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质量检评 幸福食堂运营服务质量评估 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验收 适老化改造招标预告(武汉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2024)
武汉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本级养老服务质量检评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TH-202408-1061
(二)项目名称:养老服务质量检评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20-2024-0022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项目预算:119.11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19.11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汉天河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72417935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地址:武汉市长江新区汉口北大道208号
联系人姓名:向晓玲
联系电话:027-85998839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河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招商时代总部C栋1216-1220
项目联系人:徐宝红、邵志文、刘智坤
联系电话:027-86683938
相关下载
项目采购需求.pdf
相关合同
项目采购需求特别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商务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养老服务质量检评项目2.预算金额:119.11万元(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1包64.87万元;2包54.24万元)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服务内容及标准1包:64.87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户)服务内容及标准备注1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及自理情况清点61.每月对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人数清点2.每月对新增入住老年人进行自理能力评估(涉及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每月开展2幸福食堂运营服务质量评估291、资料核实。通过对各区域“幸福食堂”提供的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台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相关资料、抽查核实用餐人员的刷卡记录单或抽查刷卡记录统计表予以进行核实核对。2、现场实地核查。实地对“幸福食堂”进行食堂卫生状况、服务质量、满意度的现场核查工作。3、编写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资料核实和现场实地核查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每年一次3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验收(第1个月、第6个月)30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一次4适老化改造项目评估、验收100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各一次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60一、审查范围:参加过全市等级评定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审查内容(一)审查基本项指标。审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否达成《评定标准》6.2.1至6.2.5的规定,未达成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取消等级;每年一次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60(二)审查服务类指标。审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否达到《评定标准》所规定对应等级的服务功能、服务人次、服务项目等指标数值;未达成相关指标的,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作出降级处理并提交市民政局备案。(三)审查运营类指标。发生拆迁、搬迁、重建、新建、扩建、运营主体变更等导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按照《评定标准》规定的流程,重新进行等级评定。(四)一票否决情形。发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生下列情形的:提供虚假等级评定资料,存在篡改、伪造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配合或干扰等级评定工作行为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虐待老年人行为的;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终止该服务设施的等级审查工作,并取消该服务设施等级。三、审查程序年度审查工作依托武汉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开展,年度审查由市民政局、各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分别按照对应权限及流程在市平台中进行处置;等级评定由各区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在市平台中进行评定。(一)年度审查程序1.启动。社区接到辖区民政部门下达的审查任务后,对照本文第二条“审查内容”的相关指标,结合日常检查、调查问卷、走访询问等情况,对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作出“维持不变、降级、升级”的审核建议,提交街道初审。2.初审。街道对社区提交的审核建议进行核实,作出是否同意的初审意见。同意等级审核建议的,提交辖区民政部门核审;不同意等级审核建议的,填写初审驳回意见并退回社区,由社区重新提交审核建议。3.核审。各区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街道初审意见进行研究,作出是否维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的意见。对维持等级的设施,各区应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组织抽查;对拟调整等级的设施,各区应按照《评定标准》重新组织评定;对各区初评为4A、5A级的设施,市民政局将委托市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进行复评。4.公示。各区对本辖区4A级以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年度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市民政局对全市4A、5A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年度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审查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5.复议。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市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详细佐证资料。市、区民政部门按权限在二十日内作出答复并进行相应处置。6.发证。根据年度审查结果,确定调整等级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市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统一换证、发证。每年一次6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点核查(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一年2次)161一、审查范围:全区农村互助照料服务中心/点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二、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核查内容根据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核查指标体系:是否挂牌;是否场所被挪作他用;是否运营;设备是否老化或者年久失修;功能是否齐全;配套设施是否到位;日常开展活动记录;制度建设及管理;运营台账建设9个方面进行核查。每年各一次,共两次7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核查项目(覆盖所有社区、村)2400通过核实资料、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开展。具体如下:1、资料核实。通过对各区域“互联网+居家养老”每个服务点服务性岗位人员的核对、抽查核实对签约服务对象的服务申请表、抽查系统工单的完整性、抽查入户工单的完整性、真实性,每月抽查线下服务工单不少于200个,每个服务对象不重复抽查,一年内对全区社区(村)抽查全覆盖;抽查核实呼叫记录单、抽查对签约的服务对象的电话回访、对已发生的线上咨询服务对象现场记录进行核实核对。2、深度访谈。对服务实体,街民政办或社区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等进行访谈,了解服务情况。3、问卷调查。现场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工作。4、编写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资料核实和现场实地核查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每月抽取200户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2包:54.24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户)服务内容及标准备注1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对象评估4400评估内容: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标准(GB/T42195-2022)对全区分散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对象进行入户,开展能力评估。评估流程:1.首次评估应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受理申请后,由评估机构采取集中或入户等形式实施评估。2.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一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老年人身体发生不适,或者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评估。3.评估人员应通过询问老年人本人及照顾者,或者查询相关信息,填写附录A中表A.1~表A.5的内容,并签字。4.评估人员按照表2~表5进行逐项评估,填写附录B中表B.1~表B.5每个项目得分,确定一级指标得分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总得分。5.评估人员根据4个一级指标的得分,依据表6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并填写附录C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经2名评估人员确认并签字,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字。一次2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120评估内容:对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特困人员以及每月新增特困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依据特困供养老人生活自理能力6项指标综合评估。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流程:1.由养老机构或街道向民政申请,受理申请后,由评估机构采取入户形式实施评估。2.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评估时,老年人身体发生不适,或者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评估。3.评估人员应通过询问老年人本人及照顾者,或者查询相关信息。4.评估人员按照表中6项指标开展评估,并将一次,每月新增对象进行评估。2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120评估结论上交给民政。一次,每月新增对象进行评估。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以上服务数量(户)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三、商务及技术要求:1、对供应商的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经验,参与项目的培训督导小组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根据项目情况、进度要求自行拟定服务人员,拟派人员需有相关工作经验且持社工证,评估证等;具有类似业绩经验,获得过相关荣誉,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调查师统计类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支持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工伤、工亡等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赔偿等一切事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度完善的总体服务方案,并就完成本项目的重难点做出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技术部分中完善以下措施与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服务方案、进度保障措施、执业操守、管理制度、服务承诺、人员培训、应急措施、合理建议等方案),有突发事件及时反应处理的措施。根据经验能为本项目给出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建议。3、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1)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转包的;(2)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作上重大投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3)成交供应商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的。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尾款在项目结项后,根据全年实际情况据实结算并一次性付清。五、质量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条例要求及采购人的要求。六、其他要求1、采购人有权对拟派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2、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不当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类报表需按规范填写及保存,根据需要完成业主的有关各类检查表、报表的填报和档案整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服务期满后,应将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直至办理相关手续。4、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其他关于本项目的需求。七、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和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总价为总价包干。2.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合计和总价均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所有的漏报、错报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考虑在其它费用中,合同签订时不予调整。3.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服务质量检评 幸福食堂运营服务质量评估 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验收 适老化改造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