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 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车辆轮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事故成因鉴定 车辆速度鉴定 微量物证鉴定 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招标预告(盘州市公安局202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6年度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THZB2024-132CGFW-2
采购预算:27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联系人:班朝峰
联系电话:18984441111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婉秋、孔垂砚、敖伟华
联系方式:15285122436
五、附件

附件信息:

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6年度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需求公示.pdf3.1M

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6年度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6年度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THZB2024-132CGFW-2采购预算:2700000.00元最高限价:2700000.00元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4-05-11至2024-05-14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书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联系人:班朝峰联系电话:18984441111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翁婉秋、孔垂砚、熬伟华联系方式:15285122436五、附件1需求附件:第一章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3)本项目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第二章采购内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内容、服务要求(一)采购内容: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等,具体详见下表所示内容:序号类别鉴定项目单位最高投标单价(元)备注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1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伤人事故车辆辆3501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死亡事故车辆辆9601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辆820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地面痕迹辆900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轮迹鉴定辆850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辆1000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辆630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唯一性鉴定辆10003机动车事故成因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例12003机动车事故成因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行为方式鉴定例2600微量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1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定性)样本4601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验组10001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射击、爆炸残留物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样本12001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检验样本3501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比对检验偏振光显微镜检验组样本650200薄层色谱检验样本200拉曼(激光)光谱仪检验样本400(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检验样本700(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比对检验元素300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样本400裂解一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样本350气相色谱检验样本300热差、热重仪检验样本300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验样本350X射线衍射仪检验样本400离子色谱或离子色谱质谱仪检验样本350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文证审查例800三法医类鉴定法医类鉴定法医类鉴定法医类鉴定法医类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早期户表检验(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具500法医病理鉴定晚期户表检验(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具1000法医病理鉴定早期尸体解剖(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户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参与度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具2500晚期尸体解剖(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参与度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具40002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例3002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涉及除体表损伤程度鉴定以外的鉴定)例7002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例7002法医临床鉴定人身损害休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例6002法医临床鉴定后续诊疗项目鉴定例6003法医毒物鉴定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样本3003法医毒物鉴定毒物、毒品定性分析(体外)样本·目标物8004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亲缘关系鉴定样本1100四声像资料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声像资料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人2200声像资料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件1800声像资料图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件10002电子数据鉴定数据恢复个2000注:以实际发生的鉴定服务量据实结算,且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单价,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注:以实际发生的鉴定服务量据实结算,且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单价,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注:以实际发生的鉴定服务量据实结算,且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单价,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注:以实际发生的鉴定服务量据实结算,且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单价,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注:以实际发生的鉴定服务量据实结算,且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单价,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注:以实际发生的鉴定服务量据实结算,且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单价,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二)服务要求1、鉴定时限:司法鉴定机构除血液中乙醇含量鉴定应当于受理鉴定之日起3日内完成外,其余鉴定项目在受理鉴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采购人同意,鉴定时限可以延长。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司法鉴定机构与采购人就单个鉴定项目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2、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令第146号)程序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派具有高水平业务能力的鉴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服务,确保鉴定程序的合法、鉴定意见科学、客观、公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3、法医鉴定服务项目涉及的相关检材、样本,司法鉴定机构完成鉴定后需至少无偿保存90日(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并需对鉴定服务项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出庭服务,以及其他鉴定相关保障。4、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业务档案应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令第146号)相关要求,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案件相关信息,其他应由鉴定检验机构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相关规定。5、较大事故、疑难重大案件在采购人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参与现场勘查时,司法鉴定机构应立即派员参与。6、因司法鉴定机构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与《道路交通事故处6理程序规定》(***令第146号)相关要求,且采购人重新委托检验(血样或检材保存条件同样的情况下)的鉴定意见与司法鉴定机构原检验鉴定意见不相符的,应采信重新检验鉴定意见。司法鉴定机构原检验鉴定意见未被采纳的,采购人重新鉴定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原司法鉴定机构承担。7、司法鉴定机构需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2日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检验、鉴定工作。法定节假日期间司法鉴定机构应配备满足鉴定所需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值班工作。8、供应商向甲方出具的所有鉴定、检验意见或报告,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出庭义务。9、法医鉴定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指定,户体常规解应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特殊情况协商鉴定地点,其余项目鉴定检验地点司法鉴定机构自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10、司法鉴定机构配备2名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技术人员和1名法医类鉴定技术人员进驻盘州市提供本地化便捷服务,采购人免费提供1间办公室作为司法鉴定机构派驻人员使用。1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采购内容中未列明的鉴定项目按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定价的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650号)进行鉴定取费,若贵州省没有相关鉴定内容及收费标准就参照云南省的标准,若云南省没有的就参照其他省份的标准;具体鉴定内容及收费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鉴定标准如有新的规定的以最新的规定为准。12、其他应由检验司法鉴定机构履行的法定义务。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上一年履约及考核情况续签合同)。2、服务地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地(市、乡镇)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检验鉴定地点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二)验收标准、规范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规定的检验、鉴定报告。(三)付款方式:1、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据实核算,以每个季度内所实际完成的鉴定量进行鉴定服务费的结付(具体付费条件及时间以下列2、3条约定为准)。2、中标供应商在提交上季度鉴定服务费结算资料的同时提交正规税务发票。3、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鉴定服务费结算资料后,采购人在财政拨款到账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付款。(四)履约保证金:1、金额:30000.00元;2、缴纳时间: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且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另选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若中标供应商未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须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6、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供应商且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五)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六)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每日24小时无缝隙服务,保证电话有人接、检材有人收,鉴定有人做,结果有人核,报告有人发。2、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采购人每年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8核,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3、供应商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并向采购人出具鉴定报告的,每逾期一天,供应商以此次鉴定费用为基数,每天按万分之五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出具检验、鉴定报告的,经双方协商无果,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此项检验、鉴定费。4、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若由于供应商原因漏项、漏算、错计的费用将不予以支付,并认为是对采购人的优惠已包含在报价中,一旦中标后不得要求另行调整增加,并不得以此为由影响项目服务质量,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施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付款申请将不被批准,若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索赔。5、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过程重现分析。6、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可组织相关监督和职能部门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对中标供应商实地检查核实,若发生与其投标承诺及资料不符合、不一致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8、其他相关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约定。9第三章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最终招标文件发售稿为准。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鉴定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 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车辆轮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事故成因鉴定 车辆速度鉴定 微量物证鉴定 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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