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更新工程施工招标预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2024)
1.招标条件
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30203-04-01-494165,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统筹63.30%、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36.7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翠柏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794.9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至永丰西路,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杭甬铁路,东至护城河,以“三横三纵”街景空间品质提升为主,三横为西湾路、体育场路、后河巷,三纵为文化路、翠柏路、卖鱼路滨水公园,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铺装绿化提升、围墙改造提升、标识标牌提升、照明及电气、外立面及店招提升以及给排水配套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15546279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6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公告其他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湾路137弄16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0574-87864545
代理机构: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0574-28855999
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公告内容.pdf
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3302030230024299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09月2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湾路137弄16号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574-87864545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联系人:俞工电话:0574-28855999邮箱:/1.1.4项目名称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施工1.1.5工程建设地点海曙区西门街道1.1.6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统筹63.30%、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36.7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1.3.4安全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2(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a.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b.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1.4.2(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付给联合体各成员;□c.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d.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其他:/。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机械配备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性等。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方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3.1投标文件的内容(1)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个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第二个信封包括商务标。☑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2)组成内容:(一)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4、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备注1: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提供保证金收执证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全文链接如下:https://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7、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投标承诺书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二)资信标包括: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后附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有)若未提交资信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未提交资信标内容的,只得该项最低分(三)商务标包括: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注:投标报价文件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处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四)技术标包括:3.1投标文件的内容1、技术标封面2、施工组织设计及如下附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劳动力计划表;(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3、项目管理机构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554.6279万元,其中暂估价10.9万元、暂列金额为/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建安工程费用比例为0.7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36.737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3)其他:/。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3.4.1投标保证金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送达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联系人:俞工联系电话:0574-28855999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复印件,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开标当日所在周的周一(或开标当日前一周的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资格证书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6月、7月、8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告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②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有关规定;③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品茗宁波投标工具-5.0.0.1”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不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的,不要求编制资格审查资料,制作投标文件时,导入空白文档即可。□(4)不要求编制资信标,制作投标文件时,导入空白文档即可。(5)其他:/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资信评分业绩:/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品茗宁波投标工具-5.0.0.1”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不予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二、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此处附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扫描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电子保单打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保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的扫描件(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免缴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若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投标保函(独立保函)编号:投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贵方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申请,我方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1.经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3.载明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适用的具体条款;4.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五、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到期后,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若采用中小微企业免缴,格式如下: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免缴)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己详细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贡。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成立时间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学历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说明在岗情况说明在岗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备注备注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知情。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况,同意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后续调查和处罚。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后续调查和处罚。5.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7.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8.承诺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9.承诺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若我单位中标,存在不到位情况的,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10.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接受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修正。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项目负责人,则该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的投标。12.承诺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13.我单位本次投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15.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招标条件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30203-04-01-494165,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统筹63.30%、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36.7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翠柏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794.9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至永丰西路,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杭甬铁路,东至护城河,以“三横三纵”街景空间品质提升为主,三横为西湾路、体育场路、后河巷,三纵为文化路、翠柏路、卖鱼路滨水公园,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铺装绿化提升、围墙改造提升、标识标牌提升、照明及电气、外立面及店招提升以及给排水配套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15546279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2.6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4.公告其他内容/5.监督部门名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6.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湾路137弄16号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574-87864545代理机构: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联系人:俞工电话:0574-288559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工程施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