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保洁服务 市政保洁机招标预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编号:GZHZ2024GZ1085
发布时间:2024-06-19 17:20:05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2024年-2026年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C99000000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番禺钟村钟韦路73号
联系人:孙先生、方小姐联系电话:020-39906605/020-3990659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合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278号基盛商业中心3楼305房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020-31100924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
2024年-2026年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服务项目需求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子包1:27312785.10元;子包2:33292654.52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投子包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在服务期内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采购事项无法进行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子包一、子包二兼投不能兼中一、项目概况广州南站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西北部,为石壁街辖区范围,地处广佛都市圈的地理中心,距番禺区中心10公里,距广州市中心约17公里,跟佛山市城区约18公里;依托武广线、广贵线、广南线(南宁)、广珠城际铁路等多条客运专线、港澳直通车以及城际轨道,带动周边地区,发展高端商务、商贸产业,形成广州南部的公共交通中心。当前,广州南站每天客流量约70万人次,预计2025年日均客流量超过100万人次。根据广州南站的规划及高速发展,配套设施日趋完善,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广州南站核心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宜居宜商的高铁商圈,为我街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为达到这个目标,我街(南站管委会)从2010年开始就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南站广场及道路等进行社会化保洁,总体效果良好。本次采购的是即将到期的南站广场及道路的保洁项目,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用户需求书。特别说明:为妥善解决原中标单位环卫工人就业,新中标单位可以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原中标单位的环卫工人,待遇不得低于今年最新的环卫行业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本人自愿离职或不符合环卫工人条件的除外)。必须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至投标文件目录表中。二、承包范围及内容(一)作业范围:本项目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对广州南站东、西片区的广场、平台、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东片区(以下称包1):包括东平台,以石浦大道以东(不含石浦大道)包括石洲中路等总长度17.11公里、面积约为68.13万平方米的41条道路(含绿化带、河涌两岸巡河路径),0.7万平方米的东广场,总保洁面积约68.83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西片区(以下称包2):包括西平台,以石浦大道以西(含石浦大道)包括石山大道等42条总长度约21.1公里、面积约82.52万平方米的道路(含绿化带、河涌两岸巡河路径)保洁,及石山大道南沿线2座装配式公厕(详见附件2)。(2)子包1、子包2的广场、平台及市政道路保洁均包括人行道、巡河通道、高铁桥下空间、车行道、绿化带、车行隧道、人行天桥、道路红线外可视范围、沿途排水口、沙井口、护栏、休息椅、内立墙、路侧石、挡雨篷、垃圾桶、工具房、垃圾装车点等配套设施。(3)子包2负责区域内出租车站场入口公厕及公交车站场出口公厕的维修养护、日常保洁、抽粪与处理、日常如厕消耗品(擦手纸、洗手液、纸巾、消毒液、洁厕剂等)配置,运营公厕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修缮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四、最高限价子包1最高限价:27312785.10元/24个月。子包2最高限价:33292654.52元/24个月。五、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报总价形式,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支付承包费用。六、调整约定(一)迎检调整: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临时对保洁区域调整,在应急或迎检等情况下需按采购人调整范围进行,在不增加人员及设备时,承包经费不作增加。(二)当保洁范围或面积有调整时,采购人可根据调整后实际面积或内容,按原中标单价或计算方式对中标单位的总承包经费作出相应的调整(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的除外)。七、配置要求(一)人员配置1.子包1、子包2均需各设专职项目负责人(经理)1人、主管(兼文书工作)1人。负责人及主管需要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2.参照有关保洁标准:子包1要求:项目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37人,其中保洁人员119人,每日至少到岗102人;司机10人,每日到岗不少于9人;管理人员及机动人员8人,每日到岗不少于7人。子包2要求:项目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59人,其中保洁人员136人,每日至少到岗116人;司机13人,每日到岗不少于11人;管理人员及机动人员10人,每日到岗不少于8人。(二)工具配置1.子包1需配置不少于以下设备:18吨(含18吨)以上洗扫一体车2台,1吨(含1吨)以上小型无人驾驶扫路机1台,18吨(含18吨)以上高压洒水车5台,18吨(含18吨)以上雾炮车2台,小型高压冲洗车(含磨盘)6台,吹风机8台。上述提供的车辆车龄不得高于5年。所有环卫作业车辆上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2.子包2需配置不少于以下设备:18吨(含18吨)以上洗扫一体车3台,18吨(含18吨)以上高压洒水车6台,18吨(含18吨)以上雾炮车2台,小型高压冲洗车(含磨盘)7台,吹风机8台。上述提供的车辆车龄不得高于5年。所有环卫作业车辆上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2.中标单位均须投入足够的环卫作业工具或器械,如小扫把、大扫把、垃圾钳、垃圾铲等,鼓励使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效果的小型清扫机及自动清洗机械等设备。3.中标单位需按有关单位要求自行设置单一的垃圾装车点,并应符合上级有关部门标准与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240升的垃圾收集桶。4.中标单位垃圾收运可采用委托有运输资质并在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备案的单位进行收运或自配符合番禺区城管局要求的垃圾压缩车进行收运,收运过程须做到垃圾不外露、不洒落、污水不滴漏等。收运费用及处理费已含在承包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八、总规范要求与质量标准(一)保洁时间为6:00-22:00,16小时保洁制,22时至次日6时实行应急保洁(作业量详见附件3、附件4),国家重大节假日(以国务院放假办法为准)、重大活动或事件期间,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保洁制,重点区域指石洲中路(含)以西、汉溪大道西(含)以北、大洲路(含)以东、石洲西路(含)以南形成的包围圈,特殊情况由招标人临时划定。(二)中标人保洁标准须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广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规范》、广州市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等相关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四)保洁人员应穿着最新版广州市城管系统统一格式的工作服,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做好劳动保护措施,保持衣冠整齐,夜间作业时佩带反光安全标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能听会说普通话,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招标单位联系人报告。(五)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采用科学、高效的方式安排人员,设立每班巡检专职人员,重点区域及路段需加派人手重点保障。九、分项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一)广场、平台、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保洁:按一级标准保洁。采用人工清扫方式,每天两次大清扫,首次清扫需在7点前完成,第二次清扫为16-18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均需在人流高峰期前完成清扫;其余时间为巡回保洁时间。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扫把,使用大扫把清扫时小心执扫,控制扬尘,同时注意避免妨碍行人。平台、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杂草、泥沙、漂浮垃圾等应及时清除,清扫保洁后达到地面整洁,地面见本色,无残留污水,无堆积垃圾,无散落垃圾(含污物),无痰迹、无香口胶污迹、无散落烟头、纸霄、饭盒等标准。广场、平台垃圾滞留不超过5分钟,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垃圾滞留不超过20分钟。人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2)车行道保洁:按道路一级标准保洁。采用机械清扫保洁方式。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机械清扫车辆应避开车流高峰进行清扫,高峰期时段一般为7:30-9:00,17:00-18:30。机械作业时启用警示灯,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无法机械清扫的路段(如规划路等)由人工清扫进行保洁。车行道清扫、冲洗后需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无堆积垃圾、无散落垃圾、无沙土残迹、无杂草,路见本色的标准。遇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待有关部门处理完事故后派员立即清理现场。(3)广场、道路洒水冲洗:广场采用人工冲洗方式,每周用磨盘至少对地面清洗1次,作业时应设置防滑标志,提醒行人注意安全。道路采用机械冲洗。洒水车、洗扫车、雾炮车作业时应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段,启用警示灯,控制水压及车速,避免影响车辆及路人。人工辅助作业时应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反光锥等,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路面冲洗后达到路见本色,无余泥、沙石、杂物及其他垃圾。根据环保部门有关要求,重点道路(汉溪大道西、石兴大道南、双涌路、大洲路、韦涌路)每日洒水次数达到8次或以上,每日雾炮抑尘达到4次或以上,重点道路范围由采购方适时调整;其他路段洒水车、雾炮车每天作业各不少于4次,必要时需增加作业次数。所有环卫车辆作业用水必须使用自来水,水费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况良好,按照上级要求对车辆外观进行统一涂装,中标单位须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车辆涂装及检修保养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配套设施清洁:沙井盖、排水口周边必须每日清理,达到表面干净、排水通畅,无淤塞、无余泥树叶、无沙土残积等。侧石、路沿石、护栏、隧道内立墙、沿途休息凳、遮雨篷等设施:采用人工、机械清洗相结合方式,每月全面清洗不少于2次,使用磨盘、高压水枪或滚刷清洗设备,冲洗后外观干净整洁、见底色,无污迹、无乱涂画、无乱张贴、无积尘、无青苔等。(五)公共绿化区保洁:采用人工保洁方式,每天巡回保洁不少于2次,利用垃圾夹、钳等工具进行清理,达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漂浮垃圾等标准。(六)垃圾装车点及垃圾收运:垃圾收集桶需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影响市容和防碍通行。垃圾装车点应及时冲洗和消毒,保持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240L垃圾桶必须合符垃圾分类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垃圾桶需及时清空并每天清洗,确保垃圾不外溢、桶容整洁、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垃圾桶0.5米外无臭味。垃圾需日产日清,收运垃圾车辆应有分类标识,车厢保持密闭,防止垃圾散落,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分类收运。垃圾去向需向采购人报备。(七)环卫工具房:室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外墙无明显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无积尘等。(八)中标人应按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做好垃圾分类。(九)特别约定:(1)在道路整修、大风、水浸等特殊情况导致广场、道路或其他区域垃圾增加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2)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应按采购人要求调整作业时间、范围及频次。(3)必须根据上级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十、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要求(一)中标人必须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复印件作备案。(二)中标人支付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广州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三)中标人应当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以下简称“用工意见”)发放岗位津贴。一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25元;二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23元;三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20元。具体岗位划分见用工意见。(四)中标人应按照省市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等法律法规,为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缴交住房公积金及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标准为不低于环卫工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五)中标人必须依据《劳动法》保障环卫工人正常休息时间,确需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六)中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9号)要求,按下列规定向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节日慰问金:1.每年6至10月发放每人每月300元高温津贴,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3.8元;2.为关爱、慰问环卫工人,每年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市环卫工人节等节日每人发放慰问金共计不低于2400元;3.中标人不得以清凉饮料或其他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七)中标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中标人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环卫工人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2.环卫工人累计(含自就业以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年休假天数根据环卫工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环卫工人在同一或者不同中标人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4.中标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中标人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中标人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中标人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八)中标人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环卫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环卫工人死亡的,中标人应当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支付遗属津贴。(九)中标人除征得环卫工人同意,不得安排环卫工人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以外的地点工作。(十)中标人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保障的其他规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每年为环卫工人安排不少于1次的健康体检;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法定的产假;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十一)合同履行期间,用工如有新的文件要求则从其规定,招标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十一、监督及管理要求(一)中标单位须自觉配合、接受采购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质量评检和监督,遵守采购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二)中标人需在中标后15天内在作业范围不超过3公里设立项目部,建立完备组织架构并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项目经理、主管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及时响应工作安排。(三)中标人每月需按要求提供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福利等资料,加盖公章后送采购人作备案。做好垃圾量登记、问题整改等台账记录,以备采购人核对和查验。(四)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无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及不适宜从事保洁作业的疾病。(五)中标单位作业人员均为义务信息员,发现区域内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十二、处罚约定(一)每月市级或以上部门累计通报问题3处(含3处)以上7处(不含7处)以下的,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7处(含7处)以上的,扣除当月承包款2%。(二)对于街道或以上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第一次扣除当月承包款1%,第二次扣除当月承包款2%,第三次及以上扣除年度承包款1%,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三)迎检期间工作不到位,被街道办或以上部门发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四)采购人对中标人作业时间、质量、人员及设备等进行日常抽检和月度考核验收。1.日常抽检:日常抽检中当日到岗人数应符合最低标准,每缺1人数罚款7000元,且不支付缺失人员当月费用;连续3个月当日到岗人数低于最低标准时,除按上述扣罚外,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日常抽检中发现设备3次无特殊情况未到位或未作业的,每台设备罚款2万元。第2个月设备连续3次检查未到位或未作业的,每台设备罚款5万元。连续3个月设备未到位或未作业的,采购人除按每台设备罚款5万元外,有权解除合同。2.月度考核:采购人根据有关环卫作业规范要求、招标文件、双方签订合同、石壁街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组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对作业时间、质量、人员及设备等进行月度考核。在月度考核中,人员达不到本项目要求配置的总人数,每缺1人罚款7000元,且不支付缺失人员当月费用;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缺5人或以上,除按上述扣罚外,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月度考核时设备达不到本项目要求配置的设备种类及数量的,每台设备罚款2万元;第2月次设备仍达不到本项目要求配置的设备种类及数量的,每台设备罚款5万元。第3个月次仍达不到本项目要求配置的设备种类及数量的,采购人除按每台设备罚款5万元外,有权解除合同。例外:鼓励中标人使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效果的小型清扫机及自动清洗机械等设备,使用高效设备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减少人员数量。(五)本项目所需的分类垃圾桶(果皮箱)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须负责维护好果皮箱等公共卫生设施,如发现中标人故意损坏,将按损坏物的2倍价值扣减承包款。(六)中标人应对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法制教育,如发现中标人员工偷盗采购人财物的,采购人有权按偷盗财物的5倍价值扣减承包款。(七)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等事故或违反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十四、承包经费内容说明(一)承包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含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环卫工人工龄工资、高温津贴、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节日慰问金、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生产资料(环卫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垃圾收运及处理费、管理费、税收及教育培训、处理一切伤亡事故、风险等费用。(二)经费中包含中标人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向环卫工人支付的遗属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遗属津贴和经济补偿金由中标人依法自行支付。十五、考核标准及付款方式(一)考核标准:采购人每月组织对中标人作业质量进行不定期日常抽检和月度考核(详见附件5),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当月作业实际情况及考核结果制定验收报告,并同意支付当月相应承包经费;低于90分的,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完整请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提请相应承包款。(二)付款方式:承包经费以人民币结算,按月度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中标人凭以下资料向采购人申请结算:(1)合同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正式发票;(5)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6)服务项目资金审批表;(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十六、其他(一)合同生效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二)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调整等),双方可协商形成补充协议,具有与主合同同等效力。(三)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胜诉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四)该合同原则为2年,若上级下达相关文件要求提前结束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结束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并单方解除本合同,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对中标人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中标人须撤出、并配合移交本保洁外包服务项目。(五)本合同如因采购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者重新招标、项目取消等的,本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对中标人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附件:1.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面积统计表(东片区)2.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面积统计表(西片区)3-1.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机械化作业量明细表(东片区)3-2.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机械化作业量明细表(西片区)4.-1.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人工清扫和打磨冲洗作业量明细表(东片区)4-2.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人工清扫和打磨冲洗作业量明细表(西片区)5.石壁街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附件1:附件2:附件3-1: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机械化作业量明细表(东片区)序号道路名称起止车行道序号道路名称起止长(m)宽(m)机扫线数洒水线数雾炮线数机扫次数洒水次数雾炮次数机扫长度(m)洒水长度(m)雾炮长度(m)1汉溪大道西石壁与钟村交界汉溪大道高架桥桥尾402432212841608643216082汉溪大道西汉溪大道高架桥桥尾石洲东路401302212841604641616043汉溪大道西石洲东路石浦大道8553822128434201368034204汉溪大道高架桥625202112442500250025005韦海路石洲东路石浦大道881222212443524704835246双涌路三坊路石兴大道南272222212841088435210887双涌路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356222212841424569614248石都北路石兴大道南石洲东路683242212442732546427329南站北路三坊路石浦大道3602422124414402880144010石洲西路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北4153222124416603320166011石洲中路(三车道)石兴大道南石壁地铁A出口6962422124427845568278412石洲中路(四车道)石壁地铁A出口汉溪大道5843222124423364672233613南站南路石洲中路石浦大道南9003222124436007200360014石兴大道南汉溪大道西石洲中路106240221284424816992424815石兴大道南汉溪大道西石都北路84232221284336813472336816兴业大道屏山河石都北路2533222124410122024101217石洲东路石都北路汉溪大道西3953222124415803160158018三坊路石都北路三坊路隧道口3773022124415083016150819三坊路三坊路隧道口(万科)三坊路隧道口(奥园)3951621124415801580158020三坊路隧道4172422124416683336166821三坊路三坊路隧道口(奥园)南站北路7673422124430686136306822石都北路(东片)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3502422124414002800140023南站南路石洲中路屏山河堤3003222124412002400120024合计125885035213014450352附件3-2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机械化作业量明细表(西片区)序号道路名称起止车行道序号道路名称起止长(m)宽(m)机扫线数洒水线数雾炮线数机扫次数洒水次数雾炮次数机扫长度(m)洒水长度(m)雾炮长度(m)1汉溪大道西石浦大道大洲路8403822128433601344033602韦海路石浦大道石山大道555222212442220444022203韦海路石山大道韦涌路1792222124471614327164双涌路石浦大道韦涌路9322222128437281491237285南站北路石浦大道南站北路隧道口330242212441320264013206南站北路南站北路隧道口石山大道236162112449449449447南站北路石山大道大洲路308222212441232246412328南站北路-石山大道隧道43492112441736173617369南站南路转汉溪大道西隧道396921124415841584158410石浦大道南汉溪大道西南站南路2602222124410402080104011石浦大道南汉溪大道西双涌路5392222124421564312215612石浦大道南石都北路(未开通)钟韦路4302122124417203440172013石浦大道北南站北路石洲西路23731221244948189694814明盛2路钟韦路汉溪大道西9052222124436207240362015韦涌路钟韦路大洲路70224221284280811232280816石山大道南大洲路双涌路160538221244642012840642017汇骏路南站北路石洲西路1991621124479679679618石洲西路石浦大道南石山大道南5513222124422044408220419钟南大道石洲西路南番大道4373222124417483496174820南番大道钟南大道海怡大道上桥位19132221244764152876421南番大道海怡大道上桥位海堤边4931621124419721972197222钟三路石洲西路南车厂200632221244802416048802423大洲路石山大道南汉溪大道西120624221284482419296482424南站南路大洲路石山大道南4292422124417163432171625南站南路石浦大道南石山大道南5533222124422124424221226明盛一路汉溪大道西南站南路1971621124478878878827石浦大道南双涌路石都北路2411621124496496496428海华大桥双涌路顺德170032221244680013600680029海怡大桥海怡大桥上桥位南海6002522124424004800240030海怡大桥辅道海怡大桥钟三路740521124429602960296031石都北路(西片)石浦大道明盛二路3502422124414002800140032合计187817512416794475124附件4-1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人工清扫和打磨冲洗作业量明细表(东片区)序号道路名称起止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两边)绿化带(中间)天桥、隧道人工清扫保洁面积(m2)序号道路名称起止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人工清扫保洁面积(m2)1汉溪大道西石壁与钟村交界汉溪大道高架桥桥尾402.00 9.53819.00 4024.518094023120644222汉溪大道西汉溪大道高架桥桥尾石洲东路401.00 83208.00 401520054011664164892.23汉溪大道西石洲东路石浦大道855.00 7.66498.00 85532565855151282595764韦海路石洲东路石浦大道881.00 1311453.00 881326438813264312510.25双涌路三坊路石兴大道南272.00 143808.00 272381627238164134.46双涌路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356.00 144984.00 35631068356310685411.27石都北路石兴大道南石洲东路683.00 106830.00 68332049683320497649.68南站北路三坊路石浦大道360.00 103600.00 360414403605180042489广州南站东平台1148.00 910332.00 001033210石洲西路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北415.00 104150.00 4152.51037.5415833205021.511石洲中路(三车道)石兴大道南石壁地铁A出口696.00 106960.00 69632088696427847934.412石洲中路(四车道)石壁地铁A出口汉溪大道584.00 105840.00 58431752584317526540.813南站南路石洲中路石浦大道南900.00 109000.00 90032700900436001026014石兴大道南汉溪大道西石洲中路1062.00 1515930.00 106233186106211.51221319009.815石兴大道南汉溪大道西石都北路842.00 1411788.00 842650528428673614145.616兴业大道屏山河石都北路253.00 112783.00 2533759253410123137.217石洲东路石都北路汉溪大道西395.00 103950.00 3953118539531185442418三坊路巡河路径石都北路石兴大道南1335.00 56675.00 667519南站北路巡河路径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南365.00 51825.00 182520三坊路石都北路三坊路隧道口377.00 93393.00 377311313773.51319.53883.121三坊路三坊路隧道口(万科)三坊路隧道口(奥园)395.00 103950.00 395311850418722三坊路隧道0.00 041731251250.223三坊路三坊路隧道口(奥园)南站北路767.00 107670.00 76732301767323018590.424规划三十三路石洲中路屏山河堤30010300030051500.00 378025广前东一街(规划三十二路)石洲中路规划三十三路357103570357.00 51785.00 4498.226规划四十路石洲中路三坊路21710217021751085.00 2734.227规划四十二路石洲西路南站北路216102160216.00 51080.00 2721.628荣诚东三街(规划二十六路)三坊路石兴大道南201102010201.00 51005.00 2532.629规划二十六路石兴大道南规划二十七路140101400140.00 5700.00 176430荣诚西四街(规划二十七路)南站南路汉溪大道西240102400240.00 51200.00 302431规划三十一路南站南路规划三十五路300103000300.00 51500.00 378032规划三十五路石洲中路三坊路210102100210.00 51050.00 264633规划四十三路石洲中路规划四十路570105700570.00 52850.00 718234规划二十八路石兴大道南南站南路330103300330.00 51650.00 415835规划三十七路南站北路规划三十八路122101220122.00 5610.00 1537.236规划三十八路规划三十七路石兴大道南188101880188.00 5940.00 2368.837东广场350.00 207000.00 700038规划三十九路三坊路石兴大道南200102000200.00 51000.00 252039规划三十四路三坊路石兴大道南200102000200.00 51000.00 252040石都北路(东片)石兴大道南石浦大道3501035003503105035041400399041南站南路石洲中路屏山河堤300103000030040300042合计3791017090137821.567696.50220816.2附件4-2广州南站核心区市政保洁人工清扫和打磨冲洗作业量明细表(西片区)序号道路名称起止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两边)绿化带(中间)天桥、隧道人工清扫保洁面积(m2)序号道路名称起止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长(m)宽(m)面积(m2)人工清扫保洁面积(m2)1汉溪大道西石浦大道大洲路8407.66384840325208401512600094082韦海路石浦大道石山大道5551372155553166555531665078813韦海路石山大道韦涌路1791323271793537179353702541.84双涌路石浦大道韦涌路93214130489323279693232796014166.45南站北路石浦大道南站北路隧道口330103300330413203305165038311440086南站北路南站北路隧道口石山大道2361228320236370802973.67南站北路石山大道大洲路3081236963083924308392404065.68南站北桥底3237226100022619石浦大道南汉溪大道西南站南路260133380260410402603780374410石浦大道南汉溪大道西双涌路539137007539421565393161707761.611石浦大道南石都北路(未开通)钟韦路43012516043031290430312900567612石浦大道北南站北路石洲西路237143318237614222374.51066.503815.713明盛2路钟韦路汉溪大道西9051412670905327159053271501375614韦涌路钟韦路大洲路702107020702321067024280808002.815石山大道南大洲路双涌路16051320865160534815160581284002439616广州南站西平台13229118980001189817汇骏路南站北路石洲西路1997139319912.52487.5001890.518石洲西路石浦大道南石山大道南5511055105512.51377.55518440806667.119钟南大道石洲西路南番大道437146118437313114376262206904.620南番大道钟南大道海怡大道上桥位191101910000191021南番大道海怡大道上桥位海堤边493104930000493022钟三路石洲西路南车厂2006102006020065100302006816048025275.623大洲路石山大道南汉溪大道西12069.511457120633618120644824013145.424南站南路大洲路石山大道南4299.54075.5429312874294171604676.125南站南路石浦大道南石山大道南5539.55253.5553316595534221206027.726石浦大道南双涌路石都北路241102410241372324149642747.427海怡大桥海怡大桥上桥位南海600.00 530003000282号河涌巡河路径汉溪大道西石都北路827.00 54135413529南站北路巡河路径汇骏路石山大道南168.00 584084030番海大桥辅道钟三路堤围38972723678.00 320344290.231康鸿一街(规划十三路)明盛二路石山大道南1601016001605800201632康鸿一街(规划十三路)石山大道南韦涌路16110161016158052028.633康鸿二街(规划十二路)韦海路双涌路30010300030051500378034石都北路(西片)石浦大道明盛二路3502484003501035003503105035041400959035规划十四路南站北路南站南路427104270427.00 52135.00 5380.236规划十四路南站南路汉溪大道西194101940194.00 5970.00 2444.437康鸿三街(规划十一路)规划十二路韦涌路203102030203.00 51015.00 2557.838合计255731962324884978190.5114240592.1附件5:石壁街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 月 片区)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扣罚细则扣罚原因备注一、人员配置人员配置应符合合同规定,每日到岗人数应符合最低标准。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员资料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保等,如发生人员变更后需在5日内补充资料。日常抽检:日常抽检中当日到岗人数应符合最低标准,每缺1人数罚款7000元,且不支付缺失人员当月费用;连续3个月当日到岗人数低于最低标准时,除按上述扣罚外,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月度考核:人员达不到本项目要求配置的总人数,每缺1人罚款7000元,且不支付缺失人员当月费用;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缺5人或以上,除按上述扣罚外,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 二、设施设备按合同要求配置足量的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当月发现车辆或设备3次无特殊情况未到位或未作业的,每台罚款2万元。第2个月连续3次检查未到位或未作业的,每台罚款5万元。连续3个月未到位或未作业的,采购人除按每台罚款5万元外,有权解除合同。 三、整改及迎检因工作质量不达标,受到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通报的,对于街道 或以上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迎检期间工作不到位的,予以处罚。每月市级或以上部门累计通报问题3处(含3处)以上7处(不含7处)以下的,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7处(含7处)以上的,扣除当月承包款2%。迎检期间工作不到位,被街道或以上部门发文通报批评的,扣除当月承包费的2%。对于街道或以上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第一次扣除当月承包款1%,第二次扣除当月承包款2%,第三次及以上扣除年度承包款1%,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扣分细则扣分原因备注一、人员保洁人员应穿着最新版广州市城管系统统一格式的工作服,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做好劳动保护措施,保持衣冠整齐,夜间作业时佩带反光安全标志。每发现一名环卫工人穿着不规范扣1分二、保洁时间保洁时间为6:00-22:00,16小时保洁制,22时至次日6时实行应急保洁,国家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国务院放假办法为准)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保洁制。每少保洁1小时扣1分 三、广场广场清扫保洁后达到地面整洁,地面见本色,无残留污水,无堆积垃圾,无散落垃圾(含污物),无痰迹、无香口胶污迹、无散落烟头、纸霄、饭盒、无乱张贴、乱涂写、无油污迹等标准,垃圾滞留不超过5分钟。每发现3处以上(含3处)问题扣1分。 三、广场广场采用人工冲洗方式,每周用磨盘至少对地面清洗1次。每少冲洗一次扣1分。每次冲洗要拍照发送到市政工作管理群,如没有视为无冲洗四、车行道车行道清扫、冲洗后需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无堆积垃圾、无散落垃圾、无沙土残迹、无杂草,路见本色的标准。遇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待有关部门处理完事故后派员立即清理现场。每发现3处以上(含3处)问题扣1分。 四、车行道 道路采用机械冲洗,重点道路(汉溪大道西、石兴大道南、双涌路、大洲路、韦涌路)每日洒水次数达到8次或以上,每日雾炮抑尘达到4次或以上,重点道路范围由采购方适时调整;其他路段洒水车、雾炮车每天作业各不少于4次,必要时需增加作业次数。少冲洗、降尘一次扣1分,路面冲洗不及格扣1分。 每次冲洗要拍照发送到市政工作管理群,如没有视为无冲洗五、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 五、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杂草、泥沙、漂浮垃圾等应及时清除,清扫保洁后达到地面整洁,地面见本色,无残留污水,无堆积垃圾,无散落垃圾(含污物),无痰迹、无香口胶污迹、无散落烟头、纸霄、饭盒等标准。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垃圾滞留不超过20分钟。人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每发现3处以上(含3处)问题扣1分,每少冲洗一次扣1分。 每次冲洗要拍照发送到市政工作管理群,如没有视为无冲洗 六、绿化带采用人工保洁方式,每天巡回保洁不少于2次,利用垃圾夹、钳等工具进行清理,达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漂浮垃圾等标准。每发现3处以上(含3处)垃圾扣1分。 七、配套设施沙井盖、排水口周边必须每日清理,达到表面干净、排水通畅,无淤塞、无余泥树叶、无沙土残积等。每发现3处以上(含3处)问题扣1分 七、配套设施侧石、路沿石、护栏、隧道内立墙、沿途休息凳、遮雨篷等设施:采用人工、机械清洗相结合方式,每月全面清洗不少于2次,使用磨盘、高压水枪或滚刷清洗设备,冲洗后外观干净整洁、见底色,无污迹、无乱涂画、无乱张贴、无积尘、无青苔等。每发现3处以上(含3处)问题扣1分,每少冲洗一次扣1分。 每次冲洗要拍照发送到市政工作管理群,如没有视为无冲洗八、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收集桶需按指定地点放置,,禁止向排水口内、花坛、绿化带倾倒。垃圾装车点应及时冲洗和消毒,保持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桶需及时清空并每天清洗,确保垃圾不外溢、桶容整洁、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垃圾桶0.5米外无臭味。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 合 计此表总分为100分,先按单项扣分、扣罚,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当月作业实际情况及考核结果制定验收报告,并同意支付当月相应承包经费;低于90分的,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并附上整改前后图片上报我办,如不整改,双倍扣罚。考核人员签名: 保洁公司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名: 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保洁服务 市政保洁机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