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 冬瓜 南瓜 茄子招标预告(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2024)



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20001-KLZB)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6月14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莉萍;联系电话:0770-2821504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珍珠苑C10栋
附件: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稿

采购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附件信息:

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预公示稿).doc742.9K

科联招标KELIANTENDERING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GUANGXIKELIANZHAOBIAOZHONGXINYOUXIANGONGSI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20001-KLZB采购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9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0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6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CZC2024-G1-20001-KLZB项目名称: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预算金额:分标1: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肆仟叁佰贰拾壹元整(¥3324321.00);分标2: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壹仟伍佰贰拾玖元整(¥3311529.00);分标3: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元整(¥1456650.00)。最高限价(如有):同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港口区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采购,具体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的附件。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开始时间按采购人通知,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配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分标2、分标3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每天上午0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人民币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开标室政府采购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场设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副场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兴教路88号联系方式:莫洁梅;0770-2810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珍珠苑C10栋联系方式:0770-28215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莉萍电话:0770-2821504采购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必须满足采购要求。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赔偿。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分标1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肆仟叁佰贰拾壹元整(¥3324321.00)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1素菜类按实际需求配送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 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 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 软烂、畸形。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7.红萝卜: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收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11.黄豆: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12.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2新鲜肉类按实际需求配送▲1.新鲜猪肉:当天宰杀新鲜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无异味。2.新鲜鸡肉:当天宰杀新鲜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淤血斑或极少淤血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毒,无异味。3.新鲜鸭肉:当天宰杀新鲜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4.新鲜牛肉:当天宰杀新鲜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无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病毒,无异味。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3水产类按实际需求配送1.紫菜:色泽紫红,干燥、无泥沙杂质,紫菜香味浓郁。2.虾米:体表色泽鲜亮,黄或浅红色,虾体弯曲无贴皮,无空头壳,手抓较松散、不粘连。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4鲜蛋类(鸡蛋、鸭蛋)按实际需求配送1.蛋壳清洁充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2.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 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3.将蛋握在手中摇动时,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5绿色青菜类按实际需求配送叶新鲜光泽、根部断面完整、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水淋、虫蛀、烂斑。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6鲜湿米粉按实际需求配送具有正常、自然的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组织形态基本均匀一致,表面平滑;口感有爽滑、柔韧感,不夹生,不粘牙,无异物。无外来可见杂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2021的规定。生产日期必须为送货当天日期。提供抽样检验合格证/每批次。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7水果类按实际需求配送苹果、梨:色泽自然、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气味正常,无异味。无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通过农药残留检测/每批次。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8食用盐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加碘低钠盐,规格:约 500g/包。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等标识。3.符合 GB 5461-2000 食用盐国家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4.投标人自行选择产品,按生产厂家包装,包装完好,品牌、商标、 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齐全。 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5.供货时,食用盐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 3 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9食用酱油/蚝油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酿造酱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规格:不小于 1.8L/桶。食用蚝油,规格:不小于2.0kg/桶。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等标识。3.符合 GB/T 18186-2000 酿造酱油、GB/T 21999-2008 食用蚝油国 家标准。4.按生产厂家包装,色泽正常、 自然,滋味和气味正常,无异味。 ▲5.供货时,食用酱油/蚝油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10食用醋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白醋,规格:450-500ml/瓶。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 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等标识。3.符合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国家标准。4.按生产厂家包装,色泽正常、 自然,滋味和气味正常,无异味。 ▲5.供货时,食用醋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一、服务总体要求:1、分标1内容为学生营养改善原辅材料(包括素菜类、新鲜肉类、水产类、鲜蛋类、绿色青菜类、鲜湿米粉、水果类、食用盐、食用酱油/蚝油、食用醋)采购及配送服务。2、分标1的采购、存储、配送等工作量大,中标人必须保障各学校每天所需食材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位,且保证食品安全。3、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投入能满足所竞标分标范围的足够数量的配送运输车辆及配送人员。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途径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指标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1)中标人所交付配送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食品是新鲜,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营养的要求。(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食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人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4)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三)其他说明1、食品搭配组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营养办《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周参考食谱〉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12〕6号)文件要求,由各校结合实际制订食谱,食物品种必须多样化,保证学生营养均衡。2、各校提前一周罗列出本校一周食谱后通知中标人做好供货准备,按时供货,保证学生按时就餐。蔬菜以提供时令蔬菜为主。中标人所提供的素菜类与鲜肉类食物参照每周食谱按实际需求提供。(四)配送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是中标人的义务,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具有销售相应种类物料的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于无证产品采购人不予接受。2、由中标人安排专人专车直接配送到各指定学校。中标人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中标人的责任。3、采购人应于要求中标人配送的前一周提供订货需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持新鲜,每次配送要求的数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货量配送。4、禁止一切问题物料进入采购人库房,在验收时发现以下问题的物料一律拒收(包括但不限于):①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酯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③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④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⑤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持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⑦贮存、运输、装卸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⑧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品食品;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5、中标人所配送食品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若因其他原因更改食品品种的,须提供有关材料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配送至学校。如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中标人擅自更改食品并配送到学校,所造成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货款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同时,采购人单方终止合同并扣押当月20%的货款。▲6、每次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向所供学校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单复印件,并同时向港口区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每批次自检报告复印件,每两个月提供一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7、中标人必须建立配送台帐,注明时间、数量、规格、送货人、验收人、单价、合计金额等相关信息。▲8、每个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次留样1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由相关部门适时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供餐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9、中标人配合各学校做好宣传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产品、储藏、食用行为规范、食品安全等方面安排每学期至少一次培训工作,并协助各学校做好营养餐效果评估工作等。商务条款交货地点、方式和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按时送货到各乡镇村屯学校用户现场,所有学校每天一送。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开始时间按采购人通知,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配送。3、交付地点:分标1的配送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王府街道办和光坡镇片区(港口区沙港新区小学、王府明天小学、王府白沙323良伟学校、光坡镇中心小学、光坡镇大龙小学、光坡镇潭油小学、光坡镇山口益海小学、光坡镇沙螺寮小学、光坡镇新兴小学、光坡镇勒色葵小学、光坡镇中间坪小学、光坡镇中学),服务范围包含计划人数约4158名学生的营养食品配送。商务条款报价及结算说明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价格;包含人员工资、货物、运输(含保险)、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下浮优惠率进行报价,投标人以中标的下浮优惠率签订合同,结算时按照实际的配送工作量(配送天数、配送人数或数量要求的累计数)计算费用。结算价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询价议价小组定价×(1-中标下浮优惠率)。0%≤下浮优惠率<100%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A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5%;B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10%,则B供应商的下浮优惠率报价高。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报价或者以劣质产品质量的低价商品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结算方式: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签订合同后,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负责结算,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采购项目款项按实际需求量结算,实行一月一结。中标人凭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出具采购支付申请材料,并由需要货物的学校付款,村级小学由所在的中心校统一付款。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在财政部门资金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采购预算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扣的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合同签订后,每月实际货款先从预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扣除后,剩余营养餐费用按月按实际结算;各学校按照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和中标人签发的验货凭证数据相符的原则)结算货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次月5日前出具上个月结算数额的正规发票给各学校,凭学校指定签收人签字的签收单办理款项结算手续,各学校在收到财政拨付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合同结束前30日,各学校和中标人做好发货数和实际食用数的核对工作,不足的货物数量由中标人按照实际数量补足,各学校不负责中标人发货数多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及产生的货款。因农产品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采购货物价格执行期限为每月1号至当月月末,中标人必须在每月底前向采购人申报次月的价格,再由采购人组织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询价议价小组和中标人代表到港口区金海市场、采珠市场等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询价,次月货物价格最终以询价作为参数进行定价,所定价格不能高于市场询价平均价。除需求一览表的产品外,其余配送的产品以时令蔬菜为主,但配送之前必须报送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商务条款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商务条款售后服务要求1、承诺实行“三包”;2、免费送货上门;3、保质保量,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及时给予更换。商务条款投标、中标原则说明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及服务完成进度,本项目设定了3个分标,投标人可以对某个或某几个分标同时进行投标报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分标,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分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续其它分标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评标、定标顺序为分标1→分标2→分标3。商务条款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交货物应为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食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认证标准和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的食品材料时采购人将一律拒收。2、“技术参数及配置”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3、中标人履约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2)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4)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5)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7)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8)配送的学校评议配送服务不达标、不合格的;(9)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的。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核心产品:分标1的核心产品为“需求一览表”中第2项产品:新鲜肉类 。分标2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壹仟伍佰贰拾玖元整(¥3311529.00)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1素菜类按实际需求配送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 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 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 软烂、畸形。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7.红萝卜: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收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11.黄豆: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12.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2新鲜肉类按实际需求配送▲1.新鲜猪肉:当天宰杀新鲜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无异味。2.新鲜鸡肉:当天宰杀新鲜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淤血斑或极少淤血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毒,无异味。3.新鲜鸭肉:当天宰杀新鲜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4.新鲜牛肉:当天宰杀新鲜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无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病毒,无异味。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3水产类按实际需求配送1.紫菜:色泽紫红,干燥、无泥沙杂质,紫菜香味浓郁。2.虾米:体表色泽鲜亮,黄或浅红色,虾体弯曲无贴皮,无空头壳,手抓较松散、不粘连。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4鲜蛋类(鸡蛋、鸭蛋)按实际需求配送1.蛋壳清洁充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2.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 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3.将蛋握在手中摇动时,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5绿色青菜类按实际需求配送叶新鲜光泽、根部断面完整、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水淋、虫蛀、烂斑。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6鲜湿米粉按实际需求配送具有正常、自然的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组织形态基本均匀一致,表面平滑;口感有爽滑、柔韧感,不夹生,不粘牙,无异物。无外来可见杂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2021的规定。生产日期必须为送货当天日期。提供抽样检验合格证/每批次。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7水果类按实际需求配送苹果、梨:色泽自然、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气味正常,无异味。无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通过农药残留检测/每批次。农、林、牧、渔业需求一览表8食用盐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加碘低钠盐,规格:约 500g/包。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等标识。3.符合 GB 5461-2000 食用盐国家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4.投标人自行选择产品,按生产厂家包装,包装完好,品牌、商标、 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齐全。 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5.供货时,食用盐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 3 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9食用酱油/蚝油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酿造酱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规格:不小于 1.8L/桶。食用蚝油,规格:不小于2.0kg/桶。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等标识。3.符合 GB/T 18186-2000 酿造酱油、GB/T 21999-2008 食用蚝油国 家标准。4.按生产厂家包装,色泽正常、 自然,滋味和气味正常,无异味。 ▲5.供货时,食用酱油/蚝油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10食用醋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白醋,规格:450-500ml/瓶。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 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等标识。3.符合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国家标准。4.按生产厂家包装,色泽正常、 自然,滋味和气味正常,无异味。 ▲5.供货时,食用醋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一、服务总体要求:1、分标2内容为学生营养改善原辅材料(包括素菜类、新鲜肉类、水产类、鲜蛋类、绿色青菜类、鲜湿米粉、水果类、食用盐、食用酱油/蚝油、食用醋)采购及配送服务。2、分标2的采购、存储、配送等工作量大,中标人必须保障各学校每天所需食材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位,且保证食品安全。3、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投入能满足所竞标分标范围的足够数量的配送运输车辆及配送人员。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途径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指标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1)中标人所交付配送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食品是新鲜,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营养的要求。(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食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人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4)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三)其他说明1、食品搭配组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营养办《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周参考食谱〉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12〕6号)文件要求,由各校结合实际制订食谱,食物品种必须多样化,保证学生营养均衡。2、各校提前一周罗列出本校一周食谱后通知中标人做好供货准备,按时供货,保证学生按时就餐。蔬菜以提供时令蔬菜为主。中标人所提供的素菜类与鲜肉类食物参照每周食谱按实际需求提供。(四)配送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是中标人的义务,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具有销售相应种类物料的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于无证产品采购人不予接受。2、由中标人安排专人专车直接配送到各指定学校。中标人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中标人的责任。3、采购人应于要求中标人配送的前一周提供订货需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持新鲜,每次配送要求的数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货量配送。4、禁止一切问题物料进入采购人库房,在验收时发现以下问题的物料一律拒收(包括但不限于):①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酯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③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④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⑤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持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⑦贮存、运输、装卸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⑧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品食品;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5、中标人所配送食品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若因其他原因更改食品品种的,须提供有关材料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配送至学校。如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中标人擅自更改食品并配送到学校,所造成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货款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同时,采购人单方终止合同并扣押当月20%的货款。▲6、每次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向所供学校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单复印件,并同时向港口区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每批次自检报告复印件,每两个月提供一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7、中标人必须建立配送台帐,注明时间、数量、规格、送货人、验收人、单价、合计金额等相关信息。▲8、每个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次留样1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由相关部门适时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供餐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9、中标人配合各学校做好宣传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产品、储藏、食用行为规范、食品安全等方面安排每学期至少一次培训工作,并协助各学校做好营养餐效果评估工作等。商务条款交货地点、方式和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按时送货到各乡镇村屯学校用户现场,所有学校每天一送。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开始时间按采购人通知,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配送。3、交付地点:分标2的配送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片区(企沙镇中心小学、企沙镇牛路小学、企沙镇山新小学、企沙镇中学、港口区武钢北港小学),服务范围包含计划人数约4142名学生的营养食品配送。商务条款报价及结算说明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价格;包含人员工资、货物、运输(含保险)、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下浮优惠率进行报价,投标人以中标的下浮优惠率签订合同,结算时按照实际的配送工作量(配送天数、配送人数或数量要求的累计数)计算费用。结算价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询价议价小组定价×(1-中标下浮优惠率)。0%≤下浮优惠率<100%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A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5%;B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10%,则B供应商的下浮优惠率报价高。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报价或者以劣质产品质量的低价商品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结算方式: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签订合同后,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负责结算,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采购项目款项按实际需求量结算,实行一月一结。中标人凭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出具采购支付申请材料,并由需要货物的学校付款,村级小学由所在的中心校统一付款。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在财政部门资金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采购预算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扣的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合同签订后,每月实际货款先从预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扣除后,剩余营养餐费用按月按实际结算;各学校按照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和中标人签发的验货凭证数据相符的原则)结算货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次月5日前出具上个月结算数额的正规发票给各学校,凭学校指定签收人签字的签收单办理款项结算手续,各学校在收到财政拨付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合同结束前30日,各学校和中标人做好发货数和实际食用数的核对工作,不足的货物数量由中标人按照实际数量补足,各学校不负责中标人发货数多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及产生的货款。因农产品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采购货物价格执行期限为每月1号至当月月末,中标人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向采购人申报次月的价格,再由采购人组织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询价议价小组和中标人代表到港口区金海市场、采珠市场等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询价,次月货物价格最终以询价作为参数进行定价,所定价格不能高于市场询价平均价。除需求一览表的产品外,其余配送的产品以时令蔬菜为主,但配送之前必须报送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商务条款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商务条款售后服务要求1、承诺实行“三包”;2、免费送货上门;3、保质保量,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及时给予更换。商务条款投标、中标原则说明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及服务完成进度,本项目设定了3个分标,投标人可以对某个或某几个分标同时进行投标报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分标,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分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续其它分标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评标、定标顺序为分标1→分标2→分标3。商务条款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交货物应为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食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认证标准和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的食品材料时采购人将一律拒收。2、“技术参数及配置”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3、中标人履约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2)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4)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5)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7)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8)配送的学校评议配送服务不达标、不合格的;(9)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的。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核心产品:分标2的核心产品为“需求一览表”中第2项产品:新鲜肉类 。分标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元整(¥1456650.00)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1大米按实际需求配送1.大米;必须提供近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禁止提供陈化粮。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2.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 大米国家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完好,品牌、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齐全。 3.具有大米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 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 (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 ▲4.供货时,大米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 ▲5.供货时,须提供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当次批次所配送大米的检测报告的清晰复印件,提供的检测数据符合国家对食品的相关要求。工业 *需求一览表2食用油按实际需求配送▲1.食用花生油或调和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规格:瓶装/正规厂家包装,5L/瓶。备注: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2.质量等级:一级。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有品牌、商标、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成分表、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等标识。3.食用油应相当于或优于金龙鱼或香满园或鲁花品牌。4.必须符合 GB2716-2018 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供货时,须提供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当次批次所配送食用油的检测报告的清晰复印件,提供的检测数据符合国家对食品的相关要求。5.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6.供货时,食用油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不允许提供过期物资。工业 *需求一览表一、服务总体要求:1、本分标内容为学生营养改善大宗食品(包括大米、食用油)采购、存储及配送服务。本分标的配送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片区(企沙镇中心小学、企沙镇牛路小学、企沙镇山新小学、企沙镇中学、港口区武钢北港小学)、防城港市港口区王府街道办和光坡镇片区(港口区沙港新区小学、王府白沙323良伟学校、光坡镇中心小学、光坡镇大龙小学、光坡镇潭油小学、光坡镇山口益海小学、光坡镇沙螺寮小学、光坡镇新兴小学、光坡镇勒色葵小学、光坡镇中间坪小学、光坡镇中学),服务范围包含计划人数约8300名学生的食品配送。2、中标人必须安排专人专车直接配送到各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酌情配送,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一周的使用量,100人以下学校可以两个星期配送一次。每批次食品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留样。3、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投入能满足本分标范围的足够数量的配送运输车辆及配送人员。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途径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指标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1)中标人所交付配送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食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营养的要求。(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食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人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4)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三)配送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是中标人的义务,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具有销售相应种类物料的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于无证产品采购人不予接受。2、由中标人安排专人专车直接配送到各指定学校。中标人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中标人的责任。3、采购人应于要求中标人配送的前一周提供订货需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持新鲜,每次配送要求的数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货量配送。4、禁止一切问题物料进入采购人库房,在验收时发现以下问题的物料一律拒收(包括但不限于):①致病性微生物,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②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持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③贮存、运输、装卸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符合要求的食品;④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品食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5、中标人所配送食品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若因其他原因更改食品品种的,须提供有关材料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配送至学校。如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中标人擅自更改食品并配送到学校,所造成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货款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同时,采购人单方终止合同并扣押当月20%的货款。▲6、中标人必须建立配送台帐,注明时间、数量、规格、送货人、验收人、单价、合计金额等相关信息。▲7、每个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次留样1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由相关部门适时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供餐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8、中标人配合各学校做好宣传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产品、储藏、食用行为规范、食品安全等方面安排每学期至少一次培训工作,并协助各学校做好营养餐效果评估工作等。商务条款交货地点、方式和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按时送货到各乡镇村屯学校用户现场,所有学校每天一送。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开始时间按采购人通知,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配送。3、交付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片区(企沙镇中心小学、企沙镇牛路小学、企沙镇山新小学、企沙镇中学、港口区武钢北港小学)、防城港市港口区王府街道办和光坡镇片区(港口区沙港新区小学、王府白沙323良伟学校、光坡镇中心小学、光坡镇大龙小学、光坡镇潭油小学、光坡镇山口益海小学、光坡镇沙螺寮小学、光坡镇新兴小学、光坡镇勒色葵小学、光坡镇中间坪小学、光坡镇中学)商务条款报价及结算说明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价格;包含人员工资、货物、运输(含保险)、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下浮优惠率进行报价,投标人以中标的下浮优惠率签订合同,结算时按照实际的配送工作量(配送天数、配送人数或数量要求的累计数)计算费用。结算价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询价议价小组定价×(1-中标下浮优惠率)。0%≤下浮优惠率<100%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A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5%;B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10%,则B供应商的下浮优惠率报价高。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报价或者以劣质产品质量的低价商品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结算方式: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签订合同后,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负责结算,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采购项目款项按实际需求量结算,实行一月一结。中标人凭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出具采购支付申请材料,并由需要货物的学校付款,村级小学由所在的中心校统一付款。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在财政部门资金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采购预算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扣的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合同签订后,每月实际货款先从预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扣除后,剩余营养餐费用按月按实际结算;各学校按照各学校食品检验人员验货凭证(和中标人签发的验货凭证数据相符的原则)结算货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次月5日前出具上个月结算数额的正规发票给各学校,凭学校指定签收人签字的签收单办理款项结算手续,各学校在收到财政拨付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合同结束前30日,各学校和中标人做好发货数和实际食用数的核对工作,不足的货物数量由中标人按照实际数量补足,各学校不负责中标人发货数多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及产生的货款。除需求一览表的产品外,配送其余产品的,配送之前必须报送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商务条款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商务条款售后服务要求1、承诺实行“三包”;2、免费送货上门;3、保质保量,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及时给予更换。商务条款投标、中标原则说明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及服务完成进度,本项目设定了3个分标,投标人可以对某个或某几个分标同时进行投标报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分标,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分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续其它分标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评标、定标顺序为分标1→分标2→分标3。商务条款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交货物应为全新的食品,食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认证标准和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的食品材料时采购人将一律拒收。2、“技术参数及配置”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3、中标人履约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2)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4)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5)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7)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8)配送的学校评议配送服务不达标、不合格的;(9)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的。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核心产品:本分标的核心产品为“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产品:大米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联合体投标要求无7.2是否允许分包R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8.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获得参加评标资格的投标人或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R其他方式:R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下浮优惠率高的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下浮优惠率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下浮优惠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8.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获得参加评标资格的投标人或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R其他方式:R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下浮优惠率高的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下浮优惠率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下浮优惠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5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资格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第1-3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实施人员、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培训等)(格式自拟);3、投标产品技术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说明书、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等)(格式自拟);4、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或使用情况及证明资料(格式自拟);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格式自拟);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价格;包含投标服务、货物、运输(含保险)、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R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R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样品。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5.3(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25.3(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附件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保存。25.3(2)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R综合评分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1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1 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R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分得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5履约保证金金额R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8.2.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联系电话:莫洁梅 ;07702810073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兴教路88号 (2)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0-2821504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珍珠苑C10栋38.2.1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街道建政路 联系电话:0770-6106362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R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R以分标采购预算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40.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账号:45050165954200001533财务联系电话:0770-283107241.1解释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1.1.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1.1.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1.1.1.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1.1.1.1.2.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3.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8.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1.2.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1.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1.4.0.1.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4.0.2.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4.0.3.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1.4.0.4.(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18.2.1。1.1.4.0.5.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4.0.6.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1.5.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1.1.6.五、资格审查1.1.6.0.1.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6.0.2.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1.7.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处理。28.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8.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1.1.8.0.1.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8.0.2.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6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6)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1.9.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10.九、其他事项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1.10.0.1.4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R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4)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及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可能对评审产生影响。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8)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2.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满分 30分)投标下浮优惠率(1)评标下浮优惠率为投标人的投标下浮优惠率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下浮优惠率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下浮优惠率等于投标下浮优惠率。(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下浮优惠率,即评标下浮优惠率=下浮优惠率+(1-下浮优惠率)*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下浮优惠率,即评标下浮优惠率=下浮优惠率+(1-下浮优惠率)*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下浮优惠率=投标下浮优惠率。(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优惠率最高的投标下浮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 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1-最高的评标下浮优惠率)/(1-某投标人的评标下浮优惠率)】×30分注:0%≤下浮优惠率<100%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A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5%;B供应商下浮优惠率报价为10%,则B供应商的下浮优惠率报价高。2技术分(满分60分)实施方案分(满分20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结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内容独立评分,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4分):投标人对本案项目需求理解认识有偏差,对配送区域、配送工作量、配送难度思路混乱;实施方案内容陈述粗糙不准确;人员配备简单;食品仓储、调配、运输、安全、配送效率等不明确,不搭配;整体方案有明显错漏。二档(8分):投标人对本案项目需求理解认识简单,对配送区域、配送工作量、配送难度思路不够清晰;实施方案内容陈述简单;人员配备描述简单;食品仓储、调配、运输、安全、配送效率等基本明确,基本保障配送时间效率,整体方案无错漏。三档(12分):投标人对本案项目需求理解认识描述具体,对配送区域、配送工作量、配送难度考量准确;实施方案内容陈述详细;人员配备满足需求;食品配送货源和质量有基本保障,食品仓储、调配、运输、安全、配送效率等各个环节编排完备,能保证按时配送,整体方案可操作。四档(16分):投标人对本案项目需求理解认识到位,对配送区域、配送工作量、配送难度有一定考量;实施方案内容陈述较全面;人员配备完备;食品配送货源和质量有一定保障,食品仓储、调配、运输、安全、配送效率等有保障措施,各个环节编排合理,保质量保配送时间期限,整体方案较科学合理,可操作。五档(20分):投标人对本案项目需求理解到位,认识深入,对配送区域、配送工作量、配送难度已经充分考量;实施方案内容陈述详尽、全面;人员配备科学合理,经验丰富;食品配送思路清晰,货源和质量完全有保障,食品仓储、调配、运输、安全、配送效率等有保障措施,各个环节编排紧凑,保质量保配送时间期限,整体方案科学、合理,契合项目具体情况。2技术分(满分6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2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结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内容独立评分,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3分):投标文件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说明。二档(6分):投标文件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进货采购渠道、食材两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说明。三档(9分):投标文件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说明。四档(12分):投标文件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详细的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制度说明,能提供产品合格保障的具体措施,方案陈述全面。管理制度方案(8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独立评分,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2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有采购管理制度、合储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说明。二档(4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有采购管理制度、合储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说明。三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有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说明。四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有详细的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人员组织管理制度、培训计划说明,方案陈述全面。应急预案方案(8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应急预案方案独立评分,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2分):投标文件中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有应急组成员、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食材质量问题处理预案、仓库火灾应急预案说明。二档(4分):投标文件中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有应急组成员、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食材质量问题处理预案、仓库火灾应急预案、食材运输应急预案说明。三档(6分):投标文件中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有应急组成员、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食材质量问题处理预案、仓库火灾应急预案、食材运输应急预案、供货响应应急预案说明。四档(8分):投标文件中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有详细的应急组成员、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食材质量问题处理预案、仓库火灾应急预案、食材运输应急预案、供货响应应急预案、食材中毒应急预案、不可预见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说明,方案陈述全面。售后服务方案(12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结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内容独立评分,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售后服务承诺总说明、服务监督和回访方案说明。二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售后服务承诺总说明、售后服务记录方案、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监督和回访方案说明。三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售后服务本诺总说明、售后服务记录方案、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监督和回访方案、售后服务管理方案说明。四档(1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总说明、售后服务记录方案、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监查和回访方案、售后服务管理方案、服务措施方案、服务响应体系,售后服务切合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3商务分履约能力分(满分6 分)1、投标人拟投入有食品专用存储仓库,且专业功能区至少包括有食品检验区、分拣区、保鲜库、冷藏库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存储仓库场地自有或租赁有效证明材料(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场地清晰照片等),否则本项不得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含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配送厢式车辆的得1分;每提供一辆冷藏配送车得1分;本项满分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检验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商务分业绩(满分 4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满分4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总得分=1+2+3。1.3.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条款的规定推荐,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最低评标报价法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有效评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条款的规定推荐。1.4.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分标的合同标的1、合同总金额:以本分标的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暂定作为合同总金额,但甲方最终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以实际配送的结算金额为准。乙方的中标下浮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材料 冬瓜 南瓜 茄子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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