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规模工程 业务用房施工招标预告(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



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厦门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01]FJXW[CS]2024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厦门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警官 0592-72275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 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省厦门监狱的委托,拟对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预公告,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2305637990@qq.com)及福建省厦门监狱邮箱(邮箱号:xmjycgb@aliyun.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邮寄)。未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8:00止(北京时间)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后附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预公告稿)。
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监狱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方法:0592-7227521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
联系方法: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监狱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福建省厦门监狱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20:10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华凯、王慧婧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
福建省厦门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警官 0592-722752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华凯、王慧婧 0591-87807330

附件:

附件1
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预公告稿.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预公告稿)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7883[2024]04792项目编号:[350001]FJXW[CS]2024002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监狱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8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福建省厦门监狱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7883[2024]047923.项目编号:[350001]FJXW[CS]202400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8,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1.001,800,000.00年建筑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磋商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为“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监狱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邮编:361100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592-722752114、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邮编:350025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联系电话:0591-87807330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磋商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为“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73601880000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2)其他:A.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B.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磋商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C.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磋商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③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D.供应商对本项目磋商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E.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①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或选择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a.若供应商选择远程开标,应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供应商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若供应商选择携带CA证书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开标当天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b.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c.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e.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f.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请各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活动。供应商代表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 ★③在最终报价环节,供应商须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后台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加盖供应商CA章),且提交最后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须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④友情提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携带已下载CA控件的笔记本电脑至开标地点进行最后报价。⑤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5.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注: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5.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1.0000根据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 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共10项)的得11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有评审指标序号(例如评审项1、评审项2)的指标项即为一项评审指标要求,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其评审指标项下技术要求若有任意内容负偏离的均按该项评审指标项负偏离处理。2.施工部署方案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部署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本项目实施的安全目标;②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3.施工进度计划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②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4.施工过程管理方案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环保与环卫管理措施、防尘、防噪音的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5.安全施工措施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保证组织管理机构;②安全生产管理措施;③安全检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7.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性质特点提出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现场作业重点关键点;②现场作业重点难点、解决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8.资源供应计划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资源供应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力需求计划;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9.垃圾清运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垃圾清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垃圾清理;②建筑垃圾运输;③垃圾清运时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0.项目施工团队人员管理方案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团队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②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1.培训方案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人员培训;②培训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培训、施工质量管理培训、安全教育培训);③培训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2.应急处置措施方案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预案;②应急培训;③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3.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管理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管理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过程及竣工资料整理;②竣工图编制及工程竣工资料交付)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4.材料管理措施3.00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材料管理措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①材料进场投入计划;②材料质量保证措施及材料管理验收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5.乳胶漆3.0000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乳胶漆”材料情况进行评价:乳胶漆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NPEO)总和含量未检出、卤代烃总和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醋总和含量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且承诺在本项目施工中使用该乳胶漆的得3分。 注:1、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乳胶漆”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指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带有CMA标识,否则应另行提供检测机构具备CMA认可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6.铝合金建筑型材3.0000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铝合金建筑型材”技术指标情况进行评价:①膜厚≥40μm;②压痕硬度≥80;③耐磨性≥0.8 Lμm;④耐沸水性膜层表面应无脱落、起皱等现象。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且承诺在本项目施工中使用该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得3分。 注:1、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铝合金建筑型材”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指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带有CMA标识,否则应另行提供检测机构具备CMA认可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7.铝扣板3.0000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铝扣板材料情况进行评价:①检测依据GB/T23444-2009《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外观质量:印痕和凹凸痕迹符合,目视无明显色差,涂层平滑、均匀,不允许有印痕、鼓泡、裂纹、气泡;②产品厚度≥0.35mm;附着力(级)铝及铝合金基材:0级;③ 漆膜硬度HB≥2H; ④耐酸性、耐碱性、耐油性均符合。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且承诺在本项目施工中使用该铝扣板的得3分。 注:1、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铝扣板”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指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带有CMA标识,否则应另行提供检测机构具备CMA认可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8.不锈钢板3.0000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不锈钢板材料情况进行评价:①检测标准依据GB/T 3280-2007《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②厚:≥1.2mm;③金属成份:C≤0.08%;S≤0.030%;P≤0.045%;Mn≤2.00%;Si≤0.75%;Cr≥18%;Ni≥8%。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且承诺在本项目施工中使用该不锈钢板的得3分。 注:1、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不锈钢板”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指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带有CMA标识,否则应另行提供检测机构具备CMA认可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9.通用硅酸盐水泥3.0000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泥(标号(强度等级)为:42.5),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依据GB 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检测报告所检项目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抗折强度(MPa)3d、抗压强度(MPa)3d均为合格检测要求)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符合上述要求且承诺在本项目施工中使用该不锈钢板的得3分。 注:1、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通用硅酸盐水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指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带有CMA标识,否则应另行提供检测机构具备CMA认可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20.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技术负责人情况2.0000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①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②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装修、装饰或修缮类工程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岗位的项目经验的得1分;满分2分。 供应商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承接过的装修、装饰或修缮类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表、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上述任一材料需体现该人员姓名);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若供应商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施工管理人员配备3.0000根据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团队在满足不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上述一个岗位1人的得1分,满分3分。同一岗位提供多人的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业绩3.00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装修装饰或修缮类或改造类工程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同类型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注:业绩与商务部分满意度评价评分项提供同一合同项目的不可重复得分。4.满意度评价3.00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装修装饰或修缮类或改造类工程项目的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提供采购人盖章的评价意见相关证明材料(评价为“优秀”、“很满意”、“满意”、“好”等同等表述)及双方签订合同复印件。注:满意度评价与商务部分业绩评分项提供同一合同项目的不可重复得分。5.保险情况3.0000根据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员工购买有效期限内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情况(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分: 80万元≤作业人员死亡伤残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1分,作业人员死亡伤残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3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6.维修响应承诺3.0000根据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场维修、维护的响应时间进行评价: ①能在12小时(含)内到场维修、维护的得3分; ②能在12小时(不含)至24小时(含)内到场维修、维护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到场维修、维护的时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7.工程实施情况3.0000根据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调整与实施,不论项目大小、施工工艺难易等,积极配合采购人安排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2)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响应内容与磋商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6)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8)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9)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响应的情形,无效响应条款的;(10)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2)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响应内容与磋商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供应商的交付地点、交付时间、支付方式、供货方式、售后服务、质保期等商务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不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7)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8)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9)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响应的情形,无效响应条款的;(10)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并采购或使用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的绿色建材。24.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8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单位采购。本次采购的小规模工程是指单项预算价100万元以下采购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改造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附属配套等无新增建筑面积的维修改造工程、零星维修修缮项目等。后期项目具体以各单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零星维修修缮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2、报价要求:2.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施工费、措施项目费、劳务、材料、运输、安装(含所需辅材)、调试、维修、服务、保险、利润、税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保修期、维护、代理服务费、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一切费用。2.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施工经验、本项目大部分施工现场在监管区内存在不确定因素(如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进出受限,施工作业时间有限制,监管区内每日施工时长不超过5个小时、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入监管区安检规定、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时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钱包、手机、电子通信工具等违禁品)等情况综合考虑,在认真测算自身成本和费用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报价。2.3下浮率与报价:本项目供应商应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无法填报“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因此各供应商在电子后台系统上应填写下浮后的报价总价(报价总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以“元”为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及下浮率计算使用。2.4计算公式如下:报价总价=采购预算金额×(1-投标下浮率)。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00000元,下浮率为10.00%,则报价总价为1800000×(1-10.00%)=1620000元。则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价部分填入报价总价为1620000元。2.5本项目采用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合同期内单个施工项目合同协议造价和工程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本项目的预算金额180万元。本项目涉及计算的部分,任一步骤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6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等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进行编制),单个项目(预算价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双方根据采购合同签订《福建省厦门监狱2024-2025年度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期内单个施工项目合同价=单个项目预算审核后的控制价×(1-下浮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下达的每一单项工程任务,严格遵照采购人对工期、质量、工程材料等方面的要求,按时完成施工,并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合同价结算:合同期内单个施工项目结算价=单个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审批后的金额×(1-下浮率)。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修缮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累计达到5万元(暂按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计算),报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审核且竣工结算审批后进行结算,结算价=零星维修修缮项目竣工结算审批后的金额×(1-下浮率)。2.7小规模工程各项目累计结算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年度采购合同总价180万元。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合同期限届满)。注:若合同期满后,仍有在建单项工程,则合同期限顺延至该单项工程竣工无未了事宜为止。各单项工程按签订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各单项工程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3、“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内容(除标记“评审项”的技术参数外)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均为本项目基本要求),若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二、技术要求1、采购项目需求1.1进场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经采购人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予无条件调换。1.2供应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按采购人现场实际要求配置。1.3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均应无犯罪记录。因采购人特殊场所管理,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开展,建议供应商配备项目班子成员为男性。成交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配备专业技术工具,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如涉及高空作业的,须具有高空作业证书等),上岗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1.4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质量、安全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标准。2、主要货物、材料要求2.1主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乳胶漆、铝合金建筑型材、铝扣板、不锈钢板等,由成交供应商购买的材料、设备应经过采购人按规定验证其规格、标准、质量均能满足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合格材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格。3、施工现场管理要求3.1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评审项1】3.2供应商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严格现场管理制度,加大安全设施投入以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组织不合理、安全措施不合理、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确保第三者人身安全不受到伤害,若因供应商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合理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应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索赔、诉讼和其他一切费用等。【评审项2】3.3供应商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供应商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临时设施修建应经采购人认可,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在临近的区域,夜间及午休时间应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的影响,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评审项3】3.4文明施工要求3.4.1不得乱搭盖、乱占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评审项4】3.4.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评审项5】3.4.3供应商必须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设施。供应商进入工地必须保证工地四邻建筑物的安全。由施工引起的工地四邻建筑物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负责。【评审项6】3.4.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工作需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防噪音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4.5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和采购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评审项7】3.4.6供应商负责安排好临时设施的规划和临时设施的搭设,负责对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排水排污的规划及管理。对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堆场、材料加工场进行合理的规划,要求悬挂各类警示、标示牌,必须做到标示明显整齐。所有临时设施必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建管部门制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评审项8】3.4.7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各种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方堆放;车辆进出所带来的泥土供应商须及时清理。【评审项9】3.4.8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线和用电安全,遵守采购人有关用电使用规定。3.4.9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按进度计划进场。【评审项10】3.4.10供应商必须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供应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组织施工机具进场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具)必须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严禁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工地使用。施工机具进场应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机具进场的规定。4、工程质量标准4.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4.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采购人或监理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4.3工程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用,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必要的供货期提前供样以确保施工进度。4.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4.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5、工期要求5.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实施各项单项预算价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服务周期为:一年(采购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注:若合同期满后,仍有在建单项工程,则合同期限顺延至该单项工程竣工无未了事宜为止。各单项工程按签订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各单项工程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5.2工期延误5.2.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①采购人确认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②有关工期顺延的任何情况均应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未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不得顺延工期。③因采购人安保需要要求停工的,工期顺延。5.2.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①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按500元/天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单个项目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由采购人直接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5.2.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工程按国家或采购人政策停建缓建、政府要求的暂停施工的工期损失(但对于类似高考等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预先做出安排,工期不因有关部门采取的施工限制措施而顺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不可抗力;一周内(自然周)每天6:00~18:00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累计每超过24个小时,工期顺延一天;如果在一天之内(北京时间6:00~18:00期间)累计停工8小时,顺延一天。上述情况不能累计;施工期间若遇春节,工期顺延14天。上述情况应是实际有造成工程停、窝工,成交供应商方可提出顺延申请,以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为准。5.2.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不可抗力为烈度6度以上地震,按工程所在地地震部门公布为准;(2)8级以上(含8级)台风,按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公布为准;(3)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60mm以上(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的资料为准);以上情况应对施工造成实际影响为准。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6、其他要求本项目各单个项目的预算均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或设计说明等,由采购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预算,不存在由议价、估价等产生的造价。7、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7.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7.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不设置预付款。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实施各项单项预算价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服务周期为:一年(采购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注:若合同期满后,仍有在建单项工程,则合同期限顺延至该单项工程竣工无未了事宜为止。各单项工程按签订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各单项工程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2★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根据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工程量,并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合同支付方式1、按本表“序号8”合同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说明: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有效期要涵盖整个合同有效期)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8★其他合同支付方式:本工程各项目不设预付款。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足20万元的,项目办理完竣工结算审核后并提交完整的付款资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价的100%;2.单个项目合同价超过20(含)万元的,项目实施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办理完竣工结算审核后并提交完整的付款资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价的100%。3. 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修缮项目,待办理完竣工结算审核后并提交完整的付款资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价的100%。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本表“序号6”受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招标模板限制,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其他商务要求:9、验收条件9.1验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9.2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对照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9.3竣工验收: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要求进行施工完毕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9.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9.5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各项目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限及保修任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成交供应商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采购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保修期内若发生渗水等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上门维修,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采购人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其差额部分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违约责任11.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推迟开工的,每推迟1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给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天);推迟10天(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11.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按500元/天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单个项目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由采购人直接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没有按工期要求完成的,除按上述约定处罚外,第一次采购人给予成交供应商警告提醒,3次未按工期完成的,采购人约谈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予以赔偿。11.3成交供应商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的授权范围如下:有权代表成交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成交供应商因履行本项目合同而对外签署的所有文件具备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签字或者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公章或项目章即生效。未经成交供应商另行书面授权,成交供应商的其他人员一律无权代表成交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11.4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专职,成交供应商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经理(响应时承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原件提交采购人审查。项目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按规定到岗项目现场。11.5成交供应商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无条件更换项目负责人,并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11.6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推迟到岗1天或缺勤1天,成交供应商支付¥1000元/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11.7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更换项目经理处每人次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且满足施工许可报建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派出本项目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能胜任其职责,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采购人的上述要求应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要求7日内,合格的管理人员应到位,否则按管理人员推迟到位处理。11.8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许可报建要求且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信息系统备案的,或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还应按照下列约定向采购人交纳赔偿金: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2000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1000元违约金。11.9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7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安排合格的项目经理到位,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采购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约定的职责。11.10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推迟到岗1天或缺勤1天,成交供应商支付¥1000元/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11.11成交供应商人员11.11.1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有关规定。11.1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每推迟到岗1天或缺勤1天,成交供应商支付¥1000元/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推迟到岗1天或缺勤1天,成交供应商支付¥500元/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11.11.3成交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施工期间应按规定到岗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每推迟到岗1天或缺勤1天,成交供应商支付¥1000元/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推迟到岗1天或缺勤1天,成交供应商支付¥500元/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因特殊原因及国家制定节假日,需要离开的人员需报请总监备案,并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方能离开。11.12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实施不到位、违反上级部门要求等情况,按情形扣款20000元,出现上述情况超过3次(不含3次)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及未结算的工程款。采购人保留追究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的权利。11.13进入监管区有关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进入采购人监管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制度和监管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人员的指挥,不得为被监管人员传递信息、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等违禁品、违规品,若有发现经核查属实的,成交供应商须马上更换工作人员,并视情况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11.14成交供应商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一次给予警告,未及时解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11.15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成交供应商出现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的其他行为,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1.1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或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未付款项中扣除。11.15若在磋商评审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将采取没收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措施。12、违约终止合同12.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须提前30日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2.2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成交供应商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解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准许的任何延期内进行服务。(2)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注:本条款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控制)的事件。14、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5、诉讼条款15.1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16、保密条款16.1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本项目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合同或在本项目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项目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成交供应商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16.2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17、廉政条款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情节严重的,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其他要求18.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18.2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收到进度款后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18.3本项目各单个项目的实施,涉及采购人的监管安全等,时间紧、任务重,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交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视为违约,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应急抢修项目响应时间要求:①修缮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代表邀约(以电话联系为主)后2小时内抵达施工现场,②抢修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代表邀约后0.5小时内抵达,并立即组织相关除险止损的作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18.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四、其他事项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磋商保证金,并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审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响应;若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保留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合同标的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八、履约保证金九、合同有效期十、违约责任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十六、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首次报价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磋商保证金备注......                ......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规模工程 业务用房施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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