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外送服务招标预告(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就“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需求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1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43年10月21日下午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 148251915@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4.联系人:朱女士
5.联系电话:0579-83182132
6.联系邮箱:148251915@q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0月21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寄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可以先邮件发送,再将原件寄达)。
五、附件信息: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采购需求.docx (19.7 KB)
附件:采购需求.docx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一、项目概述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与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病理检查项目全面技术合作。在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对其检验科人、财、物所有权及体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集约化管理、投资及提供技术服务,实现对科室的人员、场地、设备、项目、质量、服务、形象的统一管理与运营。检验科现有仪器:1.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五分类)(BC-760CS)2.尿液分析仪(UA5600)3.生化分析仪(BS-830)4.凝血分析仪(C3280)5.生物显微镜(奥林巴斯)6.普通离心机(中科中佳),中标人须提供以上仪器所需试剂、耗材及配套设备等并完成相应检测且完善二级实验室所必备的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医用冷藏冷冻柜等)。若现有仪器无法满足检测时,由中标人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中标人使用的所有试剂(不包括需国家特批采购的试剂)、仪器、耗材全部由第三方检验机构供应,确保提供的试剂质量合格、供货及时,不得因质量、供货周期影响医院检验科正常业务开展。★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进场服务)。二、服务要求1.检验科室现有仪器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保养与校准,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第三方检验机构要求:★(1)需拥有独立实验室,且必需按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按时、准确的完成标本检测及出具检验报告工作,且独立实验室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资料、法人证书以及临床检验准入许可证,满足二级实验室要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至少浙江省范围内)。(2)提供最新检验项目目录及标本采集手册;(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能够建立完善的检测程序,按要求做好室内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5)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供不定期进行业务讲座或培训;(6)对检验资料进行保密;(7)按采购人的需货量供应试剂及耗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3.检测项目: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医技类检验项目及供应商检测目录提供(包括基因、质谱等特殊检验项目)。采购人有新增加项目,中标人应按已签订合同的给付比例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特殊项目(质谱检验、分子诊断、基因检测等)给付比例可由双方协商而定。4.标本的收集、交付及运送:采购人将标本统一存放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安排人员与服务方配送专员进行标本交接签收工作,标本由检验机构在每天收取2-3次不等,★11:30上门收取一次,下午15:00前出结果(特殊情况除外),下午17:00收取一次,晚上22:00前出结果,★若医院有急诊标本应在30分钟内上门,并在1小时内出检。所检验机构接收标本使用抗震抗压保温箱储存,提供标本采集容器(试管等)。为保障标本运输安全,从采购人检验科到检验机构独立实验室的全部运输过程采用冷链物流运输并有专人负责,不得采用公共交通、快递等其他方式运输。5.检验报告出具时间:按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保证采购人和患者及时拿到各类报告单。当日标本(特殊超24小时标本除外),第三方检验机构能够在次日8时前出具检验报告。6.标本的保存期: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标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标本保存7天,病理原始组织保存15天,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15年。7.检验结果:(1)中标人对检验结果负责,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复查。(2)如采购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并在样本保存有效期内提出,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重新检测。(3)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患方的所有赔(补)偿费用完全由中标人支付,同时中标人应进行相应赔偿。(4)若出现检验结果异常,须及时通知采购人。8.对体检等有大批量检测需求(日标本量达到200以上)的情况,采购人提前7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9.检验检测报告系统应当与采购人LIS网络系统完成对接,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及时、完整传回采购人LIS网络系统,达到数据实时对接,相关软硬件及网络接口费用、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人员要求:采购人检验科室现有人员1人,服务期内全程配合中标人做好护理院检验科相关工作,检验人员工资是指由人社部门核定的在编人员所有工资项目总和,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上浮绩效等,社保缴费部分包括养老金、医保、职业年金、失业金、工伤、公积金等,以上涉及个人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拟派人员须保证检验科日常运行。11.其他(1)因送检出检时间延误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2)报告时间根据承诺时间延迟一天检测费扣除50%,延迟3天检测费全部扣除。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3)采购人将不定期至中标人现场检查、督导并查看试剂、设备等采购相关台账,如发现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院方同意私自更改使用试剂的品牌和检验项目的方法学等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按已做项目的收费金额赔偿采购人,并承担所有相关违约责任。(4)中标人须辅助采购人通过相关质控质评任务。(5)中标人须无条件完满足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所有检测项目,否则采购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拒绝服务造成医疗纠纷的,均由中标人承担后果。三、检测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其中最高要求的标准为准)。四、付款方式服务费=科室业务总收入×中标给付比例。1.科室业务总收入:指科室日常实际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医疗诊断业务总收入,收费价格执行金华市物价收费标准、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或医保规定收费价格,包括门诊和住院标准收入。检测数量原则上以采购人LIS系统及体检中心提供数据为基础,加上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收入。政策性项目检验、免费或优惠性检验收入,双方对合作的价格可进行协商,作出相应调整的,合作双方签字确认。2.服务费的结算为每月结算一次,服务期限满后总决算。3.经双方共同确认检测数量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检测服务费用。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一、项目概述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与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病理检查项目全面技术合作。在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对其检验科人、财、物所有权及体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集约化管理、投资及提供技术服务,实现对科室的人员、场地、设备、项目、质量、服务、形象的统一管理与运营。检验科现有仪器:1.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五分类)(BC-760CS)2.尿液分析仪(UA5600)3.生化分析仪(BS-830)4.凝血分析仪(C3280)5.生物显微镜(奥林巴斯)6.普通离心机(中科中佳),中标人须提供以上仪器所需试剂、耗材及配套设备等并完成相应检测且完善二级实验室所必备的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医用冷藏冷冻柜等)。若现有仪器无法满足检测时,由中标人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中标人使用的所有试剂(不包括需国家特批采购的试剂)、仪器、耗材全部由第三方检验机构供应,确保提供的试剂质量合格、供货及时,不得因质量、供货周期影响医院检验科正常业务开展。★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进场服务)。二、服务要求1.检验科室现有仪器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保养与校准,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第三方检验机构要求:★(1)需拥有独立实验室,且必需按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按时、准确的完成标本检测及出具检验报告工作,且独立实验室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资料、法人证书以及临床检验准入许可证,满足二级实验室要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至少浙江省范围内)。(2)提供最新检验项目目录及标本采集手册;(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能够建立完善的检测程序,按要求做好室内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5)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供不定期进行业务讲座或培训;(6)对检验资料进行保密;(7)按采购人的需货量供应试剂及耗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3.检测项目: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医技类检验项目及供应商检测目录提供(包括基因、质谱等特殊检验项目)。采购人有新增加项目,中标人应按已签订合同的给付比例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特殊项目(质谱检验、分子诊断、基因检测等)给付比例可由双方协商而定。4.标本的收集、交付及运送:采购人将标本统一存放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安排人员与服务方配送专员进行标本交接签收工作,标本由检验机构在每天收取2-3次不等,★11:30上门收取一次,下午15:00前出结果(特殊情况除外),下午17:00收取一次,晚上22:00前出结果,★若医院有急诊标本应在30分钟内上门,并在1小时内出检。所检验机构接收标本使用抗震抗压保温箱储存,提供标本采集容器(试管等)。为保障标本运输安全,从采购人检验科到检验机构独立实验室的全部运输过程采用冷链物流运输并有专人负责,不得采用公共交通、快递等其他方式运输。5.检验报告出具时间:按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保证采购人和患者及时拿到各类报告单。当日标本(特殊超24小时标本除外),第三方检验机构能够在次日8时前出具检验报告。6.标本的保存期: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标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标本保存7天,病理原始组织保存15天,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15年。7.检验结果:(1)中标人对检验结果负责,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复查。(2)如采购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并在样本保存有效期内提出,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重新检测。(3)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患方的所有赔(补)偿费用完全由中标人支付,同时中标人应进行相应赔偿。(4)若出现检验结果异常,须及时通知采购人。8.对体检等有大批量检测需求(日标本量达到200以上)的情况,采购人提前7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9.检验检测报告系统应当与采购人LIS网络系统完成对接,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及时、完整传回采购人LIS网络系统,达到数据实时对接,相关软硬件及网络接口费用、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人员要求:采购人检验科室现有人员1人,服务期内全程配合中标人做好护理院检验科相关工作,检验人员工资是指由人社部门核定的在编人员所有工资项目总和,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上浮绩效等,社保缴费部分包括养老金、医保、职业年金、失业金、工伤、公积金等,以上涉及个人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拟派人员须保证检验科日常运行。11.其他(1)因送检出检时间延误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2)报告时间根据承诺时间延迟一天检测费扣除50%,延迟3天检测费全部扣除。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3)采购人将不定期至中标人现场检查、督导并查看试剂、设备等采购相关台账,如发现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院方同意私自更改使用试剂的品牌和检验项目的方法学等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按已做项目的收费金额赔偿采购人,并承担所有相关违约责任。(4)中标人须辅助采购人通过相关质控质评任务。(5)中标人须无条件完满足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所有检测项目,否则采购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拒绝服务造成医疗纠纷的,均由中标人承担后果。三、检测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其中最高要求的标准为准)。四、付款方式服务费=科室业务总收入×中标给付比例。1.科室业务总收入:指科室日常实际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医疗诊断业务总收入,收费价格执行金华市物价收费标准、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或医保规定收费价格,包括门诊和住院标准收入。检测数量原则上以采购人LIS系统及体检中心提供数据为基础,加上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收入。政策性项目检验、免费或优惠性检验收入,双方对合作的价格可进行协商,作出相应调整的,合作双方签字确认。2.服务费的结算为每月结算一次,服务期限满后总决算。3.经双方共同确认检测数量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检测服务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外送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