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综合利用招标预告(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2024)
政府采购|;采购需求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公告标题: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采购品目名称:C09010000 农业服务
二、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地址: 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区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 0768-2219239
2.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雪莲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91号金悦大厦4层写字楼之一A206
联系电话: 020-84782640
六、附件
采购需求公示附件.pdf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9月11日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pdf
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户需求书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一、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671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需由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并在本区域内开展运营实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非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二、采购需求一、项目概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4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85号)文件精神,我区承担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用于建立健全我区秸秆收储运和利用体系,有效延长秸秆的产业链、价值链和效益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产业高效利用机制,促进秸秆产业提质增效。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项目建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湘桥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2期:支付比例50%,本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建设内容完成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3期:支付比例20%,完成区级初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4期:支付比例3%,剩余3%在两年运营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实际投入成本,据实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材料,全部金额不得出现虚构、虚增投入成本情况。中标人提供以下有效材料:①合同、中标通知书;②项目实际投入佐证材料;③请款函。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函后,根据合同及项目实际投入佐证材料,及时按合同拨付款项。验收要求1期:项目实施结束后,中标人申请项目验收,中标人须按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负责提供和编制验收材料,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区级初验后,采购人组织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的验收以实施方案、需求书、合同为依据,重点对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说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签订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投标人可自行办理提供。(电子履约保函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为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电子保证担保凭证,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电子保函与银行转账等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励投标人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各采购单位不得拒绝电子履约保函。)其他其他商务要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一)本项目采购服务资金固定总额为546万元。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包干方式承包,本需求书列出的所有需求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未列设备和配套设施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需求书,按照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价预算。(1)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包含购置机械、设备、设施,秸秆仓储建设,运输保险,装卸,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表中报出以下分项价格(报价不可超过项目需求一览表的“金额”):(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仓储及加工设备配套;(2)建设3个展示基地临时收购场地;(3)竖立3块秸秆离田收储运展示基地标牌;(4)竖立1块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标牌;(5)秸秆离田及收储设备等。2人员配置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地实施,中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须拟派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提交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服务期内,中标人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报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33其他其他其他: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项目完成后,中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修改并完善项目资料。要求中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数据及资料进行保存,以备采购人查阅。说明说明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农业服务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1.005,460,000.005,460,000.00农、林、牧、渔业详见附表一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1序号建设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1履带式秸秆打捆机1台170,000170,000秸秆机械化离田回收技术所需设备等(履带式秸秆打捆机,每小时5亩-8亩)12秸秆展示基地临时收储场地建设1875㎡112210,0003个秸秆展示基地临时收购场地建设,每个场地面积625㎡,建设地点铁铺镇、意溪镇、官塘镇。34个秸秆展示基地标牌4块5,00020,000铁铺镇、意溪镇、官塘镇各竖立一块离田收集与收储运展示基地标牌,铁铺镇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竖立一块标牌。(展示基地标牌尺寸:长2m,高1.5m,离地面高0.5m。底座要求:砖混底座。材质要求:不锈钢。其他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1000㎡1,054.51,054,500可用于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储的建设。5秸秆粉碎料输送分料设备一套1套320,000.00320,000.00秸秆粉碎料固化前输送、分料技术所需设备。6秸秆生物质制3台套550,0001,650,000主电机功率220~3粒机及辅助设备15KW,每台套时产3~5吨。7秸秆加工主电缆线1批725,500725,500150~300平方毫米阻燃电缆。8受、补、馈电柜1套220,000220,000受、补、馈电柜1套,2000~3000A。9秸秆加工除尘设备1套860,000860,000除尘面积约1300㎡。10秸秆抓车1台230,000230,00090~100KW,秸秆抓车,用于投料。2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3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二)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化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依托省级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按照合理运输半径,拟在符合建设用地区域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1000平米;购置秸秆颗粒成型燃料化利用生产线所需设备。(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1、建设3个秸秆离田收储运展示基地选择地势较平坦、长期耕种且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田块,依托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3个秸秆离田收集展示基地,每个场地面积625㎡,建设地点铁铺镇、意溪镇、官塘镇。主要展示秸秆“打捆一收一运一储”等秸秆田间收集技术模式。2、建设1个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拟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仓储及秸秆颗粒成型燃料加工的展示基地,展示内容包括秸秆仓储、加工、转运等产业化利用模式。(四)协助开展技术集成、打造典型模式: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协助采购人对我区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等技术和效益进行总结评估,推动我区秸秆耕地保育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五)协助开展宣传培训:1.项目技术培训协助做好全区范围内举办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推广协助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农民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六)协助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结束后,协助做好项目总结。44服务要求(1)运营期:中标人应做好建成设备、设施的管护、保养,确保2年内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2)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应主动与当地镇(街)、村委、农户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实施主体、农户自愿参与和配合项目工作。(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项目进度与效果保证责任、细化实施进度计划、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配合项目考核、及时申请项目验收等工作。(4)中标人开展的相关活动不得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或对耕地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因工作活动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或耕地质量下降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不良影响且无法挽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责任。(5)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求自行设备采购、安装及使用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级的验收工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三、商务技术评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50.0分2.商务部分35.0分3.报价得分15.0分1.技术部分50.0分2.商务部分35.0分3.报价得分15.0分技术部分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建设用地(20.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所需建设用地进行评审:1.投标人能提供1000㎡≤可使用面积>2000㎡土地使用证明的,得10分。2.投标人能提供2000㎡≤可使用面积>3000㎡土地使用证明的,得15分。3.投标人能提供可使用面积≥3000㎡土地使用证明的,得20分。注: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相关用地证明材料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6.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技术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项目需求熟悉程度;项目服务重难点分析;实施方案;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服务方案;宣传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16分;2.实施方案较详细、较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11分;3.实施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7.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农机安全生产质量承诺;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技术质量要求;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1、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7分;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较详细、较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3、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简单,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各种应急预案方案(7.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种应急预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农作物禁烧等方面;农机作业设备安全事故;稻田火灾;农机作业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1.各种应急预案方案十分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7分;2.各种应急预案方案较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3.各种应急预案方案一般,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服务承诺(9.0分)投标人承诺能建立秸秆离田体系建设和能源化利用产业建设:(1)兜底完成服务内容建设得6分;(2)在兜底完成服务内容基础上其中一项内容高于兜底完成条件的加1分;(3)在兜底完成服务内容基础上其中二项内容高于兜底完成条件的加2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不当的不得分。商务部分综合实力(14.0分)1.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来区级及以上认定或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项区级得5分、市级得6分、省级得7分,最高得7分。注: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没有提供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现有生产厂房、运输设备等情况进行评审,最高得7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12.0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中具有技能证书,每人得4分;最高得12分。注:须提供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户需求书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一、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671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需由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并在本区域内开展运营实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非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二、采购需求一、项目概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4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85号)文件精神,我区承担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用于建立健全我区秸秆收储运和利用体系,有效延长秸秆的产业链、价值链和效益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产业高效利用机制,促进秸秆产业提质增效。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项目建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湘桥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2期:支付比例50%,本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建设内容完成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3期:支付比例20%,完成区级初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4期:支付比例3%,剩余3%在两年运营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实际投入成本,据实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材料,全部金额不得出现虚构、虚增投入成本情况。中标人提供以下有效材料:①合同、中标通知书;②项目实际投入佐证材料;③请款函。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函后,根据合同及项目实际投入佐证材料,及时按合同拨付款项。验收要求1期:项目实施结束后,中标人申请项目验收,中标人须按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负责提供和编制验收材料,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区级初验后,采购人组织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的验收以实施方案、需求书、合同为依据,重点对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说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签订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投标人可自行办理提供。(电子履约保函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为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电子保证担保凭证,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电子保函与银行转账等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励投标人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各采购单位不得拒绝电子履约保函。)其他其他商务要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一)本项目采购服务资金固定总额为546万元。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包干方式承包,本需求书列出的所有需求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未列设备和配套设施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需求书,按照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价预算。(1)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包含购置机械、设备、设施,秸秆仓储建设,运输保险,装卸,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表中报出以下分项价格(报价不可超过项目需求一览表的“金额”):(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仓储及加工设备配套;(2)建设3个展示基地临时收购场地;(3)竖立3块秸秆离田收储运展示基地标牌;(4)竖立1块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标牌;(5)秸秆离田及收储设备等。2人员配置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地实施,中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须拟派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提交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服务期内,中标人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报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33其他其他其他: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项目完成后,中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修改并完善项目资料。要求中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数据及资料进行保存,以备采购人查阅。说明说明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农业服务湘桥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1.005,460,000.005,460,000.00农、林、牧、渔业详见附表一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1序号建设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1履带式秸秆打捆机1台170,000170,000秸秆机械化离田回收技术所需设备等(履带式秸秆打捆机,每小时5亩-8亩)12秸秆展示基地临时收储场地建设1875㎡112210,0003个秸秆展示基地临时收购场地建设,每个场地面积625㎡,建设地点铁铺镇、意溪镇、官塘镇。34个秸秆展示基地标牌4块5,00020,000铁铺镇、意溪镇、官塘镇各竖立一块离田收集与收储运展示基地标牌,铁铺镇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竖立一块标牌。(展示基地标牌尺寸:长2m,高1.5m,离地面高0.5m。底座要求:砖混底座。材质要求:不锈钢。其他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1000㎡1,054.51,054,500可用于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储的建设。5秸秆粉碎料输送分料设备一套1套320,000.00320,000.00秸秆粉碎料固化前输送、分料技术所需设备。6秸秆生物质制3台套550,0001,650,000主电机功率220~3粒机及辅助设备15KW,每台套时产3~5吨。7秸秆加工主电缆线1批725,500725,500150~300平方毫米阻燃电缆。8受、补、馈电柜1套220,000220,000受、补、馈电柜1套,2000~3000A。9秸秆加工除尘设备1套860,000860,000除尘面积约1300㎡。10秸秆抓车1台230,000230,00090~100KW,秸秆抓车,用于投料。2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湘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率。重点探索打造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加速提升产业化,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拓展秸秆产业的补链、延链和强链,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高值化利用机制,促进我区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绩效目标如下:1.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2.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3.建设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3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服务内容(一)秸秆收储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离田农机设备,为全区范围内秸秆离田打捆、转运等提供机械化服务。同时,依托已培育的秸秆农机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建全全区的秸秆收储网点及收集体系,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收集回来的秸秆主要运往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工基地进行产业化利用。(二)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化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扶持和培育1家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依托省级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按照合理运输半径,拟在符合建设用地区域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1000平米;购置秸秆颗粒成型燃料化利用生产线所需设备。(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1、建设3个秸秆离田收储运展示基地选择地势较平坦、长期耕种且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田块,依托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3个秸秆离田收集展示基地,每个场地面积625㎡,建设地点铁铺镇、意溪镇、官塘镇。主要展示秸秆“打捆一收一运一储”等秸秆田间收集技术模式。2、建设1个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拟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仓储及秸秆颗粒成型燃料加工的展示基地,展示内容包括秸秆仓储、加工、转运等产业化利用模式。(四)协助开展技术集成、打造典型模式: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协助采购人对我区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等技术和效益进行总结评估,推动我区秸秆耕地保育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五)协助开展宣传培训:1.项目技术培训协助做好全区范围内举办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推广协助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农民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六)协助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结束后,协助做好项目总结。44服务要求(1)运营期:中标人应做好建成设备、设施的管护、保养,确保2年内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2)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应主动与当地镇(街)、村委、农户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实施主体、农户自愿参与和配合项目工作。(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项目进度与效果保证责任、细化实施进度计划、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配合项目考核、及时申请项目验收等工作。(4)中标人开展的相关活动不得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或对耕地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因工作活动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或耕地质量下降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不良影响且无法挽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责任。(5)中标人即为该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求自行设备采购、安装及使用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级的验收工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三、商务技术评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50.0分2.商务部分35.0分3.报价得分15.0分1.技术部分50.0分2.商务部分35.0分3.报价得分15.0分技术部分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建设用地(20.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秸秆原料及成型燃料仓库所需建设用地进行评审:1.投标人能提供1000㎡≤可使用面积>2000㎡土地使用证明的,得10分。2.投标人能提供2000㎡≤可使用面积>3000㎡土地使用证明的,得15分。3.投标人能提供可使用面积≥3000㎡土地使用证明的,得20分。注: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相关用地证明材料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6.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技术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项目需求熟悉程度;项目服务重难点分析;实施方案;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服务方案;宣传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16分;2.实施方案较详细、较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11分;3.实施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7.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农机安全生产质量承诺;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技术质量要求;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1、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7分;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较详细、较完整,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3、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简单,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各种应急预案方案(7.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种应急预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农作物禁烧等方面;农机作业设备安全事故;稻田火灾;农机作业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1.各种应急预案方案十分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7分;2.各种应急预案方案较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3.各种应急预案方案一般,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服务承诺(9.0分)投标人承诺能建立秸秆离田体系建设和能源化利用产业建设:(1)兜底完成服务内容建设得6分;(2)在兜底完成服务内容基础上其中一项内容高于兜底完成条件的加1分;(3)在兜底完成服务内容基础上其中二项内容高于兜底完成条件的加2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不当的不得分。商务部分综合实力(14.0分)1.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来区级及以上认定或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项区级得5分、市级得6分、省级得7分,最高得7分。注: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没有提供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现有生产厂房、运输设备等情况进行评审,最高得7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12.0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中具有技能证书,每人得4分;最高得12分。注:须提供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综合利用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