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预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



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等要求,我厅修订了2022年出台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试行)》,并形成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研提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蒋鹏程,联系电话:0731-88950077
电子邮箱:xuzianuk@163.com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0日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2024年征求意见稿)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8月目录1总则32术语53基本规定74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124.1申请134.2受理144.3消防验收的组织与现场评定154.4出具消防验收意见19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205.1申请205.2备案与抽查206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227档案管理23附录A: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21附录B: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8附录C: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31附录D: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32附录E: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33附件1消防设备、产品资料查验名录37附件2现场查验工机具常用名录40附件3常用消防验收规范规程名录42附录F: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43附表1现场评定配合人员签字表44附表2现场评定查验人员签字表45附表3消防验收现场单项评定结论汇总表46附表4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47附表5各区域及部位查验记录表99附录G: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00附录H: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101附录J: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104附录K: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105附录L: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106附录M: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申请表1071总则1.0.1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以下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导则: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2.村民自建住宅;3.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1.0.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其中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由同级人民政府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负责,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负责。实行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纳入联合验收统一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1.0.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湖南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特殊建设工程具有本导则第3.0.1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2.0.2其他建设工程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2.0.3查验记录项是指在某一查验位置对查验内容项进行查验的记录。2.0.4查验内容项是指对各子项进行查验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包括资料、外观、尺寸、功能、产品一致性等)。2.0.5子项是指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的项目,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防火门等。2.0.6单项是指由若干涉及消防安全且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现场评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局、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2.0.7建设工程消防建设工程中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避难、逃生等消防安全有关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主体结构防火;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消防水灭火系统;细水雾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防火;消防电气等。2.0.8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查验建设工程消防施工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等文件,对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包含的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工程消防质量、消防设施性能、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进行全面查验的活动。2.0.9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管部门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建筑防火和主要消防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查验进行监督;(六)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七)消防施工质量竣工技术资料核查情况;(八)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过程质量监督成果。2.0.10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通过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方式进行质量和功能符合性评定的过程。3基本规定3.0.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1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博物馆的展示厅;2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总建筑面积大于2500㎡的下列任一场所: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注: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技术装备程度较低,劳动力需要量比较大的工业企业。包括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生产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企业。5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下列任一场所: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下列任一场所: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0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活动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注: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注: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工程属于大型变配电工程。9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参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编制的《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确定。10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注:国家机关办公楼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是指用于开展电力调度、电信业务、邮政业务、防灾指挥调度、广播电视业务、档案管理等的办公用房。11设有本条第1-6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12本条第10、第11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131000㎡以上的地下单体建筑(车库除外);14其他依法需要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工程。3.0.2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3.0.3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分类管理。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3.0.4跨县(市、区)行政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以及跨市州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跨行政区域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的共同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涉及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权力委托下放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3.0.5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0.6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在建设工程消防竣工后,根据监督实际情况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过程质量监督成果。3.0.7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办理事项、办理要件、办理流程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3.0.8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现场评定工作,并形成现场评定报告,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的技术支撑依据,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的消防现场评定,受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与项目参建单位有利害关系,技术服务委托合同或技术服务委托书中应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可从本级以及上级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建立的消防专家库抽取与项目参建单位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协助参与消防验收工作。3.0.9技术服务机构或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湖南省有关消防验收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协助参与消防验收专家的职责按相应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3.0.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出具虚假或失实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移交有权部门处理。3.0.11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设“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网址:http://www.hntzxm.gov.cn)有关功能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消防验收管理系统,网址:http://hnxfys.hunanjs.gov.cn/index.html),为建设单位提供在线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服务,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提供在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及归档等服务。对于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别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申请办理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对于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消防验收管理系统申请办理消防验收。3.0.12各级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安排本部门在编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并根据行政审批程序设立受理、承办、复核、审批四个岗位,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现场评定委托情况确定受理、承办岗位人员,复核岗位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负责消防验收的科(处、股)室负责人担任,审批岗位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1受理人工作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期限。形式审查合格的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备案项目在“消防验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是否为检查项目,并即时向社会公告。2承办人工作职责:对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组织制定现场评定工作方案或审核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制定的现场评定工作方案;组织现场评定或对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定时进行监督;向复核人呈报承办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上传和归档。3复核人工作职责:确定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承办人;审定现场评定工作方案,指导监督现场评定工作;对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工作程序、现场评定报告以及承办人呈报的承办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复核,复核意见为不同意的,应告知承办人,明确不同意的理由;复核意见为同意的,向审批人呈报复核意见。4审批人工作职责:确定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复核人;对承办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签发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审批意见;不同意承办人和复核人意见的,应告知承办人和复核人,明确不同意的理由。3.0.13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采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不按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进行消防施工、检测调试、竣工验收,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告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撤回与建设工程消防相关的监督成果,责令责任主体进行整改。问题整改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或向有相应执法权的部门移交线索。3.0.14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邀请参与开展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4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4.1申请4.1.1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向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4.1.2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见附录A);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见附录B);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通常由施工单位在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基础上绘制,施工过程中,消防设计文件有变更的,要在图纸上对变更部位及内容进行逐一标注,竣工实体与消防设计文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差异的,也要在图纸上予以说明,建设、工程监理和设计单位要对竣工图纸进行确认)。注:如果存在专业分包情形的,本条的施工单位是指总承包单位。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1)总平面图:包括场地道路红线、建构筑物控制线、用地红线等位置;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或通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等。2)建筑和结构平面图:包括平面布置,房间或空间名称或编号,每层建(构)筑物面积、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以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等;3)建筑和结构立面图:包括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建(构)筑物的总高度、层高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等;4)建筑和结构剖面图:应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者错层部位),并包括建筑室内地面和室外地面标高,屋面檐口、女儿墙顶等的标高,层间高度尺寸及其他必需的高度尺寸等。5)建筑电气系统图: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6)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平面图:包括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以及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等。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平面及系统图:包括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图等。8)热能动力平面图:包括所包含的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以及各专业管道防火封堵措施和防火防爆措施等。9)建设工程中包含装修工程的,还应包括装修专业图纸,图纸内容应有: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现工程平面图(含工程所在防火分区及相关疏散通道),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4.2受理4.2.1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应符合申请表填写说明要求;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报告填写说明要求;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齐全。4.2.2对符合受理要求的,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见附录C)。4.2.3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见附录D):1所申请建设工程项目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4.2.1条要求中的任意一项;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4.3消防验收的组织与现场评定4.3.1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应当明确消防验收承办人。消防验收承办人应结合受理项目的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依据申请资料制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见附录E),并向参与现场评定的查验人员和各单位配合人员进行交底,保障消防验收工作顺利实施。现场评定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见附录F),并进行签字确认。如果现场评定工作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的,现场评定工作方案可由技术服务机构制定,消防验收承办人负责对技术服务机构制定的现场评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4.3.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前,参与现场评定的查验人员应熟悉掌握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查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批准的开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过程质量监督成果和竣工验收图纸等资料。现场评定查验人员应对所查验的内容的技术符合性负责。4.3.3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构)筑物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性能进行抽样测试;对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进行联调联试。必要时可邀请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利用现有消防救援装备协助测试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涉及消防救援的事项。4.3.4现场评定应对照《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见附录F中附表4)的有关内容及方法开展,未涵盖的单项、子项和查验内容项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自行增加。4.3.5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应将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服务委托书、现场评定参与人员名单、现场评定全过程照片或影像记录等资料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见附录F)一并归档。4.3.6现场抽样查看、抽样测量、以及设施系统功能抽样测试(或联调联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平面布置相同、使用功能相同的区域或部位查验数量的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2平面布置不同的下列区域或部位全部检查;1)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2)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设置部位、水泵接合器设置部位、自动喷水报警阀设置部位,自动喷水系统最末端试水装置设置部位。3)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屋顶消防水箱(间)、变(配)电间、发电机房、锅炉房和空调机房、燃气厨房、贮油间等其它设备及功能用房的建筑防火性能、电气与防爆等消防设施。4)避难层(间)、下沉广场、避难走道、消防隔间、室内步行街、中庭、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高位水箱的屋顶。5)爆炸危险场所、部位。6)厂房、仓库以及各行业建构物的重要特殊区域和场所等。3子项的查验内容涉及消防产品的,应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属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应核查其强制认证证书和强制认证标识。4.3.7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结论合格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2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误差应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3评定时发现违反标准规范条文的子项,能够通过简易处理即可完成整改的,可视同为未违反标准规范条文的查验记录项。4涉及消防设施性能的,设施性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经抽样测试合格;5涉及消防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4.3.8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子项内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为主控、一般两类,分类标准如下:1主控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主控类内容应现场复查整改情况。2一般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除主控类以外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一般类内容的整改情况宜现场复查整改情况,也可参考建设单位提供的书面整改材料复查整改情况。4.3.11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所涉及单项内的相关子项全部合格,则该单项结论为合格;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所涉及全部单项结论合格,则现场评定结论为合格。4.3.12现场评定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各相关单位对不合格项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合格后形成书面整改记录报告。复验时先对上次不合格项进行查验,再对上次未抽中的区域位置按照现场评定流程进行现场评定。4.4出具消防验收意见4.4.1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见附录G)。4.4.2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4现场评定结论合格。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5.1申请5.1.1其他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备案。5.1.2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见附录H);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本规定4.1.2条有关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5.1.3其他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等两类。一般项目为:1.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3.除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和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4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认定)。4.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和仓库。5.建筑高度不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6.不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对多种功能组合式建筑的建设工程,任意一部分的规模超前款规定的,以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建筑火灾危险等级、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设工程,不在一般项目范围。5.1.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5.2备案与抽查5.2.1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材料后,对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见附录J):1消防验收备案表符合备案表填写说明要求;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符合报告填写说明要求;3具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5.2.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备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见附录K):1所申请建设工程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提交的消防验收备案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本导则的条件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5.2.3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备案的其他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比例如下:1人员密集场所(包含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建设工程)50%;2其他工程的重点项目20%,一般项目10%;3属于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备案的100%;4建设单位未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办理备案的100%。被抽查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在备案凭证中予以注明。5.2.4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对被抽查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检查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要求。5.2.5被抽查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的现场检查应当按照本导则4.3有关规定进行。5.2.6被抽查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现场检查完成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见附录L)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5.2.7被抽查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现场检查不合格的,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申请表》(见附录M),向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5.2.8对申请复查的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结果通知书》(见附录L),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6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6.0.1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且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6.0.2申请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1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3与使用区域相关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等重要的设备用房以及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4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满足消防设计的功能要求且技术检测合格,并保证其独立运行;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救援设施能够正常使用。6.0.3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不得申请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6.0.4实施局部消防验收的程序、方法及评定要求应当按照本导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规定执行。7档案管理7.0.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接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7.0.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规范有序、安全可靠、集中统一的原则。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7.0.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档案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类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4内部签呈文件(如有);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或证明文件(依法需办理的;无需办理的应提供依据文件;7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材料(发生变更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8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设单位出具的消防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9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报告(含监督档案资料);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11现场评定声像资料(含现场抽样查看、现场抽样测量、现场抽样测试、联调联试系统功能时的信号反馈记录凭条等);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3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归档资料还应包括所在既有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消防验收或备案法律文书(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14其他有关材料。7.0.4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类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4内部签呈文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或证明文件(依法需办理的,无需办理的应提供依据文件;7消防设计文件、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图纸承诺书(依规需要提交的)、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材料(发生变更的)、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依法需要办理的)、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8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消防施工质量监督资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含监督档案、监督报告等);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抽中项目);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抽中项目);1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抽中项目);13现场评定声像资料(抽中项目,含现场抽样查看、现场抽样测量、现场抽样测试、联调联试系统功能时的信号反馈记录凭条等);14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归档资料还应包括所在既有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消防验收或备案法律文书(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改变使用功能的);15其他有关材料。7.0.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办理机构应在办理消防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业务时,同步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在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档案移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机构。应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材料上传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归档。在系统上受理、生成、出具的材料还需下载打印,进行线下立卷建档,并移交档案室集中存放长期保存。7.0.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档案应按照一个工程项目一卷的原则立卷,内容较多时可立分册并集中存放,及时完成归档。档案资料应按顺序装订,图纸可用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7.0.7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7.0.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办理机构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国家档案移交管理有关规定向同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附录A: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编号: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地址类别□新建□扩建□改建 (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工程投资额 (万元)总建筑面积 (m2 )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 级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和座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 号 (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审查合格日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 号或证明文件编号 (依法需办理的)制证日期建 (构) 筑物 名称结构类型使用性质耐火等级层数高度 (m)长度 (m)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 )建 (构) 筑物 名称结构类型使用性质使用性质地上地 下层数高度 (m)高度 (m)地上地下□装饰装修装修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装修装修面积 (m2 )装修所在层数□改变用途使用性质原有用途□建筑保温材料类别□A□B1□B2保温所在层数□建筑保温保温部位保温材料□建筑保温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 (如有)技术服务机构 (印章) :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建设工程消防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情况及意见一、基本情况建设单位 (印章) :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设计单位 (印章) :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三、工程监理情况监理单位 (印章)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四、工程施工情况专业分包单位 (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施工总承包单位 (印章) : 项目经理签名:年月日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技术服务机构 (印章) :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填表说明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3.填写应打印。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口”,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口”内画√。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应与原件上的编号保持一致。6.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7.“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附录B: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年月日报告填写说明1.本报告是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时,一并提交。报告要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明晰。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2.建设单位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按附录F对建设工程全部区域或部位的所有位置开展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的,检测报告应当作为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能力的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时按附录F对建设工程全部区域或部位的所有位置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的,则本报告中“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一栏由建设单位盖章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3.建设工程消防无需委托工程监理的,则本报告中“工程监理单位”一栏由建设单位盖章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4.本报告是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依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工程监理和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应充分了解其法律后果。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可填“无”。6.本报告中的所有表格,栏目或内容不够的可自行增加。7.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在本报告上盖骑缝章。8.本报告一式捌份,建设单位持叁份,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消防设施分包单位、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各持壹份。报告填写说明1.本报告是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时,一并提交。报告要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明晰。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2.建设单位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按要求对建设工程全部区域或部位的所有位置开展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的,检测报告应当作为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能力的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时按要求对建设工程全部区域或部位的所有位置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的,则本报告中“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一栏由建设单位盖章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3.建设工程消防无需委托工程监理的,则本报告中“工程监理单位”一栏由建设单位盖章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4.本报告是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依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工程监理和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应充分了解其法律后果。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可填“无”。6.本报告中的所有表格,栏目或内容不够的可自行增加。7.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在本报告上盖骑缝章。8.本报告一式捌份,建设单位持叁份,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消防设施分包单位、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各持壹份。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地址类别新建 扩建 改建 (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工程投资额 (万元)建筑类别: 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厂房 仓库 其他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 件编号 (依法需办理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合格日期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设施分包单位其他专业分包单位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工程类别特殊建设工程其他建设工程特殊建设工程情形(51 号住建部令第十四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建筑名称结构类型使用性质耐火等级层 数高度( m )长度( m )占地面积 (m 2)建筑面积 (m 2)建筑名称结构类型结构类型结构类型地上地下耐火等级耐火等级层 数地上地下(可加行)(可见附表)装饰装修装修部位□顶棚 □墙面 □地面 □ 隔断 □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装饰装修装修面积 (m2)装修所在层数改变用途使用性质原有用途建筑保温外墙内保温保温材料类别AB1 B2防护层厚度(mm)建筑保温外墙外保温保温材料类别AB1B2空腔:有无 防护层厚度: mm建筑保温□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类别AB1B2防护层厚度: mm消防设施及其他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其他一、工程概况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实施情况消防查验组织及形式1、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2、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或项目总监)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验收组,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消防查验程序1、建设单位主持消防查验会议。2、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3、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查验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5、完成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6、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结果意见并签名。验收组组成情况责任单位验收人员身份证号码验收组组成情况建设单位验收组组成情况设计单位1验收组组成情况设计单位2验收组组成情况监理单位验收组组成情况总承包施工单位验收组组成情况装修施工单位验收组组成情况消防设施施工单位验收组组成情况技术服务机构验收组组成情况验收组组长查验结论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结论序号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备注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总平面布局,应当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 (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 ,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 流散等措施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 避难层 (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消防电梯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 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 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 、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消防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建筑灭火器,应当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1消防设计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消防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泡沫灭火系统,应当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 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序号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备注1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1其他附:附录F附件2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施工管理资料是否齐全。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施工物资资料 (包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试验报告) 是否齐全、真实。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施工记录是否齐全、真实。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施工试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真实。2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齐全、真实。3建设工程消防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消防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设计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消防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消防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消防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要求对建设工程全部区域或部位的所有位置开展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的,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由项目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3建设工程消防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备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之前,应当对下列材料自行单独组卷,存档备查。1.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含的种类和内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并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提供的表格(没有录入的,自行编制)编制,包括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应当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以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等其他资料。2.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分别独立出具的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报告。3.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的检测合格报告。4消防设施性能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4消防设施性能情况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内容是否完整、 检测是否合格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各责任主体(验收人员)竣工验收意见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消防设施分包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真实性承诺本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履行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和查验职责,充分了解本报告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的重要依据,承诺所填内容完备、真实。本单位和本人愿意承担因填写遗漏或不实所造成的责任和法律后果。附录C: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1.消防验收申请表;□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印章)建设单位签收: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年月日年月日附录D: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1.消防验收申请表;□2.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印章)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A区地下一层1轴2轴与A轴B轴间附录E: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参考范本,可自行增减)为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我省消防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口新建 口改建 ( 口装修口建筑保温 口用途变更) 口扩建 口其他工程地址验收 范围口建筑局部 口单体建筑 口建筑群 口工业厂区 口其他总建筑面积建筑概况介绍各单体建筑 (或建筑局部) 使用性质、耐火极限、地上地下层数和建筑面积2.责任主体单位及项目负责人;3.受理日期;4.供抽查、抽测区域及部位清单(含必查、必测区域及部位);区 域 或 部 位 名 称抽 取比 例位 置序 号位 置 描 述必 查、 必测 区域 及部 位消 防水 泵房100%位 置 1必 查、 必测 区域 及部 位消 防水 泵房100%位 置 2B区 地 下 一 层 12轴 B轴 相 交 处必 查、 必测 区域 及部 位消 防水 泵房100%位 置 3B区 地 下 一 层 西 北 角必 查、 必测 区域 及部 位… …被 抽查 、抽 测地 下车 库防 火分 区不少于 2处位 置 1A区 地 下 一 层 1轴 -5轴 与 A轴 -F轴 间被 抽查 、抽 测地 下车 库防 火分 区不少于 2处位 置 2B区 地 下 一 层 第 一 防 火 分 区被 抽查 、抽 测地 下车 库防 火分 区不少于 2处位 置 3B区 地 下 一 层 第 二 防 火 分 区被 抽查 、抽 测地 下车 库防 火分 区不少于 2处位 置 4B区 地 下 一 层 第 三 防 火 分 区被 抽查 、抽 测正 压送 风楼 梯的 住不少于 2处位 置 1B区 一 号 栋 2楼被 抽查 、抽 测正 压送 风楼 梯的 住不少于 2处位 置 2B区 一 号 栋 3楼被 抽查 、抽 测正 压送 风楼 梯的 住不少于 2处位 置 3B区 一 号 栋 4楼被 抽查 、抽 测正 压送 风楼 梯的 住不少于 2处位 置 4B区 二 号 栋 2楼A区地下一层1轴2轴与A轴B轴间A区地下一层1轴5轴与A轴F轴间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宅 标准 层位 置 5B区 二 号 栋 3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宅 标准 层位 置 6B区 二 号 栋 4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自 然排 烟楼 梯的 住宅 标准 层不少于 2处位 置 1A区 一 号 栋 2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自 然排 烟楼 梯的 住宅 标准 层不少于 2处位 置 2A区 一 号 栋 3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自 然排 烟楼 梯的 住宅 标准 层不少于 2处位 置 3A区 一 号 栋 4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自 然排 烟楼 梯的 住宅 标准 层不少于 2处位 置 4A区 二 号 栋 2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自 然排 烟楼 梯的 住宅 标准 层不少于 2处位 置 5A区 二 号 栋 3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自 然排 烟楼 梯的 住宅 标准 层不少于 2处位 置 6A区 二 号 栋 4楼的 所有 区域 及部 位… …注:区域或部位是为了便于现场评定工作的开展而划分成的最小验收单元,可以是一个防火分区、一个楼层、一个设备用房、一个系统、一个具体的消防设施,建筑物类各功能区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功能用房分别划分和命名称为区域,具备独立功能的设备所在的地点或位置称之为部位。所有的区域和部位应注明对应的楼栋号(含室外,地上建筑栋号,地下建筑编号),楼层(首层、标准层、屋顶层、其他层),防火分区号,轴线定位号。二、现场评定人员安排1.评定小组:通常由承办人、复核人、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人员及市州级以上消防专家库的专家若干名组成,对建筑规模(高度、面积、层数等)超限、技术难度大、火灾危险大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可邀请相关消防救援机构和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共同参与。2.受检区域及部位抽取人;(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指定)3.受检区域及部位抽取监督人;(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指定)三、现场评定受检区域及部位清单区 域 或 部 位 名 称位 置 序号位 置 描 叙消 防 水 泵 房位 置 1消 防 水 泵 房位 置 2B区 地 下 一 层 12轴 B轴 相 交 处消 防 水 泵 房位 置 3B区 地 下 一 层 西 北 角地 下 车 库 防 火 分 区位 置 1地 下 车 库 防 火 分 区位 置 3B区 地 下 一 层 第 二 防 火 分 区正 压 送 风 楼 梯位 置 1B区 一 号 栋 2楼的 住 宅 标 准 层位 置 2B区 一 号 栋 3楼自 然 排 烟 楼 梯 的 住 宅 标 准 层位 置 1A区 一 号 栋 2楼自 然 排 烟 楼 梯 的 住 宅 标 准 层位 置 6A区 二 号 栋 4楼注:本清单由必查必测区域及部位和抽查抽测区域及部位组成。抽查抽测区域及部位的确定,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也可以采用将被抽查抽测的所有区域及部位编上数字号牌,倒扣于桌面上并打乱顺序,然后进行随机抽取。四、现场评定时间安排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合理安排时间。五、现场评定工作流程1.召开见面会,听取情况介绍;听取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关于该项目本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范围内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有关情况介绍,主要是针对消防设计审查、设计变更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过程控制、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等进行介绍。2.确定验收人员分组及线路;查验组的人员配置应满足现场评定工作需要,人员分组及查验路线要合理,避免重复交叉,同时消防控制室或火灾报警主机部位要安排专人查看主机信息和消防资料。人员分组原则上每2人为一组。查验路线原则按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先设备用房、后其他区域,先建筑防火、后消防设施,先查看、后测试,先单机测试、后联动测试。3.明确验收配合人员具体任务;4.现场查阅资料。对抽检位置安装的消防设备、产品的资料(见附件1)进行一致性核查,尤其是通过3C认证和型式检验的设备、产品,并应设备、产品的铭牌、规格型号、性能进行核实,附件1中标明需要送检的设备和现场调制、制作的产品(如防火涂料、耐火风管)应核查第三方检验报告,其他设备、产品现场发现有疑问的可要求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5.各组按查验线路并对照《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附录F中附表4)对各相关区域及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影像记录。各组到达查验区域及部位应对该位置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查验,对所到地点先拍各个角度的全景照片,再对具体查验点进行拍照,无论有无问题都应拍照,做好原始记录,尽量利用信息化手段直接保存。6.人工或采用信息化手段形成现场评定报告;六、工作要求1.验收(检查)人员应熟悉图纸及相关资料;2.根据现场查验需要准备好相关工机具(现场查验工机具常用名录见附件2);3.准备好相关规范规程电子文件(常用消防验收规范规程名录见附件3);4.验收工作中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任何礼品、纪念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附件1消防设备、产品资料查验名录序号类别产品名称可提供资料1建筑防火材料防火卷帘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2建筑防火材料防火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建筑防火材料防火玻璃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建筑防火材料防火涂料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建筑防火材料防火堵料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建筑防火材料防火包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建筑防火材料防火泥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建筑防火材料防火板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应急疏散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0应急疏散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1应急疏散系统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2应急疏散系统应急照明配电箱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3应急疏散系统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4应急疏散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5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6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图形显示装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7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8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9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线型感温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20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1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2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3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4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5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手动报警按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6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消火栓按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27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消防电话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28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声光报警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29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火灾警铃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0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火灾显示盘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31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消防应急广播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2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输入模块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3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单输入输出模块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4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双输入输出模块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5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输出模块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6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短路隔离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7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水泵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8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稳压装置 (气压罐)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9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控制柜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0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Y型过滤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1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减压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2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安全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3水灭火系统(消 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和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 (干式、湿式、雨淋 、预作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4信号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5水流指示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6末端试水装置 (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7闭式喷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8开式喷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49水幕喷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0吸水喇叭口、旋流防止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1偏心异径管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2同心异径管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3橡胶软接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4压力开关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5不锈钢消防水箱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6普通型消火栓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7减压稳压消火栓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8闸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59蝶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0水泵接合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1室外消火栓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2水枪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3水带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4消防软管卷盘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5接扣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66管材、管件球墨铸铁管厂家出厂检验证明67管材、管件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厂家出厂检验证明68管材、管件热浸镀锌 (加厚) 钢管厂家出厂检验证明69管材、管件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厂家出厂检验证明70管材、管件沟槽件、卡箍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1管材、管件玛钢件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2管材、管件法兰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3防排烟系统离心式风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4防排烟系统轴流风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5防排烟系统斜流风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6防排烟系统混流风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7防排烟系统净压箱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8防排烟系统280℃排烟防火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79防排烟系统70℃排烟防火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0防排烟系统排烟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1防排烟系统百叶风口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2防排烟系统挡烟垂壁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3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4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控制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5气体灭火系统放气指示灯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6气体灭火系统紧急启停按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7气体灭火系统声光报警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8气体灭火系统气体喷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89细水雾灭火系 统过滤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0细水雾灭火系 统安全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1供水设备 (水泵、压力罐)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2柔性接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3止回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4泄水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5压力开关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6水泵控制柜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7末端试水阀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8闭式细水雾喷头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99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消防泵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0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比混合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1泡沫灭火系统泡沫产生装置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2电气火灾监控 系统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3电气火灾监控 系统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4防火门监控系 统防火门监控主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5防火门监控系 统防火门监控分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6防火门监控系 统防火门监控模块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7消防设备电源 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8消防设备电源 监控系统信号传感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109灭火器手提式灭火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110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附录F: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受理凭证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口新建 口改建 ( 口装修口建筑保温 口用途变更) 口扩建 口其他工程地址口建筑局部 口单体建筑 口建筑群 口工业厂区总建筑面积评定范围介绍各单体建筑 (或建筑局部) 使用性质、耐火极限、地上地下层数和建筑面积现场评定 实施主体口主管部门:承办人:现场评定 实施主体口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现场评定结论: 口合格 口不合格现场评定时间:附表1工程名称受理凭证编号单项名称评定结论单项名称评定结论现场评定人员签名□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现场评定人员签名□总平面布局□气体灭火系统现场评定人员签名□平面布置□建筑灭火器现场评定人员签名□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现场评定配合人员签名□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消防电气单位类别单 位 名 称项目负责人签名□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设单位□防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单位□安全疏散□防烟系统施工单位□消防电梯□排烟系统消防施工单位□消防给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监理单位□消火栓系统□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综合评定意见:其他配合单位备注:附表2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项及评定结论汇总表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1 建筑分类建筑使用性质、功能用途、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消防高度、埋深、层数)、建筑分类(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适用的标准。备注 1:民用建筑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可分为一类和二类。备注 2: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备注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确定类别。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或机电安装等工作未完成。2.市政供电(正式电)、供水(正式水)未到位。3.使用性质(功能用途)与规划许可文件不一致。4.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不符合要求。5.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消防高度、埋深、层数)与设计文件不一致。6.消防验收的申报范围与设计文件不一致。7.存在擅自插层的情形。□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2 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1.建筑耐火等级与设计文件不一致。2.未提供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全。3.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与证明文件不一致。4.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未使用不燃材料。□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2 耐火等级钢结构、木结构等的防火保护措施,隐蔽构件等防护措施。1.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如:仅做了防腐处理,未涂刷防火涂料),或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不到位(如:存在盲区)。2.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如:钢结构采用包覆防火板保护时,固定防火板的龙骨及黏结剂采用难燃或可燃材料)。3.未提供防火涂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防火涂料喷涂质量不符合要求(如:防火涂料实际材料及厚度与型式检验报告不一致;表面有乳突、开裂脱层等)。6.防火涂料产品选型错误。7.隐蔽构件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或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1 建筑分类建筑使用性质、功能用途、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消防高度、埋深、层数)、建筑分类(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适用的标准。备注 1:民用建筑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可分为一类和二类。备注 2: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备注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确定类别。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或机电安装等工作未完成。2.市政供电(正式电)、供水(正式水)未到位。3.使用性质(功能用途)与规划许可文件不一致。4.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不符合要求。5.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消防高度、埋深、层数)与设计文件不一致。6.消防验收的申报范围与设计文件不一致。7.存在擅自插层的情形。□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2 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1.建筑耐火等级与设计文件不一致。2.未提供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全。3.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与证明文件不一致。4.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未使用不燃材料。□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2 耐火等级钢结构、木结构等的防火保护措施,隐蔽构件等防护措施。1.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如:仅做了防腐处理,未涂刷防火涂料),或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不到位(如:存在盲区)。2.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如:钢结构采用包覆防火板保护时,固定防火板的龙骨及黏结剂采用难燃或可燃材料)。3.未提供防火涂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防火涂料喷涂质量不符合要求(如:防火涂料实际材料及厚度与型式检验报告不一致;表面有乳突、开裂脱层等)。6.防火涂料产品选型错误。7.隐蔽构件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或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总平面布局2.1 防火间距(全数)消防设计文件中有要求的防火间距,核查建筑与周围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1.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2.新建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3.违规占用防火间距。必填要素:建筑与周围主控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东面: 米,南面: 米,西面: 米,北面: 米。□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总平面布局2.2 消防车道(全数)消防车道(穿越式消防车道)的设置位置、净空高度(净高度)、净宽、转弯半径等;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移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与市政道路接口情况。1.消防车道(穿越式消防车道)净宽度或净空高度(净高度)不符合要求。2.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符合要求。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设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高大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穿越式消防车道的设置不符合要求。5.消防车道与市政道路连通的出入口不足 2 处。必填要素:消防车道宽度: 米。穿越式消防车道(如有)宽度: 米,净空高度: 米。□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总平面布局2.2 消防车道(全数)核查消防车道设置形式、坡度、承载力、回车场等。备注:消防车道借用市政道路的,应征询市政、绿化等部门的许可,并应保证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有高大树木、车站、路灯、电线杆等障碍物,并符合消防车道的相关技术要求。1.未按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2.未按要求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未按要求沿住宅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4.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 150m 或总长度大于 220m 时,未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或环形消防车道。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符合要求。6.尽头式消防车道未按要求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7.回车场尺寸不符合要求。8.消防车道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9.消防车道或回车场未采用硬质铺装(硬质路面)。必填要素:消防车道坡度: 度。回车场地(如有)长度 : 米,宽度: 米。□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总平面布局2.3消防车 登高操作面及消防救援窗口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设置,查看是否有影响消防登高救援的裙房及其他障碍物;首层是否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室内楼梯的入口、方便通达消防电梯的入口。1.登高操作面设置的裙房、挑檐、雨棚等突出物不符合要求。2.建筑与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未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总平面布局2.3消防车 登高操作面及消防救援窗口核查消防救援窗口的设置位置及标识。1.消防救援窗口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救援窗口未设置可在室内、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识。3.消防救援窗口被内部设施或广告牌等遮挡。□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总平面布局2.3消防车 登高操作面及消防救援窗口核查消防救援窗口的尺寸(净高度、净宽度)。1.消防救援窗口的净高度、净宽度不符合要求。必填要素:消防救援窗口的净高度 米,净宽度 米,消防救援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 米。□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总平面布局2.4 应急排烟窗、应急 排烟排热设施查看应急排烟窗、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设置位置、尺寸、开启方式等;现场测试应急排烟窗的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现场测试应急排烟设施的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功能。1. 应急排烟窗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 急排烟窗的无法手动或联动开启。3. 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4. 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无法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总平面布局2.5 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全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核查消防车登髙操作场地的长度、宽度、坡度、承载力;查看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识和不得占用、阻塞的警示标志。备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借用其他场地的,应有允许借用的支撑文件,并符合场地设置的相关技术要求。1.场地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场地的长度、宽度不符合要求。3.场地未与消防车道连通。4.场地的坡度不符合要求。5.场地未采用硬质路面。6.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必填要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 米,宽度 米。□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平面布置3.1消防控制室查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疏散门的设置及标识;防淹措施。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如采用简易结构搭建,围护结构耐火等级不明确)。2.附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隔墙或楼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桥架穿越隔墙未封堵)。4.疏散门未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消防控制室未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或技术措施不到位。□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2消防水泵房查看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及疏散门;防淹措施。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如采用简易结构搭建,围护结构耐火等级不明确)。2.附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隔墙或楼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桥架穿越隔墙未封堵)。4.疏散门未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消防水泵房未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或技术措施不到位。□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3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查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疏散门;通风、防爆、泄压措施等。(注:各种类型应至少抽查一处)1.单独建造的柴油发电机房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如采用简易结构搭建,围护结构耐火等级不明确)。2.附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隔墙或楼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桥架穿越隔墙未封堵)。□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3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查看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查看油箱通气管设置、接地情况和防止油品流散的设置;查看储油间与发电机房、锅炉间的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查看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及进入建筑物前切断阀的设置,以及是否具有手动及自动关闭功能。1.单独建造的储油间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如采用简易结构搭建,围护结构耐火等级不明确)。2.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超过1m。。3.储油间与发电机房、锅炉间的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防火隔墙不符合3.00h耐火极限要求,桥架穿越隔墙未封堵)。4.油箱未设置通气管。5.油箱外壳未接地。6.油箱的下部未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置。7.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及进入建筑物前未设置具有手动及自动关闭功能的切断阀。□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平面布置3.4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和多油开关室查看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和多油开关室的防止油品流散设施、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疏散门等。1.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未防止油品流散设施。2. 变压器室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和配电室之间的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5 其他设备用房查看建筑内灭火设备室、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等设备用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疏散门等。1.单独建造的设备用房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如采用简易结构搭建,围护结构耐火等级不明确)。2.附在建筑内的设备用房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隔墙或楼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桥架穿越隔墙未封堵)。□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6 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场所查看民用建筑中下列特殊场所的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安全出口等:1.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3.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4.医疗建筑中住院病房、手术室(部)、产房等;5.老年人照料设施;6.剧场、电影院、礼堂;7.会议厅、多功能厅;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9.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建筑内的厨房等);10.交通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乘客公共区和换乘区等。1.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建筑内公共厨房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3.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居室和休息室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方面的面积不符合要求。5.使用天然气的部位未采取通风或防爆泄压措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平面布置3.7 工业建筑中的特殊场所查看工业建筑中的高火灾危险部位(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B 类液体中间储罐,变、配电站等)、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和休息室等场所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安全出口设置等。1.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如隔墙或楼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3.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独立安全出口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8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组合建造查看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分别独立设置。1.未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2.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查看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为其服务的附属建筑的设置位置与防火分隔。查看人员安全出口及汽车疏散出口的设置。1.汽车库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2.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3.汽车疏散出口未完成。□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平面布置3.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查看充电汽车防火单元,防火分隔措施及安全出口设置。1.电汽车防火单元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4.1 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核查建筑的外墙及屋面采用保温系统的设置位置、设置形式,核查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备注:注意查阅外墙及屋面保温材料检测报告,报告上应同时具有导热系数和燃烧性能的指标。1.未提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2.材料的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3.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未设置防护层或设置不到位。5.未设置防火隔离带或设置不到位。6.空腔未封堵,或封堵不到位。□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4.2 建筑外墙装饰核查建筑外墙装饰的燃烧性能。备注:如为复合型装饰材料,应出具整体燃烧性能的检测报告。1.未提供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2.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3.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4.3 电气安装与建筑保温查看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等电气配件在建筑保温层穿越、敷设和安装。1.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资料。2.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未采取防火隔离保护措施。3.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 B1 或B2 级的保温材料中,未采取穿金属管或未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建筑内部装修防火5.1 装修范围查看装修范围及装修区域使用功能。1.现场装修范围与设计文件不一致。2.装修后的使用功能与规划或设计文件不一致。□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5.2 装饰装修材料查看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饰装修材料及材料的燃烧性能。 备注:如为复合型装饰材料,应出具整体燃烧性能的检测报告。1.未提供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2.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3.提供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与现场使用材料不符(□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5.3 电气安装与装修查看用电装置发热情况,用电装置贴邻部位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和电气线路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1.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未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2.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 100W 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等,引入线未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3.额定功率不小于 60W 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等,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5.4 对消防设施的影响核查建筑内部装修是否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备注:内部装修是否存在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或器材及其标识、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防烟分区及其分隔、疏散指示标志、疏散出口、疏散走道或疏散横通道等。1.内装修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功能。2.内装修遮挡、覆盖消火栓箱、手动报警按钮、喷头、火灾探测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3.内装修擅自改动、拆除原有消防设施(如:内装修擅自取消原有的喷头、手动报警按钮、感烟火灾探测器、消防应急广播或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4.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无明显区别未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5.5 对疏散设施的影响核查内部装修是否影响疏散设施的使用。1.内装修减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数量。2.内装修影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楼梯梯段或疏散走道的净宽度。3.内装修(如:墙面或顶棚采用镜面反光材料)妨碍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等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4.疏散楼梯间和前室顶棚、墙面和地面未采用A级装修材料。□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1防火分区核查防火分区的位置、面积、形式及完整性。1.防火分区之间未采用防火墙或防火卷帘分隔等。2.营业厅内设置餐饮时,防火分区面积未按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3.中庭的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4.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防火分区超规定面积时,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或采取的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如:采用中庭的防火分隔方式来代替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分隔方式)。□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2防烟分区核查防烟分区的设置位置、面积、形式及完整性。1.防烟分区之间的防烟分隔不符合要求(如:未按要求设置挡烟垂壁)。2.桥架、管线等穿越挡烟垂壁处未封堵密实。3.敞开楼梯或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未设置挡烟垂壁。4.储烟仓的厚度(挡烟垂壁高度)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3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查看防火墙(防火隔墙)的设置及方式、位置、耐火性能;查看防火封堵情况。1.防火墙(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2.防火墙(防火隔墙)未按规范要求砌至梁下或板底(如:仅砌至吊顶处)。3.防火墙未设置在基础上(如:设在楼板上)。4.防火墙上开设洞口,未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防火卷帘。5.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穿过防火墙。6.其他管道穿过防火墙,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7.地下大型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8.利用带顶棚的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的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其防火措施不符合要求。9.建筑内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10.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等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11.防火墙(防火隔墙)上设置的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或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12.防火隔墙用难燃或可燃芯材填充的金属夹芯板材。13.疏散走道上的防火玻璃隔墙,不能满足耐火完整性及隔热性 1.00h 的要求(□玻璃隔墙为 C 类防火玻璃;□采用普通玻璃隔墙;□采用钢化玻璃门隔墙;□其他;)。14.防火玻璃隔墙未提供耐火性能证明文件。15.楼梯间、前室、安全出口两侧防火衬墙未施工。16.防火墙两侧开口最近边缘距离不足2米。□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4 竖向管道井查看使用功能、设置位置和检查门的设置;查看井壁的耐火极限及防火封堵。1.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井壁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如:采用镀锌钢板做管井)。3.井壁上防火门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或防火门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4.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未分别独立设置。5.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或防火封堵不到位。6.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未进行防火封堵,或防火封堵不到位。7.井壁上违规开设其它洞口。□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5 防火门、窗查看防火门、窗的设置位置、类型、开启方式,检查安装质量;检查防火门、窗的闭门器、防火玻璃等零部件的安装、性能,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铭牌。1.防火门、窗选型与设计不符。2.防火门、窗无铭牌标识,无法判断产品类型(耐火等级)。3.未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产品一致性不符合要求(如:住户的防火门带有猫眼)。5.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包括子母门)未安装顺序器。6.防火门门框与墙体、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之间缝隙处密封不到位。7.防火门未安装膨胀密封条。8.钢质防火门、窗框内未充填水泥砂浆。9.常开防火门未设置在火灾时自行关闭的控制装置。10.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可开启防火窗,不具有火灾时可自行关闭的功能。11.防火门开启方向反向。12.防火门下沿缝隙过大。13.防火门开启后跨越变形缝。□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5 防火门、窗测试常闭防火门的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能否按顺序自行关闭;防火窗能否自行关闭;检查信号反馈。1.防火门关闭后无法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2.双扇防火门未按顺序关闭。3.常开防火门未能联动关闭。4.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可开启防火窗未能联动关闭。5.动作信号未反馈。□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6 防火卷帘查看防火卷帘的设置位置、类型。1.防火卷帘的设置不符合要求。2.防火卷帘选型错误。3.防火卷帘不具备靠自重下降功能。4. 防火卷帘(有隔热要求但产品不具备隔热性能)未设置独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6 防火卷帘查看防火卷帘安装质量和防火封堵,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铭牌。1.防火卷帘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2.防火卷帘导轨未安装在结构构件上,未达到有效防火分隔,导轨用材厚度小于3mm时未淹埋。3.防火卷帘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缝隙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防火卷帘门两侧轨道与墙体间缝隙防火封堵不到位;导轨与墙体间封堵不到位;管线穿过卷帘处封堵不到位;双轨卷帘仅一侧进行封堵;防火卷帘金属导轨裸露,未采取耐火层保护)。4.未提供防火封堵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5.无铭牌、标识,无法判断产品型号、耐火等级等。□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6 防火卷帘测试手动控制功能、自动控制及机械操作功能及信号反馈功能。备注1:现场测试手动控制功能、自动控制及机械操作功能的方法如下: 1、通过防火卷帘两侧手动按钮对卷帘进行手动升降操作测试手动功能。 2、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并测试下降时间和速度。 3、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卷帘,观察卷帘下降、停止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向消防控制室反馈动作信号。备注2:安装在疏散通道处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两步关闭性能。1.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内未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不能实现“两步”降。2.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未动作或没有下降到底。3.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多樘卷帘没有群降。4.防火卷帘的动作信号未反馈。□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7 挡烟垂壁查看挡烟垂壁的设置形式、位置、数量备注:挡烟垂壁距地(楼)面距离与所在位置的吊顶高度有关,当吊顶高度调整时挡烟垂壁的高度应做相应调整。1.防烟分区未按要求设置挡烟垂壁。2.挡烟垂壁设置高度不符合要求。3.挡烟垂壁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如:存在较大孔隙未封堵)。4.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未设置挡烟垂壁。5.挡烟垂壁的材质不符合要求。6.未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7.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产品不一致(如:提供的是防火玻璃质量证明文件,未提供挡烟垂壁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7 挡烟垂壁测试活动式挡烟垂壁手动、自动控制及信号反馈功能。备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 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 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1.联动测试未动作,或现场手动启动未动作。2.联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动作到位。3.动作信号未反馈。□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防烟分隔6.8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部位1.查看建筑外墙上、下层之间防火分隔措施,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防火挑檐等防火分隔措施和防火封堵。2.备注 1: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 第 4 章的相关规定。3.备注 2: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 第 5 章的相关规定。1.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2.窗间墙宽度不符合要求。3.建筑玻璃幕墙与防火墙、走道隔墙、房间隔墙、楼板处缝隙未封堵,或封堵不到位。4.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实体墙高度或防火挑檐挑出宽度不符合要求。5.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采用防火玻璃墙分隔时,防火玻璃墙不符合要求,或防火玻璃隔墙未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6.高层建筑首层或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未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 1.0m的防护挑檐。7.管道穿越楼板、防火隔墙未封堵,或封堵不到位。8.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未封堵,或封堵不到位。9.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填充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如:使用水泥进行封堵)。□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防爆7.1 爆炸危险场所(部位)查看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部位)的设置形式、建筑结构、设置位置、分隔措施。备注:爆炸危险场所(部位)的划分及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6 节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第3章、第4章的相关规定。1.墙体结构与设计文件不一致(如:设计为砌块砖,实际为轻质墙板)。2.墙体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未独立设置。4.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未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爆7.2 泄压设施查看泄压设施的设置位置,泄压口面积、泄压形式。备注:泄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6.2 条、第 3.6.3条、第 3.6.4 条、第 3.6.7 条、第3.6.13 条、第 3.6.14条及第 9.3.8 条等相关规定。1.未按要求设置泄压设施(如:燃气锅炉房未设置爆炸泄压设施)。2.泄压设施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如:泄压口未避开或远离人员集中场所或区域)。3.泄压面积、形式不符合要求(如:设计为泄压窗口,实际采取轻质隔墙、轻质屋面,且不符合泄压要求)。必填要素:泄压口面积 平方米。防爆7.3 防静电、防积聚防扩散措施查看设置形式。备注: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6.5 条、第 3.6.6 条、第 3.6.11 条、第 3.6.12 条、第9.3.9 条和第 9.3.16 条等相关规定。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地面、内表面防静电措施不符合要求。2.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未设置隔油设施。3.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4.安装在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未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5.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顶棚不平整、的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不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防爆7.4 电气防爆防爆区电气设备的类型、铭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线路敷设等。备注:防爆区电气设备的类型、标牌、合格证明文件和防爆区防静电设置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章的相关规定。1.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以内的电气设备未采用防爆型。2.未提供产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防爆电气的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4.未按设计选用防爆型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安全疏散8.1 安全出口核查安全出口设置形式、数量。(全数)。1.安全出口形式不符合要求。2.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3.人防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处漏设防火门。4.人防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处,采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1 安全出口核查疏散宽度、建筑疏散距离。1.安全出口净宽度不符合要求。2.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如:房间内疏散距离、大空间疏散距离等)。3.同一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的两个安全出口,其疏散门最近边缘水平距离大于 5m。□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2 疏散门查看疏散门的设置位置、形式、疏散净宽度和开启方向。1.疏散门的设置位置与设计文件不符。2.疏散门的形式不符合要求(如:采用电动移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等作为疏散门)。3.疏散门的净宽度不符合要求。4.门的开启方向不符合要求(如: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超过 60 人且每樘门平均疏散认识超过 30人的房间,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向楼梯间或前室的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底层对外出入口门处,设置了门下槛,或室内外交接处存在较大高差。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净宽度小于 1.4m,或距离疏散门 1.4m 范围内设置踏步7.位于同一房间的相邻两个疏散门,门最近边缘水平距离大于 5m。□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2 疏散门测试逃生门锁装置以及门禁系统紧急情况下的开启情况。1.联动测试时,门禁未释放。2.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疏散用门,不满足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的要求,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安全疏散8.3 疏散走道查看设置位置;测量疏散走道净宽度、净高度及疏散距离。1.疏散走道的设置位置与设计文件不符。2.疏散走道的净宽不符合要求(如:设有固定障碍物,影响疏散宽度)。3.疏散走道的净高度不符合要求(如:设置的吊顶、排烟管道等,影响疏散宽度)。4.存在妨碍疏散走道正常使用的设施或功能区域5.房间疏散门完全开启后,占用疏散走道宽度6.走道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4 疏散楼梯(含室外疏散楼梯)查看疏散楼梯的平面布置、形式、数量和疏散楼梯净宽。备注1:注意安全出口门宽度与疏散走道、楼梯宽度的匹配。当以门净宽度作为计算宽度时,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门的净宽度;当以楼梯净宽度作为计算宽度时,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楼梯的净宽度。同时,还要考虑各层之间人员疏散的相互影响,下层的楼梯或门的宽度不应小于上层的宽度;地下、半地下则是上层的楼梯或门的宽度不应小于下层的宽度;备注2:注意装饰及构件对门的净宽以及通道、梯段净宽的影响。1.疏散楼梯位置与与设计文件不符。2.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要求。3.疏散楼梯数量不符合要求。4.疏散楼梯净宽不符合要求(如:扶手装修影响疏散楼梯宽度)。5.公共建筑楼梯间梯段净宽度与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匹配。6.楼梯间内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7.楼梯间或其前室内设置客房、储藏室等功能用房。8.室外疏散楼梯 2m 范内,除了疏散门之外,开设了其他洞口.□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4 疏散楼梯(含室外疏散楼梯)查看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前室与相邻区域的防火分隔;查看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的防火分隔。1.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如:地下与地上部分共用楼梯间时,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如:扩大封闭楼梯间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安全疏散8.4 疏散楼梯(含室外疏散楼梯)查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尺寸。1.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使用面积不符合要求。2.合用前室短边不足 2.4m。□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安全疏散8.5 避难层 (间)查看避难层(间)的设置位置、形式、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及有效避难面积。1.未按要求设置避难层(间)。2.公共建筑避难层(间)设置位置或形式不符合要求。2.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有效避难面积不符合要求。3.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4.高层病房楼避难间设置不符合要求。5.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5 避难层 (间)查看避难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设置。1.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未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2.避难层未设置消防电梯出口。3.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未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5 避难层 (间)查看避难层(间)消防设施设置及防烟条件。1.未设置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或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2.避难层未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未设置或不符合要求。3.避难层外窗未采用乙级防火窗。4.高层病房楼避难间未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5.高层病房楼避难间防烟设施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6 避难走道查看避难走道、避难走道防烟前室的设置;测量疏散净宽度、安全疏散距离。1. 避难走道的设置不符合要求。2.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未设置防烟前室,或前室的使用面积小于 6.0m²。3. 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符合要求。4. 避难走道的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安全疏散8.6 避难走道查看避难走道的防火分隔措施,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消防设施设置。1.避难走道的防火隔墙或楼板的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2.避难走道防火隔墙上擅自增加门洞。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未达 A 级。4.防火分区开向前室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5.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未采用乙级防火门。6.避难走道未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或消防专线电话等消防设施。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安全疏散8.7 防火隔间查看防火隔间的设置要求、建筑面积、装修材料燃烧性能;防火隔间的门。1.防火隔间的净面积不足 6.0 ㎡。2.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未达 A 级。3.防火隔间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4.防火隔间被占用或改做其他使用功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查看类别、型号、数量、安装位置、间距。备注: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2)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1)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应分别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其中,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的疏散指示方案应为该场所默认的疏散指示方案。1.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应急照明2.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识3.产品选型错误4.疏散通道地面上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未指向安全出口5.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未设置在疏散走道地面的中心位置6.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7.疏散指示标识安装位置或间距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安全疏散8.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查看设置场所,测试应急照明功能及照度;测试疏散指示标志功能及亮度。备注1:应急照明功能及照度功能检查方法如下: 1)查看外观。2)按下列方法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1)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切断其主供电电源。(2)集中电源型切断其控制器主电源。(3)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的应急照明灯具,切断非消防电源。 3)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疏散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使用照度计测量正常照明时的工作面照度;切断正常照明后,测量应急照明时工作面的最低照度。 5)系统复位。备注2: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检查方法如下: 1)查看外观和位置,核查指示方向。2)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测试亮度。3)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4)系统复位。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使用插座接电。2.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设置的规格不符合要求,不能有效保证人员对标志灯指示信息的清晰识别。3.总建筑面积大于规范规定的商场疏散通道及疏散走道的地面上未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4.设计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实际未设置集中电源。5.应急照明地面照度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安全疏散8.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抽查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并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未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安全标志)。2.产品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一致性不符合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安全标志)。□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防电梯9.1消防电梯的设置查看建筑类型和建筑规模,核查设置消防电梯场所;查看每个防火分区消防电梯设置的位置和数量。1.未按要求设置消防电梯。□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防电梯9.2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查看消防电梯前室(含合用前室)出入口的防火门,前室的前室面积及前室短边最小尺寸。1.消防电梯前室(含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符合要求。2.消防电梯前室(含合用前室)的短边长度不足 2.4 m。□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防电梯9.2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查看消防电梯前室(含合用前室)消防设施设置及防烟措施。1.防电梯前室未设置室内消火栓。2.消防电梯前室的防烟措施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防电梯9.3排水措施和防水性能查看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查看电梯的动力和控制线缆与控制面板的连接处、控制面板的外壳防水性能。1.消防电梯的井底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井的容量小于 2m³。2.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未采取防水措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防电梯9.4内部装修查看轿厢装饰材料。1.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未采用不燃材料。2.未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防电梯9.5防火分隔查看消防电梯井壁和机房的防火分隔措施。1.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或隔墙上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2.未提供电梯层门耐火性能证明文件。3.电梯层门的耐火性能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防电梯9.6功能查看消防电梯载重量,测试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各层停靠情况、联动功能及信号反馈情况。1.消防电梯运行时间不符合要求。2.消防电梯载重不符合要求。3.联动测试未动作,或动作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防电梯9.6功能查看专用电话、专用操作按钮及视频监控系统终端设备的设置。1.未设置用专用的操作按钮。2.未设置专用对讲电话或视频监控系统终端设备。3.专用对讲电话功能无法正常工作。4.专用操作按钮无法正常工作。□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火栓 系统10.1供水水源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查看消防水源的水量、水质、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备注: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对照设计文件核查。1.消防水源的水量、水质不符合要求。2.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未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3.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超过了6m。□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 系统10.1供水水源釆用市政供水时,核查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数量、管径、供水能力。备注:釆用市政供水时,核查市政进水管数量和管径;消防给水系统釆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需要市政管网连续供水,且满足两路消防供水要求,规范规定可一路供水的除外。1.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数量不符合要求。2.市政供水进水管管径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 系统10.2消防水池查看消防水池设置位置;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位显示及报警装置;检查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及数量;核对有效容积。1.液位显示装置水位显示不能正常工作。2.消防水池未设置就地液位显示装置。3.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及数量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 系统10.3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数量、规格、型号、吸水方式;查看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装置(设施)、截止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状态;查看消防水泵启动控制装置、控制柜的防护等级。1. 消防水泵流量、压力参数不符合要求。2. 消防水泵吸水管采用同心异径管连接或吸水口偏心异径管未采用管顶平接(易产生气囊和漏气现象,导致灭火用水量减少)。3. 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上未安装具备锁定功能的蝶阀,或有开启刻度和标志的暗杆闸阀。4. 消防水泵未设置试水。5. 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压力表设置不符合要求。6. 消防水泵出水管水锤消除器安装不符合要求(如:水锤消除器安装在消防泵出水管止回阀上游侧;水锤消除器前端未安装检修阀)。7. 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火栓系统10.3消防水泵测试水泵启停、水锤消防设施后的压力,核查启停信号反馈情况;测试主备电源切换、主备泵启动及故障切换功能。备注:消防泵组运行性能测试方法: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以及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观察消防水泵运行情况;关掉主电源,观察主、备电源切换情况;分别模拟主、备消防泵不能正常工作,观察切换是否正常;消防水泵停泵时,观察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在消防控制室分别直启消防水泵,观察消防水泵动作状况。1.消防水泵设置了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2.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护等级不符合要求。3.消防水泵未正常启动。4.主、备电源未正常切换。5.主、备泵未正常切换。6.消防水泵的动作信号未反馈。□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4稳压设施查看气压罐的调节容量,稳压泵的规格、型号数量,管网连接;检査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等;测试稳压泵的稳压功能。备注 1:分别以自动、手动启停每台稳压泵,观察运行情况,关闭主电源,观察主、备电切换情况。备注 2: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稳压泵启、停压力值;对管网进行放水泄压,当管网压力达到稳压泵设计启泵压力时,观察稳压泵启动情况;当管网压力达到稳压泵设计停泵压力时,观察稳压泵状态;人为设置主稳压泵不能正常工作,观察备用稳压泵状态;手动开启消防水泵启动,观察稳压泵状态。1.稳压泵性能参数不符合要求。2.未提供稳压泵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稳压泵在正常工作时每小时的启停次数不符合要求。4.稳压泵的设计压力不能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如:稳压泵起泵、停泵值设置不符合要求 5.气压罐的调节容积不符合要求。6.气压罐的工作压力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5高位消防水箱是否设置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设置的位置及其有效容积。1.未按规定设置高位水箱。□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5高位消防水箱查看水位显示装置及高低水位报警装置;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阀门、人孔、爬梯等安装情况。备注 1:查看在就地和消防控制室的水位显示装置显示是否正常,查看消防水箱是否设置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及其在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注 2:对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对现场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现场勘查溢流管的排水方式,管道、阀门、进水浮球阀、人孔和爬梯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检修。1.管径不符合要求(□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2.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未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3.未设置就地或消防控制室的水位显示装置,或显示不正常。4.消防水箱未设置高低水位报警装置,或其在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不正常。5.水箱间的主控通道宽度、消防水箱无管道的侧面净距离等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火栓系统10.6管网核实管网结构形式、供水方式;核查消防竖管的直径。1.消防竖管的管径不符合要求。2.管网结构形式不符合要求(如: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未采用环状管网;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未布置成环状)。3.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管网直接供水时,未在引入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6管网核查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釆取的防腐、防冻措施。1.架空充水管道设置在环境温度低于 5℃时,未采取防冻措施。2.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未采用沟槽式管件,采用机械三通。3.消防给水管道穿越变形缝处未采取补偿措施。□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6管网査看管网组件:闸阀、截止阀、减压孔板、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泄压阀等的设置。1. 组件的安装不符合要求。2. 组件未安装。3.采用减压阀分区供水时,减压阀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一用一备。□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6管网查看管道及设备抗震支吊架等设置。1.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采用机械三通,未采用沟槽式管件。2.消防架空管道仅设置支吊架,未按规定设置防晃支架或固定支架。3.室内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的水平管道未设置抗震支架。4.支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间距、位置,或设置的抗震支架侧向间距及纵向间距不符合要求。5.架空消防管道未刷红色油漆或未涂红色环圈标志。6.架空消防管道未注明系统管道名称及无水流方向标识。□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6管网查看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的型号、规格、位置、安装方向以及安装质量等内容。1.泄压阀入口前未设置检修控制阀和过滤器。2.减压孔板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消防水泵房或报警阀间的阀门无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火栓系统10.7室外消火栓及取水口查看室外消火栓设置位置、数量、外观、铭牌、标识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测试室外消火栓压力、流量。1.室外消火栓安装在有车辆通行的路面或广场,未采取防撞措施。2.室外消火栓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未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7室外消火栓及取水口查看消防车取水口设置位置。1.消防取水口(井)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消防取水口(井)未设置标志牌。□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8室内消火栓查看建筑或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2.避难层(间)、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超过 100m的高层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 ㎡的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室内消火栓的住宅建筑等部位,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8室内消火栓核查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位置、规格、型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铭牌。1.试验消火栓安装不符合要求(如:试验消火栓箱内缺少压力表、水带、水枪和消火栓按钮等配件)。2.消火栓栓口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如:安装在门轴侧)。3.消火栓箱门被装饰物遮掩或颜色与周边无明显区别,或箱门的标识不符合要求。4.减压稳压型消火栓选型错误,安装楼层不符合设计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8室内消火栓测量室内消火栓的安装高度,核查消火栓箱组件是否齐全,测量箱门开启情况(角度);查看减压装置和活动部件安装情况,测量消防水泵启动前、后消火栓的压力值。1.消火栓箱组件不齐全(如:室内消火栓箱内消火栓栓头、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报警按钮等配件缺失)。2.暗装的消火栓箱破坏隔墙的耐火性能。3.消火栓箱门开启角度小于 120°。4.现场未按要求安装减压孔板、节流阀、减压阀、减压稳压消火栓等减压装置。□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消火栓系统10.9水泵接合器查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位置、数量、规格型号、进水管位置、安装质量、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永久性固定标志;测试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能力。1.水泵接合器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如:设置在玻璃幕墙下方)。3.水泵接合器处未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注明系统名称、服务范围、工作压力。4.水泵接合器处永久性标志铭牌未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或额定压力。□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10系统功能测试最不利点室内、外消火栓压力、流量(有条件时应测试在模拟系统最大流量时最不利点压力)。末端测试点静压力: MPa,动压力 MPa。1.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或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符合要求。2.流量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10系统功能测试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自动启泵功能;测试控制室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功能。1.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未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2.消防水泵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3.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不能通过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设置的专用线路连接的手动直接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消火栓系统10.10系统功能测试主、备电源切换;主、备泵启动及不能正常工作切换等消防控制柜的控制和显示功能。1.消防水泵的双电源切换不符合要求。2.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不能正常工作。□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1供水水源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查看消防水源的水量、水质、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备注: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对照设计文件核查。1.消防水源的水量、水质不符合要求。2.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未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3.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超过了6m。□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1供水水源釆用市政供水时,核查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数量、管径、供水能力。备注:釆用市政供水时,核查市政进水管数量和管径;消防给水系统釆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需要市政管网连续供水,且满足两路消防供水要求,规范规定可一路供水的除外。1.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数量不符合要求。2.市政供水进水管管径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2消防水池查看消防水池设置位置;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位显示及报警装置;核对有效容积。1.液位显示装置水位显示不能正常工作。2.消防水池未设置就地液位显示装置。□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3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数量、规格、型号、吸水方式;查看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装置(设施)、截止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状态;查看消防水泵启动控制装置、控制柜的防护等级。1.消防水泵流量、压力参数不符合要求。2. 消防水泵吸水管采用同心异径管连接或吸水口偏心异径管未采用管顶平接(易产生气囊和漏气现象,导致灭火用水量减少)。3. 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上未安装具备锁定功能的蝶阀,或有开启刻度和标志的暗杆闸阀。4. 消防水泵未设置试水。5. 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压力表设置不符合要求(如:消防水泵吸水管未安装压力表;选用的压力表最大量程不符合要求)。6. 消防水泵出水管水锤消除器安装不符合要求(如:水锤消除器安装在消防泵出水管止回阀上游侧;水锤消除器前端未安装检修阀)。7.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单项名称子项名称子项内容和方法常见问题举例检查部位、数量、情况结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3消防水泵测试水泵启停、水锤消防设施后的压力,核查启停信号反馈情况;测试主备电源切换、主备泵启动及故障切换功能。备注:消防泵组运行性能测试方法: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以及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观察消防水泵运行情况;关掉主电源,观察主、备电源切换情况;分别模拟主、备消防泵不能正常工作,观察切换是否正常;消防水泵停泵时,观察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在消防控制室分别直启消防水泵,观察消防水泵动作状况。1.消防水泵设置了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2.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护等级不符合要求。3.消防水泵未正常启动。4.主、备电源未正常切换。5.主、备泵未正常切换。6.消防水泵的动作信号未反馈。□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4稳压设施查看气压罐的调节容量,稳压泵的规格、型号数量,管网连接;检査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等;测试稳压泵的稳压功能。备注 1:分别以自动、手动启停每台稳压泵,观察运行情况,关闭主电源,观察主、备电切换情况。备注 2: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稳压泵启、停压力值;对管网进行放水泄压,当管网压力达到稳压泵设计启泵压力时,观察稳压泵启动情况;当管网压力达到稳压泵设计停泵压力时,观察稳压泵状态;人为设置主稳压泵不能正常工作,观察备用稳压泵状态;手动开启消防水泵启动,观察稳压泵状态。1.稳压泵性能参数不符合要求。2.未提供稳压泵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稳压泵在正常工作时每小时的启停次数不符合要求。4.稳压泵的设计压力不能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如:稳压泵起泵、停泵值设置不符合要求) 5.气压罐的调节容积不符合要求。6.气压罐的工作压力不符合要求。□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5高位消防水箱是否设置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设置的位置及其有效容积。1.未按规定设置高位水箱。□合 格□不合格□主控□一般□不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5高位消防水箱查看水位显示装置及高低水位报警装置;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阀门、人孔、爬梯等安装情况。备注 1:查看在就地和消防控制室的水位显示装置显示是否正常,查看消防水箱是否设置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及其在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注 2:对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对现场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现场勘查溢流管的排水方式,管道、阀门、进水浮球阀、人孔和爬梯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检修。1.管径不符合要求(□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2.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未采取锁具或阀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