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预告(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2024)



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524]QZLS[GK]2024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187505593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女士15860339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李18750559379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1、采购编号:[350524]QZLS[GK]2024003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3、公示日期: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
4、提交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7:30时(北京时间)
5、获得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办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关于意见的回复:如对本招标文件意见稿有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理由及建议,并在2024年5月29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将书面材料送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李先生,18750559379);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受理。
7、采购单位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5860339616
8、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50559379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6日 22:5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0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
18750559379

采购单位
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女士15860339616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李18750559379

附件:

附件1
(5.26征求意见稿)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524-0xxx[2024]xxx项目编号:[350524]QZLS[GK]2024003采购人: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5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524-0xxx[2024]xxx2、项目编号:[350524QZLS[GK]2024003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地址:安溪县西坪镇安平路邮编:362400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586033961612、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与通源街交叉处西南侧泉州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邮编:362000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18750559379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2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2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3.0010200000.00年 其他未列明行业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安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 ;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1000万-5000万0.25%。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2)其他:“远程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完成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检查及确认等各项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前往开标现场,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的,应自行携带可解密、签章的设备,开标现场不单独提供解密、签章设备,招标文件中与本处不符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4、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5、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6、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具体操作过程请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 质疑人对招标文件质疑提交材料补充要求: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提供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本项目的《投标意向信息》网页截图,内容应包含有:投标意向时间、查看标书时间等证明质疑人为潜在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否则其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质疑函格式应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一致,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质疑不予受理。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无商务符合性:无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分项目分值描述1.服务要求33.00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各条款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3分,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2.环卫作业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3.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是否切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满分3分。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3.环卫作业工作质量目标、实施措施3.00根据投标人有提供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质量目标、实施措施是否切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满分3分。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4.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3.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情况;满分3分。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5.环卫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情况3.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保洁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情况: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6.安全生产防范保证措施3.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措施情况: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7.重大活动及突击性任务检查配合保障措施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活动及突击性任务检查配合保障措施的情况: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8.发生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生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的情况: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9.管理规章制度2.00投标人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并包含员工奖罚条例的情况:①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2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不提供不得分。10.应急作业车辆2.00应急情况下,为考虑台风暴雨引起的内涝污水、垃圾转运产生的渗滤液、道路清洗作业等污水的吸取和处理等应急作业,投标人提供应急备用的总质量≥20吨的污水处理车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购置发票中的车辆类型名称须为污水处理车)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实物图片(或实物照片)和车辆保险单扫描件且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保险单必须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车辆所有者名称应与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一致】。10.应急作业车辆2.00应急情况下,为考虑重大迎检活动、台风自然灾害等应急作业,投标人满足应急备用总质量≥8吨的垃圾清运车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实物图片(或实物照片)和车辆保险单扫描件且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保险单必须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车辆所有者名称应与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一致】。11、应急作业车辆3.00应急情况下,为考虑重大迎检活动、台风自然灾害等应急作业,投标人提供以下种类应急备用车辆配备情况:①满足道路洗扫车2辆(总质量10吨及以上)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满分2分;②提供总质量≥15吨的清洗车1辆得1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清晰体现车牌的车辆照片和车辆保险单扫描件且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保险单必须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所有者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2、应急作业车辆2.00应急情况下,为考虑重大迎检活动、台风自然灾害等应急作业,投标人提供以下种类应急备用车辆配备情况:满足垃圾压缩车2辆(总质量10吨及以上)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清晰体现车牌的车辆照片和车辆保险单扫描件且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保险单必须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所有者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分项目分值描述1.管理体系认证3.00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网页界面并注明网址,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中信息与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2、企业资质及认证情况2.00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得1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网页界面查询有效截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需提供网站网页界面查询截图,经营状态须为营业,原件需现场核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业绩3.00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取得类似项目(服务期限至少1年以上)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均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2.00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有大专(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有环卫作业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中级)岗位资格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为便于考评,社保证明资料应以个人账户按月列表方式单独出具,并可网上查询)。5、管理人员经验和荣誉情况2.0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在公共卫生(如除四害、疫情消杀)管理方面获得县级(区、县级市)政府部门(含党群机关)颁发的表彰或荣誉得1分;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含党群机关)颁发的表彰或荣誉得2分。【须提供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或牌匾照片,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管理人员经验和荣誉情况2.0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获得县级(区、县级市)市容环卫系统先进个人或类似荣誉得1分;市级或以上市容环卫系统先进个人或类似荣誉得2分【须提供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或牌匾照片,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7.员工保险、健康保障1.00投标人承诺为工人购买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的,且死亡伤残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1分, 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8.服务响应1.00遇临时性突发迎检、特殊天气、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投标人能完全按采购人需求做出响应、提供服务的得1分, 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9、投标人荣誉情况3.00安全生产荣誉:以往保洁服务项目投标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获得县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含党群机关)颁发的表彰或荣誉得1分。公共卫生管理荣誉:以往保洁服务项目投标人在公共卫生管理方面获得县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含党群机关)颁发的表彰或荣誉得1分。投标人获得县级或以上市容环卫系统先进单位或类似荣誉得1分。【须提供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或牌匾照片,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0、投标人市容考评情况3.00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服务项目中村居、道路考评(不包括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评定:1.在县(区、县级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评成绩排名第1-3名的每次得0.5分;2.在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评成绩排名第1-3名的每次得1分。满分3分(以单个村居、道路为考评对象);【须提供考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该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1、管理人员经验和荣誉情况3.00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相关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得1分;以往保洁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获得县级政府部门(含党群机关)颁发的表彰或荣誉得1分,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含党群机关)颁发的表彰或荣誉得2分。本项目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该证书在政府部门网站网页界面查询有效截图并注明网址,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或牌匾照片、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加分项(F4×A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本项目为西坪镇辖区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期3年,3年最高限价1020万(含税)。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含清扫保洁费以及与之有关的人员工资、垃圾收集清运费、垃圾中转站维修管理保养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工具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高温补贴费、健康体检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社保费(五险)、加班补贴费、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管理人员费用、风险金(包含人员工资上涨、工伤事故等风险)、合理利润等从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发生的一切费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服务期3年,为保证保洁服务项目工作不因招标采购等原因影响,服务到期后,中标供应商须继续提供保洁服务,直至采购人新一轮的采购合同生效。★[一]服务内容安溪县西坪镇27个村(社区)、镇区及2个中转站等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包括:全镇27个行政村(社区)范围内清扫保洁(包括溪流河道、背街小巷、地下通道、雨水口等)、垃圾清运整治(包括无主土头垃圾、柑渣、建筑垃圾整治等)、中转站维修管理保养、公厕管理维修维护、“牛皮癣”清理,市县考评图整改反馈,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管理(垃圾桶除外)和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服务(如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等)。★[二]服务要求:1、西坪镇镇区及周边村主干道实行每天至少两次保洁及清运,其余各村实行每天至少一次保洁及清运。春节区间(即农历十二月十五日至正月十五日)应加强人力及车辆配置,以满足春节要求。2、负责运行和维护西坪镇枫根、留山2个垃圾中转站,定期清淘三格化粪池,定期转运中转站存放的大件废弃物品,及时发现中转站运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修(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确保不因垃圾中转站的运转停止而影响全镇的垃圾转运,若出现垃圾中转站停止运行而造成全镇垃圾无法及时外运,责任全由中标方负责。春节期间或其他原由滞留中转站的垃圾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县里下发的指导意见下拨补助运输春节区间超出县环卫处日高峰运载量的费用将全额返还给中标人。3、清运车辆:日常巡查管理人员每人必须配1辆管理用电动或机动三轮车,日常巡查机动或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5辆,机械式柴油(或汽油)扫路车≥2辆;机械式柴油(或汽油)垃圾压缩车≥4辆且必须为密闭式,不得出现滴、撒、漏等现象;配备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车辆,以满足采购人清运要求为准。所有清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险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安全作业培训,驾驶员需持有相应车辆驾驶证。4、保洁作业及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日常巡查管理人员≥4人;日常保洁人员≥70人(春节期间保洁人员100人以上),以上人员其人身安全及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作业及管理人员招聘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上述相关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不得兼职串岗(除项目负责人有相应驾驶证可兼职做道路巡查车驾驶员)。5、项目整体要求:参照《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及结合安溪县西坪镇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日常垃圾收集、转运制度、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三]保洁作业基本要求:1、保洁时间:主镇区(包括西坪地标起到后格村巨港桥头的公路主干道、西坪农贸市场、开发区、观音路到西源村的高坪头角落的桥头)范围内确保每天两扫,保洁作业时间为8个小时(6:00—11:00,15:00—18:00)(在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保洁标段作业时间、作业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执行),其余范围应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并用电动或三轮车来回机动巡查清扫。2、路面干净见本色(含路沿、人行道、台阶、阴沟及沟井口),无发现垃圾沙土、积水、浮土、污泥、烟头、果皮、纸屑、包装壳、塑料袋及砖瓦小石块等废弃物。3、三根净(墙根、树根、电线杆根干净)、两沟口清(下水道口、涵沟口无杂物堵塞)、溪流河道无杂物。4、对西坪镇辖区内所有河塘沟渠进行保洁,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河道两岸(水面至河岸外侧2m内)垃圾,及时将垃圾装、转运至垃圾中转站。5、公厕管养要求:公厕管理制度、监督电话及公厕各类标识齐全、按时开放定期消杀、环境干净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完整可用。6、每座公厕应有一名保洁员在岗,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制度,由中标人的管理人员实施长效监督管理,公厕设施设备应完好,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维修或更换,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7、有化粪池的公厕要定期清渣,每季度清理不少于1次,贮粪池内的粪污水应及时转运。8、清洗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及其他公共设备、市政基础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牛皮癣”,及时清除破损广告牌、广告箱、宣传横幅等。9、对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村主干道、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卫生死角、鸡鸭圈养、空地、未硬化地段、周边交叉区域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扫,保持整治卫生,不得把垃圾扫入沟内和下水道。10、道路(含绿化带)及两侧可视(15米)范围内无积存或散落垃圾(含生活垃圾、柑渣、建筑垃圾、废弃物)。11、应对保洁区域内的垃圾桶(围)及垃圾点日常垃圾收集清运,清运范围为镇辖区内所有的垃圾桶(屋)、群众日常堆放垃圾点、采购人要求清运的垃圾桶(屋);垃圾箱、垃圾桶应按位摆放、按时清洗、按班清掏、及时收集,确保垃圾不满溢和外观干净整洁。在小青柑加工制作季节,中标方要负责准备专用垃圾收集桶定点收集并清运小青柑柑渣。12、遇举办重大或临时活动时,中标人应承诺并确保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区域把垃圾杂物清理完毕并保持清洁。13、承包范围内部分路段无放置垃圾桶的,日常垃圾收集清运任务由中标人负责。14、清扫保洁人员上岗必须着工作服,清扫和收集的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工具按规定停放。中标人应加强对本标段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拾捡、堆放餐厨垃圾,不得随意拾捡、堆放、悬挂纸皮、袋子等可回收垃圾。15、遇到承包范围内涉及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及春节等)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服从釆购人工作安排,增加保洁作业人员,延长保洁作业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以及对重要街道逬行冲洗,采购人不再给予任何补助。16、中标人保洁标段内道路如出现因土方车、水泥车等运输车辆“滴撒漏”原因造成路面沙土、石子、水泥渣等污染路面情况,中标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车辆进行清理,如人工清理后仍无法恢复路面整洁的,中标人组织人员进行冲洗,尽快恢复路面整洁。17、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所承包范围进行日常巡查。18、承包范围内在合同期内如有变化,保洁费用按招标时的测算成本进行核算。19、合同期内釆购人如发现考核标准、作业标准等相关条款不完善或不合理的,采购人有权逬行增设或修改完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接受执行。2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若中标,按福建省住建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等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关于环卫工人福利待遇的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用工劳务合同,按时支付作业人员工资;作业人员的月基础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服务期内,如遇安溪县环卫工人调整工资待遇且高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时,则工资标准相应提高);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所有环卫工人要在工伤保险基础上,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障额度不低于60万元。为所有工人购买保险的合同要上交一份给采购人存档。每年5-9月期间,按政府相关规定支付高温补贴;每年安排一次不低于200元标准的健康体检等。不以压低用工人员工资或加大用工人员工作量以提高企业利润。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21、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安排作业人员按规定的作业标准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作业人员信息供采购人存档检查,中标人配备的作业人员若有变动,中标人必须及时报釆购人更改,否则视为人员配备不足。22、积极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取证。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各类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本区域内部的环卫监管职责,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四]考核标准及奖罚根据县考评中心每月通报的市县考评综合成绩为依据,在一个自然年内逐月计算考评成绩,作为当月奖罚依据。进场后第一个月不奖不罚。1.1、每月通报全镇的综合成绩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排名第1-3名区间的给予奖励(即第3名奖励1万元、第2名奖励2万元、第1名奖励3万元);1.2、每月通报全镇的综合成绩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排名第4-6名区间的不实施奖罚;1.3、每月通报全镇的综合成绩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排名倒数第1-3名区间的进行罚扣(即倒数第3名罚扣1万元、第2名罚扣2万元、第1名罚扣3万元);1.4、每月通报全镇的综合成绩连续2个月或累计4个月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倒数第1名的罚扣6万元/次;连续3个月或累计5个月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倒数第1名的罚扣9万元/次;连续4个月或累计6个月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倒数第1名的除罚扣12万元/次,加扣履约保证金1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实施同罚同奖(即对照本项要素对应取得第1名的,给予奖励对等罚扣金额)。1.5、年度平均成绩居全县所在类别乡镇倒数第1名的,扣罚1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2、若是文明乡镇在当年度累计3次及以上市级考评月度成绩居各类别“倒数三名”或文明村(社区)当年度累计3次及以上市级考评月度成绩排名“全市倒数十名”,分别扣罚9万元。3、单个村居或道路(纳入市县考评“黑榜”或“次月必检”:市级考评在安溪倒数5名、县级考评成绩全县倒数10名)、公厕被市县后进通报一次当月扣罚1万元,2个村居、道路、公厕被通报的当月扣罚2万元,以此类推。3.1、连续2个月有村居、道路、公厕被通报的,当月扣罚2万元起算,以此类推。3.2、连续3个月有村居、道路、公厕被通报的,采购人在月罚扣基础上加扣罚中标人履约保证金3万元,同时采购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3.3、同个村(社区)当年度累计2次及以上在市级考评月度成绩排名“全市倒数十名”的,加扣罚2万元;3.4、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省级实绩突出村、市级实绩突出村、市级成效显著村等当年度连续2次及以上在市级考评月度成绩排名“全市倒数十名”的,加扣罚3万元。4、市、县检查考评中奖励村(居)级的资金(纳入市县考评“红榜”:市级考评成绩全市排名前50名、县级考评成绩全县前20名)将全额返还中标人。5、中标人应对辖区2个中转站进行运营管理、日常保养,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维修。6、凡公厕被各级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通报、被干部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罚扣中标人2000元。7、对西坪镇辖区内河道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通报且未及时改正的,每次罚扣中标人2000元。8、本考核标准及奖罚办法参照市、县关于城乡人居环境考评结果应用最终确定的意见制定,如发现相关条款不完善或不合理的,采购人有权逬行增设或修改完善,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接受执行。★[五]其他1、对镇、村干部、村民反映的合理环境卫生问题(如环卫人员不称职、垃圾桶布置不合理、垃圾清扫清运不及时等)要及时调查处理,采购人发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逾期未处理由采购人处以罚款1000元/次,如由采购人另行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加强安全教育。中标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做到着装上岗,规范作业;加强对工人和机械设备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使用正规的人力保洁车辆,确保相关车辆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考评标准:详见《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试行)》(泉委振兴办〈2019〉4号)、《安溪县建设美丽镇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安溪县县区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环卫保洁考评办法》,若上级针对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出台更新考评办法,以最新的为准。4、春节期间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堆积清运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给予任何费用补贴。5、中标人及其雇用的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如果中标人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必须对招聘工人进行审核,用工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从事机动车辆操作驾驶证。7、中标人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中标人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8、中标人不得向承包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垃圾卫生处理费。9、在承包期间,如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在清扫保洁、收集垃圾等工作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致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0、合同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行政行为或保洁路段道路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缩短、延长合同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终止合同或缩短、延长合同期。标的合同终止后,在重新确定新的中标人期间,该标的保洁工作暂由原有中标人代为作业,采购人按原规定付费,如中标人不予配合,履约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1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中标人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12、中标人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合同并扣罚所有履约保证金。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地点3★交货条件中标方每月完成垃圾转运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且考评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2、期次2,说明:检查验收:由采购人考评组对日常保洁服务进行抽查和综合考评,结合上级各级考评部门和上级领导、有关媒体反映等情况,形成综合验收结果。6★合同支付方式1、每个月结算一次服务费用,共36次。中标人完成一个月的服务工作后,按考核结果在次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采购人在当月下旬前支付上个月中标人的应得承包费用。(本表所列支付比例仅为适应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而设定,非实际支付比例),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0%说明: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2%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有发生违约,采购人将在服务期满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8★其他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中标人服务情况应经考核合格(上一个年度西坪镇市县考评综合成绩达到或接近全县市县考评成绩平均水平)次年方可续签,否则招标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服务期满,中标人服务情况经考核合格后,招标人在不改变标的和中标价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续签1~3个月其他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要求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分单价和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为服务期限内的承包价。投标人必须对报价构成进行说明和报价。投标总报价包括员工工资、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工具、油费、设备折旧费、人身意外保险费、雇主责任险、人员培训费、台风暴雨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税收、保险、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等从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发生的一切费用。注:人员工资、福利劳保、补贴、社保、保险等人工费用需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考明细如下:(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0〕25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福建省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价(试行)》的通知(闽建城[2014]7号)、《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等相关规定:a、工资标准:保洁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安溪县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b、出勤补贴:按每人300元/月;高温补贴:每年5~9月份,对工人发放260元/人·月;c、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人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人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①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心市区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落实环卫工人休假及加班工资:环卫工人实行五工二休,休息日需安排补休;②节假日加班补贴:工资÷261工作日×11天×(3-1)倍。d、五险一金: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缴交,具体最低标准如下:①养老: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费率16%②失业: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费率0.5%③工伤:最低基数3676元/月、费率0.35%④医疗:最低基数3992元/月、费率7.5%⑤生育:最低基数3992元/月、费率0.5%⑥公积金: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费率5%e、工人意外伤害保障额度:540元/人(保障额度不低于60万元);f、作业人员工具劳保费每年每人不得低于1700元;g、车辆:含油耗、维修维护、折旧、保险等,不低于2000元/月;h、税费:自行测算;I、其它费用1.2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3投标人对合同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原则上服务范围不作更改,若确属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同时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的实际服务量与投标单价计算确定。若变更的内容在原服务范围中没有,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应协商确定服务价格。除项目的服务量有做适当的调整外,本次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1.4在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总报价。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若出现漏(缺)报价的情况,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1.5投标人对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招标人也不接受等于或小于零的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各分项价格的总和,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为无效投标。2.违约责任2.1上级迎检、观摩或其他检查,遭上级通报、批评、扣分等,每发生一次扣除中标人当季度5%承包费用。2.2临时性突发迎检工作,采购人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需6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如未及时到达,每发生一次扣除中标人当季度2%承包费用。2.3中标人如果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造成垃圾大量积存或运输途中造成洒落飘落,引起投诉、被媒体曝光和相关部门处罚或对采购人产生负面影响时,扣除中标人当季度5%承包费用,采购人限中标人12小时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扣除中标人当季度20%承包费用。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请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2.成员方: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甲方(总包方):(即本项目的投标人)乙方(分包方):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分包标的(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三、其他条款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封面格式(报价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