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原材料 畜禽肉 禽肉招标预告(固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1169
项目名称:
固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第二标段(畜禽肉)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750000.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否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宁夏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交付标准和方法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1
A07060107-畜禽肉
牛、羊肉,禽肉
项
1
750000.00
否
标的1-畜禽肉:牛、羊肉:去骨、去油精选瘦特级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 禽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
否
否
否
否
所有货物均以单价折扣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价款=实际供货量*“单价*折扣”。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1).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最低报价折扣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注:各供应商分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分项预算价,高于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取费)折扣报价,例:9.3折即为市场价的93%、9.5折即为市场价的95%、9.7折即为市场价的97%等。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20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3分,减完为止。
3
类似业绩
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 分,满分2 分。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不得分;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保证所提供的内容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2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实施性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出现质量或卫生安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自愿接受经济及法律惩罚,承诺发现不合格货物予以退换,承诺不以次充好,不提供不合格货物并愿接受处罚,承诺因提供的货物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供货方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责任等承诺详细、具体的得 12分;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响应时间不及时,承诺不明确详细的得 9 分;具有售后服务体系,但售后方案不合理可行的得5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服务方案不可行的得 1分,无售后服务得0分。
5
商务响应情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标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的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6
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
13
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完善、具体,能够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有各类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并且针对性地做出保障措施的得 13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较为完善、具体,能够较为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出保障措施,得 7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不够完善、不具体,不能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或没有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4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或保障措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及承诺的得0分。
7
仓储及配送能力
8
1、投标企业有箱式冷藏配送车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投标企业经营场所有冷藏室,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相关证明须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8
服务应急预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中有制定的详细应急响应措施(如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道路事故、货物紧缺、断货等其他突发事件),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制定的应急方案非常细致全面,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充分的得10分;制定的应急方案比较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的得7分;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不够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实施不到位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应急方案或应急方案不能满足需求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应急方案或应急方案不能满足需求的得0分。
合计:
100
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详细参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备注1畜禽肉牛、羊肉:去骨、去油精选瘦特级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禽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项17500002畜禽肉牛、羊肉:去骨、去油精选瘦特级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禽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项17500003畜禽肉猪肉:新鲜一级,用白色塑料食品袋包装。项14200004谷物细粉、植物油其制品大米: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中规定的等级为粳米一级的各项质量卫生指标要求。规格为25㎏/袋和10㎏/袋。面粉: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小麦粉》(GB/T1355-2021或GB/T8607-1988)中规定的等级为小麦粉的各项质量卫生指标要求。 规格为25㎏/袋和10㎏/袋。食用油:纯胡麻压榨油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亚麻籽油》(GB/T8235-2019)中规定的亚麻籽油的各项质量卫生指标要求,规格20升/桶和10升/桶、5升/桶。杂粮面粉: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项13800005蔬菜加工品 蔬菜:新鲜一级,农残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16000006其他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符合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项13000007其他厨卫用具厨房设备及消耗品:符合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项1150000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验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交付时。(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成三人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逐项核查。(4)履约验收程序①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供应商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②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未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供应商。③采购人应当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④履约验收小组应当由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⑤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资料,并按照验收档案进行管理。⑥履约验收方式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市场实际和履约风险控制等情况,采用分节点验收方式。⑦实施验收前,采购人应当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样样品等验收依据进行归集,移交验收小组。⑧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采购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采购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验收小组发现验收方案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验收过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停止验收,与采购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履约验收应当采用节点建档模式,实现验收工作总体可追溯。验收建档节点包括:确认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出具验收意见。⑨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或第三方机构报送的验收意见报告进行确认。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异议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⑩采购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验收内容和标准,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达成补充约定;不能协商一致也不能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⑪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符合,但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以及合同金额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⑫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⑬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信用评价指标,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至履约验收期间双方的履约情况,及时在“宁夏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进行评价。⑭履约验收相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委托费用、履约验收小组成员劳务报酬、检验检测费用及其他与履约验收有关的费用等。由供应商承担。⑮履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或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向供应商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⑯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档案归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档案保存期与采购项目档案保存期一致。(5)履约验收内容验收评审验收对项目组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或项目活动结果进行的全范围评审,其主要目的是核查项目计划规定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或活动是否已经完成,可交付成果是否令人满意。并做到如下认可:1.项目的质量标准与客户需求说明相一致;2.质量是出自计划,而非出自检查。项目的实际质量与质量计划完全相符;3.项目实施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评价体系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科学的。(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的要求,符合国家履约验收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招标文件中与国家政策不相适应的内容,按照最新的国家政策执行。(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积极应对实施环境变化,根据新的实施环境作相应调整,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适应实施环境的变化。(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未发布招标公告前,调整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等。若已发布招标公告,则取消采购活动,相应调整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等后重新采购。(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未发布招标公告前,调整采购预算;若已发布招标公告,编制的预算过低,则取消采购活动,调整采购预算后重新采购。(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①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或投诉,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或投诉,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③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④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重新整理资料,找出失败原因,并重新组织开展项目。(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顺延排名第二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如拒绝和不正确履行合同,将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在采购合同条款中,一方面应当针对成交供应商不同情形的违约行为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适当的补偿。(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已发布招标公告的,应立即修改采购需求或合同条款。若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则终止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原材料 畜禽肉 禽肉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