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招标预告(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4)
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批准,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恒杰采字2024-0246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6月13日16:3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
5、联系人:小沈
6、联系电话:0572-2058928
7、联系邮箱:369109903@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6月13日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发电子邮件至369109903@qq.com邮箱,邮件须为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附件信息:
(初稿)磋商文件--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doc2.0 M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4]2212号、临[2024]2214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01.11.21.31.4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审批编号:[2024]2212号、临[2024]2214号)批准,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的委托,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二、磋商项目概况(名称、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名称单位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服务期预算金额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项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活动结束58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行业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6月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4年6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联系电话:17815722861,电子邮箱:369109903@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号开标室。七、磋商时间:2024年6月日14:00时整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号开标室。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2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27/sy/index.html6.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137、18698580797)。6.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十一、告知事项:采购过程实行邮寄磋商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沈联系电话:17815722861地址: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联系人:小周联系电话:0572-2551637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杨仲亮联系电话:0572-2551234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2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镇上强化工集中区拟新增3个地下水风险监控点省控点。供应商按照《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确定布点区域、基本情况调查分析、点位预布设、现场踏勘和点位确认、点位布设方案编制和评审、水文地质勘查(如必要)、监测井建设、水质监测等,完成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的建设,确保监测井点位建设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二、具体服务内容、要求等:(一)资料分析与前期调查1)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园区所在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园区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已有监测井信息、园区地下水调查、监测、研究等项目的相关资料。2)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对布点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布点区域内及周边主要工业企业分布情况,收集布点区域及周边地下水污染源相关资料和信息,调查评估区域内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及水质情况。3)水文地质调查。开展水文地质调查,通过资料收集或水文地质勘查方式掌握布点区域岩层分布,地下水类型,地下水流向、地下水补径排规律。(二)点位布设方案编制与评审1)编制点位布设方案。根据资料分析和前期调查结果,确定工业园区边界和面积大小,基于水文地质状况和地下水流向,综合考虑园区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评价结果,进行点位预布设、现场踏勘和点位确认,编制点位布设方案,确定点位布设个数及预布设位置,重点说明点位布设的合理性,明确监测井建设内容、水质监测要求、进度安排等。2)编制点位布设方案并通过评审。(三)监测井建设1)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根据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合理设计井的深度和建设方式,现场钻探作业,并结合相关要求,开展下管、填砾、止水等配套工作,以及成井洗井及水文试验。2)按照《浙江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包括监测井保护筒、井台、栅栏、标牌、警示牌、宣传牌、二维码等制作,整理点位档案资料。(四)水质监测监测井建成后,开展6次29项基本指标和19项特征指标水质监测,其中丰枯水期共2次包括13项辅助指标水质监测。包含监测井洗井、样品采集、现场指标测试、实验室样品分析、监测报告编制等。测试指标如下:29项基本指标: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13项辅助指标: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19项特征指标:铍、锑、镍、钴、银、钡、铊、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苯并[a]芘、五氯酚和乐果。(五)点位布设报告编制与提交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综合监测井建设情况和水质监测结果,编制《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镇上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位布设报告》,提交项目成果。1、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及时完成技术成果提交采购人,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2、本项目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三、工作要求1.服务期: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项目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节假日的加班费、报告(文件、图集等)编制费用、报告(文件、图集等)印刷费用、专家评审费及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费、保护装置和标示标牌费用、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及一切风险。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5、服务期限1年。六、费用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具体以财政资金落实时间为准)。甲方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编制点位布设方案,并通过评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具体以财政资金落实时间为准)。甲方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项目完成后,甲方上报区财政,区财政审批下拨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具体以财政资金落实时间为准)。七、其他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执行。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财政审批编号:[2024]2212号、临[2024]2214号 3磋商内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4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5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竞争性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磋商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6月 日14:00时前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号开标室。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联系电话:17815722861,电子邮箱369109903@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磋商时间2024年6月 日14:00时整10磋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号开标室,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1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2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3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允许分包16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正二副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其中报价文件必须为含有最终报价)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4.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1.3监管部门: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4.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商务文件:2.1.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磋商小组对应评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1.2企业认证证书;2.1.3项目业绩;2.1.4项目负责人;2.1.5对本项目的理解(格式自拟);2.1.6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1.7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自拟);2.1.8质量保障措施(格式自拟);2.1.9组织和管理体制(格式自拟);2.1.10售后服务(格式自拟);2.1.11资信(格式自拟);2.1.12业绩(格式自拟);2.1.1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商务响应表;3.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资格审查条款)4.3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4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5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6供应商情况表;4.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5.3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竞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9.磋商报价说明9.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竞标报价为本磋商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9.2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5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8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9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651621378@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名确认;9.10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1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4.4.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联系电话:13059960801,电子邮箱:651621378@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4.5.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5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7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6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磋商文件。4.6.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4.7.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6.(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年月日,以对(项目编号:)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变更补充文件(如有);d.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e.中标人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二、服务内容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镇上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风险监控点位布设报告编制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镇上强化工集中区需布设地下水风险监控点位。主要项目内容包含针收集基本信息、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及土地利用,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核实补充等相关工作,对地下水井现状开展筛选评估,编制点位布设方案,并通过评审;地下水井建井、规范化建设,开展地下水井保护筒、井台、栅栏、标牌、警示牌、宣传牌、二维码等制作,完成档案资料整理;结合招标方地下水样品分析数据,编制点位布设报告,并将项目成果提交省厅。三、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具体见下表: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前期调查与资料收集项12点位布设方案编制与评审项13地质勘探和监测井建设项14规范化建设项15样品采集与测试项16点位布设报告编制,并提交省厅项17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镇上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风险监控点位布设报告编制项1总价合计(元)备注:总价已包括供应商的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其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材料、人员、培训、差旅、文件、调研、资料文献收集、项目管理、采购代理咨询、技术服务等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具体以财政资金落实时间为准)。甲方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编制点位布设方案,并通过评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具体以财政资金落实时间为准)。甲方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项目完成后,甲方上报区财政,区财政审批下拨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具体以财政资金落实时间为准)。四、服务期限及验收要求(一)服务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二)验收要求。点位布设报告通过专家审核。五、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问题;(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工作;(2)乙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对委托范围内的任务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响应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合同任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服务的质量;(4)乙方应依据合同,接受甲方的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并不因此变更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或第三方企业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2)乙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使甲方免受第三方的追偿,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3)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无偿提供后续服务。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或服务成果或存在无法通过验收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十、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和雷击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二、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3、资信及其他部分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商务文件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活动时间与地点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表在磋商、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开户银行 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业绩要求详见评分标准;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报价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4、首次报价文件目录………………………………………响应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进行磋商响应。提交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的电子备份文件U盘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全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4-026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上强化工集中区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3、以上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总价”相一致。▲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Q搜索请输入主体名称成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WW.CREDITCHNA.GOV.CN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查询“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要加大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当前,一些市场主体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极大削弱了法律法规权威性,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坚决治理规范。公示期的市场主体。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有限公司查询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版权所有:信用中国|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政府网站找错网站标识码:bm04000009京CP备050523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96号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HGE-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认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建议各供应商进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缴纳成交项目的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支行2010003220208468.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二)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三)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四)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五)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六)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磋商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标项一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有效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30%×100。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二)技术分(70分)本项目设技术分70。(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序号评分内容和标准分值1、项目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项目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检测、分析报告编制任务进行整体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制定的计划和方案切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得9-16分;存在欠缺或不合理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0-16分2、项目人员配置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及开标截止期前半年内任何连续三个月的缴费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盖章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应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在投标文件内。0-3分3、质量保障措施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通过对检测全过程进行可溯性监管和质量把控,是否具有相应措施同步提供现场采样定位、照片、视频等,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目前具备的相关技术资源进行阐述,由评标专家进行综合评分。针对性强、合理、切合实际的得9-15分;存在欠缺或不合理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0-15分4、组织和管理体制供应商是否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是否具有完备的检测组织、检测规范、检测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合同履行及保密制度,由评标专家进行综合评分。描述全面完整、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先进性的得9-15分;存在欠缺或不合理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0-15分5、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是否详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0-15分6、资信供应商获得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地下水或土壤监测、调查分析类荣誉表彰的,得1分;获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地下水或土壤监测、调查分析类荣誉表彰的,得2分;获得国家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地下水或土壤监测、调查分析类荣誉表彰的,得3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按最高荣誉表彰得分计算,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不得分)0-3分7、业绩供应商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0-3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控风险监控点位布设和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