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招标预告(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4)


1、招标条件
天童景区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施工)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212-04-01-728118,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12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2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太白楼、水月楼、玲珑阁、罗汉楼、标本馆及配套用房,解危加固总建筑面积约 5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天童景区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标本馆、玲珑阁、罗汉楼、配套用房一、水月楼、太白楼的加固解危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122004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玲珑阁、罗汉楼、配套用房一、太白楼90日历天完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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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0574-55849308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龙翔路191号
联系人:邹芳敏
联系电话:0574-88090301
 

天童景区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施工)(天童景区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招标文件.pdf

公告内容.pdf

天童景区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3302120280023226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6月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5建设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6工程承包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玲珑阁、罗汉楼、配套用房一、太白楼90日历天完工。(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有定额工期的,应填写)缩短工期比例:%□除上述要求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1.3.3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4安全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邀请书”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选择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并经发包人确认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等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施工图纸等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须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信封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第二信封包括商务标。☑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内容:(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括: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当日所在周的周一(或开标当日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资料截图扫描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7、承诺函;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二)商务标包括: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内容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5、投标报价一览表;6、投标人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一览表;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3.1投标文件的内容(三)资信标包括: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四)技术标包括:1、技术标封面;2、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人结合工程特点和评标办法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自拟)及如下附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劳动力计划表;(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5)项目拟分包情况(如有);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4、定标评审所需的证明资料(投标人根据定标因素的评审内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10122004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1,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④担保保函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3.4.1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单或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沈燕君地址: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联系电话:0574-83033570其他:/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当使用“品茗宁波投标工具-5.0.0.1”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品茗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2)投标工具服务技术支持:品茗技术支持联系人为:0574-88115683。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文件。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2)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网站首页的【进入开标大厅】入口进入)(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开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公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招标人公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保函二维码(独立保函)(扫二维码可查看或下载本投标保函)编号:投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后的30日失效。四、招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我方发起付款通知,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招标人有义务配合我方补齐上述要求的材料原件,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我方承诺自收到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招标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发起本保函注销申请,但是不论招标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注:开立人应按照以上格式出具投标保函(独立保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企业施工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术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经营范围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各类注册人员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信标自评分表资信评分项投标人具备条件自评分合计合计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表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致:(招标人):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如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公司无串通投标行为。如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①网卡MAC地址;②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④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3、我公司的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或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如存在不符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4、我公司无恶意报价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5、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被认定存在上述情形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如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职位的,中标后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职位,否则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如我公司在本项目及其他工程中同时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包括同意取消中标资格;7、配备、派遣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且配备人数和资格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非我单位在职人员或不具备上述证书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8、如我方中标,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并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9、我司承诺在投标期间,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应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汇总表1、招标条件天童景区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施工)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212-04-01-728118,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12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2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太白楼、水月楼、玲珑阁、罗汉楼、标本馆及配套用房,解危加固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天童景区内。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标本馆、玲珑阁、罗汉楼、配套用房一、水月楼、太白楼的加固解危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122004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玲珑阁、罗汉楼、配套用房一、太白楼90日历天完工。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4、其他公告内容/5、监督部门名称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6、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联系人:翁工联系电话:0574-55849308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龙翔路191号联系人:邹芳敏联系电话:0574-880903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用房解危加固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