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 清扫服务招标预告(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编号:SGZS2024017
发布时间:2024-05-20 16:04:05
一、采购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大桥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C13050100 清扫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坪乳公路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1-5238008
(二)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村六街4栋A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1-8288690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不断改善我镇区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区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扫和公厕管养服务,全面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居民群众生活品质,现对全镇区自然村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及公厕管养等相关工作进行招标。(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元)服务期1大桥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项目1项1,990,000.00承包服务期限为12个月★注:1.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购置、安装、运输保险、人员保险、车辆保险、特殊作业附加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包1(大桥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项目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承包服务期限为12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生效后,自第二月起,每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经考核有扣减的直接扣减),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款项支付申请资料和有效等额发票给采购人办理。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如因政策影响或滞后拨付未能及时就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拖慢或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要求1期: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监督管理,采购人的主管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上级其他职能部门组织也可对本项目进行监督考核检查,监督考核工作也可由采购人或各职能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月度服务费的扣减依据(具体考核方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认可考核及扣罚服务费结果。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服务方式1、按成交价,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责任。 2、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伤亡、损失及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收取村内厂企或商户生活垃圾费(经成交供应商与村内厂企或商户商议后并得到采购人同意允许的除外)否则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擅自收取的,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作出处理。4、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成交供应商的生活垃圾清扫质量。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现场清扫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垃圾清扫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5、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安排不合理,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作出整改。 6、根据成交供应商的要求,为成交供应商协调解决在履行合同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7、采购人有权对垃圾清扫点位置进行适当调整变动,成交供应商不能干预。 8、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9、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垃圾清扫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10、成交供应商清扫垃圾的范围包括采购人辖区内的一切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池(节假日及春节前后要另行加班加点进行清扫,不增加相关费)。当天的垃圾当天清扫完毕,不得留待第二天清扫,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清扫当天垃圾时,视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并由采购人雇用他人清扫,其雇用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成交供应商每次清扫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扫完毕后需将垃圾桶归位至指定位置。若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清扫生活垃圾的,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扫到位。 12、成交供应商在清扫过程中有损坏公用设施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照价赔偿。 13、成交供应商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扫,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14、公厕保洁服务: (1)本次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按合同金额在服务期内承担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等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 (3)成交供应商环卫人员按韶关市统一要求着装,言行规范,仪容仪表良好。 (4)人员管理履约能力: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服务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以及文明作业、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费用。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韶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并作书面答复后,方可解除合同。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一个月的垃圾清扫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扫工作,或日常垃圾清扫工作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成交供应商一个月垃圾清扫费。3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12个月,服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人要求,不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压缩转运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经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达3次仍无整改的,属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及当月的服务费。并由采购人另行聘请他人承接处理卫生清洁整治工作。 3、成交供应商违约: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没收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及当月的承运费。 4、成交供应商管护服务质量违约: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磋商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费用,并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用人方面违约:成交供应商对其所聘请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如因成交供应商违反劳动法规定,致使其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工作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于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价格上浮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诚信基础得分一诚信记录得分)÷诚信基础得分〕×5%,实际合同成交价仍为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 注:①诚信记录得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②首次参加韶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5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清扫服务大桥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项目目项1.001,990,000.001,99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大桥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项目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一)清扫保洁范围(1)负责大桥镇范围1个居委会、21个村委会(258个村民小组)的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镇域内道路(公路事务中心和交通运输局负0责的国道、省道、县道有关范围等除外)、人行道、村内巷道、村道、农贸市场、广场、祠堂、门前 屋后、水边、田边、山边、塘边、路边、村内河涌及水塘、公厕管理等)和沿线道路及道路两边散落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至镇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运营维护与巡查作业。(2)负责大桥镇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每日一清洗,镇区街道每周一冲洗,特殊情况以实际安排为准。另外,每逢圩日结束后,保洁员需在当日13:00前将圩日相关场所清洁干净。(3)负责在“十乱”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全镇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的清理,同时需按相关要求清理,不得与生活垃圾一同清理。(4)保障作业范围内的村组干净,负责将生活垃圾清扫到村小组的垃圾桶中,确保垃圾不落地,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上范围内的现有的全部自然村的公共区域、田边、水边、山边及镇区等。保洁员负责所辖村委的所有村小组的卫生,包括但不限于进村公路、巷道、水边、田边及村边全面保洁,负责镇区农贸市场、居委广场、镇街道、沿江路、停车场、观澜书院周边、公厕等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镇区范围内需适当增加保洁人员。(二)垃圾收运范围清扫保洁范围所有垃圾收运工作。(三)公厕管理范围本项目共包括大桥镇现有26座公厕;合同期内清扫保洁范围内新增的公厕。(四)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清扫保洁服务内容包括:自然村、田边、水边、山边及镇区的日常清扫保洁(包括果皮纸屑、玻璃塑料袋等);明沟、水塘的生活垃圾(含大件生活垃圾)的清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及箱体清洗。(五)公厕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内的26座公厕常态化设备维护及卫生保洁。包括公厕墙面、地面、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积灰、污迹、蜘蛛网及乱涂乱画;公厕内洁具设施完好、无污渍,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小便槽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公厕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杂物,公厕四周3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公厕要定期喷洒蚊蝇药物,控制蝇蛆滋生。(六)道路冲洗服务内容对有明显污渍的人行道进行常态化冲洗;对极端天气、各项检查、大型活动、突发事件进行突击洒水或冲洗2二、采购项目相关要求(一)基本要求1、、成交供应商接收全部原运营本项目的在岗职工,需要增加补充的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聘用。(二)作业要求1、镇区、镇区的每日至少普扫一次,其他时间巡回保洁,总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中村及主要干道每日保洁至少一次 ;自然村的公共场所要清扫、进村道路、水边、田边、山边、村边至少要三天保洁一次,按实际需求而定,有些容易脏的村每天保洁一次,偏远自然村可以五天保洁一次,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2、不可将垃圾、沙土、落叶扫入落水口、明渠、绿化带上,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4、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环卫工作服作业,衣着整齐,有反光安全标志。保洁人员保洁期间,不可将车辆横向占用车道停放,不可将保洁车辆长时间停放在存在交通信号灯附近;6、经常性对包括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更换,因垃圾量增加导致垃圾桶数量不够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7、垃圾桶应摆放整齐,有分类标识的面朝外,不可摆放在车行道、绿道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位置。8、逢集后必须及时清扫,保持逢集后干净整洁无异味;遇到当街燃放鞭炮及沿途抛洒冥纸的情况,需及时清扫。9、保持路面、人行道、路牙、路肩、绿化带、沟渠、树穴、“四边”等干净整洁,清理杂草、青苔、碎石、烟头等杂物垃圾。10、保持田间地头、山林地区及“四边”干净整洁,无明显废弃物及成堆垃圾。(三)垃圾收集、转运过程1、地(路)面清扫物及时装车。2、垃圾收集过程中无撒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3、垃圾收集三轮车车貌整洁,不超载驾驶。(四)冲洗工作要求1、依据人行道地面实际情况有计划对镇区人行道安排冲洗,对垃圾桶、果皮箱周边等重点污染区域及周边重点清洗。出现油污、化学品等突发污染事件时,冲洗车辆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按要求完成突击任务。2、该项目的保洁模式应仍以人工清扫保洁为主,本项目设置了最低岗位人员要求(见下表),成交供应商必须足额保证所有岗位人员在此最低要求之上,成交供应商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聘用其他人员。作业最低人员要求表序号人员类型人员数量备注1清扫保洁人员675管理人员(包括文职人员、班组长、区域管理员等)3合计70(六)其他要求1、所有作业按照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要求执行,标准有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标准执行;2、供应商在投标前须编制环卫作业实施方案,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确定的实施方案编制环卫作业工作计划,每月5号前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开展情况及台账记录,并提交下月工作计划;3、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支付工人工资、购买社保、人身安全险等有关保险和劳保用品,所聘请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满足作业岗位的工作要求;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业。如成交供应商员工有违法乱纪行为,包括治安、交通和劳动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成交供应商若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进场时间或成交供应商未在成交签订服务合同后30天内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以达到运营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乳源大桥镇范围内企业、店铺和居民住户的任何费用,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予以扣罚服务费用,并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扣罚标准为所收款额的10倍罚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严禁接收处理乳源大桥镇外的任何垃圾,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擅自接收处理乳源大桥镇外的垃圾,每次扣罚5万元,服务期限内发现2次(含2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做任何经济补偿,并向成交供应商追讨其经济法律责任;8、承包期满,成交供应商未能获得下一轮承包时,要积极配合下一成交供应商的招标工作。待下一成交供应商人员和设施设备完全入场运营正常后,成交供应商的所有人员和设施设备及时撤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9、本项目运营承包方式实行包干形式,内容包括:包工、包机械设备、包运输、包质量、包文明施工作业、包施工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除经采购人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整体或部分转包或分包;(七)监督考核 1、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监督管理,采购人的主管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上级其他职能部门组织也可对本项目进行监督考核检查,监督考核工作也可由采购人或各职能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月度服务费的扣减依据(具体考核方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认可考核及扣罚服务费结果。3三、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考核分数80分或以上时全额支付当月保洁服务费,79-75分时,每低1分扣3000元,74-70分时,每低一分扣5000元,低于70分时,每低一分扣8000元,80分以下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二)如成交供应商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或有被区、乡镇巡查组及相关巡查组扣罚款记录次数达到20次以上,合同即刻无条件终止,并上报监管部门。《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内容扣分地点、状况(见照片)扣分四道沿途存在垃圾桶点旁有成堆的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扣2分。 四道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未按要求日产日清,垃圾堆满溢出或垃圾堆放、散落在垃圾桶(箱)周围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乡道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未按要求及时清扫,垃圾堆满溢出或垃圾堆放、散落在垃圾桶(箱)周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乡镇墟镇保洁街道有明显散落成片垃圾,乱堆乱倒垃圾,每发现一处扣1分。乡镇墟镇保洁垃圾收集点没有做到日产日清,存在垃圾成堆的卫生死角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乡镇墟镇保洁垃圾桶(箱)的垃圾堆满溢出或垃圾堆放、散落在垃圾桶(箱)周围,每发现一处扣1分。自然村保洁村庄公共区域内有暴露堆放垃圾或垃圾散乱成片的,发现一处扣1分。自然村保洁垃圾桶(箱)的垃圾堆满溢出或垃圾堆放、散落在垃圾桶(箱)周围,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桶保洁每发现一个外表脏污不堪的垃圾桶扣1分。垃圾桶配置每发现一个残破垃圾桶,扣1分。垃圾清扫公共场所、道路、街巷路面不整洁,道路两侧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物,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清扫每发现一处没配备分类垃圾桶,扣1分。垃圾清扫垃圾直接焚烧现象(包括焚烧池、简易焚烧炉、露天直接焚烧),每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清扫直接将垃圾倾倒河、沟、塘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公厕四净地面净: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及时清理垃圾桶。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四净墙壁净:保持墙面、窗户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四净厕位净:保持便器、洗手器皿等厕具内无污垢。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四净周边净:保持公厕周边卫生干净整洁。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无做到公厕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设施维护做到每个公厕洗手池、水龙头、门锁、电灯、洗手盆、冲水器等设施正常运行使用,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处理工作 清扫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