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招标预告(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329b9150af4fb4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07-24
2、意见递交方式: 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并电联经办人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陈先生
5、联系电话: 13566132267
6、联系邮箱: 244188097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定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doc582.4K
定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doc
国宏咨询GuohongConsulting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投标)项目编号:2024ZX097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1.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和评标17六、中标和合同19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0八、验收20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22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6第五部分附件27附件一投标函27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28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29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30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33附件六货物成套供货清单34附件七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35附件八拟派项目组人员35附件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36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4一、相关说明44二、项目建设说明44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3注: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ZX097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4296400最高限价(元):42964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4296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货物的采购、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评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18608质疑联系人:姜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183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22楼2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6132267、13295875767质疑联系人:叶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6250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传真:/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5289、8852194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采购内容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交付时间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2)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与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7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8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9分包与转包(1)分包:þ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施工安装、辅材、第三方软件测试等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0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11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方法。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13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1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5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款16投标文件的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441880975@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7开评标程序待开标→投标文件在线解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在线评标→系统公开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系统公开报价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系统公布评审结果。上述程序将根据政采云电子评标系统的调整而变动。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政采云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9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接受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于补偿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项目验收结束后扣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返还供应商。20投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18页,第7点。2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4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文件规定确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2〕8号)、(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2.1.是否为预留份额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þ 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 %(3%-5%)作为其价格分。þ本项目为þ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接受分包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2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本项目无核心产品。¨服务类。26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7视频演示及述标情况þA不组织。¨B组织。28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均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的规定按标准计算后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户 名: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305016287840000026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府前支行29支持创新发展根据浙财采监〔2022〕8号文相关的规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0项目需要增加的其他约定无3.2.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及浙江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均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且加下划线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合格投标人要求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投标人可授权投标人代表以投标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以及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5货物类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要求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2支持绿色发展4.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4.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质疑提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人提交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向采购机构内设的质疑联系人提交并上传书面质疑材料。5.2.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2.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格式内容。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格式内容。3.3.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3.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3.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3.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上传。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投标文件的组成:5.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5.1.1资格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四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1、21.2投标人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四-31.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非联合体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附件四-4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实物照片、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单位公章。5.1.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投标函附件一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3货物成套供货清单附件六4随机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耗材和专用工具清单5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七6技术方案7技术服务力量8实施方案9售后服务10拟派项目人员附件八11投标人所投产品节能环保水平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九-212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检测报告、实物照片、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单位公章。5.1.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小微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九-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单位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九-15监狱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监狱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九-15.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编写目录和页码,分别写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中。6.▲投标报价6.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款、软件系统(设计、开发、升级)费、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包装垃圾清理费、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质保期保障、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6.2本项目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的规定组织验收,履约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供应商支付;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所产生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支付。6.3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6.4▲本次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6.5▲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6.6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6.7▲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7.投标有效期7.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投标有效。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也可以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8.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盖章及签署。3.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6.五、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评标前准备3.1投标文件签收及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签收并开始解密投标文件。3.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投标文件。4.开标评标4.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在线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提交评审报告。5.投标文件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传输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投标价格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未做好节点关联导致关键内容缺失的;(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9.优化评审管理根据浙财采监〔2022〕8号文相关的规定,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10.推荐中标候选人10.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2名中标候选人。10.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11.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人<3家时,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12.评标细则详见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13.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3.7.六、中标和合同1.确定中标人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中标公告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中标通知书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订合同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5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4.6合同一式五份,其中采购人二份,中标人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提交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式版的扫描件(PDF格式)供采购人备案用。5.履约保证金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有效。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6.合同履行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利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8.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甲方: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2024年月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采购中,甲方接受乙方对本次货物的投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采购设备内容及价格(详细清单可附后)单位:人民币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23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2、本合同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全部货物、软件系统(设计、开发、升级)、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包装垃圾清理费、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质保期保障、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及乙方认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全部费用。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2.1甲方提出的产品变更或由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采纳的产品型号、规格等各方面的变更,可根据原合同单价计算变更费用。但属乙方投标漏项少算的产品及服务费用不得追补。3、产品、材料供应本合同范围所需的产品均由乙方提供。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材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4、产品包装4.1为了保证产品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5、唛头5.1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毛重、净重(公斤)。5.2乙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6、本合同每批次产品的免费保修期限为该批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此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7、产品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的责任。设备开箱后的全部随机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开箱验收后由甲方保管。8、交付验收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及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项目初验收,试运行三个月后由甲方进行最终验收。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9、付款方式与结算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在财政资金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项目整体完成初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的款项,剩余20%的合同款在项目整体终验合格后,自收到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0、违约责任10.1产品质量责任1)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有功能原理性错误或者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接到甲方通知后,温州及附近地区___小时内,外地___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3)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产品短缺、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10.2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验收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1)逾期交货验收乙方逾期交货验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一周违约罚款按合同总价的0.8%计收,直至交货验收为止。(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逾期交货验收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8%,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验收,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2)乙方不能交货验收或甲方中途退货乙方不能交货验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乙方违约相同。3)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验收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4)逾期支付货款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一天违约罚款按合同总价的0.1%计收,最高限额5%,超过50天不能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11、转让和分包11.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每发现1次乙方转让的,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再次发现乙方转让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不支付全部货款。11.2乙方可以对合同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必须取得甲方许可,并且签订分包协议,甲方发现乙方未签订分包协议或者未取得甲方许可而进行分包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再次发现上述违反约定情况的,甲方将不予支付分包部分的货款并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12、知识产权12.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12.2乙方本次项目中需定制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甲方。13、网络13.1乙方应提供货物与甲方现有网络系统的兼容性说明,并在需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接入和运行于采购人的网络环境。13.2若货物涉及网络数据的收集、存储或处理,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数据保护和隐私的规定,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14、保密14.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4.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4.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乙方如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所有派驻人员。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6、约定事项:16.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两份。16.2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6.4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对合同内容如有异议,以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在投标现场承诺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营业地址:电话号码: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56.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主要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履约保证金(8)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3.货物和数量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及要求(详见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分项价格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5.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6.合同生效6.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时间:第五部分附件6.1.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加密上传:(一)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二)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三)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名/公章)日期6.2.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1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小写:¥1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大写:人民币 元整说明:1.此栏内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相应总计价相一致;2.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3.▲不按规定提供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3.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型号和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主要货物(根据供货清单详细分项列出)(含税)2配套设备及材料(含税) (逐项列出)3随机易损、易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如有)4安装、调试、验收费(含第三方验收费)含5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如有)含6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含7售后服务含8采购代理服务费含9其他含总 计 价说明:1.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此表的总计价应与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对应投标报价相一致。3.如果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4.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全权代表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字):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4)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为联合体牵头人,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联合体成员,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业主联系;(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字或盖章;(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联合体各成员约定(联合体成员)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盖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6.5.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说明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6.附件六货物成套供货清单(1)货物成套供货清单(或详细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产地制造商质保期(2)随机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如有)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备注注:投标人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附在技术标内。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7.附件七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根据技术资信评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拟派项目人员(1)项目实施团队配置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1、本表中提供的人员名单应与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一致,如有变更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才可变更人员,供应商不可擅自变更人员,此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2、附评分内容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负责人资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身份证号码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学历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2.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招标人及联系电话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注:附评分内容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8.附件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六)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1.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附件2: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1)所投产品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名称(2)所投产品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名称说明:1、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中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2、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7.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7.1.一、相关说明1.投标人所投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制造商、质保期等应对照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列表对应进行说明,在投标文件的相应部分明确,对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其它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须在偏离表中注明,否则会对供应商的投标做出不利评定。2.投标人须完成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整合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所有工作。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辅助材料、零部件等配套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各供应商应对本竞争性招标文件未列出但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材料一一列出,并详细注明报价等情况,如未列出,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由投标人免费提供。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等做详尽的描述。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最新相关标准、规范。7.2.二、项目建设说明1.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法庭数字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省市业务系统对接,更好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其建设是必要的。方案对现有机房机柜、动环及交换接入设备进行提升优化,构建具备音视频采集处理、人员物品集中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含会议及展示)、大数据分析功能的数字化知识产权法庭,并在信创服务器进行部署,整体可行,技术路线合理。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产业园大楼11-12楼信息化部分建设,包括括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高清数字法庭系统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建设、信息与多媒体系统建设和办案办公设备购置等内容。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名称主要内容数量一、通用软件1语音识别软件1.智能语音识别管理系统包含管理模式、数据管理、数据更新、大屏监控、通知消息、场地管理、账号管理、设备管理、日志管理、一键开启等功能,★支持设置修改角色别名和添加一麦多角,即多个角色使用一个麦克风讲话识别(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CNAS 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2.智能语音识别客户端包含并案管理、在线编辑、一键导出、识别编辑状态栏、快捷菜单、场地选择、今日案件\\明日案件、案件查看、庭审管理、音频通道管理等,★支持多个案件联审或合并开庭,支持书记员对多个案件合并开庭操作(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CNAS 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须与省高院“电子卷宗”对接,支持卷宗材料自学习、笔录回传进电子卷宗、案件排期同步等功能(提供应用功能对接完成证明材料);▲与省高院智慧庭审应用对接,实现一体化融合操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套二、应用软件(场景)定制开发费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软件配置并录入相关指标,搭建包括知产案件概览、分类主题、审判质效、行业分析、其他知产分析、后台管理等功能。1项三、硬件设备3一体化机柜1、综合柜,数量2台,每台配置:600*1200*2000mm,标准九折型材框架整体焊接制作,高强度稳定可靠,静态承重≥2600KG,动态承重≥1800KG。标配1套应急通风系统,1套一体化门控灯,1套动环监控系统及辅配件;2、IT柜,数量6台,每台配置:600*1200*2000mm,1套应急通风系统,2套门磁模块,1套一体化门控灯,1套氛围灯及辅配件。1批4UPS系统1、UPS主机,数量1台,每台配置:容量不低于40kVA/36kW;2、配电模块,数量1台,每台配置:UPS输入:40A/3P,UPS输出:40A/3P,维修旁路:40A/4P,空调及预留:3*63A/1P,UPS供电PDU及预留:7*32A/1P,市电供电PDU及预留7*32A/1P,预留UPS联络开关及市电支路总开关3P40A*2,监控及应急通风:1*10A/1P;3、蓄电池,数量64节,每节配置:12v100AH(20HR);4、电池柜,数量2台。1批5机架式精密空调机房面积28m²,制冷量12.5kw,443*715*440(10U),加热量2kw,加湿量3w。2台6交换机1、核心交换机,数量2台,每台配置:交换容量≥250Tbps,包转发率≥38000Mpps,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板槽位数≥4,总计提供≥10*10G光口+24*GE光口+24*GE电口,★国产自研芯片(提供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2、24口千兆交换机,数量21台,每台配置:交换容量≥3.3Tbps, 包转发率≥125Mpps;设备配置:提供千兆电口≥24个,4个千兆SFP光口;3、24口POE交换机,数量2台,每台配置:交换容量≥3.3Tbps, 包转发率≥125Mpps;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光口≥4个,交流电源供电;POE,整机最大交流POE供电功率≥400W。1批7无线网络1、AP,数量16个,每个配置:最大协商速率≥2.975Gbps,总空间流≥4条;★单用户吞吐量(TCP上行和TCP下行)≥900Mbps(提供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证明);支持≥50路用户(终端);2、无线控制器,数量1台,每台配置:最大管理AP数量≥512个,最大接入用户数量≥4K,转发性能≥10Gbps,;配置千兆电口≥10个,万兆SFP+光口≥2个,配置授权管理AP数量≥64个。1批8访客通道1、访客机,数量1台,每台配置:宽动态200万双目摄像头,10.1寸显示触摸屏支持人证(身份证)比对功能;支持单目500W像素摄像头扫码功能;支持查看访客记录;2、三通道安检摆闸,数量1台,每台配置:直流无刷电机;红外对数:6对;支持通过web实现人员权限、设备参数、设备状态等功能管理;支持单通道反潜回、多通道跨主机反潜回的功能,当检测到任意一种反潜回报警时,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3、人脸识别组件,数量3台,每台配置: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200W像素双目摄像头,支持人脸、密码、二维码(通过摄像头识别)认证方式;1:N人脸识别速度≤0.2s,人脸验证准确率≥99%;4、二维码阅读器,数量1台,每台配置:识读景深:0mm~62.4mm,读取精度:≥8mil;5、安检门,数量1台,每台配置:2000(高)x700(宽)(mm),探测区位:6,灵敏度级数:255级,须对接律师一码通。1批9人脸识别物品柜集成人脸验证、液晶显示、触控交互、读卡、语音、锁控、电磁锁等功能模块,主柜可通过RS485连接副柜,本次配置不少于24格存储空间,设备采用双目摄像头,具备红外补光灯,应支持人脸识别活体检测。1套10门禁系统1、刷卡指纹门禁读卡器,数量38台,每台配置:认证方式:刷卡、指纹、密码;指纹容量≥5000枚;读卡频率:13.56MHz;2、人脸门禁主机,数量23台,每台配置: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7英寸触摸屏,屏幕分辨率应不低于600*1024;摄像头参数:采用宽动态200万双目摄像头;认证方式:支持人脸、刷卡、密码认证方式;3、四门控制器,数量10台,每台配置:管控门数≥4门,存储容量:10万张卡和30万记录存储;4、阴极锁,数量46副;5、双门磁力锁,数量8副;6、出门按钮,数量1个;★门禁系统设备要求无缝接入中院门禁管理系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批11人员去向管理系统1、人员去向牌,数量17台,每台配置:壁挂式电容触摸一体机,14寸液晶面板,CPU:四核Cortex-A71.3GHz处理器,内存:1GBDDR3,存储:板载8G工业级固态存储,显卡:集成Mali-400MP2图形处理器,触摸屏:投射式电容触摸,不于少10点触摸;2、人员去向管理系统,数量1套,每套配置:支持会议预约,信息发布,人员去向和通用设置合四为一功能;支持创建和删除办公室,支持自定义办公室名称、终端选择和场景环境;支持终端管理通过列表展示终端名称、终端分辨率、CPU、运行内存、磁盘空间、终端状态和截屏控制功能;支持场景应用一对一,一对多个终端展示去向内容;支持批量发布和全量发布模板;支持办公室门牌配置办公室门牌服务器、设备名称、账号和密码。1批12电视机1、100寸电视机,数量2台,每台配置:100寸电视,4K分辨率,含电视支架;2、85寸电视机,数量1台,每台配置:8台85寸电视,4K分辨率,含电视支架;3、75寸电视机,数量6台,每台配置:75寸电视,4K分辨率,含电视支架。1批13安防监控1、人脸抓拍半球摄像机,数量16台,每台配置:400万像素,内置3颗补光灯;最大图像尺寸:2560×1440;音频:1路输入(Linein),1路输出(Lineout),2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2、硬盘录像机,数量2台,每台配置:32路16盘位硬盘录像机,支持最大接入带宽320Mbps,最大存储带宽320Mbps,最大转发带宽256Mbps,支持16路视频流人脸识别,支持32路图片流人脸识支持目标抓拍、比对报警;支持人脸在低头角度不超过20°,左右侧脸不超过45°情况下,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8%。3、高清解码器,数量1台,每台配置:支持16画面分割显示;视频解码能力:H.264/H.265:支持1路3200W,或1路2400W,或2路1200W,或4路800W,或5路600W,或9路400W,或16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实时解码;4.报警主机:总线式网络报警主机;8个板载有线防区;4、板载触发器输出,数量4个,含1台声光警号;5、平台扩容:中院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监控、门禁等扩容。★安防监控设备要求与中院现有的视频管理平台对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批14标准庭审主机(智能分析款)不少于2个RJ45千兆网口、4个RS485、4个RS-232、5个USB接口、8个SATA接口、1个蓝牙接口、2个报警输入,2个报警输出接口、8组红外控制接口;★前置不少于6块硬盘插槽(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支持通过HDbaseT对摄像机供电、音视频传输,对云台、镜头等控制功能(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支持对庭审过程的违规行为进行不得小于4K分辨率的视频分析;支持分析法官迟到、早退、标牌识别、未戴法徽、未穿法袍、中途离席、缺席、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支持识别进行剧烈运动(打架斗殴)的违规行为;支持同时分析法官席和全景通道(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支持同时诊断不少于9路不小于4K分辨率的视频;具有亮度异常、清晰度异常检测、噪声检测、视频信号色度异常检测、视频信号缺失检测、视频信号画面冻结、视频信号人为干扰、视频场景。▲要求与省高院数字法庭系统无缝对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台15简易庭审主机不少于2个RJ45千兆网口、2个RS485、4个RS-232、1个USB3.0,4个USB2.0、8个SATA接口、1个蓝牙接口、2个报警输入、1个报警输出接口;★设备支持通过HDBaseT对摄像机供电、音视频传输,对云台、镜头等控制等功能(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支持不小于4K(3840×2160)视频实时编解码;★支持接入至少6路不小于4K、30fps实时独立画面(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支持通过HDMI输出至少2路不小于4K、30fps实时独立画面;★支持同时接入至少4路不小于4K、30fps HDBaseT视频、至少2路本地示证视频、至少2路4K网络摄像机(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要求与高院数字法庭系统无缝对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台16800万24倍摄像机支持不少于1个HDBaseT接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内置MIC;★支持通过HDBaseT控制球机转动、音视频传输(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变焦不低于24倍;支持三码流同时输出,主码流最大支持不低于3840×2160@30fps;支持人脸抓拍;★支持对人员声音进行变声处理,同时对指定区域内识别的人脸(不超过2人)进行马赛克遮挡处理(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10台17800万4倍摄像机支持不少于1个HDBaseT接口、1个RS485接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内置MIC;★支持通过HDBaseT控制球机转动、音视频传输(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变焦不低于4倍;★支持三码流同时输出,主码流最大支持不低于3840×2160@30fps(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准);支持人脸抓拍模式。15台18座椅靠背屏18.5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亮度≥300cd/m2;含壁挂支架。28台19庭审显示器1、29寸屏,数量34台,每台配置:29英寸,分辨率≥2560*1080,比例≥21:9,刷新率≥75HZ,支持支持PIP/PBP智能分屏,两路独立视频分屏显示;2、电机升降器,数量15台,每台配置:冷轧钢板材质,表面喷塑处理;电机驱动升降。1批20视频采集卡支持国产操作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用于外网直播;支持分辨率:1920*1080p@60fps及以下标准分辨率。4台21电子席位牌13.3寸显示屏;超窄边框显示屏体,内置一体化安卓板卡;含电子席位显示软件。34台22智能审验捺签终端签名板支持手写签名,用于法庭内的当事人庭审笔录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签名文件能上链存证,签名全流程可追溯;支持移动微法院扫码签名;支持内网私有化部署;支持单人签名、多人会签、有序签名、无序签名,签名位置的调整。▲要求无缝对接省高院大脑(办公平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台23LED配电柜10KWPLC配电柜,3个单相回路(AC220V);支持PC软件、C/SB/S及手机APP软件进行远程控制;串口、网络可同时进行控制。3台24P1.5室内全彩显示屏P1.5室内全彩显示屏,数量3块,尺寸分别为12平方米1块,4.6平方米1块,10.7平方米1块,屏幕配置:LED像素点间距≤1.54mm;像素密度≥422500点/㎡;色温3000K—10000K可调;★支持通过实时智能分析算法,识别高亮画面,自动调整高亮亮度,实现功耗降低20%(提供首页具有CNAS及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包含LED支架。1批25拼接控制器将远程笔记本桌面实时解码上墙显示,实时画面帧率≥30fps;可同时抓取8个4K信号上墙显示;支持在电视墙进行8画面分割显示;支持对16路信号源输入的视频融合拼接,支持分辨率为15360×8640的信号源同步上墙显示,同步延时≤2ms。2台26拼接控制器4路拼接拼控器;支持2路HDMI输入,支持按键切换,支持输入自定义分辨率;支持4路HDMI输出,支持输出自定义分辨率;支持4K@60Hz输入;支持显卡多口融合输入实现超高分信号接入;输入分辨率最大支持4096×2160@60Hz;输出分辨率:1920×1080@60Hz,1920×1200@60Hz1台27无线投屏器支持智能手机无线投屏;视频输入分辨率:可达4K/3840x2160;视频输出分辨率:可达1080p/1920x1200;帧数:可达30帧/每秒5台28数字音频处理器模拟通道数≥12进12出,数字音频通道数≥12进12出,支持断电自动保护记忆,支持内置自动混音台、反馈抑制、回声消除、噪声消除全功能矩阵混音功能;★支持一主一备双网络传输接口(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CNAS 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支持散热风扇系统(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CNAS 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支持通过电脑软件控制调试设备输入增益等参数,支持调试参数保存,并可通过软件进行单独控制。3台29专业音箱(10寸)1、专业音箱(10寸),数量16台,每台配置:10寸低音+号角高音;频响范围:70HZ-16KHZ;含支架;2、模块音箱,数量20台,每台配置:3寸同轴钕磁单元;直流阻抗:6.4Ω±15%;标准阻抗:8Ω;含壁挂支架。1批30专业数字功放1、专业数字功放(2*400W),数量8台,每台配置:额定输出功率:8Ω立体声400W×2;额定输出功率:4Ω立体声500W×2;额定桥接输出功率:8Ω桥接900W;2、专业数字功放(2*300W),数量5台,每台配置:额定输出功率:8Ω立体声300W×2;额定输出功率:4Ω立体声500W×2;额定桥接输出功率:8Ω桥接900W1批31鹅颈话筒1、嵌入式鹅颈话筒,数量34支,每支配置:指向特性:单一指向型(驻极体);2、桌面式鹅颈话筒,数量1支,每支配置:16KHz;指向性:超心型指向;输出阻抗(欧姆):200Ω;灵敏度:-38dB±2dB。1批32数字环境降噪拾音器拾音范围:10-200平方米(连续可调);指向特性:全指向增强;灵敏度:-40dB/阵列(1kHz@94dBSPL);频率响应:100Hz~16kHz。6个33数字调音台1、14通道数字调音台,数量1台,每台配置:主控CPU:三星44184核Cortex™-A9;DSP:ADSP-21489400Mhz;模拟输入:16CH(14MIC+2Line);数字输入:S/PDIF、光纤;模拟输出:L/R+6BUS+2AUX+Headphone(L/R);数字输出:AESEBU;反馈抑制器:16个独立;2、12通道数字调音台,数量5台,每台配置:主控CPU:双核1.2G;DSP:ADSP-21488400Mhz;模拟输入:16CH(12MIC+4Line)+USB;模拟输出:L/R+6BUS+2AUX+Headphone(L/R)。1批348路电源时序器电源输出通道数:≥8路;单通道最大电流≥10A,总输入电流容量≥40A;控制方式:支持TCP/IP协议和串口控制。11台35中控系统1、中控主机,数量7台,每台配置:全国产化主控芯片,板载主频为1.8GHz双核处理器,512M内存,1G Flash闪存;支持8路独立可编程的红外发射接口,10路独立可编程RS-232/422/485控制接口,8路信号弱电继电器接口;1路RJ45接口,1路USB2.0编程通讯接口;支持1路带供电NET总线信号管理接口;支持国产操作系统;支持对播放视频操作;支持多端同步和信号反馈联动;支持语音摄像跟踪;★支持组播和广播,无缝对接分布式、视频处理器控制(提供具有CMA、ilac-MRA、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2、嵌入式可编程中控屏,数量8台,每台配置:4寸嵌入式可编程中控屏,自带100M自适应网络接口,4路可编程双向串口,1路RS485接口,4路可编程红外,4路可编程弱继电器;支持POE供电(提供相关产品图片);支持集中管理控制,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具备简易网络单独控制功能;3、中控平板,数量3台,每台配置:国产系统,≥11.5英寸,≥8G+128G。1批36视频矩阵1、16路无缝切换矩阵,数量2台,每台配置:★设备为集成集中控制、视频信号切换、画面分割、IP编解码为一体的信号处理设备(提供具有CMA、ilac-MRA、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支持不少于16路输入信号,16路输出信号;★两键式快速切换,可设置不少于40个场景预案调用(提供具有CMA、ilac-MRA、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支持最大4K60数字高清视频信号的传输切换,且支持4k以下非标分辨率处理(提供具有CMA、ilac-MRA、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2、8路无缝切换矩阵,数量2台,每台配置:不少于8路HDMI视频输入、8路HDMI视频输出;全数化无缝切换;支持HDMI音频加解嵌,输出3.5音频插座;支持HDMI 2.0/HDCP 2.2 协议;支持EDID学习管理,最大分辨率4Kx2K@60Hz-色域空间;3、8路高清视频矩阵,数量4台,每台配置:8路HDMI信号输入,8路HDMI信号输出;自动读取保存EDID,支持高清分辨1920*1080---3840*2160,支持4K。1批37法庭门口公告屏24寸智能交互数字终端;CPU:四核;RAM:2GB;内存:16GB;分辨率:1920*1080;软件应具备实时显示开庭视频画面的功能;软件应具备实时显示开庭状态信息的功能;软件应具备显示近期开庭计划的信息的功能;软件不开庭时可显示法院对外宣传的海报图片。4台38信息公告系统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对大厅、办公室门口、法庭门口、调解室、会议室等显示屏的展示节目发布,支持法庭排期公告显示,支持PPT、图片、视频、文字、网页等节目内容的发布,同时系统还应支持对界面分辨率设置、信息发布时间设置、重播插播设置、脱机/断网续播设置等。▲须对接省高院数字法庭管理平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套39双基色条屏双基色条屏2套,每套尺寸4.58m*0.304m,每套配置:像素直径3.75mm,像素点间距≤4.75mm;像素密度:44000点/㎡;模组平整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5mm;单元板拼接间隙<1mm;亮度:≥500cd/m²;刷新率:≥300Hz;配置LED单双色异步控制卡;屏体四周包边处理。2.8m²4098寸一体机98寸智能交互会议平板,DLED背光,显示分辨率3840×2160,刷新率60Hz;整机支持红外触控,双系统均支持20点触控;摄像头:内置4800W像素高清摄像头,分辨率最高支持3840×2160@30fps;硬件参数:CPU:Cortex-A76×4,Cortex-A55×4最高主频2.4GHz;GPU:ARMMali-G610MC4;NPU:6TOPSAI算力,RAM内存:8GB,ROM存储:64GB;含壁挂支架。3台41司法大数据应用云计算★司法大数据应用云计算系统,对接司法语言大模型、语音识别应用、语音合成应用,适配移动端,提供专业司法语音问答咨询、法律知识查询、案例检索分析、法律文书生成、法律流程指导、用户反馈与互动功能(需提供司法大数据应用云计算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1套42导诉终端传感器及声光配置:麦克风:4麦阵列;360度声源定位:支持、回声消除;扬声器:20W音频输出;RGB摄像头:1个;IMU惯性传感器:1个;飞行时间线性传感器:1个;主摄像头:200万高分辨率、广角;TOF深度摄像头:1个;激光雷达:1个;CPU:6核;RAM(平板+Robox):4G+4G;ROM(平板+Robox):64G+32G;OS:Android11+Linux;屏幕尺寸:13.3寸;屏幕分辨率:920*1080224dpi。1台43升降屏正面屏:21.5寸超薄IPS高清全视角屏,屏幕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背屏:10.1寸TFT液晶屏,分辨率1920*1080dpi,亮度为350流明;面板配备主机开关按键及USB接口。(含异步升降话筒)11台44视频会议终端1、视频会议终端,数量1台,每台配置:★终端采用国产嵌入式操作系统,CPU处理单元、电源芯片、时钟芯片等均采用国产化器件(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支持4K30、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分辨率,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分辨率;★支持不少于4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4路高清输出接口(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支持VGA断电环回,在终端断电状态下,VGA接口输入输出环回(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2、高清会议摄像机,数量1台,每台配置:高清摄像机与高清会议终端之间需具备良好的兼容性;支持1080p30、1080p25、720p60、720p50等高清信号输出。▲要求与省高院视频会议系统对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套45接入端口授权多点控制单元(MCU)8个接入授权,要求接入原有设备并提供承诺函。1套461拖4无线会议话筒主机规格:消耗功率<7.2W;频率范围UHF530-590MHz;频带宽度30MHz;通道数4CH;灵敏度>60dB@25KHz,6dBv;频率响应20Hz~20KHz±3dB。5台47DANTE接口机(4*4)Dante接口:2;输入增益放大:-6~36dB,6dB一级共7级;幻象电源(每输入):48V;频率响应:20~20KHz,±0.5dB。4台4830路USB充电主机具备30路USB充电接口,可为30台单元充电;具备充电过流保护,防止电池充电电流过大;具备充电过充保护,防止电池过度充电;1台49无线路由器Wi-Fi6+3000Mbps无线连接,无线传输标准:802.11ax/ac/n/a2*2&802.11ax/n/b/g2*2,MU-MIMO,无线频段:2.4GHz&5GHz,支持双频优选,天线增益:5dBi;网口传输协议:802.3、802.3u、802.3ab,有线网络接口:提供≥4个10M/100/1000M自适应速率的以太网接口。3台50设备机箱1、服务器机柜,数量5台,每台配置:42U标准机柜,600*800*2000mm,玻璃前门,钢板后门,含配套隔板、散热风扇、PDU、螺丝、脚轮等附件;2、定制桌下机箱,数量1台,每台配置:≤600*550*650mm,钢板门,含配套隔板、PDU、螺丝、脚轮等附件。1批51辅材含双网口面板、六类屏蔽模块、六类屏蔽水晶头、六类屏蔽配线架、理线架54个、光纤配线架、光纤配线架、千兆单模光模块、光纤跳线、六类屏蔽网络跳线、5米高清跳线、音频线、四路分配器、报警按钮、无线键鼠套装、3套语音识别系统及数字音频处理器设备实施部署、音频线等辅配件及安装调试。1项52装修二次修补LED屏包边、线路整改、墙面地面修补等1项四、租赁费53运营商链路租赁1000M、50M光纤专线、100M互联网专线各1条(1年)。3条五、安全保障体系54信创服务器1国产CPU(32核,2.2GHZ主频),128G内存,600G10K硬盘,530-8IHBA阵列卡,千兆双网口。▲要求CPU在中国信息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中可查询并提供证明材料。2台55信创服务器2国产CPU(8核,2.8GHz),64GDDR4,2*2TB,1块SAS_HBA卡;千兆双电口。▲要求CPU在中国信息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中可查询并提供证明材料。8台56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3年服务)2套57信创防火墙标准机架式1U设备,系统采用非插卡式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千兆Combo接口≥8,千兆电口≥2,万兆光口≥2;吞吐量5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4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8万 ,IPS吞吐量≥2.1Gbps;★支持一条安全策略中同时配置ipv4和ipv6地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支持每IP最大连接数限制,防护服务器(提供功能截图证明)。2台六、其他58等保二级测评、软件第三方测试1项注:系统对接要求:(1)高清数字法庭建设要求与市中院现有的系统无缝对接,资源共享,并实现全省联网,统一入口,统一界面,统一接口,支持全省法院的庭审观摩、网上直播,通过点播可真实再现审判过程。(2)中会议室需具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功能,要求与市中院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对接。(3)视频监控系统需与中院现有的视频管理平台对接,实现视频数据的共享。4.商务要求(技术参数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参数为准)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财政资金下达并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项目整体完成初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的款项,剩余20%的合同款在项目整体终验合格后,自收到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及运维期▲软件系统的须提供至少3年的免费升级维护期,本项目其余硬件产品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质保期。须提供不少于1名人员,2年免费驻场运维期。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及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项目初验收,试运行三个月后由甲方进行最终验收。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1.质保期内,所有故障维护服务均为上门(远程)服务。投标人须对整个系统至少提供3年免费的升级更新以及其他的支持服务,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2.超过保修期的软件实行终身维护,维护只收成本费,提供所有软件备份,提供不少于3年的软件免费升级。验收标准1.合同履约验收参照《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相关规定。2.合同履约达到验收条件时,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书面发起验收申请,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验收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书面通知投标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项目验收准备时间,经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可适当延长。3.验收组织机构可以邀请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验收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存样品(如有)等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设置验收指标及其标准。未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4.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培训:1.1 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每年定期免费进行培训。1.2 提供完整详细的实施、培训和运维计划方案,并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计划进行,如有变更需再次得到采购人的批准。1.3 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及时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应用系统的目标和功能,能够独立完成其操作对象。中标人应无条件对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培训,学会为止,培训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无需另行自费。2.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3.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3.4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3.5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4.驻场要求4.1免费运维期内需提供1名长期驻场人员,共同保障院信息化项目的平稳运行。4.2项目驻场服务维护人员要求本科学历和信息化工程师证书。8.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开始解密投标文件;2.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3.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投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7.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8.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9.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四.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70分(技术资信权值70%),价格30分(价格权值3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2.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人<3家时,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7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内容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独立打分并记实名。如某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资信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技术资信70分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及说明分数1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以上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52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3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3政策功能1.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的,每项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除外);2.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的,每项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24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服务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打分,完全符合要求的得30分;“★”的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技术指标如出现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完整体现。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内容进行提供,否则按不满足或负偏离认定。305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叙述准确性,由评标专家综合评分。1)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叙述准确的得4-2.6分;2)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程度一般、叙述准确一般的得2.5-1.1分;3)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程度差、叙述准确差的的1-0分。45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总体架构图、数据流向图、系统部署图等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由评标专家综合评分。1)总体架构图、数据流向图、系统部署图等完整性好、准确性高、规范性科学、合理的得4-2.6分;2)总体架构图、数据流向图、系统部署图等完整性一般、准确性一般、规范性一般的得 2.5-1.1分;3)总体架构图、数据流向图、系统部署图等完整性差、准确性低、规范性差的得1-0分。46技术服务力量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名)持有信息技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每具备1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36技术服务力量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一名)持有信创集成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每具备1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26技术服务力量3、项目组成员具有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通信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每具备1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注:本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的人员)同一个人最多计算一个证书。(所有持证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可进行评分。47项目与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计划、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和环境保证措施),由评标专家综合评分。1)项目实施方案详尽、科学合理3-2.1分;2)方案详尽程度、合理一般2-1.1分;3)方案粗略或满足程度差1-0分。37项目与实施方案针对投标人对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包含故障处置、应急保障等应急解决能力,由评标专家综合评分。1)对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能力涵盖方案详尽、科学合理3-2.1分;2)方案详尽程度、合理一般2-1.1分;3)方案粗略或满足程度差1-0分。38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综合打分:1、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标准,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0-3分)1)能贴合采购人需求,措施合理可行、完善度强的得3-1.6分;2)能比较贴合采购人需求,措施较合理可行、完善度一般的得1.5-0.1分;3)无方案、措施:0分。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驻场人员等情况,维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0-4分)1)售后服务及驻场人员、技术维护能力强的得4-2.1分;2)售后服务及驻场人员、技术维护能力一般的得2-0.1分;3)无方案、措施:0分。72.价格评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的总和。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七.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等问题。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归档备查。国宏咨询GuohongConsulting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投标)项目编号:2024ZX097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1.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和评标17六、中标和合同19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0八、验收20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22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6第五部分附件27附件一投标函27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28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29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30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33附件六货物成套供货清单34附件七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35附件八拟派项目组人员35附件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36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4一、相关说明44二、项目建设说明44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3注: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ZX097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4296400最高限价(元):42964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4296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货物的采购、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评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18608质疑联系人:姜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183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22楼2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6132267、13295875767质疑联系人:叶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6250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传真:/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5289、8852194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采购内容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交付时间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2)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与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7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8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9分包与转包(1)分包:þ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施工安装、辅材、第三方软件测试等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0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11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方法。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13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1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5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款16投标文件的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441880975@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7开评标程序待开标→投标文件在线解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在线评标→系统公开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系统公开报价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系统公布评审结果。上述程序将根据政采云电子评标系统的调整而变动。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政采云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9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接受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于补偿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项目验收结束后扣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返还供应商。20投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18页,第7点。2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4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文件规定确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2〕8号)、(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2.1.是否为预留份额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þ 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 %(3%-5%)作为其价格分。þ本项目为þ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接受分包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2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本项目无核心产品。¨服务类。26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7视频演示及述标情况þA不组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