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招标预告(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2024)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9-330256-04-01-30374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1587.79㎡,地上建筑面积148311㎡,地下建筑面积63276.79㎡,建设地点:东至邵家弄河,南、西至送客桥河,北至鄞县大道。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广播系统、通讯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包括检测相关费用)、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后期根据招标人要求部分优化提升工作等以及验收相关检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工程承包。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
2.3施工总工期:中标人需在457日历天内完成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并取得建设单位或第三**府机构的验收通过,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30日(具体以现场开工通知为准),竣备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其他阶段性工期节点以建设单位、发包人另行要求或各方签订的约谈纪要等补充文件的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国家、浙江省、宁波市、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零事故。
2.5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琳静
电    话:0574-83884679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李薇、范少亮、林虎、朱雪洋、王赫男、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13626825755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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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A3302120280021568007)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10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6工程承包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中标人需在457日历天内完成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并取得建设单位或第三**府机构的验收通过,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30日(具体以现场开工通知为准),竣备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其他阶段性工期节点以建设单位、发包人另行要求或各方签订的约谈纪要等补充文件的要求为准。1.3.3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4安全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1.9.1踏勘现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机械配备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性等。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须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形式: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3.1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资格审查文件包括: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3.1投标文件的内容4、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温馨提醒:根据建办市〔2021〕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7、承诺函8、开标当日所在周的周一(或开标当日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资料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商务标包括: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工程量清单(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内容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5、投标人的实际税率证明(如投标人的实际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税率不一致的,需提供)(三)资信标包括: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3、投标人资信情况证明:由投标人根据后附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审的有关要求编制,所涉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编入资信标中。注:若投标人未提供资信标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已提供资信标但未提供资信标内容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情形外,不得分。(四)技术标包括:1、技术标封面2、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人结合工程特点和评标办法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自拟)及如下附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劳动力计划表;(3)材料供应计划表;(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3、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主要人员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证书资料4、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5、定标因素中所需的相关资料6、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税率进行报价,中标后,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合同签约的除税价:除税价=合计总价/(1+增值税税率9%),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合同签约时,以中标人的实际税率作为签约税率,签约合同价=除税价*(1+实际税率),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人民币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3.4.1投标保证金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并按上述形式将对应的相关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收件人:李薇;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联系电话:13626825755。□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3.其他:①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②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任何一种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品茗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制作)相关内容及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要求进行加密。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文件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2)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网站首页的【进入开标大厅】入口进入)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及开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公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招标人公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此处复印: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的费用转账凭证(基本帐户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除外)。投标保函(独立保函)编号:投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贵方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申请,我方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1.经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3.载明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适用的具体条款;4.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五、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到期后,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企业施工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术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经营范围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各类注册人员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简历表”指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本表应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资信标自评分表资信评分项投标人具备条件自评分合计合计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表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表中明确投标人无须提交证明资料的除外)。承诺函致:(招标人):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如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公司无串通投标行为。如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①网卡MAC地址;②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④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3、我公司的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或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如存在不符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4、我公司无恶意报价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5、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被认定存在上述情形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如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职位的,中标后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职位,否则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如我公司在本项目及其他工程中同时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包括同意取消中标资格;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非我单位在职人员或不具备上述证书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8、如我方中标,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产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参考品牌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人推荐的参考品牌备注123456789101112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人推荐的参考品牌”一栏中填写“响应”;2、招标人要求主要材料的参考品牌、型号规格是招标人认为最适合本招标项目的原材料,投标人应予积极响应。投标人也可以选择品牌及技术性能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品牌的原材料进行报价。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品牌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品牌非上表中的品牌,须在“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人推荐的参考品牌”一栏中注明所选品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选品牌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定其不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档次等,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未作详细说明和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的视同“低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的技术档次”。对“三首产品”中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同档次产品视同为参考品牌。1.招标条件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9-330256-04-01-30374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1587.79㎡,地上建筑面积148311㎡,地下建筑面积63276.79㎡,建设地点:东至邵家弄河,南、西至送客桥河,北至鄞县大道。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广播系统、通讯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包括检测相关费用)、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后期根据招标人要求部分优化提升工作等以及验收相关检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工程承包。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2.3施工总工期:中标人需在457日历天内完成鄞州区07-1b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并取得建设单位或第三**府机构的验收通过,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30日(具体以现场开工通知为准),竣备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其他阶段性工期节点以建设单位、发包人另行要求或各方签订的约谈纪要等补充文件的要求为准。2.4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国家、浙江省、宁波市、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安全零事故。2.5标段划分:1个。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月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时3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月日0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史琳静电话:0574-83884679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联系人:李薇、范少亮、林虎、朱雪洋、王赫男、范琦电话:0574-89086898、13626825755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化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