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砂轮机 除尘式砂轮机招标预告(鞍钢轧辊有限公司2024)
关于鞍钢轧辊公司除尘砂轮机采购预告
默认:关于鞍钢轧辊公司除尘砂轮机采购预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鞍钢集团采购信息,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进行公开。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和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列出需求清单表格。联系人:郜伟衡,联系电话:13842240766
单位名称:鞍钢轧辊有限公司供应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28日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情况
预计采购时间(月)
备注
1
关于鞍钢轧辊公司除尘砂轮机采购预告
详见附件要求
2024年7月上中旬
附件:
除尘砂轮机方案2.jpg
除尘砂轮机方案1.jpg
除尘砂轮机准入条件.jpg
计划清单.xlsx
货物固定总价合同样本2.pdf
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生产现场及时服务、维修。4、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八、投标说明:1、本标件设备备件要求质保期12个月。2、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轧辊有限公司使用现场。3、本次采购厂家负责安装调试以及现场指导。九、其它事宜:1、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2、投标人投标前要充分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投标单位若对投标标的物存在疑议,可以去使用单位,通过项目负责人郜伟衡(13842240766),到现场了解工况条件、查看具体实物要求。3、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及时送货,将取消其参加轧辊公司两年的投标资格。服务中心鞍钢轧辊有限公司供应服务中心2024年06月日1除尘式砂轮机备件招标委托方案一、采购项目名称:此次招标的除尘式砂轮机备件等备件项目为鞍钢轧辊有限公司设备所用备件,该备件共1项2件,具体详见明细。二、采购项目概况1、该项目是轧辊公司设备维修项目。2、技术质量标准:合格证.3、交货期及地点:鞍钢轧辊有限公司使用现场,签订后9月内,听通知制作、送货。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挂账,第三个月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承兑汇票买受方不负责贴息)。5、供应商准入条件:见附表6、保供家数:1家。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四、采购项目底价:委托方在开标时提供预测价格。五、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六、中标原则:最低价为中标价。七、招标采购情况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投备准入条件附表1委托编号物质类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最低注册资金(万元)质量认证环境认证健康安全认证供货业绩企业类型特种许可证准入条件其他要求供应商事宜数量备注备件类正本或副本国税100以上(含100)提供相关的合同以及发票扫描件生产企业/经销商公开招标资格后审1部件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委托明细
物料编码(必填)
物料名称(必填)
物料短描述
物料长描述
规格型号
图号
材质
参照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必填)
计量单位(必填)
推荐家数
拟中标家数
交货地/交货港
交货日期(必填)
需用单位
备注
单重
总重量
C2116992
除尘式砂轮机
MC3040B滤板型
1、三相 380V 50HZ
2、100%纯铜线电机
3、总功率2.5+2.2+0.12(KW),主轴转速:1420转/分
3、砂轮大小:直径*厚度*孔径∮400*40*∮127
4、加装LED大灯
5、清灰方式:自动(关机后启动),含1套旁插式过滤箱
6、含过载失压缺相保护器
7、温升75℃
8、单重:320KG
SEWO西湖
合格证
2
件
1
鞍钢轧辊厂
签订合同后,9个月内听通知制作、送货
加工厂
厂家负责安装调试以及现场指导
320kg
640kg
工业品采购合同(固定总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编码:工业品采购合同(固定总价)甲方(购货方):乙方(供货方):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清单品种型号规格厂家/品牌产地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含税总金额(元)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品种型号规格厂家/品牌产地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含税总金额(元)数量交货时间车站专用线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总金额:(大写)(¥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如甲方修改或变更采购清单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2.1货物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如无如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应适用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或甲方认可的企业标准。如前述标准之间不一致,则执行对乙方权利义务约束较为严格的标准。2.2乙方交付的货物除应满足前述标准外,还应当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为无。2.3货物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按最新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且货物应具备认证标志。2.4乙方充分了解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的生产、使用目的,并保证其销售给甲方的货物能够满足甲方的生产、使用需求,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第三条包装与装运3.1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时应充分考虑到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各种情况及气候特点。同时,应满足货物露天存放的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3.2包装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计价返还。外包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3关于包装的其他约定:原厂包装,外包装标识要求清晰可见,不掉色,不破损。第四条交货4.1交货: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清单》中规定的交货时间。如货物需乙方安装,则乙方应自行充分考虑安装时间、安装条件等,并确保在交货时间前安装完毕。4.2对于无需乙方安装的货物,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对于需要乙方安装的货物,货物在安装完毕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3乙方交货时应当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含税总金额和本合同编码)。4.4如乙方交货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后再进行验收;由此导致交货逾期的,视为乙方违约。第五条验收5.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双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货物或更换货物。5.2货物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货物在约定的质保期或国家强制的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无偿更换、无偿修理等责任。5.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为:自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该期限少于国家强制的质保期的,以国家强制的质保期为准。5.4因验收不合格导致乙方需要补足或更换货物,进而造成乙方交货逾期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5.5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可提出复检/化验申请。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提出的复检/化验工作,甲方有权对货物取样并交送第三方的检验/化验机构复检/化验,最终以该复检/化验结果为准。如双方对货物数量有争议,可提出重新测量。乙方应配合甲方提出的重新测量工作,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计量单位对货物进行重新测量。如复检或重新测量结果不合格,则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5%的违约金。第六条价款6.1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固定总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价格不随订购数量、乙方实际生产成本、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的波动而改变。6.2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的含税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总金额、税金、备品备件的价格、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专用工具费、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装车费用、指导安装调试费用、三包及售后服务费用、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6.3乙方应当在当批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以当批货物合同款项金额为准,并备注合同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含税总金额,且该发票开票日期须晚于当批货物验收合格日期,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推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4支付时间:甲、乙双方按照每批货物实际到货的数量进行结算,当批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单据及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以下述第6.4.2(3)种结算方式付给乙方:6.4.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合同款项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6.4.2分期付款(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货款作为预付款。(2)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现场、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货款。(3)无预付款,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挂账,再次二月付款,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承兑汇票买受方不负责贴息6.5甲方付款前,如因乙方违约而产生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其向乙方的应付款项中直接抵扣。6.6货款以下述6.6.2方式支付:6.6.1货币。6.6.2承兑汇票。6.7如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后再支付;甲方只与乙方结算,不与任何第三方结算。6.8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如乙方的上述账户资料发生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款项向上述账户中汇出,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6.9甲方发票信息如下: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第七条货物保修和售后服务7.1质保期内,货物产生一切质量问题的,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免费退、换货服务。甲方发现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进行回复确认,并在24小时内为甲方安排退、换货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2质保期届满后,在货物使用寿命范围内,乙方对货物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间,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如需维修配件的,由甲方支付配件费,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配件费清单,在货物使用寿命范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或断货。7.3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收或退、换货处理,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5%的违约金。第八条知识产权8.1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侵犯其他相关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犯其合法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8.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均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其他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其他具体合作合同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或迟延履行的情况及理由,并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一条权利义务转让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书面通知一经以对方在本合同尾页所列的地址为收件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交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即视为已送达。本合同尾页所列地址,亦作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送达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自愿承担送达的法律后果。如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第十三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4.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成本或时间增减的,甲方可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等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后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无调整需求。14.2即使双方变更本合同的,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已验收合格的货物应承担的质保责任。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5.1违约责任15.1.1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任一义务,或违反任一承诺与保证或陈述事项的,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1.2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的,每逾期一日,以未交货物所对应的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仍未按约定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1.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按照货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15.1.4其他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15.2索赔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或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六条争议解决1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6.2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人民法院审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均应善意履行合同其他部分无争议的义务。第十七条附则17.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需变更本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17.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此页无正文)甲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行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行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除尘砂轮机 除尘式砂轮机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