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检测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凭***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货物。2、中标人对验收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4、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五、样品本分标样品递交内容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本分标采购货物第1项“精梳聚酯棉莱赛尔纬弹斜纹布”产品(规格尺寸:1.5米)。样品递交事宜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技术标准、规格及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1、样品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或②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样品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寄到付件的拒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样品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样品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样品在邮寄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覃相健 电话:13317804224/0771-2865989。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样品要求:样品应体现投标人相关的身份信息(投标人名称、商标等),以便采购人辨识。4、样品密封要求:投标人样品应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理)签字以示密封。按密封要求密封好样品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样品,并在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标时启封等内容的纸质表格。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样品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的所有样品由评标委员会在视频监控下统一启封。在评标过程中,所有样品均有可能造成破坏,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中标人的样品封存,并作为验收依据。7、投标人不递交样品或样品递交不齐全或者样品尺寸规格型号不符的,按投标无效处理。8、样品清退: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的信息邮寄到付件退回给投标人。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的信息无法邮寄的,按无主货物处理。C分标:预算金额1210230.00元本分标的核心产品为下表的第1项 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加厚格子布 产品。一、采购需求项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要求预算指导价格(元/米)1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加厚格子布10990.00米1、线密度(/tex):经纱180*2;纬纱360;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64.5;棉35;导弹纤维:0.5;3、密度(根/10cm):415(+10)*205(+8);4、加强筋排列根数/(地+筋):经向:20+3纬向:8+3;5、克重(克/㎡):250(+10);6、幅宽:全幅宽 ≥148cm。272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中厚格子布14910.00米1、线密度(/tex):经纱145*2;纬纱280;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64.5;棉35;导弹纤维:0.5;3、密度(根/10cm):440(+10)*220(+10);4、加强筋排列根数/(地+筋):经向:23+3纬向:8+3;5、克重(克/m2):205(+10);6、幅宽:全幅宽 ≥148cm。263涤棉平纹布18780.00米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现行相关标准。2、经纱:323dtex,192dtex 多异防透聚酯纤维与131dtex 棉涤混纺纱并线,间隔含导电纤维。3、纬纱:323dtex,192dtex 多异防透聚酯纤维与131dtex 棉涤混纺纱并线。4、聚酯纤维横截面形态(经、纬纱):圆形,不规则多边形。5、织物组织:1/1平纹。6、幅宽/m:1.50。7、纤维含量/% :聚酯纤维 80%、棉 20%,含导电纤维。28二、商务要求表质保期按***要求,警服面料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内,如发现材料及质量问题,生产厂家负责包换。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服务效率、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属于司法部或***现行最新且有效的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并具备“衬衫类面料、作训服面料”的生产资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司法部或***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不允许在外加工或转包。产品质量须满足以上技术标准要求。3、本分标中标人须与采购人、警服采购中标人签订三方采购供货协议。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警服采购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中标人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中标人收到货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具给警服采购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样品、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采购文件所列设备材料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功能配置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检测费、税金、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能力或业绩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本项目所有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参考品牌及型号规格无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范标准采购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说明为准。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方案1、中标人应在全部货物生产并包装完成后提前3天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抽检人员到货物生产企业或先由中标人发货到双方商定的交货地点,对货物以随机抽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中标样品、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工作人员对每种货物随机抽取满足检验要求数量的货品(或套或小样)作为样本,与中标人一同送交***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如初验不合格或抽取的货物检验报告结果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标准,视为货物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或按要求重新组织生产或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检测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凭***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货物。2、中标人对验收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4、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五、样品本分标样品递交内容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本分标采购货物第1项“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加厚格子布”产品(规格尺寸:1.5米)。样品递交事宜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技术标准、规格及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1、样品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或②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样品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寄到付件的拒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样品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样品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样品在邮寄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覃相健 电话:13317804224/0771-2865989。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样品要求:样品应体现投标人相关的身份信息(投标人名称、商标等),以便采购人辨识。4、样品密封要求:投标人样品应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理)签字以示密封。按密封要求密封好样品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样品,并在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标时启封等内容的纸质表格。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样品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的所有样品由评标委员会在视频监控下统一启封。在评标过程中,所有样品均有可能造成破坏,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中标人的样品封存,并作为验收依据。7、投标人不递交样品或样品递交不齐全或者样品尺寸规格型号不符的,按投标无效处理。8、样品清退: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的信息邮寄到付件退回给投标人。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的信息无法邮寄的,按无主货物处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5投标费用:投标人投标期间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均应自行承担。6.1□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为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如下:具体内容: / 。具体金额: / 。具体比例: / 。9.2递交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865989,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 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13.1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2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属于司法部或***现行最新且有效的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如证书复印),其中A分标投标人具备“警服毛料”的生产资格;B分标投标人具备“衬衫类面料”的生产资格;C分标投标人具备“衬衫类面料、作训服面料”的生产资格;(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3商务文件: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4技术文件: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请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并根据自身能力自行编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6、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7、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精度数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8、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供应商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5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7.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1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基本账户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于投标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于投标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备注: 1.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或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9.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报价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21.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25.3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或5人以上单数。28.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1项。29.2.3技术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2 项。35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中标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货完毕至18个月后,最终验收合格如无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658050502855纳税人识别号:450100007565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0000075650208联系电话:0771-5849232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38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每分标的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投标人须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货物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固定收费计费方式计算: 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支付。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如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不得以法人私章代替。3、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本项目所有的到付邮寄件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有投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1.1.1.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1.2.2.定义1.1.1.1.3.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1.1.1.1.4.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1.1.1.1.5.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1.1.1.6.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1.1.7.2.6“配套(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1.1.1.8.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9.2.8“▲”是指“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满足”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无“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是指“采购需求”中不带“▲”的项目条款。2.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作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2.12技术参数或配置缺项漏项的,或商务条款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1.1.1.1.10.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1.1.1.1.11.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1.1.1.1.12.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具体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3.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联合体投标要求:(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应当明确主体方(或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后附)。(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6%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4.8.特别说明: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8.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5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8.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8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9.质疑和投诉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3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提起投诉。二、招标文件1.1.1.1.15.10.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1.1.16.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1.17.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1.1.1.1.18.11.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1.1.1.1.19.11.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20.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1.21.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1.1.1.22.13.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3.13.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4.13.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5.13.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6.13.5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7.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1.1.1.28.14.1语言文字:1.1.1.1.29.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1.1.30.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1.1.1.31.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1.1.32.16.投标报价1.1.1.1.33.16.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1.1.1.34.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5.16.3投标人应当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投标人应当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应当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6.4本次报价应按警服品种预算指导价要求,不按要求报价的其投标无效。警服品种预算指导价以***、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关于启用“99”式特警战训服的通知》(公通字[2010]59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选配品种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690号)等文件要求为准,并严格执行***2008年合肥会议、长春会议精神,依照相关要求,本项目服装及服饰品种的报价以预算指导价为上限,价格下浮不能超过预算指导价3%进行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1.1.1.36.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1.1.1.37.18.投标保证金1.1.1.1.38.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1.1.39.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1.1.40.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1.1.1.41.(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或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1.1.1.1.42.(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1.1.1.43.18.3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1.1.44.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9.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6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0.投标文件的密封1.1.1.1.45.20.1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1.1.1.1.46.20.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开标时启封”字样。1.1.1.1.47.20.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1.1.1.48.21.投标文件的提交1.1.1.1.49.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1.1.1.1.50.21.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1.1.1.1.51.21.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拒收。1.1.1.1.52.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和标记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开标1.1.1.1.53.23.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1.1.1.1.54.24.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4)检查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唱标:经确认各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8)开标结束。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1.1.1.1.55.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1.1.1.56.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或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格的;(4)未取得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的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1.1.1.1.57.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1.1.1.1.58.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评审专家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采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1.1.1.1.59.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8.3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8.4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评标程序1.1.1.1.60.29.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1.61.29.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1.1.62.29.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须知第29.4条第(2)项情形的;1.1.1.1.63.29.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6)商务评审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属于投标人须知第8.6条和第8.8条(2)的情形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1.1.64.29.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1.1.1.65.29.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1.1.66.29.4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1.1.1.67.29.5投标文件修正1.1.1.1.68.29.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1.69.29.5.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1.1.1.70.29.5.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1.1.1.1.71.29.6.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七、中标和合同1.1.1.1.72.30.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1.1.1.73.3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中小企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1.1.1.74.3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1.1.1.75.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1.1.1.1.76.35.履约保证金1.1.1.1.77.35.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提交,否则采购人不与其签订合同。1.1.1.1.78.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5.3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退付。35.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1.1.1.1.79.36.签订合同1.1.1.1.80.36.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件,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1.1.81.36.3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1.1.1.82.36.4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如采购活动或中标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八、其他事项37.代理服务费1.1.1.1.83.37.1每分标的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支付时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84.37.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1.1.1.85.38.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户名: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9080188000035937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长湖支行附件1: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2: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一)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采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三)评标程序1.1.1.1.86.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1.87.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1.1.88.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须知第29.4条第(2)项情形的本次报价应按警服品种预算指导价要求,不按要求报价的其投标无效。警服品种预算指导价以***、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关于启用“99”式特警战训服的通知》(公通字[2010]59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选配品种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690号)等文件要求为准,并严格执行***2008年合肥会议、长春会议精神,依照相关要求,本项目服装及服饰品种的报价以预算指导价为上限,价格下浮不能超过预算指导价3%进行报价。1.1.1.1.89.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6.商务评审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属于投标人须知第8.6条和第8.8条(2)的情形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1.1.90.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1.1.1.91.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1.1.92.4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1.1.1.93.5投标文件修正1.1.1.1.94.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1.95.5.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1.1.1.96.5.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1.1.1.1.97.6.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二、评标标准(适用于A分标)(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30分)投标报价(满分3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分(35分)产品物理性能分(满分20分)检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须提供由***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本分标第2项货物“精梳毛涤缎背哔叽”的检验报告(检验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出具的)。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指标合格的得20分,有一项不合格的扣5分,扣完为至。2技术分(35分)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分(满分15分)一档(5分):质量控制基本得当,提供了质量保障措施说明,提供了检测检验措施,但前后内容不一致,相互矛盾。二档(10分):质量控制较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较完整,对本项目材料检测检验措施、产品检测检验措施、生产方案有完整说明和陈述。三档(15分):质量控制合理、全面、有针对性,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详细、到位,对本项目材料检测检验措施、产品检测检验措施、生产方案等安全、具体、科学。 3服务方案分(23分)质保期(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承诺的质保期每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六个月的,加1分,满分2分。 3服务方案分(23分)交货期(满分1分)投标人所承诺的交货时间每提前3天(满3天)得1分,最多得1分。 3服务方案分(23分)样品分(满分10分)评委根据投标样品的材质、色泽、手感等实物外观质量进行样品评定,满分10分。一档(2分):面料颜色不均匀,表面部位有线头少于3个,面料表面明显部位有残疵、有断纱。明线不顺直、宽窄不均匀、不平服。二档(6分):面料颜色基本均匀,表面部位无线头,面料无残疵、无断纱。明线顺直、平服,手感适中。三档(10分):面料颜色均匀,表面部位无线头,面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手感舒适。 3服务方案分(23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满分10分)一档(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服务承诺描述,有更换措施、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解决方案。二档(6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服务承诺描述,更换措施、备品情况、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较合理;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三档(1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提出的服务措施、更换措施、备品情况、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合理、到位;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提供有效、快捷、具体的解决方案。4履约能力分(10分)信誉分(满分8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拟投入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名得1分,满分5分。【注:需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4履约能力分(10分)业绩分(满分2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销售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被甲方用户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汇总表,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列。)5政策功能分(2分)节能、环保分(满分2分)(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总得分=1+2+3+4+5。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时,名次并列。当第一名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下列因素优先情况确定中标人:一、投标产品含有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占比幅度大的优先;二、投标人生产设备更先进的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投票产生);三、投标人承诺响应时间更短的优先。(适用于B分标)(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30分)投标报价(满分3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分(35分)产品物理性能分(满分20分)检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须提供由***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本分标第1项货物“精梳聚酯棉莱赛尔纬弹斜纹布”的检验报告(检验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出具的)。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指标合格的得20分,有一项不合格的扣5分,扣完为至。2技术分(35分)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分(满分15分)一档(5分):质量控制基本得当,提供了质量保障措施说明,提供了检测检验措施,但前后内容不一致,相互矛盾。二档(10分):质量控制较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较完整,对本项目材料检测检验措施、产品检测检验措施、生产方案有完整说明和陈述。三档(15分):质量控制合理、全面、有针对性,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详细、到位,对本项目材料检测检验措施、产品检测检验措施、生产方案等安全、具体、科学。 3服务方案分(23分)质保期(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承诺的质保期每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六个月的,加1分,满分2分。 3服务方案分(23分)交货期(满分1分)投标人所承诺的交货时间每提前3天(满3天)得1分,最多得1分。 3服务方案分(23分)样品分(满分10分)评委根据投标样品的材质、色泽、手感等实物外观质量进行样品评定,满分10分。一档(2分):面料颜色不均匀,表面部位有线头少于3个,面料表面明显部位有残疵、有断纱。明线不顺直、宽窄不均匀、不平服。二档(6分):面料颜色基本均匀,表面部位无线头,面料无残疵、无断纱。明线顺直、平服,手感适中。三档(10分):面料颜色均匀,表面部位无线头,面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手感舒适。 3服务方案分(23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满分10分)一档(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服务承诺描述,有更换措施、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解决方案。二档(6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服务承诺描述,更换措施、备品情况、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较合理;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三档(1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提出的服务措施、更换措施、备品情况、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合理、到位;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提供有效、快捷、具体的解决方案。4履约能力分(10分)信誉分(满分8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拟投入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名得1分,满分5分。【注:需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4履约能力分(10分)业绩分(满分2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销售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被甲方用户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汇总表,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列。5政策功能分(2分)节能、环保分(满分2分)(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总得分=1+2+3+4+5。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时,名次并列。当第一名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下列因素优先情况确定中标人:一、投标产品含有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占比幅度大的优先;二、投标人生产设备更先进的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投票产生);三、投标人承诺响应时间更短的优先。(适用于C分标)(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30分)投标报价(满分3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分(35分)产品物理性能分(满分20分)检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须提供由***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本分标第1项货物“精梳聚酯棉混纺纬弹斜纹加厚格子布”的检验报告(检验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出具的)。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指标合格的得20分,有一项不合格的扣5分,扣完为至。2技术分(35分)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分(满分15分)一档(5分):质量控制基本得当,提供了质量保障措施说明,提供了检测检验措施,但前后内容不一致,相互矛盾。二档(10分):质量控制较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较完整,对本项目材料检测检验措施、产品检测检验措施、生产方案有完整说明和陈述。三档(15分):质量控制合理、全面、有针对性,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详细、到位,对本项目材料检测检验措施、产品检测检验措施、生产方案等安全、具体、科学。 3服务方案分(23分)质保期(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承诺的质保期每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六个月的,加1分,满分2分。 3服务方案分(23分)交货期(满分1分)投标人所承诺的交货时间每提前3天(满3天)得1分,最多得1分。 3服务方案分(23分)样品分(满分10分)评委根据投标样品的材质、色泽、手感等实物外观质量进行样品评定,满分10分。一档(2分):面料颜色不均匀,表面部位有线头少于3个,面料表面明显部位有残疵、有断纱。明线不顺直、宽窄不均匀、不平服。二档(6分):面料颜色基本均匀,表面部位无线头,面料无残疵、无断纱。明线顺直、平服,手感适中。三档(10分):面料颜色均匀,表面部位无线头,面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手感舒适。 3服务方案分(23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满分10分)一档(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服务承诺描述,有更换措施、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解决方案。二档(6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服务承诺描述,更换措施、备品情况、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较合理;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三档(1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提出的服务措施、更换措施、备品情况、服务响应等方面的承诺合理、到位;对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提供有效、快捷、具体的解决方案。4履约能力分(10分)信誉分(满分8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拟投入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名得1分,满分5分。【注:需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2023年1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4履约能力分(10分)业绩分(满分2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销售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被甲方用户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汇总表,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列。5政策功能分(2分)节能、环保分(满分2分)(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总得分=1+2+3+4+5。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时,名次并列。当第一名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下列因素优先情况确定中标人:一、投标产品含有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占比幅度大的优先;二、投标人生产设备更先进的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投票产生);三、投标人承诺响应时间更短的优先。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编号:分标: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警服采购中标人(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和丙方承诺,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金额:2、详见供货一览表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保修等一切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其他权利或导致甲方遭受处罚。2、乙方应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与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接受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地点:。收货联系人:;电话:。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因甲方拒绝接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1份。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第七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3、付款方式:。4、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乙方在合同落款处的指定银行账户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2%):元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货完毕至18个月后,最终验收合格如无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658050502855纳税人识别号:450100007565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0000075650208联系电话:0771-5849232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维修时只收材料成本费。第十一条货物验收1、乙方应在货物生产完成后提前3天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对货物按照招标文件、中标样品、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随机抽取样送交***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如初验不合格或抽取送检检验报告结果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标准,视为货物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验收采样时甲方、乙方必须同时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环保检验报告、随配附件和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且甲方接收并验收货物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丙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20天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丙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本项目所有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5、以上文件、附件及在招投标过程中经过双方认可的往来函件均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上述文件约定和规定事项为准。第十九条双方保证本协议所记载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双方同意将包括但不限于官方文书、函件通知、法院诉讼文书等文件邮寄至上述通讯地址。以邮寄形式送达的,自签收之日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或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形式送达的,以电子数据发送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日内向对方通知。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第二十条本合同壹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贰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丙方贰份。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丙方(章): 年 月 日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771-5854875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45001604658050502855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53000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电话:经办人:电话:经办人:电话: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开标时启封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公章)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货物类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分标:投标人名称:单位:元项号货物名称数量1计量单位产地品牌及厂家规格型号单价②投标报价③=①×②12………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投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投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投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投标报价的比例为 %。注: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4.本一览表投标产品中如有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请在本表后按类别分别附上此类产品明细表,明细表中列明:项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投标报价、累计金额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未提供明细表或证明材料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或无法计分而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责任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1.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1.1.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1.1.3.投标声明投标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1.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1.1.4.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四、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商务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所在部门职务: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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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警服面料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