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招标预告(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4)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EZC-2024-ZX0062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484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60.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60.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5-14 23:59:59止。递交材料方式: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平台咨询电话:027-86620931)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公开征集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反馈意见;2.公开征集供应商名单(与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一致)。上述 1、2内容详见本采购需求公示附件或需求文档。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联系人姓名:刘明慧
联系电话:027-8782112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项目联系人:韩娟
联系电话:027-866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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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项目概况: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获得邀请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本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ZC-2024-ZX006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48433.项目名称: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9.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6.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1)获得邀请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2)下载时间:由谈判小组确定,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公布;2.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3.方式: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数据文件否则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应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非注册供应商应当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6620931。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由谈判小组确定,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公布;2.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五、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属性:服务2.是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3.采购预算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性资金4.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5.需求公示(征询意见):(1)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3: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3)采购需求公示目的:就采购需求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4)采购需求意见反馈: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在需求管理“意见反馈”中进行提交。6.征集供应商名单:(1)征集供应商的目的: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从备选供应商中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的,将可能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2)提交材料内容: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4)提交材料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在项目参与中进行提交(平台咨询电话:027-86620931)。7.需求公示期结束,1至2个工作日后,供应商可以自行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查看邀请状态。六、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联系方式:刘明慧;027-87821124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方式:韩娟;027-866208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明慧电话:027-87821124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附件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附件3: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项目编号:EZC-2024-ZX0062项目名称: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联系人邮箱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11.1法人、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1.2应当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1.3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应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2应当提供“未与有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3应当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4应当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5应当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6应当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附件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1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按供应商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或接受的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自行编写)1.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满的除外)等行政处罚决定;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自行编写)2、未与有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3、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项目除外);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4、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若有,根据项目要求提供)5.1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他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采购活动相关事宜,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5.2分包意向协议书(拟成交后合同分包的应当提供,未分包的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甲方就(项目名称)与其他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1、在本次响应有效期内,其他各方同意甲方代理采购活动相关事宜。2、其他各方合同金额及负责的工作: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3、各方责任和义务:(1)其他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2)甲方负责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除其他方应当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响应文件、参与项目采购;甲方未经其他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他方的报价;(3)若成交,其他方应当各自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向甲方负责;甲方不得将其他方各自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外的供应商。4、若成交,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负责,同时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5.3中小企业承诺函(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5.3-1:中小企业承诺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制造。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应当按照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公章):日期:5.3-2:中小企业承诺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应当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公章):日期:5.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诺函(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5.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诺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应当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公章):日期:5.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诺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应当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公章):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zh/art/2020/art_a14d0253a2f64bd283b53f5442fe81b3.html)。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qyj/gzdt/art/2020/art_2b95d74c127649649c10be4ef6044609.html)上均有小程序链接。(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写)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自行编写)附件3: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备注产品属性所属行业一用水总量数据库1数据资源收集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数据库表结构设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用水总量核算系统3数据集成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用水核算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合理性检查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成果生成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系统管理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日历日服务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二、项目概述及简介项目背景:湖北省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全面调查统计全省水资源使用情况等有关资料,结合经济社会指标统计分析用水指标,以反映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揭示水资源使用情况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用水总量核算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重要工作之一。用水总量核算成果作为上报水利部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成果之一,是上级部门在年初及时了解、把握我省上年度用水情况及水资源总量的主要途径。建设内容:用水总量核算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重要工作之一。用水总量核算成果作为上报水利部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成果之一,是上级部门在年初及时了解、把握我省上年度用水情况及水资源总量的主要途径。用水总量核算为水资源规划、管理、节约与保护等日常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同时也是考核各市州政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重要依据,其工作意义重大。三、采购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2《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3《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4《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要求》GB/T 37721-20195《信息技术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GB/T 37722-2019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9《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SL 323-200510《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324-200511《水利信息分类与编码总则》SL/T 701-202112《水资源规划规范》GB/T 51051-201413《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T 809-2021四、技术要求说明:技术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应当满足或优于。序号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一用水总量数据库1数据资源收集1.1完成用水总量核算所需各类数据的梳理工作。通过数据资源梳理,在摸清数据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数据分类,并完成各类别用水总量数据库数据资源清单。1.2基于数据资源分类及资源清单,调研、收集湖北省历年各类用水总量数据资料,并将其分类存放。1.3整理收集到的各项数据资源,按设计的数据库表结构设计方案,导入用水总量数据库中,为用水总量核算提供数据基础。2数据库表结构设计2.1进行数据资源需求调研及分析,合理划分数据对象,对其进行合理划分,建立与用水总量核算业务相一致的数据库概念模型。2.2在概念模型基础上,细化设计满足数据库管理系统要求和业务实际的数据库逻辑模型。此模型既要面向用户,又要面向系统,主要用于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的实现。2.3在概念模型、逻辑模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描述数据在储存介质上的组织结构,并创建数据库创建脚本。2.4整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文档,对用水总量核算对象的库表结构、数据类型和标识等进行规定,并创建相应的数据库创建脚本。二用水总量核算系统3数据集成3.1对接用水总量数据系统业务所需的各第三方系统数据接口,获取、转换、保存及使用其相关数据,实现用水总量核算过程中相关数据的统一访问与管理。3.2集中管理、维护用水总量核算过程中省中心、各市州勘测局所收集的各类核算资料,存储于用水总量数据库中,并提供数据访问接口及数据查询功能。4用水核算4.1按行政区划分类汇总年度内各类农业用水情况,实现农业用水核算功能。4.2按行政区划分类汇总年度内各类工业用水情况,实现工业用水核算功能。4.3按行政区划分类汇总年度内各类生活用水情况,实现生活用水核算功能。4.4按行政区划分类汇总年度内各类人工生态环境补水情况,实现生态用水核算功能。4.5在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核算基础上,分类汇总并统计各地市、各类目下各分项用水合计以及总用水量核算功能。5合理性检查5.1在数据集成中对第三方系统数据,省中心、市州勘测局收集数据进行合理性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项,并提醒用户;用水核算等各环节进行数据合理性检查。5.2在用水核算功能中对按行政区划对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的各分项用水以及合计用水进行合理性检查。检查分行业用水量、用水指标的协调性,校核用水核算成果的合理性,及时发现不合理项,并提醒用户;6成果生成6.1在数据集成及处理的基础上,基于用水核算所得的结果、以及各类模板文件汇总生成全省及各市州的《用水总量综合表》,并管理该成果。6.2在数据集成及处理的基础上,基于用水核算所得的结果、以及各类模板文件汇总生成全省及各市州的《水资源简报》,并管理该成果。7系统管理7.1对全省用户、角色及权限进行管理,建立省、市两级用户、角色和权限管理机制,各单位只能管理本级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用户数据。8基础环境8.1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工程由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提供支撑;本项目不涉及基础软硬件采购。系统应适配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安全可靠测评的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9性能需求9.1、系统访问量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100人,支持20(最大用户数的20%)个并发用户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1秒性能。系统连接时间(指排除网络、硬件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客户端与网站WEB服务器连接所需要的时间)在100ms以内。系统响应时间(指从发送HTTP/HTTPS请求给WEB服务器,到WEB服务器发送过来第一个字节的间隔时间,即网站处理访问请求的时间差)在100ms以内。系统下载响应时间(指从WEB服务器接收到第一个响应字节所需要的时间,排除网络、硬件等其他相关因素)在1s以内。系统二级页面支持响应速度在200ms以内。9.2系统支持7*24小时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五、商务要求说明:商务要求均实质性要求,应当满足或者优于。序号商务条款具体内容1服务地点1.1采购人指定地点2报价要求2.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发生的的一切费用(含市场变化,文件未列明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响应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3资金支付3.1合同款支付:以实际合同为准。43.2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成交供应商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湖北省财政厅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53.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6交付标准和方法4.1 交付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74.2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8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5.1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2质保范围包括软件的安装、配置、测试、升级等服务。5.3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采购人提供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9违约责任6.1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6.1.1所有成交内容均需按照采购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采购文件指标和响应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成交供应商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6.1.2若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总价款的百分之 0.05 计收,直至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 10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且仍无法按期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06.2采购人违约责任6.2.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要求正确操作,并承担因操作不当引发和责任。116.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2项目培训7.1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技术性能测试、安装、操作使用、维护及故障排除等。培训形式包括会议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供应商需提出详细的用户培训计划,应包括集体培训、部门培训和个人培训三种方式。13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8.1供应商保证,交付采购人的工作成果及开发、承载、呈现成果的工具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及第三方可能主张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本项目需要取得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授权,由供应商负责向第三方取得,并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之内。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若涉及对第三方侵权,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8.2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产品开发文档、管理文档、可执行程序、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等。8.3供应商保留工作成果中所使用的、供应商在服务开始之前已经存在或在服务范围之外开发的、属于供应商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对包含供应商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附加形成的新的知识产权拥有全部权益。8.4采购人取得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后,有权向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利登记申请,供应商应予相应的配合,涉及到第三方费用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8.5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该软件及相关文档。8.6供应商不得在所开发软件产品中设置任何使用障碍或有损采购人商誉的信息。14售后服务9.1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接到故障电话1小时内响应。9.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保密条款10.1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加以保密,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雇员或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信息;如因双方合作进展而使供应商雇员或供应商的分支机构、关联公司的雇员或主管,以及供应商的顾问、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等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该信息,则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信息的雇员及其他第三方亦接受本保密协议的约束,对其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10.2供应商仅将该信息用于双方合作的范围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该信息用于其它范围或场合。10.3应当只允许供应商参与执行协议的雇员知道、了解或者掌握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信息;雇员退出或者完成工作后,雇员所属方应当立即停止向该雇员提供保密信息,同时要求该雇员不得泄露已经掌握的保密信息。10.4不得复制采购人提供的保密信息,但因供应商的雇员必须了解该信息而需要复制的除外;但任何复制品均应标明属于采购人,并注明“内部资料,注意保管”字样或画有商业秘密标志。10.5因工作进展而必须向政府机构或其他权威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合作方的保密信息, 必须在取得采购人的书面认可后方能进行;如果应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披露的,则供应商在接到此类要求后,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10.6保密期限:采购人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未注明期限,则该信息的保密期将不受时间约束,直至其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后,供应商才可解除保密义务。六、评审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水总量核算系统开发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