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配送 消防救援站伙食配送 食堂伙食配送 食材 大米 花生油 面粉 猪肉 牛肉 鸡鸭 豆制品招标预告(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名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二)本项目总预算为0.00元,共分4个包,其中新城路消防救援站(含大队全体人员),青龙山路消防救援站,石桥森林前置执勤点,燕崖森林前置执勤点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一:0.00元;淄博市森林直属三中队,振兴路消防救援站,沂源县森林消防中队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二:0.00元;徐家庄前置执勤点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三:0.00元;东里消防救援站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四: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配送供货单位采购,主要涉及新城路消防救援站(含大队全体人员)、青龙山路消防救援站、石桥森林前置执勤点、燕崖森林前置执勤点、淄博市森林直属三中队、振兴路消防救援站、沂源县森林消防中队、徐家庄前置执勤点、东里消防救援站的食材配送任务。包括大米、花生油、面粉、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调味品、豆制品、半成品、水果、禽蛋、水产品、面包、奶制品等预包装食品、果蔬、菜品等 。食材配送必须配备专用冷库车,配送及时。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3、质量要求:合格。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本项目兼投并兼中。
三、 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张岗
地址:沂源县城新城路南侧、儒林西路西侧
电话(传真):0533—282757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山东智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聚隆财富广场A座写字楼2503室
联系人: 卜令云            
电话(传真): 0533-3222645
3. 监督机构: 中国共产党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委员会 
地址: 沂源县城新城路南侧、儒林西路西侧
联系人: 宋杰              
电话(传真): 0533-7863313

需求公示电子件(1).doc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智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编制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一)项目名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二)本项目总预算为0.00元,共分4个包,其中新城路消防救援站(含大队全体人员),青龙山路消防救援站,石桥森林前置执勤点,燕崖森林前置执勤点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一:0.00元;淄博市森林直属三中队,振兴路消防救援站,沂源县森林消防中队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二:0.00元;徐家庄前置执勤点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三:0.00元;东里消防救援站伙食配送定点采购包四:0.00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一)项目名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证件);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证明资料;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采购文件等。(七)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核对上一月的供货情况,确认无误后,由中标单位提供足额发票及税控清单,采购人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三、项目说明及要求(一)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配送供货单位采购,主要涉及新城路消防救援站(含大队全体人员)、青龙山路消防救援站、石桥森林前置执勤点、燕崖森林前置执勤点、淄博市森林直属三中队、振兴路消防救援站、沂源县森林消防中队、徐家庄前置执勤点、东里消防救援站的食材配送任务。包括大米、花生油、面粉、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调味品、豆制品、半成品、水果、禽蛋、水产品、面包、奶制品等预包装食品、果蔬、菜品等。食材配送必须配备专用冷库车,配送及时。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4、质量要求:合格。5、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本项目兼投并兼中。(二)食材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所需要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大米、花生油、面粉、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调味品、豆制品、半成品、水果、禽蛋、水产品、面包、奶制品等预包装食品、果蔬、菜品等。由中标人按基准价、成交折扣及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1)大米须执行国家标准GB/T1354-2018;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等级:一等米,要求为当年出产的新大米,袋内必须有合格证,外包装喷涂生产日期,且清晰可见。(2)花生油须执行国家标准GB/T1534-2017;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密封桶装油,等级:压榨一级;花生油只限非转基因花生油,且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大豆油须执行国家标准GB/T1535-2017;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密封桶装油,等级:压榨一级;只限非转基因大豆油,且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3)面粉执行国家标准GB/T1355-2021;一级、通用粉,袋内必须有合格证,外包装喷涂生产日期,且清晰可见,所供面粉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所供杂粮,颗粒均匀饱满,色泽鲜亮。(4)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生产日期为供货当日新鲜加工。(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无变质、无过剩产品二次利用,预包装的调味品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明确、无非食品添加剂,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及产品检测报告。(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7)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8)水产品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9)面包、奶制品等预包装食品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明确、无非食品添加剂,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有合格证明。(10)散装食品须是当地市场监管局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提供,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11)根据季节及采购人要求采购市场上的果蔬,菜品保证正规渠道,果蔬要求新鲜且为当天供应的,蔬菜的可利用率高,无腐烂变质,药残符合国家规定。所供应青菜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组织成立项目部,明确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提供7*24小时服务,如采购人有任何问题需要供应商及时响应的,供应商拟派的总项目负责人应在0.5小时内予以回复,2小时内更换同等规格的全新产品。2、质保期限要求:各类食材配送日期距离保质期满不少于保质期50%。(如保质期1年,供货时距保质期满应至少在半年以上)。3、配送要求:采购人提前下单,供应商每天6:30之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供货详单,注明数量、单价。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部分由供应商及时补足,不得影响正常供餐。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入围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9)蔬菜类含有农药成分的。5、供应商集中采购的大宗食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每批食品需提供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食品留样柜并放置指定位置,每次供货由双方共同将每天食材的标本置于0~6度的留样柜内留存24小时,以便化验检查。7、如发现因供应商采购不当,发生食源性疾病,形成重大社会影响,供应商应负全责,并承担相关部门对采购人的罚款和发生食源性疾病人员的所有费用,若供应商无力承担相关费用则在结算金额中扣除,且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8、服务期内,采购人将进行不定期抽查。供应商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的食材抽样,若抽样不达标,发生一次从当月结算金额中扣除1000元,连续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9、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服务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应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采购人将联合上级有关部门根据情况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10、根据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送车辆必须为食品运输专用冷藏车。11、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货物且须保证所供上述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所供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调味品、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等货物交验时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列品名、规格、数量执行,做到崭新、完好无损,如有破损现场给予更换。(四)管理措施1、采购人将不定期在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价格信息“淄博能源”公众号公布价格进行价格比对,若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30%(含)的品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本地市场价,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高出部分金额,发生三次此类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五)监督考核(1)根据采购人《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货考核细则》,对供货商的食材供货情况进行量化考核。(2)因食材造成食物中毒的,将解除供货合同并追究供货商的法律责任。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沂源县城新城路南侧、儒林西路西侧联系人:张岗联系方式:0533—28275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智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聚隆财富广场A座写字楼2503室联系方式:0533-32226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卜令云电话:0533-32226454.监督机构名称:中国共产党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委员会联系人:宋杰地址:沂源县城新城路南侧、儒林西路西侧联系方式:0533-78633132024年10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伙食配送 消防救援站伙食配送 食堂伙食配送 食材 大米 花生油 面粉 猪肉 牛肉 鸡鸭 豆制品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