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招标预告(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项目编号:无
发布时间:2024-08-30 16:52:35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C 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沿江东路143号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751-382215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751-8219991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pdf
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采购需求书采购单位: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采购需求书说明:《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作为废标条款,请投标人注意,必须实质性点对点响应;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重要条款,但不作为废标条款,请投标人注意,必须实质性点对点响应;否则将严重影响技术评分。《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核心货物或服务,请投标人注意。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承诺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须按提供《分包承诺函》。(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须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预算金额(元)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20,580,700.00★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①古市、主田、全安、珠玑、邓坊、湖口、黄坑以及雄州农村区域等七镇一街(以下简称七镇一街))环卫服务期限从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合计8.5个月)。②乌迳、界址、坪田、油山、南亩、水口、江头、帽子峰、澜河、百顺等十个乡镇(以下简称十镇)环卫服务期限从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合计10.5个月);为确保镇村环境卫生工作的连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在招标过程中环卫工作平稳过渡,避免出现任何服务空档,特规定如下:若招标事宜出现时间延后,在本项目招标结果公布之前,由原运营单位继续承担十镇垃圾收运及圩镇保洁任务,直至与本项目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正式生效。自2024年8月16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间产生的运营费用按照41759.00元/日的标准计算,此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之内,由采购人负责直接申请支付至原运营单位。同时,要求本项目中标人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确保服务无缝对接,保障环境卫生工作质量不受影响。3.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购置、安装、运输保险、人员保险、车辆保险、特殊作业附加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上述所涉及的十镇从2024年8月16日至合同生效之日期间的运营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服务范围项目涵盖南雄市18个镇街(乌迳、界址、坪田、油山、南亩、水口、江头、帽子峰、澜河、百顺、古市、主田、全安、珠玑、邓坊、湖口、黄坑等17个乡镇全域,以及雄州街道农村区域不含城区范围)。南雄市区划图(三)项目服务内容1.南雄市十七镇墟镇区域道路的综合清扫保洁,含人行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的保洁,小广告清理、垃圾桶清洗消杀,墟镇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冲洗、降尘作业等。(详见表3-1各墟镇综合清扫保洁地理范围表)。2.南雄市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及时、运输全密闭、无抛洒滴漏”的目标。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至南雄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市政府指定场所集中处理。(详见表3-2垃圾收运范围表)3.南雄市重点主干道道路两旁漂浮垃圾的拾捡。(详见表3-3垃圾拾捡道路明细表)4.对南雄市十七镇核定墟镇范围内的公厕进行保洁作业。(详见表3-4现有公厕保洁范围明细表)5.协助服务范围内各镇村进行积存垃圾的清运。6.应急保障服务。如重大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各类专项工作督查评比、重点考察活动、各种突击任务、道路迎检、异常恶劣气候、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事件等应急任务。7.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按标准配备垃圾分类桶、垃圾分类车等环卫设施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表3-1各墟镇综合清扫保洁地理范围表序号乡镇清扫保洁区域总体框架清扫保洁区域总体框架清扫保洁区域总体框架清扫保洁区域总体框架重点公共区域序号乡镇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重点公共区域1乌迳镇乌迳交警中队、坪田路口水南洞桥头、水城小学、山下村庄田边新田桥头杜屋围、诚发石场文体广场、新老市场,10处居民小区公共主干道区域2界址镇分水坳(省交界处)新界址卫生院大坊大酒店大坊森林公园门口大坊文体广场、大坊市场2界址镇界址中学贱坑桥头界址中心小学界址砖厂路口老界址市场、界址文体广场3坪田镇金城小学往界址方向三叉路口/坪田卫生院老龙市场、文体广场3坪田镇坪田中学门口坪田市场/新圩桥头老坪田市场4油山镇/状元楼油山中小学,古城路口、下惠路口油山文体广场农贸市场、文体广场,信用社小区与长盛花园内的公共主干道区域5南亩镇卫生院路口林业木材检查站路口南方电网大楼老圩1队路口文体广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内的公共主干道区域6水口镇新老路三岔口工商所污水处理厂大部桥头水口战役公园、农贸市场、文体广场7江头镇沿江路银矿桥头青障山防空疏散基地门口南坑路加油站延伸至旱禾地电站文体广场、农贸市场、湖心岛及河边休闲场所8帽子峰镇新街路延伸至卫生院门口新桥头(三叉路口)幼儿园延伸至英煌电站田野餐厅门口文体广场、幼儿园对面停车场、一河两岸9澜河镇澜河加油站延伸至743矿到新雅木器厂新街大道延伸上澜、葛坪分叉口处银杏坪公园杨屋村小组743矿文体广场、纪念公园、农贸市场,幸福街10百顺镇镇政府百顺加油站、百顺学校农贸市场敬老院农贸市场、文体广场、黄屋城广场,一河两岸11古市镇新旧323线交叉路口古市林业站新旧323线接口处镇政府后门与新323线接口处农贸市场,镇政府前门坪、后门坪、停车场12主田镇往大坝桥头方向的第一个三叉路口新大坝村委会门口香草世界森林公园门口主田三叉路口(莲花小学后门)主田公园13全安镇---三枫环岛(铁路桥)---老河塘村委会新农贸市场、广场及停车场14珠玑镇古巷大道、大雄禅寺门口旅游大道、聪辈路口新323线、高速出口凤凰桥、洋湖候车亭珠玑公园、农贸市场、文体广场15邓坊镇前方桥头邓坊烟站小石河桥(邓坊村)老墟路口(辗米厂)农贸市场、文体广场、公园;老市场居民区内的公共主干道区域16湖口镇高石街榕树湖口镇文体广场湖口公路养护中心高田祠堂门口农贸市场、文体广场17黄坑镇下坝桥头黄坑烟站秀塘坑候车亭黄坑二中、云下桥头新文体广场、商贸城市场;状元坊六角井居民区、老墟居民区内的公共主干道区域备注:各墟镇综合清扫保洁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表3-2垃圾收运范围表序号乡镇名称服务范围1百顺镇溪头:官社(上门、下门)、坳头、联溪、河洞、溪头、老村、下洞水、辽应、上南山、下南山、三角丘1百顺镇东坑:河贤、叶屋一队、叶屋二队、高坎头、侯屋、胡屋、寨背、猪婆潭、瑶下、松树塘1百顺镇湖地:水源、山石水、甘屋、石坑、大丰头、白源洞、上门、下门、上屋、石围、河背1百顺镇大沙洲:寨地、钟屋、耍坑、塘面、罗坑、丰文、天弓塆、山塘、大沙洲、饶屋1百顺镇尚睦:何屋、游屋、上张、尚睦、张屋、留洞上门、留洞下门1百顺镇杨梅:瓦洞、丁洞、光明、黄屋、谢屋、华屋、朝阳、茶树片、雷屋、蛇头应、盘龙山、上市园1百顺镇百顺:黄洞迳(上、下)、(汾水)新屋、麦营、李屋、东门新屋、高坌(山口)、何屋、钟屋、黄屋城、村前、汾水老屋、陈屋、东门老屋、三角坵、马洞、河洞山、大片、吊公寨、金狮水、大水迳、全溪一队、全溪二队、全溪三队、蛇头应、鱼塘、坌洞1百顺镇朱安:马尾丘、朱安塘(一队、二队、三队)、大坪(一队、二队)、黄溪、沙坑、双坑水、水石、杉木应、小梅洞1百顺镇邓洞:新地(一队、二队)、黑溪、饮水岭、邓洞(一队、二队)、沉洞2江头镇坪岗:学坝、社背地、山下吴屋、上下林屋、下小涌、大村(一、二、三、四)、上小涌、塘窝、山塘尾2江头镇涌溪:大坪山、官田、老园、祠堂、邱屋、老吴屋(上、中、下)、大坪山龚屋、城墙坪、上竹园、下竹园、大水边2江头镇元甫:鹅塘、井头边、吐珠岭、李峰山、沙坋、瑶山、茶子园、亚公门前、中坪一、中坪二、西林水、白花潭2江头镇江头:旱禾地、田洞、江头圩、蚊坑、饭岭、长尾、邓屋、杨屋、温屋、王屋、巫屋、沙湾、江头、黄坑2江头镇鱼仙:芒东坑、枫树坑、(上、下)东坑、上洞、鱼仙、兰屋排、河背、王屋、钟屋、林屋、五坵田、井头2江头镇大汉:大汉(上队、下队)、山望岗、滑石水、旺龙坵、小汉、天瑶地2江头镇南甫:豆岗、上塘、新屋、井头、新塘坑、南甫圩、水口坝、井坑、白泥坑、里塘坑、下湖2江头镇武岭:三联、中心、新屋、九光前、石底下、新筑塘、新围、老屋、田心、岭排、南坪2江头镇小竹:小竹、黄坪、大丘麻、张屋、乌高塘、小泷头、乌石洞3水口镇下湖:祠堂、井下、老黄屋、塘堪下、新黄屋、松树岭、围俚3水口镇大部:李屋、大部、大水洞、老大坑、老流坑、塘背、围仂、新大坑、新流坑、3水口镇河村:头渡(新屋)、田心(老屋、张屋)、河村、村头、上门、新东、新西、3水口镇祠堂、李屋、头渡老屋、下门、下宅、刘村3水口镇水口:长圳、大坑、黄坑、上坳、塘下洞、长水桥、水口圩、叶屋、岭排、祠堂、大张、大仚朱屋、胡屋、老邓屋、老屋、卢屋、榕树、上张、土围、五里山、下屋场、新邓屋、墟仂、张屋坪、矮岭、坳头、打石湖、上古塘、下古塘、油槽坑3水口镇大坪:水南门(水东、水西)、大坪片、龚屋、圩仂、窑下、水南、何屋、聂屋3水口镇赤岭:大村(5、6、7、8组)、龙凤塘(9、10、11组)、龙头山(2、3、4组)、天心坝、迁江夫3水口镇云西:钟屋、月形、西瓜墩、石角、云西新村、云沙下、清水、新屋村、长尾洞、移民村、王屋、石陂、大窝口3水口镇篛过:老屋、陈屋、河背、横汾、水西坝、围仂、横塘、篛过大村、邓屋、东门、高云洞、井边、上横、石街、水东、西门、下横、新屋、大雅堂、大苑3水口镇沙头:桥背、武台岗、天培岭、沙头上片(3、4、5、7组)、沙头下片(8、9、10、11组)、寺山下、上洞(6、14、15组)3水口镇群星:罗汉井、高排、张和坝、陂下、高东新村、高西3水口镇石庄:小水面、卷头、正山、石塘、大岭背、田心、龚屋、何屋、井水坑、赖坑、老杉树下、梨树排、岭脑、刘屋、马坑、上门、围背、围仂、新杉树下、坪岭、邱屋、石刘、吴屋3水口镇下楼:清水塘、上坑、坪山、老屋下、田心上门、田心下门、下楼大村、黄竹坪、井坑3水口镇泷头:叶屋、竹陂坑、泷头、青龙湾、围俚、新屋4帽子峰富竹:坑尾、富竹坑、外溪、富俚、新屋、老屋、洋地、潭溪、水南坝、小坑迳、上坑、西石(1户)、洞下水(1户)、滩坡寨(空心村)、坪地(空心村)4帽子峰坪山:李坑、王村、新村、前村、大田、上坎、下坎、大芫、河口、江屋(老江屋3户)、陈屋(老陈屋4户)4帽子峰上龙:新坪、田心坝、黄屋、新屋、上龙、王姜、竹山下、早元4帽子峰梨树:新屋、碰坑、午坑、上田坑、当中灶、赵坑、顶下、黄土坋、祠堂、瑶下、矮岭(空心村)4帽子峰洞头:河背、松头、黄石街(叶背坑)、忠份、张屋坪、伴源、高兴村、洞头圩、坎头下、崩光下、大村5澜河镇澜河:杨屋、锅坑、圩上、赤潭、谭一、谭二、新街、赤马、马子垇、谭屋、澜河墟、彭古王、中心、竹山背、上社、石寨、矽头5澜河镇葛坪:塔下、太湖山、茶坪、小水、葛坪、南坑、坦坪、蔡屋、杉木岭、新厂、澜地、中地、东风、上洞坝、山塘、太源、前岭、里地、樟坑(空心村)、黄上(人口少)、黄下(人口少)5澜河镇上澜:寨湾、惊洞、细垅、谭屋、上杨(纷水垇)、牛一、李公洞、下澜(闪坪)、上澜、小官、月塘坑、坦地(下杨)、大江洞、瑶控偶、牛二5澜河镇上矽:白石、刘屋、邓屋、东亨社、分水垇、山牛塘、黄屋、白茫洞、洋古脑、台头、邬屋、黄岸、降子头、高岗、茅坪、新蒌山、娄竹山、九盏江、河背、鹅公湾、陈屋、老屋、林屋、石丘、山背、台板山5澜河镇白云:白云圩、李树丘、黄坑、鲜地、官田(一、二)、鱼口坑、上白云、岩子石、小白、下门楼、茫东坪5澜河镇洞底:坑头、鱼地、新屋、老屋、上门、下门、高峰、中门、高坪头、罗屋、西坑6乌迳镇白龙:中白龙、上白龙、下白龙、老屋下、桥背坑、高车、朱屋、矮公坑、寨下6乌迳镇坪塘:月岭下(1-3队)、鹅公头、落水塘、坪地山、黄屋、新村、陈屋、大坝、小口塘、大口塘、兰屋、郭屋、刘屋、上下门6乌迳镇高溯:溯水、下高陂、上高陂、甘埠、大岭背、流塘、中心乾6乌迳镇新田:第1组至第10组6乌迳镇鱼塘:松树岭、上陂坑、鱼塘背、鹁鸪洞、吊斗下、黄泥塘、大园俚、下坪地、下陂坑、鹅斗、竹园俚、新屋俚、大坪俚、桐子树下、长江下、腊梨寨6乌迳镇乌迳:下屋街、杜屋、上屋街、永镇街、杜屋围6乌迳镇兰坵:苗竹湾、石禾场、井石、新屋仂、桐子树下、高龙、寨子脑、铜锣丘、豪猪坑6乌迳镇孔江:孔江下、新屋、枫坑、徐屋、下赵岭、船塘背、铜锣湾、明山塘、中段、金沟湾、鹧鸪水、走脚坑、小大塘、老虎佛、上赵岭、孔夫岭6乌迳镇白胜:(新、老)垇背、塘角石、锦龙圩、高芫、老下、新下村、白胜(1-3组)、黄龙排、石盘岗(5-6组)、石溪塘、迳口(10-11组)、山塘下6乌迳镇大竹:新屋下、先汤、大竹、老布塘、鸭子口、焦坑、高排、布庄、塘头下、沉塘石、大岭、担水排、城仂、杜岭6乌迳镇田心:黄泥井、田心(1-2组)、火烧桥、松木塘1-2组、麻齐塘、新江、河桥坝、鹤子坑、老山下6乌迳镇龙迳:大溪背(1-2组)、龙迳、傍江坑、塔背、黄统江6乌迳镇黄塘:新屋俚、腊树芫、祠堂门口、西片、水阁仂、对岗、肖屋、屋背、对门、下门楼6乌迳镇山下:山下1-2组、桥渡安、水南洞1-2组、水城1-2组6乌迳镇官门楼:乌溪塘、官门楼1-3组、仓子前、小塘下、禾上坑、黄木岭6乌迳镇黄洞:石溪水、老屋俚、黄竹塘、松山下、寨上、上屋仔、禾稿塘、满坑6乌迳镇水松:寺前、对门、下门、上头、上前、陈坑尾、旱坑、(新、老)屋下、件塘、上厅、下厅、水楼下、水松6乌迳镇孔塘:大迳、大坑、吉九坑、齐石、东头、西头、东子背、观塘、新厅下、围仂、实竹坑、樟头下6乌迳镇庙前:江背、南坑、上头、下头、东西头、布谷岭、飞蛾塘、山下6乌迳镇长龙:乌泥坑、新老坪湖、山塘、江口、长龙圩、沉湖、棠木山、曾屋、刘屋6乌迳镇响联:上屋、下屋、井下、大坑(5-8队)、樟坑7南亩镇樟屋村:禾稼塘、谢屋、石垇、刘屋、郭屋、官溪、樟屋、移民、沉屋7南亩镇南亩:老圩(一村、二村、三村)、牛婆坑四村、老屋五村、围仂六村、文坑围仂七村、老屋八村、新屋下九村、吊井边十村、文坑老屋十一村7南亩镇鱼鲜:迳仂、上门、三房、里边、樟树下(六村、七村)、坪地山、三槐堂、罗里坑、蛇岭、茨坑78八、附件2: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实施办法为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环卫专业作业公司环卫作业管理水平和质量,规范南雄市乡镇环卫作业质量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一条遵循原则1、公平、公正的原则。2、规范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查阅资料及投诉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从事环卫作业公司。第三条考核内容详见《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评分细则》。第四条实施部门由南雄市主管单位或其指定的部门负责实施考核。第五条检查考核方法及形式1、日常巡查:由实施部门对考核对象每天不间断进行专项性巡回检查和自查考核检查。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实施部门向作业单位下发《考核督察整改联系单》,责任部门应限期完成整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整改的扣2分;同一问题二次抄告的扣4分,三次抄告的扣8分。2、月度检查:由南雄市主管单位组织,每月例检不少于四次,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明查前一天通知,暗查则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即时通知作业公司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按考核评分标准加倍扣分。必须对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形成详细的档案。3、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考核督察整改联系单》为准,收到整改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4、考核实行月报制,每月服务费与月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每月结算截止至30日,由考核部门统一汇总计算出上月考核得分及应付金额。当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80分以下的,每扣1分相应扣除当月4‰的服务费(当月服务费减扣),直至扣完为止,同时将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每年累计考核3次不及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将启动退出机制,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市领导或县级市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100元;受到韶关市领导或市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300元;受到省领导或省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800元。奖励资金由项目公司提供。反之受到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则项目公司按作业标准评分细则考核,个人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扣罚。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完为止,同时将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每年累计考核3次不及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将启动退出机制,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市领导或县级市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100元;受到韶关市领导或市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300元;受到省领导或省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800元。奖励资金由项目公司提供。反之受到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则项目公司按作业标准评分细则考核,个人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扣罚。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完为止,同时将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每年累计考核3次不及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将启动退出机制,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市领导或县级市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100元;受到韶关市领导或市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300元;受到省领导或省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800元。奖励资金由项目公司提供。反之受到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则项目公司按作业标准评分细则考核,个人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扣罚。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完为止,同时将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每年累计考核3次不及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将启动退出机制,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市领导或县级市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100元;受到韶关市领导或市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300元;受到省领导或省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800元。奖励资金由项目公司提供。反之受到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则项目公司按作业标准评分细则考核,个人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扣罚。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完为止,同时将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每年累计考核3次不及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将启动退出机制,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市领导或县级市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100元;受到韶关市领导或市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300元;受到省领导或省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800元。奖励资金由项目公司提供。反之受到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则项目公司按作业标准评分细则考核,个人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扣罚。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完为止,同时将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每年累计考核3次不及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将启动退出机制,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市领导或县级市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100元;受到韶关市领导或市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300元;受到省领导或省级新闻单位通告表扬的,每次奖励当事人(责任人)800元。奖励资金由项目公司提供。反之受到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则项目公司按作业标准评分细则考核,个人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扣罚。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9九、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九、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九、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九、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九、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九、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9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式作业标准评分细则9一组织领导现场检查1、满足需求配置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人员管理手续齐全、档案完备。人员配置不足,少一人扣2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9一组织领导现场检查2、按照行业管理落实专职管理员跟踪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管理中管理员不到位,业主单位无法联系到项目公司指定负责人的扣2分(不计入免责分);不服从业主单位正常管理的扣4分。9一组织领导现场检查3、作业人员执行作业时间安排,按规定穿着标志式工作服、反光安全背心,并做到穿着规范,服装整洁。上班期间未着工作服的每人/次扣0.5分;安全意识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1分;着装混乱、服装不整洁的发现一次扣0.5分。9一组织领导现场检查4、落实作业人员培训后再上岗,运行期间工作培训年度不少于3次,规范作业要求。未上岗培训的扣2分,运行期间培训少一次扣1分。9二垃圾收集容现场检查5、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配置合理,位置适宜,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设置的数量及布局需达到住建部颁发的标准要求,应美观适用与周边环境未规范合理配置标准四色分类桶的,一处扣0.5分;设置桶个数不能满足周边居民需求的,一处扣0.5分;自然村垃圾收集点布局未到达器协调。要求的,一个自然村扣2分;桶摆放不整齐的,每处扣0.5分。器6、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应无残缺、封闭性好,须有密封顶盖或设置遮雨棚,防止在太阳暴晒下臭气逸散及雨天时雨水滴进收集桶与垃圾混合,减少环境污染风险。垃圾收集容器无顶盖的,一处扣0.5分;桶身与桶盖不对应的,一处扣0.5分。器7、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日常养护和维修,做到损坏即修,破损不能使用的需及时置换并清理,确保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垃圾收集容器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或破烂废桶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扣0.5分;总体设施完好率低于90%的扣3分,低于80%的扣5分,低于70%的直接扣减服务费20万。器8、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应定时清洁,保持外体干净美观,桶周边无污水印迹。要求墟镇区域农贸市场每周2次,其他点每周至少1次;重点主干道路段:每月至少1次;其它主干道路段:每季至少1次;村庄内部:每半年至少1次;应根据季节变化、应急等实际情况及需求调增清洁作业频率。垃圾收集容器有积灰、油污、立面脏的,一处扣0.5分;收集点处有污水印迹的,一处扣1分;未落实频次要求而导致扣分的,将加倍扣分。器9、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应定时消杀除臭,防治蚊蝇孳生。要求墟镇区域农贸市场每周1次,其他点每两周至少1次;重点主干道路段:每月至少1次;其它主干道路段:每季至少1次;村庄内部:每半年至少1次。同时应根据季节变化、应急等实际情况及需求调增消杀作业频率,原则上距1m外无臭味。垃圾收集容器出现蚊蝇孳生或臭气严重的,一处扣1分;未落实频次要求而导致扣分的,将加倍扣分。三三墟镇保洁墟镇保洁现场检查现场检查10、按照《南雄市乡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项目作业标准》要求,落实各墟镇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实行“两次普扫+巡回保洁”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在每日上午完成第一遍普扫;积极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保洁模式作业,并做好巡回保洁工作。尤其在圩日和节假日时要加大农贸市场及周边清扫保洁频次。墟镇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路段每次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2分,未巡回保洁的每条道路扣2分;圩日或节假日未加大农贸市场及周边清扫保洁频次,出现脏乱差现象的,一次扣2分。三墟镇保洁现场检查11、人工保洁时,道路、人行道(含店面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垃圾较多的必须打包入袋作业;垃圾不得扫入下水口、河道、沟渠、窨井、河道、果壳箱、绿化带,规范清扫收集垃圾。道路、人行道(含店面全道路)漏扫、反扫的每处扣0.5分,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0.5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0.5分,垃圾扫入下水口、沟渠、窨井、河道、果壳箱、绿化带的每次扣1分,清扫垃圾乱倒的扣1分;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垃圾较多未能及时打包入袋作业的,一处扣2分。三墟镇保洁现场检查12、路面要干净整洁,不留死角,并达到“六净六无”标准,不超废弃物分布控制指标。并对街道、沟渠、小溪进行清扫打捞,定时对墟镇河道水面及岸边进行清理。每发现一处不达标或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超出的,每项每次扣1分;墟镇内发现积存垃圾扣2分。三墟镇保洁现场检查13、道路(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无杂物、无积水、无垃圾。道路绿地、绿化带内有杂物垃圾的,每处扣1分;有成堆积存垃圾的,每处扣2分;绿化带保洁不到位长度达5米以上的,视路段情况扣2-5分;人行道有杂草的,一处扣1分;道路积水面积超过1㎡每处扣1分。三墟镇保洁现场检查14、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1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1分。三墟镇保洁现场检查15、作业期间保洁人员不得有离岗、脱岗、聚在一起聊天、打瞌睡、捡废品、凑热闹、坐岗等现象。清扫保洁人员立岗、脱岗、坐岗每次超过10分钟的每项扣0.5分。三墟镇保洁现场检查16、各墟镇每周至少1轮由大型高压清洗洒水车、洗扫一体车对墟镇区域车行道进行巡回式冲刷和洗扫作业;夏季降温降尘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2次。非机动车道、辅道、人行道、农贸市场等每周1次,护栏、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广场等每半月1次进行全方位冲洗作业。机械清扫、冲洗作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发现每少一次扣2分。机械清扫、冲洗作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发现每少一次扣2分。17、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染,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无污垢、无积尘、无污水。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污染<2㎡的每处扣0.5分,≥2㎡的每处扣1分,≥8㎡的每处扣2分;路面隔断情况有积尘的扣0.5分。18、水车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信号,夜间开启安全双跳灯,不得倒车洒水。冲洒水作业时应适当控制水压和车速,避免把水溅到路旁行人和临街门店内。冲洒水车作业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1分;冲洒水溅到行人和店内引发投诉的扣2分。19、道路清扫、洒水作业、垃圾运输等环卫专用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5分。20、各墟镇每半个月必须开展1次对牛皮鲜、小广告以及破旧横幅等全面清理活动。道路两侧果壳箱、垃圾桶、户外广告灯箱(广告牌)、电线杆、外墙及构筑物上无小广告、小标语、破旧横幅;视野范围内小广告、小标语要及时清理,清理标准达到同色覆盖、覆盖规则。视野范围内“牛皮癣”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处扣0.5分;“牛皮癣”不是同色覆盖或覆盖不规则,则扣0.5分;破旧横幅发现一条扣1分。21、墟镇公厕日常保洁每日不少于1次,每日进行1次消毒、杀菌、杀蚊作业;深度保洁每两周不低于1次。做到“十净、三无”;及时发现并反馈上报基础设施损坏或管护不到位情况,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开放使用。公厕未安排人员日常保洁的,发现一次扣5分;“十净、三无”不合格的,发现一次扣1分;基础设施损坏或管护不到位但又未反馈的,发现一处扣1分。四四垃圾收运垃圾收运现场检查现场检查22、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原则上满足垃圾收运及时性,并循环收运,收运垃圾周期不得超过3天,圩镇及重点镇村、重点路段要求日产日清,垃圾不溢出。除个别无法通车的自然村外,能够对各村组的垃圾收运到位,不漏收。发现一处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1分,连续多个垃圾收集点收运不及时的扣2分;发现整个村收运不及时的扣3分;查询车辆GPS清运轨迹定位系统确认整村组近5天内未进行清运的,扣5分;收到投诉的,视情况扣2-7分;发现漏收现象的每处扣1分。四垃圾收运现场检查23、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将垃圾桶复位,盖上顶盖。集中收集点场地内外及周边地面3m内干净整洁,无撒落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垃圾收集点有围挡设施的,墙面或围挡应无明显污迹、积尘,无蜘蛛网、无明显异味,保持内外干净整洁;标识标牌清晰醒目。桶周边环境卫生或收集点围挡不合格,视程度情况,每发现一处扣0.5-1分。四垃圾收运现场检查24、收集生活垃圾过程采取密闭方式,应无遗漏,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收运过程中存在“抛洒滴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四垃圾收运现场检查25、大件物垃圾应及时清理,要求本线路收运司机负责上报大件物收运位置信息,由公司统筹安排车辆,3天内必须清理完毕。大件物垃圾未及时清运的,发现一处扣1分。四垃圾收运现场检查26、转运站在开放时间内,应当实行保洁,做到随脏随保,车走站净,并及时清除坑槽内垃圾和污水,保持坑内下水通畅,站内地面应当保持干净整洁,无撒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四垃圾收运现场检查27、协助各乡镇清理出来的历史积存垃圾转运清运工作,并提供应急保障服务。每发现一次不配合对接清运工作或应急保障服务的,扣1分。五重点主干道路垃圾拾捡现场核查28、对重点主干道垃圾拾捡作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开展1轮,主要以人工捡拾为主。作业时间与频次要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务必确保道路路面及两侧干净卫生。29、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存积垃圾和飘落零星垃圾,实现公路两旁无裸露垃圾和漂浮物污染。30、道路及其两侧沟渠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和污染物。道路不合格的,视路段长度情况扣1-5分;未落实拾捡频次要求导致不合格扣分的,将加倍扣分。六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现场核查31、有关部门已发通报或整改函的,有抓落实整改。未落实相关整改要求的,一次扣3分;同事件3次发函提醒仍未整改到位的,直接扣减服务费1万元。六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现场核查32、无有责投诉(包括电话、网络信访、民生热线、OA、人大论坛等),有责投诉后处置及时。出现一次有责投诉扣2分,不及时处理的扣4分。服务期内同责投诉达到3次的,直接扣减服务费5万元。六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现场核查33、无新闻媒体曝光。新闻媒体曝光查实有责的每次扣5分,不及时处理的扣8分,造成重大影响的直接扣减服务费10万元。六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现场核查34、县级(不含县级)以上检查不出现责任问题。失了责任分将根据情况扣3至10分。运营单位因服务质量等问题导致创文、巩卫、评价、验收检查不过关的,直接扣减服务费20万元。六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现场核查35、无安全事故因项目公司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分(不计入免责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生态环境影响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启动退出机制。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备注:此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制,每个评分点出现多个问题的,叠加扣分。10十、其他要求1.承包责任(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2)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标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责十、其他要求1.承包责任(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2)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标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责十、其他要求1.承包责任(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2)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标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责十、其他要求1.承包责任(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2)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标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责十、其他要求1.承包责任(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2)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标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责十、其他要求1.承包责任(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2)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标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承包期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责任;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消防、计划生育、劳动法律法规等,中标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此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2.违约责任(1)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否则,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执行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国家、省、市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期间,中标人的作业质量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采购人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并按所发生的实际开支费用的2倍扣减中标人当月的承包经费。(3)在南雄市创建国家、省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项创建活动的过程中,中标人因没有积极配合或服务质量不高,导致南雄市在购买服务内容涉及的环节丢分而未能通过相关部门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处置项目资产,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4)承包期间,如因中标人在本承包项目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分、处罚的,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承包期间,如因中标人引起的严重劳务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临时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两次这类事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按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把设备及人员安排到位并按合同要求投入正常运作。若中标人未能按时按要求配置设备及人员,逾期十天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其50%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三十天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其100%的履约保证金并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7)承包期间,中标人因机械、工具、人员等不能满足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绿化管养服务需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影响工作,采购人将下达整改通知,一个月内限期整改仍未符合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一个合同年度内不能出现二次因机械、工具、人员等不能满足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绿化管养服务需求影响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8)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合同规定的当年度合同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9)服务期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平稳过渡。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交接不顺畅,出现交接后作业质量较大下滑或人员不稳定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其50%的履约保证金;出现作业质量严重下滑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其100%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10)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服务方案中标人应按服务内容递交完整的项目实施总方案,说明各分项计划,提交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中标人应详细列明各分项的人员配置表。(2)中标人应详细列明环卫、园林绿化的作业车辆配置表。(3)中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内部管理架构、运作机制、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渠道、控制方式等。(4)管理人员配备。包括:管理人员的简历、数量配置等。(5)作业人员配备。包括:主要负责人的数量配置等。(6)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7)完成工作必需的物资装备计划情况。包括:工作服装、工具、劳保用品等。(8)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运作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考核制度。(9)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0)各项作业指标的承诺。4.其他要求(1)中标方的办公场地、及该项目所需作业用车、工具、设备、物资等存放地和员工住所等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作业人员的食宿。(2)中标方要在南雄市设立固定的服务办公点。发票必须在南雄市辖区内的税务部门开具。(3)中标人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4)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对市政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5)中标人的组织机构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须满足采购人要求。(6)中标人全部员工,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南雄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7)承包期间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务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8)采购人有权以会议形式召集中标人研究工作和通报情况。中标人须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9)承包期间,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等),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5.法律责任中标人在施工作业中要精心组织,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如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负。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服务市场化委托运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