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招标预告(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关于对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项目谈判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项目谈判文件(征求意见稿)向各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于2024年07月09日00:00时前反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在右侧菜单栏点击“意见征集反馈”进行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658000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SZCG2024000780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征集意见公告.pdf

附件2: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对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项目谈判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项目谈判文件(征求意见稿)向各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于2024年07月09日00:00时前反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在右侧菜单栏点击“意见征集反馈”进行意见反馈。征求意见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658000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2024年07月05日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CG2024000780项目名称: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具备谈判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2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到、缺席谈判的;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谈判;3对同一项目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下,供应商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谈判小组的意见;5不得采用被锁定产品参与谈判;6标准配置不齐,或增购配件有缺项;7标准配置或任一增购配件的最终谈判价格(谈判报价)超过列明的最高限价;8所提供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9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10谈判应答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11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12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13应答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4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5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6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7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评标总得分=F1xA1十F2xA2十......十FnxAn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A2+.....,+An=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部分3011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1标准配置谈判报价20以最后一轮谈判最终承诺的标准配置谈判报价作为计算依据。价格分按百分制打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标准配置谈判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标准配置谈判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标准配置谈判报价)×10012增购配件谈判报价10以最后一轮谈判最终承诺的增购配件谈判报价之和作为计算依据。价格分按百分制打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增购配件谈判报价之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购配件谈判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增购配件谈判报价之和)×1002技术部分552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21技术保障措施3供应商在谈判应答文件中提供技术保障措施,包括:(1)提供《技术团队情况表》(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技术保障措施-《技术团队情况表》)。在提供表格的基础上,每提供一人(及其社保证明)得10分,最高得50分;注:要求提供通过应答供应商或应答产品制造商缴纳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的2024年4-6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提供技术方案,包括供货时间保障、质量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等,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30分。在此基础上,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技术保障措施全面具体、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加20分;(2)评审为中:技术保障措施比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加10分;(3)评审为差:技术保障措施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和可行性差的,加0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22技术要求偏离情况5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谈判小组根据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带“▲”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其他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3商务需求103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31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2分,扣完为止。32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33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其他商务要求)》,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4诚信情况54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41诚信5(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谈判文件(货物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应答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2.投标(应答)人若为生产企业:应答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应答)人若为经营企业:应答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是否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详见谈判文件“货物清单”表;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谈判当日9:10-9:30到谈判现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10/11应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18谈判应答有效期120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应答文件的大小应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3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履约担保需要,合同金额的5%,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如果未发生设备质量问题或无供应商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则采购人在合同设备免费保修3年期满后六十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按原方式无息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成交供应商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1‰的利息。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备注:本表是谈判须知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谈判须知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规则如下:(1)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作谈判失败处理;(2)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2家或3家的,则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3)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4家或5家或6家的,则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4)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7家以上(含本数)的,则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2)特别须知1、【采购人范围】本项目即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是本轮深圳市本级医疗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之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代表其所属的23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实施本次统一采购,是本项目的名义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统一适用于该23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该23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实际需求单位,其与市卫健委一起在本谈判文件中统称为采购方。上述23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深圳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眼科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深圳市口腔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急救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深圳市血液中心。二、【中标(成交)产品目录】中标(成交)结果产生后,市卫健委将同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成交结果,建立中标(成交)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向实际需求单位发布。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的,不再顺次递补。中标(成交)产品有效期内(24个月),如其中某一产品被投诉、经查属实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不再顺次递补。三、【中标(成交)结果的选取】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产生后,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市卫健委制定的选取规则和要求从中标(成交)结果中选取中标(成交)产品和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具体的选取规则和要求,由市卫健委另行研究制订。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选取的内部决策过程,应当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四、【中标(成交)产品的有效期】第四轮医疗设备集采中标(成交)产品目录各包组有效期拟定为24个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起算)。期间目录中的产品质量和供应商履约情况如被多次投诉、产生不良影响的,经市卫健委和市财政局核实后,可予以剔除。剔除后,不再新增或顺位递补新的产品和供应商。五、【预计采购数量及采购总额(支付上限)】经统计,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的采购数量总和预计为44台(套),该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根据各医院的预算合计,预计采购总额(支付上限)为2080.9万元,预计采购数量及采购总额(支付上限)不作为采购人的承诺或保证。供应商可将该预计采购数量及采购总额(支付上限)作为谈判报价的参考。2024年后,采购结果执行期限内的采购数量及采购总额(支付上限)现无法预计,请各供应商自行评估和判断。六、【其他相关条件】1.中标(成交)产品目录有效期内,纳入上述采购人范围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按照上述相同规则直接选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被选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照本次中标(成交)结果与纳入上述采购人范围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财政部门将以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予以行政处罚。相应的处罚后果可能包括:罚款、一定年限(最低为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2.各供应商必须清楚,获得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并不意味着必然获得了采购合同的签订资格,也不意味着必然可以售出中标(成交)产品。纳入上述采购人范围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在本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按照既定规则自主选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并按照其中标(成交)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前述既定规则,由市卫健委负责制定和解释,不对外发布,属于采购方的内部决策事务,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3)项目重要规则以下重要规则在项目谈判过程中依次执行:1.【产品锁定】本次批量采购超声诊断设备共包括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B包、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C包、妇儿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妇儿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B包、台式全身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台式全身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B包、台式全身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C包、台式心脏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包、介入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包,共10个项目,这10个项目将安排在不同日期组织谈判。这10个项目均为超声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同一产品(型号)(以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供应商的应答产品型号为准)按照谈判顺序参与项目后即被锁定,不得出现在后续进行谈判的批量采购项目中。若供应商使用同一产品(型号)参与后续进行谈判的批量采购项目,将作应答无效处理。注: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的产品不纳入产品锁定范围。项目采购失败的(指项目未产生成交供应商的),参与该项目的产品均不纳入产品锁定范围。2.【综合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结果按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标准配置报价(指最后一轮谈判最终承诺的标准配置谈判报价,下同)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标准配置报价均相同的,按增购配件报价(涉及多个增购配件的,指最后一轮谈判最终承诺的增购配件谈判报价之和,下同)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标准配置报价及增购配件报价均相同的并列,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3.【供应商家数的计算】(1)允许不同供应商选择相同品牌产品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性谈判;(2)本项目为“便携超声”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有关供应商家数的计算等事项,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执行,即: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组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评审后得分最高者为准;(3)同品牌供应商最多只能有一家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同品牌其他供应商均不能获得中标(成交)资格。4.【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规则如下:(1)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作谈判失败处理;(2)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2家或3家的,则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3)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4家或5家或6家的,则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4)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7家以上(含本数)的,则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举例:按照以上规则,假设甲、乙、丙、丁、戊、己、庚共7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其中甲、乙选用的产品为同一品牌,丙、丁、戊、己、庚为其它不同品牌,以上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甲、乙、丙、丁、戊、己、庚,则应当确定甲、丙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4)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本项目为“便携超声”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谈判应答报价(标准配置谈判报价、增购配件谈判报价)均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c)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应答文件正文”中“三、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订单融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4.其他说明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应答)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重要提示:(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应答)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应答)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供应商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应答)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应答)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应答)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16758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货物清单(一)货物总清单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便携超声1批接受进口(二)具体配置清单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配置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单价,人民币元)1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标准配置便携超声(由主机及18个部件配置组成)1批3000002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弹性成像技术1套405003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超声图文工作(网络版) 1套(每套含:1、商用电脑:CPU≥I5;内存≥ 4G;硬盘≥1T;显卡≥512M;DVD刻录机;键盘、鼠标;显示器≥19英寸。2、网络双面激光打印机1台;3、超声工作站软件1套,需与现有PACS或HIS系统匹配和兼容,支持DICOM3.0接口,由于接口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4、图像采集器1个、高清采集卡1个、彩超到电脑采集卡视频线1根)1套261004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线阵探头1个405005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凸阵探头1个405006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腔内探头1个405007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心脏探头1个405008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介入探头1个405009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微凸阵探头1个4050010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高频线阵探头1个4950011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小儿心脏探头1个4950012PLAN-2024-440300000-118001-08166增购配件术中探头1个5850013增购配件整机年度全包保修费(含探头)1年31500说明: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但不排斥国内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3.单价的说明:(1)标准配置单价指的是单台便携超声的报价,包含主机及18个部件配置的报价;(2)增购配件单价:序号2-12指的是“每个配置的报价”、序号13指的是“1年整机年度全包保修费(含探头)的报价”。4.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标准配置(便携超声)的单台详细配置为:序号标准配置具体清单数量单位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主机1台2穿刺增强软件1套3心脏应用软件包1套4解剖M型软件1套5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1套6连续多普勒超声模块1个7宽景成像模块1个8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功能1套9可升降多功能专用台车1台10可装卸探头扩展槽1套11原厂仪器配套箱1个12金属穿刺架 2套13内置电池1个14ECG功能 1套15频谱自动描计测量功能 1套16中文说明书2本17中文维修手册1本18中文操作流程卡(另电子版1份)2张19配齐与主机相匹配的附件设备,如连接管、连线、架子、特殊插座插头和工具等1批二、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2提供2024年4-6月的任意一个月谈判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应答供应商或应答产品(标准配置主机)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如通过应答产品(标准配置主机)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缴纳的,还需同时出具应答产品(标准配置主机)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授权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应答产品(标准配置主机)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公章。(如应答供应商或产品(标准配置主机)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和成立情况说明(格式自拟)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亦视为符合)注:如出现“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项目谈判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将作应答无效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三、具体技术要求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谈判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2.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投标(应答)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3.谈判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其余指标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谈判技术要求中,标准配置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均要求产品自身具备,即无需借助外部设备或软件即可实现。5.涉及区间的技术要求,除特别注明以外,应答产品范围涵盖对应的区间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例:区间要求为5-20ML,应答产品范围最小值≤5ML,范围最大值≥20ML,即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6.应答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和偏离情况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内容谈判技术要求便携超声1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主机便携超声1.1 数字波束增强器便携超声1.2 二维灰阶模式便携超声1.3 组织谐波成像模式便携超声1.4 空间复合成像便携超声1.5 斑点抑制成像便携超声1.6 M型模式便携超声1.7 彩色M型模式便携超声1.8 彩色多普勒成像便携超声▲1.9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曲线解剖M型技术,可在二维彩色多普勒速度图像上,对于扫查切面内任意一段心肌组织作M型取样,其取样线走行可为任意方向、任意形状,从而获得心肌节段的舒缩运动时相信息。(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②支持腹腔镜超声探头(提供探头注册证)便携超声1.1超宽频带血流技术便携超声1.11频谱多普勒成像(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波多普勒)便携超声1.12扩展成像便携超声1.13一键自动优化便携超声1.14一键实现全屏放大(提供技术白皮书)便携超声1.15局部放大便携超声1.16二维和彩色多谱勒双幅显示便携超声1.17 支持语言,英语,中文便携超声1.18 配备穿刺增强软件,可增强穿刺针显影,提升操作便利性便携超声1.19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造影及造影定量分析,要求支持凸阵、线阵、相控阵探头(提供注册检测报告关键信息及产品的功能界面截图同时证明);②支持新生儿相控阵心脏探头(中心频率≥12MHz)(提供白皮书)便携超声1.2 ①②③满足其一即可:①支持微血管造影增强功能;②造影存储时长≥8分钟;③具备智能随访软件包(可与前次检查图像同屏对比)(提供技术白皮书)便携超声1.21支持组织多普勒成像及定量分析单元。便携超声1.22整机重量(含电池)≤5KG。(提供技术白皮书证明)便携超声2 测量和分析便携超声2.1 常规测量,包括距离测量、椭圆及描迹测量面积周长、体积测量等;多普勒测量(自动或手动包络测量,自动计算测量参数)便携超声2.2 妇科/产科专用测量及分析便携超声3 电影回放及原始数据处理便携超声3.1 所有模式下支持手动、自动回放;支持向后存储和向前存储,时间长度可预置,向后存储≥5分钟的电影;支持保存后的图像对比分析(动态、静态)便携超声3.2原始数据处理,可对回放图像进行参数调节便携超声4检查存储和管理便携超声4.1检查存储便携超声4.2≥512G硬盘便携超声4.3内置超声工作站便携超声4.4支持同步存储(支持单帧图像文件,电影文件)便携超声4.5多种导出图像格式:动态图像、静态图像以PC格式直接导出,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PC 机上直接观看图像便携超声5技术参数及要求便携超声5.1系统通用功能便携超声▲5.1.1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监视器:≥15英寸高分辨率。分辨率≥1920*1080(提供注册检验报告关键信息或技术白皮书);②经食道探头最大探测深度≥100mm(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便携超声▲5.1.2主机自带QWERTY物理英文全键盘,支持多语言输入,支持用户自定义按键数量≥4个,或可配置≥13英寸触摸屏便携超声5.2探头规格便携超声5.2.1频率: 宽频带变频探头,二维和彩色独立变频便携超声▲5.2.2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支持经食道心脏探头(提供产品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关键信息页))②具备多普勒取样容积距离体表的深度可在屏幕上实时显示的功能(提供主屏完整图片)便携超声▲5.2.3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支持最高频率≥23MHZ的线阵探头;或支持凸线和凸凸两种双平面探头(提供技术白皮书);②具备心内膜自动包络功能,在心肌的动态运动下自动追踪心内膜并计算出心功能参数,一幅图像分三部分显示动态包络曲线、舒张末期及收缩末期包络曲线,自动得到EF、CO、SV等心功能数据(附图证明),支持成人、小儿、新生儿相控阵心脏探头(≥12MHz)(提供技术白皮书)便携超声5.3二维灰阶模式便携超声5.3.1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图像检查条件便携超声▲5.3.3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主机自带物理TGC拉杆(非触摸屏调节),≥8段(提供操作面板照片或产品信息彩页);②主机内置≥2个探头接口,大小一致,扩展后可支持≥4个探头接口(提供技术白皮书)便携超声5.3.4 LGC:≥2段便携超声5.4彩色多普勒成像便携超声5.4.1包括速度、速度方差、能量、方向能量显示等便携超声5.4.2线阵探头彩色取样框偏转角度:≥±30度(提供技术白皮书);便携超声▲5.5弹性成像技术(提供注册检测报告关键信息)便携超声▲5.6 ①②满足其一即可:①左室造影功能(提供技术白皮书)②操作面板上的自定义按键,其功能可同时在屏幕上显示,显示功能≥4个(附图证明)便携超声5.7心功能测量分析功能便携超声5.8频谱多普勒模式便携超声5.8.1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多普勒便携超声5.8.2 显示控制:反转、零移位、B刷新、D扩展、B/D扩展等便携超声5.8.3线阵探头频谱多普勒取样框偏转角度: ≥±20度(提供白皮书)。便携超声5.8.4 最小速度: ≤1 mm /s(非噪声信号)便携超声5.9 连通性便携超声5.9.1 输入/输出信号便携超声5.9.2 支持数据无线传输便携超声5.9.3 免费开放DICOM接口便携超声5.9.4 内置USB接口★标准配置清单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主机1台2.穿刺增强软件1套3.心脏应用软件包1套4.解剖M型软件1套5.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1套6.连续多普勒超声模块1个7.宽景成像模块1个8.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功能 1套9.可升降多功能专用台车1台10.可装卸探头扩展槽1套11.原厂仪器配套箱1个12.金属穿刺架 2套13.内置电池1个14.ECG功能 1套15.频谱自动描计测量功能 1套16.中文说明书2本17.中文维修手册1本18.中文操作流程卡(另电子版1份)2张19.配齐与主机相匹配的附件设备,如连接管、连线、架子、特殊插座插头和工具等1批弹性成像技术配套标准配置使用超声图文工作(网络版) 1套(每套含:1、商用电脑:CPU≥I5;内存≥ 4G;硬盘≥1T;显卡≥512M;DVD刻录机;键盘、鼠标;显示器≥19英寸。2、网络双面激光打印机1台;3、超声工作站软件1套,需与现有PACS或HIS系统匹配和兼容,支持DICOM3.0接口,由于接口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4、图像采集器1个、高清采集卡1个、彩超到电脑采集卡视频线1根)配套标准配置使用线阵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凸阵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腔内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心脏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介入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微凸阵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高频线阵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小儿心脏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术中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整机年度全包保修费(含探头)配套标准配置使用四、商务要求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谈判商务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2.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投标(应答)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3.谈判商务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商务要求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其余商务要求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序号目录谈判商务要求(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及维护服务★1.1各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承诺提供标准配置及增购配件免费保修期 3 年,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设备在保修期内需由原厂进行维修,出原厂维修报告。保修期自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电池保用2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维修及维护服务1.2由设备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 1小时内响应, 4 小时维修到位,并在 24 小时内消除故障(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广东省内有相对应的维修机构,于成交后出具证明文件。未在广东省内设置维修机构的供应商,应答时提供成交后设置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1维修及维护服务1.3供应商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保证10 年以上供应维修配件,如果因机器和配件停产造成设备无法维修者(维修周期同故障处理条款内容),无条件免费更换整机保证完好使用。1维修及维护服务1.4.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及软件升级,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服务。1维修及维护服务1.5供应商免费开放设备接口参数,无偿派人配合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保修期内,当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1维修及维护服务1.6.保修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 2次。供应商成交后提供产品原厂设备定期维护(日常、中度、深度)服务计划,并附(Check list)维护清单。1维修及维护服务1.7供应商需定期检测系统、数据库、以及消息的运行状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报告给院方。2质量保证2.1在保修期内, 供应商应确保年开机率在98%(含)以上, 若不能达到此开机率,将作以下处理:a. 年开机率在90(含)-98%(不含)之间,赔 一年 延长保修期;b. 年开机率在85(含)-90%(不含)之间,赔 二年 延长保修期;c. 年开机率低于85%(不含),供应商无条件更换新机,并重新计算保修期,以及赔偿用户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注:年开机率=(365-停机天数)/365)。2质量保证2.2保修期到期前 3 个月内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运行状态评估报告及过保后设备维护方案,保证提供有效的非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联系方式。2质量保证2.3在免费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免费保修期内非因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换的实际费用。供应商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1.1由设备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 2 小时内响应, 8 小时维修到位,并在 24小时内消除故障(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1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1.2设备制造商维修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设备制造商提供维修专用发票后,采购人支付维修费用。1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1.3供应商及设备制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进行维修,不得要求采购人购买所谓“保修服务”(即:不论设备有无故障先买保修服务),不得在设备中嵌设任何不利于采购人使用与维修设备的障碍。1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1.4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及软件升级,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服务。(三)其他商务要求1交货要求★1.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 个日历日内交货。1交货要求1.2供应商应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含维修密码及接口数据)、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所有外文资料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1交货要求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1交货要求1.4.应答产品主机为整机原厂生产产品。2运输、安装和验收2.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 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2运输、安装和验收2.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设备的设计、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报装、安装调试、培训、商检及计量检测和保修期届满前备品备件等与采购设备及服务相关的所有含税费用。2运输、安装和验收2.3采购人需要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如果发现所交货物与应答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供应商应在 7 天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运输、安装和验收2.4 供应商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供应商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 7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2运输、安装和验收2.5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由供应商代表和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供应商保证设备自到货之日起(指第一次交货) 30 日内通过设备运行、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等的技术预验收,以保证临床使用。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性能校核。医院正式投入使用1个月后,无故障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保修期自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3培训3.1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指导,直至其完全掌握设备的基本故障处理技术。3培训3.2现场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3培训3.3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3培训3.4计算机辅助培训:针对该机型的多媒体互动操作教学软件,方便学习掌握基本操作和各项高级功能。3培训3.5网络教育:专业化产品俱乐部网站,提供与世界各地用户和专家进行网上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并随时了解最新的技术进展和各种教育课程、会议信息4知识产权4.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软件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若因为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4知识产权4.2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若因为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支付30%的预付款,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结清余下款项。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问题或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或供应商不履行/不适当履行任何一项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6违约责任6.1如供应商未按照应答文件中承诺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供应商应承担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实际经济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直接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由采购人根据其内部管理办法进行不诚信履约记录公示。6违约责任6.2供应商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 10 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6违约责任6.3供应商不能交付设备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 10 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6违约责任6.4供应商逾期未交设备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 10 的违约金。供应商超过交货期限 10 日仍未交货,采购人直接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由采购人根据其内部管理办法进行不诚信履约记录公示。6违约责任6.5违约金先从由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有不足部分则由成交供应商补齐。7其他7.1 供应商应按其应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7其他7.2每年维保服务期结束后,厂家或其指定维保服务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年度服务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情况、PM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分析、维保成本分析、设备存在问题及建议等。7其他★7.3供应商需承诺,在采购结果执行期限内,纳入采购人范围的公立医院(单位)有权按照成交价格向供应商采购任意数量的增购配件,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拖延供货,否则将视为违约,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应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项目(产品)要求★8.1要求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应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要求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8项目(产品)要求★8.2若应答产品为进口,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免费保修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若应答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五、关于报价的说明1.本项目谈判(报价)不少于三轮。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的《项目报价表》将作为第一轮报价。后续若干轮的报价将根据谈判现场的安排,采取线下报价的方式进行。2.关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报价”的填写: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图中供应商填写的“投标报价”不作为报价参考。此处可以填写本项目标准配置的报价。第一轮报价以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的《项目报价表》为准。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应答文件附件不公开。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应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应答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投标文件/应答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如下图所示。下图仅为格式说明,图中所列内容不应视为文件构成。文件(F)编(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0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附件(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生成投标文件of1280%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应答文件组成:1.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应答书(2)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3)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报价表(5)配置说明一览表2.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技术要求偏离表(5)商务要求偏离表(6)技术保障措施(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采购项目,谈判应答文件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谈判文件具体内容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应答书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的谈判公告,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2.谈判价格具体见“项目报价表”,具体以谈判最终报价为准。3.如果我单位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应答文件(含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承诺)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应答文件的约束。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次谈判项目所提供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2.我单位参与该项目应答,符合谈判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我单位参与该项目谈判,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应答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8.我单位如果获得成交资格,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成交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应答文件中全部应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承诺成交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1.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2.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应答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要求。13.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14.我单位保证,若应答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应答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5.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本项目为“便携超声”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谈判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谈判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标准配置中“主机”的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所属行业应当与谈判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上述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上述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谈判小组判定;如谈判小组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应答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名称)的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批量采购A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便携超声(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企业名称:日期: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企业名称:日期:四、项目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报价(单价,人民币元)最高限价(单价,人民币元)标准配置1增购配件2345678910……增购配件谈判报价合计(XX项增购配件单价谈判报价总和)注:1.上表填报的谈判报价(单价)的说明:(1)标准配置单价指的是单台XX的报价,包含XX主机及XX个部件配置的报价;(2)增购配件单价:序号XX指的是“每套(?)配件配置的报价”、序号X指的是“1年整机年度全包保修费的报价”。2.第一轮报价以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的《项目报价表》为准。五、配置说明一览表序号配置名称规格及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标准配置12345678910…增购配件12345678910…备注:1.若为定制类的非量产产品或无具体规格、型号的产品,可以不填写规格、型号等信息(在“规格及型号”一栏填写“定制”即可);2.没有品牌的产品,“品牌”一栏填写制造商名称;3.相关产品涉及多个规格、型号或多个品牌的,应在表格内进行必要的说明。4.“制造商”是指产品品牌厂商;产品代工制造的,应填写接受委托生产制造的制造商。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应答供应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项目谈判应答文件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以及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谈判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供应商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谈判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谈判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谈判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谈判小组有权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5.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答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四、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技术要求应答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设备(填写相关内容)1***设备(填写相关内容)1***设备(填写相关内容)1***设备(填写相关内容)1***设备(填写相关内容)1***设备……1***设备……1***设备……2**设备(填写相关内容)2**设备(填写相关内容)2**设备(填写相关内容)2**设备……证明资料【如有的话,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应统一编号(排序),格式自定】:《技术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1、技术要求偏离表的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章节相关内容。2、“应答技术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谈判技术要求”,详细填写供应商自身投标货物的具体参数,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优于谈判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不满足谈判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与谈判技术要求一致”。“应答技术响应”对比“谈判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谈判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谈判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谈判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可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此类条款应严格依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谈判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谈判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6、证明资料的形式及其它具体要求:(1)除照片、图片(截图)及不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技术说明)外,其它证明资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2)提供证明资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3)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明)证书应为中文报告或证书;提供外文报告或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字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文字说明内容为准,外文报告或证书仅供参考;报告或证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其它证明资料的形式要求参照以上要求执行;(4)证明资料均要求原件备查。7、其它注意事项:谈判小组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情况作出判断(评审结论);五、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商务需求项谈判商务要求应答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填写相关内容)2****(填写相关内容)(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填写相关内容)《商务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1、商务要求偏离表的序号、商务需求项、谈判商务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要求”章节相关内容。2、“应答商务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谈判商务要求”,详细填写自身响应情况,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应答商务响应优于谈判商务要求”,“负偏离”表示“应答商务响应不满足谈判商务要求”,“无偏离”表示“应答商务响应与谈判商务要求一致”。“应答商务响应”对比“谈判商务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谈判商务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谈判商务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六、技术保障措施技术团队情况表序号姓名学历经验年限相关资质(如有)123456(特别提示: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保障措施”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四、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不作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2)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自行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竞价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谈判须知一、总则1.谈判须知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所适用的一般性须知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谈判须知的内容进行补充。2.谈判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3.定义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供应商”,即谈判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竞争并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即谈判应答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谈判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谈判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无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供应商应在参与谈判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5.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7.5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除非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应答文件与递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的编制与组成9.1谈判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谈判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9.2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谈判文件的澄清10.1谈判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谈判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谈判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2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0.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答复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谈判须知第11.3、11.4款规定执行。11.谈判文件的修改11.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11.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1.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1.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应答文件12.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2.1供应商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应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应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应答文件组成具体要求在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进行规定。14.应答文件格式如谈判文件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则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5.谈判报价货币本项目的谈判应答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6.证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应答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应答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16.2供应商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6.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6.2.2相关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应答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16.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6.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6.3相关资料不符合16.2款要求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为应答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应答无效处理。16.4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6.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谈判小组来评判。16.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17.应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谈判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应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应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应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7.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作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18.谈判应答有效期18.1谈判应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应答在原谈判应答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18.3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19.关于谈判保证金19.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20.1供应商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供应商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应答无效处理。20.2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供应商除应提交一份满足谈判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应答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1.应答文件的制作要求21.1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下同)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谈判文件,下同),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21.2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1.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应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谈判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应答文件。21.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应答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应答文件。21.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应答文件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应答文件。编制应答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1.2.4应答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应答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应答文件带病毒。21.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首轮报价;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1.2.6供应商在编辑应答文件时,在应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2.7应答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供应商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应答文件无效。21.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应答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谈判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应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1.2.9如果谈判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谈判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应答文件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1.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应答概不接受。21.4经供应商电子密钥加密的应答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另有专门要求的除外。21.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另有专门要求的除外。四、应答文件的递交24.应答文件的保密24.1在应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应答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应答文件,下同)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应答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I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下载谈判文件、重新制作应答文件、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是否重新制作应答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应答文件无法解密导致应答无效的后果。25.上传应答文件及谈判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超声诊断设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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