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交警支队招标预告(无锡市公安局2024)



无锡市公安局2024-2026交警支队“两个教育”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



人:无锡市

公安局



址:无锡市

高浪西路

58







人:

董警官

联系方式:

0510-81187927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

2024-2026交警支队“两个教育”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

C

99000000

四、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

服务

五、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

2024年8月

7



公告结束期限:

2024年8月

13



六、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

2024年8月

7



反馈结束时间:

2024年8月

13



无锡市

公安局

2024年8月

7



需求意见公示.doc

无锡市公安局2024-2026交警支队“两个教育”项目采购征求意见公告一、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58号联系人:董警官联系方式:0510-81187927二、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2024-2026交警支队“两个教育”项目三、采购品目代码:C99000000四、采购品目名称:其他服务五、公告期限公告开始期限:2024年8月7日公告结束期限:2024年8月13日六、意见反馈时限反馈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反馈结束时间:2024年8月13日无锡市公安局2024年8月7日附件:采购需求方案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服务,不得有负偏离。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2024-2026交警支队“两个教育”项目。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市局于2022年通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相关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现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两个教育”工作正常开展,需完成2024-2026年市区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工作。1、项目内容:采购标的为4个驾驶人安全教育点(4家不同单位)。合同签订后,教育点在30日内完成准备工作,开展“两个教育”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备工作,开展“两个教育”工作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相应的赔偿。2、服务期限:2年。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业)。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5、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按照区域进行划分:一标段:面向惠山区、梁溪区的驾驶人服务二标段:面向滨湖区、经开区、梁溪区的驾驶人服务三标段:面向新吴区、梁溪区的驾驶人服务四标段:面向锡山区、梁溪区的驾驶人服务6、中标单位数量:每个标段为1个中标单位,各标段中标单位不得为同一单位。7、采购预算金额:两年人民币360万元,每个标段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两年);每年费用为每年10万元维护费+100元/每人培训费×实际教育培训人数。二、项目服务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行业标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2)***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GA/T1263-2015);(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4)***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5)***交管局《关于试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通知》(公交管【2017】642号);(6)省公安厅《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服务单位要求:(1)需具备国家认可的职业培训、教育资质和经历或者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培训内容,投标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教育点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投标时提供教育点场所房屋的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3)设施要求:1)设立与教育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区、教育点附近有较为完备的公交出行系统;2)设置业务办理、网络教育体验、教育场所等功能区。(以下内容涉及到的设备所有权归投标单位所有)①业务办理区:应设置业务受理窗口,窗口前摆放座椅,配置相关办公设备。②网络教育体验区:网络教育体验区应配置互联网电脑(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或网络教育自助学习机。2.1组成:包括箱体、主机、显示器、触摸屏、高清摄像头。2.2主要技术指标:箱体:钢制机箱箱体,尺寸≥1350*800*1500mm;主机:主板H61或以上,CPU2030或以上,内存DDR31333/4G或以上,SSD硬盘32G或以上;液晶显示器:27寸或以上,分辨率≥1920*1080,对比度≥1200:1;触摸屏:27寸或以上多点触摸屏,响应速度:<12ms,物理钢化莫氏7级防爆或以上;高清摄像头:分辨率≥1920*1080,像素≥1000万像素。2.3软件要求:具备面向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网络学习功能。引导帮助学员自助完成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网络学习注册、登陆、自学等业务,减少工作人员人工辅助。支持身份证登陆方式、多点式触摸操作,方便学员自主完成学习过程。学习记录与“两个教育”互联网学习平台同步。③教室场所:“两个教育”应在***室内,能宽松设置电脑席位;设置座椅、讲台、交通安全宣传片播放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满分和审验教育考试过程,监控录像存管不少于两年备查;教室内配备人脸识别、签到签退设备以及现场教育管理系统软件(该系统须具备现场教育计划管理、签到管理、中途点名管理、签退管理、课堂教育监管、体验教育管理、现场教育数据管理、安全管理和总队/支队集中管理等功能,能实现与***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发的“两个教育”管理系统直接对接);配置电脑30台以上,电脑配置能满足网络教育、图片抓拍、视频存储等功能,电脑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且音视频设备状况良好。(投标时提供现场设备的照片、采购合同等文件;投标时提供教育软件的购买合同等证明文件);各功能区搭建互联网专用线路,带宽能满足业务需要。④满分和审验教育设施设置应当符合***行业标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GA/T1263-2015),配备标语牌、墙(山)体标语、条幅标语、宣传品、宣传橱窗、墙(板)报、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媒体播放机及显示器等硬件设备。(4)教育点管理人员要求:配置与教育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③至少具有大专学历。3、服务要求:(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驾驶人信息在传输、存储、使用、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信息安全。(2)建立与现场教育管理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3)建立教育场所、教育设施、教育系统及电脑等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等运行管理制度。(4)教育点每天能完成50人次以上的学习教育及管理任务。三、验收标准由交警支队成立项目验收考核小组,拟定验收标准及日常考核细则,对教育点在教育场所、教育设施、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验收,符合标准验收合格的,正式开展教育工作。同时,不定期对教育点就环境卫生、场所秩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一年出具一份考核结果。详情见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警支队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