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车辆维修招标预告(武昌区大桥清洁队2024)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桥清洁队)武昌区大桥清洁队专业车辆维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WD-ZC2024-022
(二)项目名称:武昌区大桥清洁队专业车辆维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163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281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281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24911301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昌区大桥清洁队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九龙井正街22号
联系人姓名:张昊
联系电话:027-88921592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百灵路2号铁桥广场B座14层C号
项目联系人:何玉鹤
联系电话:1527187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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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维修.docx
相关合同
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武昌区大桥清洁队专业车辆维修服务(二)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为武昌区大桥清洁队专业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车辆年检服务。采购拥有各类环卫车辆总计约81辆(具体详见车辆情况一览表)的维修服务工作(含日常维保,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扫刷、车辆易损件(上水管、放污水管等)、轮胎(维修、更换)、除雪撒盐设备维修及其他零部件的维修、更换)。(一)车辆情况一览表序号种类车型数量(台)1清洗车(42台)大型水车9台1清洗车(42台)大型高压清洗车8台1清洗车(42台)3T水车8台1清洗车(42台)大型吸扫车12台1清洗车(42台)炮车1台1清洗车(42台)护栏车3台2清运车(6台)大型压缩车1台2清运车(6台)3T压缩车3台2清运车(6台)1T钩臂车1台2清运车(6台)5T密封自卸货车1台3工作车(7台)大型压缩车1台3工作车(7台)3T压缩车3台3工作车(7台)1T钩臂车1台3工作车(7台)5T密封自卸货车1台4其他车辆(26台)撒盐车3台4其他车辆(26台)路面养护车15台4其他车辆(26台)电动养护车8台2.服务要求2.1供应商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所有配件需有条码可查。2.2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2.3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必须返修,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车辆维修合格出厂执行质量保证其制度,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车辆保证期为自出厂之日起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二级维护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车辆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如国家有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2.4必须设立环卫作业车辆维修服务专柜,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环卫作业车辆提供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2.5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在武昌区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对环卫作业车辆在武昌区内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2.6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成立汽车维修小组,为汽车维修提供及时维修服务;车辆维修质量及质量保修期保证不低于国家及武汉市行业相关标准。2.7保证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2.8设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3.维修时间要求3.1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大修不长于7天,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3.2车辆保养3个月至少一次;机油3个月至少加一次或更换一次;黄油(防高温)至少加一次或更换一次;3.3车辆发生故障,供应商应2小时内拟派维修人员到达故障地点进行抢修。3.4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驻场维修服务,保证车辆及时维修。4.质量标准4.1验收标准要求:车辆维修后车辆的正常运行情况是否达标、修理后车辆更节油、车辆外观是否保持板筋油漆光亮无破损。4.2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5.人员要求5.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5.2负责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能胜任服务岗位需要,身体健康,无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6.设备要求(1)供应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加油(经具有法定计量检定资质机构检测并在合格期内),确保加油机加油数量误差在国家标准内,油品质量确保达到国家油品标准,确保项目油品需求范围内全天不间断供油。(2)供应商具有相应办公用品,按照油品使用数量据实开具湖北增值税发票。7.其他要求7.1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配备必要且足够数量的相关技术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常用材料等;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供应商管理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其相应责任、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2服务期间,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7.3服务期间,如因供应商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情况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车辆维修情况,自主调整维修单位。7.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服务,可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7.5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服务资格,并依据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纳入黑名单。(1)采购人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将服务期内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的。(2)维修服务期间,向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6采购人将根据车辆使用部门的反馈或检查的情况,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暂停或取消服务资格的处罚:(1)供应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承诺,不按服务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提供货物或服务的。(2)违反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协议承诺的质量标准,存在以次充好等商业欺诈行为的。(3)不按规定填写维修台账,或不按时报送维修台账,或维修台账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4)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后,在承诺的服务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妨碍协议采购公正执行的行为。7.7索赔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维修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规定应由供应商负责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根据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等,采购人全权委托送修方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索赔。7.8投标人应按照上述7条进行相关承诺,投标文件须提供承诺函。7.9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其他需求。8.考核标准8.1由采购人按照项目考核标准于次月10日前对供应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8.2服务期内,若现有考核标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或国家新的执行政策出台的,采购人将根据最新要求调整考核标准,供应商应严格按新的考核标准执行。8.3考核结果与支付金额挂钩:8.3.1供应商工作考核采取扣分制,扣分对应扣款金额按500元/分计。8.3.2供应商工作考核单月扣分超过10分的,将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合同期内累计扣分超过50分,将对供应商提出口头警告;合同期内累计扣分超过100分,将对供应商提出严重书面警告;合同期内累计扣分超150分,采购人将有权解除本服务合同。序号考核内容具体内容分值1车辆整体状况评估车辆外观整洁、无擦挂、破损等影响车辆美观的情况;评估车辆机械部件磨损、漏油、故障等影响车辆行驶稳定的情况;评估底盘、制动系、转向系、电器系统等车辆主要组成部件的工作情况及安全状况。1/项/次2车辆保养保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机滤、空滤、汽滤等;检查轮胎胎压、刹车片/盘磨损状况;检查冷却液、制动液、防冻液等液体的情况。1/项/次3车辆安全是否评估车辆的安全情况包括路试、底盘检测、故障诊断等环节。1/项/次4响应是否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是否应及时派员抢修。是否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1/项/次5维修时效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大修5-7天,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车辆保养3个月至少一次;机油3个月至少加一次或更换一次;黄油(防高温)至少加一次或更换一次;2/项/次6质量标准车辆维修后车辆的正常运行情况是否达标、修理后车辆更节油、车辆外观是否保持板筋油漆光亮无破损。2/项/次(三)商务要求1.采购预算:281万元。2.报价要求:2.1报价方式: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采用百分比模式(正数)。该综合折扣为统一折扣,不允许出现多个折扣,否则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不得高于100%,超过10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说明:如为8折,综合折扣则为80%,综合折扣报价为工时费折扣和零配件折扣统一进行的综合折扣报价)2.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釆购人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管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2.3结算方式:结算价=实际修理费用*综合折扣。预算金额为合同支付上限金额。2.4供应商应提供维修各项收费的收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大部件维修的范围及价格、特殊收费的标准和处理方式等),本标准将作为实施项目的结算依据。3.付款方式:据实结算。3.1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当月实际维修费用和考核情况进行支付费用。(支付金额=实际修理费用*综合折扣-考核扣款)。3.2考核扣款。按照每扣1分扣款金额为500元/分,汇总核算扣款金额。3.3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费用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证明符合付款条件的相关资料和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延期支付。3.4年度支付总费用不超过预算金额,若在合同执行期满前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供应商应继续履行合同至服务期限结束。★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5.服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7.保密: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8.验收标准及要求:8.1车辆维修后车辆的正常运行情况是否达标、修理后车辆更节油、车辆外观是否保持板筋油漆光亮无破损。8.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承诺等作为验收标准。注:本项目中标注“★”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车辆维修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