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 新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招标预告(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2024)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自贡市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批次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白果村1、3、4、5、7、8、13、15组;上阳村12、16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约44.5456公顷(土地权属、面积及地类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具体范围详见《自贡市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后)。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川南渝西氢能装备制造陆港新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舒坪街道办事处将于本公告发布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自贡市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附件
自贡市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docx(883.64 K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 新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