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 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招标预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4)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下载采购需求文件,并于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HGX241214
2.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75.000000万元
二、征求意见内容及方式
1.征求意见内容: 详见附件。
2.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3.采购需求文件下载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后即可免费下载。
三、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格式和方式
1.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回复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提供的参考格式回复意见。
3.回复意见方式
(1) 按照回复意见的格式要求,编写《关于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采购需求的回复意见》,格式为.wps(或.doc或.docx)。
(2) 打印编写好的《关于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采购需求的回复意见》,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或拍照生成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或 .pdf)。
(3) 将(1)和(2)生成的电子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halycc@126.com(抄送)和wangna1@caict.ac.cn。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关于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采购需求的回复意见》。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联系方式:010-62302365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卢昀灿灿 010-55602722  刘士伟 010-55602803  
五、附件
1.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采购需求
2.关于对XXX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doc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请关注相关链接内是否有更正公告

附件下载:
关于对XXX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doc
采购需求.docx

1.1.关于对XXX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一、针对存在限制性的技术指标的修改建议序号本项目技术需求中的技术指标(请详细标明该指标及该指标在项目需求书中的页码、行数)该指标是否具有限制性(请明确回答“是”或“否”)我公司有无能够满足该技术指标的产品(“有”或“无”),如有请写明具体型号据了解,市场上能够满足该指标的产品有哪些(请写明具体的品牌型号)修改理由及修改建议(请明确说明)123…注:“限制性技术指标”是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的全线产品均不能满足的技术指标。请厂商针对本项目技术需求中的“限制性技术指标”按上表提出修改意见。二、针对技术需求文件中表述不够清晰的修改建议序号本项目技术需求中的表述不够清晰项(请详细标明该项在项目需求书中的页码、行数)修改理由及修改建议(请明确说明)123…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加盖公章)地址:货物生产制造厂商联系人:职务:电话:手机:邮箱:日期:年月日

招 标 文 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第1包
一、商务需求
序号
内容
说明

1
投标人资质


2
投标产品资质


3
核心产品
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4
对中小企业的资质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响应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其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10%(10-20%)的扣除;针对项目允许联合体,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4-6%)的价格扣除。

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7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8
是否需要现场考察


9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合同完成终验后20日内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0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联系人姓名:王娜,联系电话:010-62302365,电子邮箱:wangna1@caict.ac.cn

11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87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75万元

12
项目履约时间
30天内货物全部到达安装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通过最终验收。

13
项目履约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14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二、项目概述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是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中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本项目针对5G基础的空口设计引入基于AI的设计面临的系列挑战和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系统的基础研究及关键的平台搭建。

2
执行依据
《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项目》建设需求

3
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将提升5G基础性能和我国在移动通信和人工智能产业融合方向上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4
项目内容
本项目针对5G基础的空口设计引入基于AI的设计面临的系列挑战和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系统的基础研究及关键的平台搭建。在数据集建设、国际标准化研究推动、关键模型及算法评价、样机测试等多个层面建设基础平台,系统推动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设计国际标准化及产品化进程。

5
项目范围
本项目的实施范围为所购软硬件的安装部署和集成服务。

6
需求分析
对新采购的软硬件进行安装和调试,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1.增强系统的浮点数运算能力,用于无线AI神经网络模型的训练推理等研究工作:采购12套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2.强化服务器资源的管理与运维,编排已有计算资源和异构资源调度:采购一套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评估平台的云管理软件系统。

7
与前期项目的关系
在项目前期的基础上持续增强算力建设,提升系统对于深度神经网络的训练和推理能力,同时完善计算资源管理能力。推动无线AI关键技术的发展,抢占国际标准的主战场。

三、集成需求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业务需求
针对5G基础的空口设计引入基于AI的设计面临的系列挑战和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系统的基础研究及关键的平台搭建。在数据集建设、国际标准化研究推动、关键模型及算法评价、样机测试等多个层面建设基础平台,系统推动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设计国际标准化及产品化进程。通过项目实施,将提升5G基础性能和我国在移动通信和人工智能产业融合方向上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
技术需求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的安装、集成及调试工作。

3
系统需求
按照系统观点提供所需硬件设备、管理软件、各种配件、组件和线缆等(包括未在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列明但必须的组件)。 完成采购产品的到货安装、测试联调、配合业务部署上线、配合数据迁移、配合设
备搬迁等工作。

四、货物、指标要求

产品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12

国产

1
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12

国产

1
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12

国产

2
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评估平台的云管理软件系统




1

国产

2
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评估平台的云管理软件系统




1

国产

2
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评估平台的云管理软件系统




1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参数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③除技术、服务、实施方案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1、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技术参数

1

CPU信息
供应商给出CPU信息,包含CPU型号、物理核心数、主频、末级缓存容量、线程数、热设计功耗及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通道数和位宽


2

主板支持的CPU和内存情况
供应商给出主板支持的CPU和内存的型号数量


3

主板内存槽数量
内存的可扩展插槽数量应不少于32个


4

主板存储接口
至少支持SATA、SAS、M.2、U.2等存储接口中的1种


5

PCIe插槽接口
符合PCIe3.0或以上的高速串行计算机扩展总线标准,PCIe的接口速率与位宽需保证向下兼容


6

主板PCIe插槽数量及规格
高度大于44.45mm双路或以上服务器PCIe插槽或接口应不少于12个


7

内存数量
≥16


8

内存规格
≥DDR4


9

内存通道
支持多个内存接口通道,每个通道可支持1DPC或2DPC,当支持2DPC时,印制电路板上应具备插槽的序号标识,具体通道数应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10

硬磁盘实配容量
配备固态盘,且硬盘单盘容量≥7.68T NVME SSD


11

硬盘实配数量
配置固态硬盘≥8块


12

硬盘插槽数量及规格
支持≥24个3.5寸热插拔硬盘,可支持SAS/SATA硬盘、SSD混插,最大支持16个NVMe U.2 SSD


13

RAID卡支持的SAS接口数
配置≥1块4GB SAS 8口RAID卡(含电容)


14

网口速率和数量
配置≥2个GE网口,且网口速率不少于1GE,配置≥2个100GE光口,满配多模光模块


15

显示接口
配置≥2个 VGA接口


16

USB接口
配置≥4个 USB 接口


17

电源模块数量
≥4


18

电源功率
电源模块功率应有一定冗余,满足处理器满载时的需求


19

外观和结构
a)服务器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插拔部件应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它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
b)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
c)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清晰、端正且牢固;
d)应在服务器的显著位置提供运行状态的指示功能,并在随机文件中明确具体含义;
e)机架、机箱的尺寸应符合通用机柜的安装要求,插入总线插座的电路板接口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总线标准的规定,将机箱固定在机柜上,机箱底面最大下垂变形不得干涉相邻机体;
f) 高密度服务器应给出 CPU 个数与机柜高度;
g)服务器尺寸具体要求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20

尺寸(高×宽×深)
供应商给出产品尺寸;设计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机箱的内部结构符合通用部件的安装需要


21

环境适应性
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9813.3的有关规定,工作温度10~35℃,贮存运输温度-40~55℃;工
作相对湿度35%~80%,贮存运输相对湿度20%~93%(40℃);大气压86~106kPa


22

机械环境适应性
机械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9813.3的有关规定


23

噪声
符合GB/T 9813.3的有关规定,在产品说明中给出具体测试值塔式服务器噪声在空闲状态下不大于50dB


24

AI计算单元
若配备AI计算单元应符合如下要求:a)具备人工智能加速处理器,计算精度至少支持FP16、BF16、FP32、FP64、INT8和INT16等中的1种;b)单推理卡或模块,具备视频解析、文本识别、语音分析等推理能力;在视觉场景下配备可直接调用的接口实现视觉计算加速,路数不小于64(1080P30FPS)


25

机柜尺寸
供应商给出长度、高度和深度


26

主板外部接口种类
支持 USB、显示、管理等接口,如:VGA、DP、HDMI、USB3.0、PS/2 接口、BMC 管理端口


27

网络功能
支持网络连接、网络访问、数据交换和网络管控功能


28

计算处理
支持通用计算及虚拟化功能。处理器需集成整型计算单元、浮点计算单元、内存控制器、I/O模块等,处理器与存储部件、网络部件、I/O部件等组成计算系统,提供数据处理、网络接入等计算相关功能


29

密码算法实现
CPU芯片应符合GM/T 0008的相关规定,或芯片密码模块应符合GB/T37092或GM/T 0028的相关规定


30

电源热插拔
整机电源模块应具备热插拔功能


31

电源过流保护
支持过流及短路保护的功能


32

散热方式
支持风冷或液冷等散热方式


33

BMC固件基础功能
1) 支持 DHCP 设置网络功能;
2)支持静态 IP 设置网络功能;
3)支持设备日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和报警日志等功能;
4)支持日志信息导出和记录删除功能;
5)支持通过管理接口向外输出准确的报警信息功能;
6)设备的 BMC 管理软件应能够按报警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分;
7)支持 IPMI2.0、SNMP 或 Redfish等接口功能;
8)支持键盘、鼠标和视频的重定向、文本控制台的重定向、远程虚拟媒体、高可靠的硬件监控和管理功能;
9)支持基于网络开启、关闭和重启设备的功能并查询当前设备开机运行状态;
10)支持故障提示功能,并可通过接口读取服务器故障信息;
11)支持基于网络的固件更新功能,包括BMC和BIOS等;
12)支持基于网络安装操作系统的功能,并可通过网络控制台访问设备;
13)支持通过本地的硬盘或光驱等存储设备,基于网络完成设备的操作系统安装功能;
14)支持通过浏览器打开管理界面并登录功能;
15)支持设置口令策略功能;
16)支持访问权限设置功能,并通过日志记录访问事件;
17)支持对出厂默认的用户名及口令进行安全保护功能,并提供默认口令修改提示;
18)支持读取设备主板的工作环境温度功能;
19)支持读取服务器CPU等核心器件的温度功能;
20)支持通过外部管理工具进行BMC参数设置的功能,并可基于网络通过外部管理工具对BMC进行管理;
21)应支持固件版本查询、固件升级
22)支持基于网络实现开关机和复位控制的功能;
23)BMC启动时间应不超过180s,实现功能包括网络、IPMI、散热、传感器服务可用;
24)支持 BMC 固件设置的恢复出厂功能


34

BIOS 固
件基础功

a)支持查看固件版本、内存信息、主板信息、处理器信息和系统时间信息功能;
b)支持上电初始化界面显示 CPU 信息、内存信息、固件版本和部分快捷键信息功能;
c)支持设置界面中英文显示切换功能;
d)支持查看 PCIe 设备信息,SATA设备信息功能;
e)支持操作系统安装和引导功能,应并向操作系统提供计算机主板信息和服务接口;
f)支持设置启动顺序,并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功能;
g)支持安全启动功能;
h)支持设置口令、修改口令、验证口令功能;
i)支持板载显示控制或独立显卡的显示控制功能;
j)支持 RAID 识别和启动功能;
k)支持串口重定向功能;
l)支持固件更新功能;
m)支持 BIOS 固件设置的恢复出厂功能;
n)支持网络引导启用和关闭功能


35

远程控制
支持远程关机和重新启动功能


36

操作系统及驱动的升级
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对操作系统、驱动进行升级


37

操作系统功能
a) 支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网络接入鉴别等功能;
b) 操作系统其他功能应满足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要求


38

中文信息处理
符合GB 18030的有关规定


39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网站查看安全可靠测评结果


40

故障检测
支持故障检测功能,可以检测到具体的FRU(内存、硬盘等)的故障并发出告警


41

弱口令字典检查
支持弱口令字典检查功能,出现在弱口令字典中的字符串不能被设置为用户口令


42

白名单访问控制
支持基于时间、IP 或MAC白名单访问控制


43

二次鉴别
支持二次鉴别功能。对于用户配置、权限配置、公钥导入等重要的管理操作,已登录用户应通过二次鉴别后,才能执行操作


44

密码证书安全加密存储
支持对带外管理系统中的用户口令和证书等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禁止使用私有的和业界已知不安全的密码算法


45

敏感信息安全加密传输
支持使用安全的传输加密协议(如SSH或HTTPS等)传输用户的敏感信息


46

研发过程安全
供应商承诺,生产商已建立从需求、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端到端的开发流程管理机制,输出和保存开发流程中每个阶段的产品需求清单、设计文档、开发文档、测试记录等材料,保证各个流程可追溯


47

物理安全
安全要求应符合GB 4943.1的规定


48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限用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


49

CPU主频
≥2.2GHz


50

单CPU核数
≥32


51

单CPU末级缓存容量
≥64MB


52

单内存模块容量
≥64GB


53

内存速率
≥3200MT/s


54

电源能耗
符合GB/T 9813.3的有关规定


55

内存兼容性
适配3种及以上厂商的内存产品,且均不低于产品支持的内存规格


56

固态存储兼容性
适配3种或以上厂商的固态存储产品,且均不低于产品支持的固态存储设备规格


57

网卡兼容性
网卡应适配两种或以上厂商产品


58

功能卡兼容性
内置或适配符合PCIe的功能卡,如:网络功能卡、存储功能卡及图形显示功能卡


59

外设兼容性
兼容多种主流生产商的外部设备,包括显示器、键盘、鼠标、闪存盘、移动硬盘、USB 光驱及 KVM 等,要求使用不同厂商的外部设备时,系统均能正常识别和安装驱动


60

数据库兼容
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的数据库产品


61

中间件兼容
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的中间件产品


62

平台软件兼容
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的大数据平台


63

整机可靠性
m1值(MTBF 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于30000h


64

风扇可靠性
风扇寿命应不低于40000h


65

部件可靠性
支持硬盘、电源、风扇热插拔(内置风扇除外)


6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符合GB/T 9813.3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


67

服务响应
a)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
b)提供同城4h、异地12h技术响应服务,2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
c)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体,符合专业服务体系标准要求,提供原厂中文服务;
d)服务周期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


68

培训服务
供应商提供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等培训相关内容


69

服务周期
a)产品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维修)应不小于3年;
b)设备停产后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6年;
c)产品停止服务时间应提前1年告知客户;
d)产品发布日期需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70

工具要求
供应商提供设置服务器硬件、辅助操作系统安装等功能的辅助工具和管理软件。且随附软件应具有合法授权或版权


71

驱动安装升级指引
供应商提供出厂安装的配件所需的驱动程序,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驱动光盘、驱动下载链接等。其他配件应提供指引


72

管理软件
具备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性能监控、健康监控、基于网络控制、报警设置功能


73

厂家升级产品软件与扩容服务
供应商提供原厂级的部件/软件产品升级和扩容能力


74

提供上门服务
供应商具备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免费)


75

抗干扰性
当产品部件出现供应风险时,应通知客户并提供风险应对方案确保产品的服务保障,必要时应停止相关受影响产品的销售


76

供应能力证明
供应商提供供应链稳定承诺书,确保产品的部件在产品服务周期内稳定供货


77

操作系统
服务器配备的操作系统需符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要求


78

GPU参数
配置≥6块 双宽 GPU卡,单卡GPU卡CUDA core≥18176个,FP32≥90.5TFLOPS,INT8≥362 TOPS,单卡显存≥48G,显存带宽≥864GB/s,电源≤300W


79
#
系统运维
1.集成系统管理芯片,提供iKVM和KVM Over IP高级管理功能,本地固件更新、错误日志,提供系统状况的可视显示;
2.配置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支持H5虚拟键盘、支持VNC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本地以及远程媒体挂载载等操作;
3.可实现监控服务器内部主要部件的状态,包括CPU、内存、硬盘、风扇、电源、远程对CPU故障诊断调试、故障分级告警显示;


80
#
BIOS安全功能
1.可信启动:支持基于硬件的可信根支持,支持secure boot
2.可信度量:支持TPM2.0/FTPM,支持TCM,支持DTM动态度量
3.可信计算3.0:支持基于海光内置的TPCM


81
#
BMC安全功能
1.支持BMC访问黑名单,白名单
2.支持账号安全、认证管理、授权管理、证书管理、数据传输加密、会话管理、安全协议、数据保护、日志审计等
3.支持BMC 双Flash 主备设计,提升防灾能力


82
#
安全性
1、支持开箱报警,提高远程监管能力
2、支持TPCM模块


83
#
数据保护
支持离线光诊断功能,可断电环境下诊断主板关键信息故障;


84

CPU架构
支持超线程,支持片上的中国原生安全标准,固化于处理器内部的Boot Rom技术、基于中国SM2、3、4算法的可信技术


85

CPU颗数
≥2


2、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评估平台的云管理软件系统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技术参数

1

软件类型
商业版软件产品


2

软件界面
软件界面支持中英多语


3

软件架构
基于B/S架构实现,支持主流浏览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访问


4

API接口
提供标准二次开发接口,满足进行个性化功能开发


5

服务高可用
系统弹性高可用扩展,数据库、WEB系统具有高可用能力,不因底层非核心硬件故障影响业务的连续性。支持管理节点的双机热备,主节点出问题,备用节点自动接管并继续提供服务,确保业务服务稳定


6

并发访问
支持1000个并发用户访问,同时系统平均响应时间≤2秒


7
#
统一门户
统一门户,提供计算服务运营能力,包括资源服务申请、资源审批、配额管理、数据管理、权限管理、分级管理、计费功能及集群自动化运维、运营状况统计等功能,可以实现高性能计算、智能计算,支持接入多计算中心


8
#
服务目录
提供应用软件、服务类目资源,管理员拥有是否发布的权限


9

多中心管理
实现多算力集群纳管功能,提供统一算力入口满足用户各种算力需求,提供统一运营平台,包括:团队管理、资源审批、计费、数据管理、应用中心、多集群资源统一管理运营服务能力


10
#
课题组管理
支持课题组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创建课题组,课题组管理员可以创建、管理组内用户,进行资源分配工作


11

计费管理
支持针对用户/团队(课题组)的充值计费功能,可以针对用户和用户组的计费、收支明细账单管理,实现对费用(机时)的精细化管理和控制。包括预计费功能、灵活的用户配额制度、直观的资源配额查询、详细的充值明细记录、灵活多样的自定义费率等功能。支持按照资源总量、资源规格、资源类型(机时存、存储)进行计费


12

账单管理
提供异构资源计量计费模型,支持灵活设置相关参数,支持按照月度、年度等时间段定期输出计量计费账单;可从不同维度查看消费账单;同时根据不同资源类型CPU、GPU、存储空间的计费,支持查看共享资源费用、独占资源费用以及异常扣费等消费明细,支持查看用户/团队收支明细;支持导出账单信息


13

跨平台
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如centos、麒麟、方德、统信、ubuntu等系列操作系统安装


14
#
用户管理
支持对平台用户数据库用户和各类操作系统用户统一管理,支持平台用户的创建、删除、冻结和激活操作


15

文件管理
提供基于Web的文件管理功能,支持文件和文件夹的创建、删除、重命名、在线编辑


16

操作方式
产品提供图形化界面及命令行等多种操作方式


17
#
日志管理
提供用户操作日志记录等功能, 记录操作事件信息,则可帮助管理员保护其系统安全以防范内部威胁,事件日志包含重要的信息


18

OpenAPI
提供标准的接口调用规范,为第三方及开发和测试提供参考,支持分销商、开发者、软件厂商等集成调用,主要包括安全认证、用户资源、作业管理、文件传输、容器服务等功能业务接口


19
#
工单
支持用户提交故障工单、需求工单等,不同工单支持预定义流程,同时支持管理员自定义流程,支持自定义模版、自定义流程、自定义报表等。告警可以生成故障或者工单


20
#
权限管理
平台通过设定的角色分配相应的功能权限。角色分为普通用户、运营管理员、运维管理员。
普通用户主要进行作业提交、自己申请、账号注册等功能;
运营管理员,负责管理资源、资源审批,管理系统中所有计算资源和作业信息;
运维管理员,负责系统集群基础环境、作业调度环境、业务环境运维,进行集群健康检查


21

异构资源调度
支持对于CPU+GPU(包括GPU)等异构集群的调度


22

容器调度
支持容器调度,可提交基于docker的作业,自动启停docker服务,支持深度学习,支持常用的深度学习框架作业的调度


23

调度范围
集群作业调度软件具备多集群联合调度功能,作业可以在任何一个集群提交,用户可以统一查看集群资源状态,以及统一管理作业


24

作业优先级策略
支持基于队列、用户、用户组等多个维度的优先级定义策略,根据作业的静态(如资源请求、所属用户等)和动态指标(如入队时间、公平共享份额等),通过不同的权重设置,灵活控制作业优先级


25

资源限额策略
支持基于队列、用户、用户组等不同维度的资源限额(即可用处理器数、节点数、作业数、GPU数等),方便管理员控制资源分配


26

公平共享策略
支持针对不同用户(或用户组、队列)设置资源使用的份额,保证公平合理的使用资源


27

作业资源预留
支持对高优先级作业进行资源预留,有效解决在集群高负载情况下的大作业“饥饿”问题


28

作业回填策略
支持作业回填,有效平衡大作业和小作业的调度,提高集群作业吞吐量


29

作业抢占策略
支持作业多级抢占,支持对被抢占作业进行“挂起”、“重新入队”等处理操作


30

节点独占策略
允许作业独占计算节点,支持集群、队列、作业三级的的节点独占策略设置


31

节点可用性策略
支持灵活可配置的节点可用性判定策略。检查作业的可用节点时,需要考虑多种资源请求(如处理器、内存、磁盘)进行判定,允许针对不同的资源使用不同的判定算法(如按照实际使用量、按照调度分配量,或者综合两者进行判定)


32

负载均衡调度
支持将作业均衡的分配到所有计算节点上,避免任务堆积在个别节点,因争抢CPU、内存等资源导致计算变慢


33

随机调度策略
支持随机选择作业的计算节点,解决特定场景和固定调度算法下某些计算节点被频繁使用的问题


五、服务要求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内容
重要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料要求

1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核心产品质保期自签署的终验验收单的日期开始计算,提供原厂5年免费质保期,7x24 电话报修原厂上门服务、电话报修后 2 小时上门服务、6 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原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支持服务,提供5年硬盘保留服务。加盖制造商公章。
云管理软件系统提供原厂5 年免费质保期,软件5年(包含后续升级及技术支持),加盖制造商公章


2
投标人服务标准



投标人承诺提供本项目软硬件 5 年免费质保期,软件5年(包含后续升级及技术支持),质保期自项目通过合同验收之日开始。 质保期内,提供不少于每月一次巡检;提供 7X24 小时热线电话;提供 7X24小时故障处置服务,接到通知 2 小时内到达部署现场,重大故障 4 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 6 小时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
人员资格标准

#

1.项目提供至少 2 名三年经过核心产品原厂认证的工程师,负责现场运行维护。
2.为了保证项目顺利的进行,投标人指派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复用,不可一人多岗。3.项目启动后,中标人实际所派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指派人员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为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更换团队成员,中标人应提前报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4.投标书中指派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变动。对于甲方不满意的人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周之内调换。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以上项目团队人员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服务网络标准



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运行地有服务能力



5
培训标准



项目完成后提供不少于 10次现场培训,并提供相应纸质操作手册,使相关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操作使用的能力



6
集成标准



投标人要免费提供机房设备上架(包括但不限于在安装前,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配置、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进行清点核对、搬运、上架安装),布线(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的有配套缆辅材、线缆走线、捆扎),打标签,设备开机调试、安装操作系统和软件、配置等服务。负责机房可能发生的设备搬运、机房保洁、布线以及网络连接,经买方批准后按照实施案进行实施,并在买方牵头协调下和其他供应商进行友好沟通,完成投标产品之间的集成、联调测试、各任务验收及项目最终验收。投标人负责设备维修和产品质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按“实施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内容
重要性
实施标准
证明材料要求

1
项目实施过程控制



项目启动阶段编制施工方案,描述对项目每个阶段以及各个交叉工序组织管理与协调,并在过程中严格执行。


2
项目实施组织架构



需要指定专职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以及必要数量的施工人员。


3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施工方案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表,并在各个阶段项目例会进行进度核验。


4
项目安装过程安排



安装过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包括用水、用电、爬高等相关安全要求。


七、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节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金额)
备注

1
首付款
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由乙方提供的应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说明之后的10 个工作日内。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40%


2
中期款
货物全部到达安 装现场,完成安 装调试、通过初 步验收,具备上 线试运行条件; 且甲方收到由乙 方提供的应付金 额的增值税发票 和付款说明之后 的 10 个工作日内。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90%


3
尾款
试运行1个月后,并通过项目终验验收,且甲方收到 由乙方提供的应 付金额的增值税 发票和付款说明 之后的 10个工作日。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100%


八、评分细则需求

九、其他文件

十、中标合同

part_defaltConsign0.docx

part_gxebd_EvalFactorScoreEnd0.docx

招 标 文 件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 定义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
2、 合同标的
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
数量
产地及品牌
单价
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安装期限: 天,起始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3、 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4、 付款方式
1. 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2. 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5、 交货
1.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2. 运输方式: 。
3.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 。
4. 其他约定事项: 。
6、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 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7、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
1. 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2. 乙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天 小时(工作时间)。
3.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
5.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
8、 违约责任
1. 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上述逾期超过 天且未交货部分影响已交货部分正常使用或使已交货部分价值显受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其它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9、 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10、 争议的解决
本项目选择合同条款通用部分“争议的解决”所述第 种办法解决争议。
11、 履约保证金
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2. 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3. “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 “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 “验收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7.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8. “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甲方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9.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0.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1. “招标文件”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国采中心接受的投标文件。
13. 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所列未曾销售并未曾使用过的、未曾返修过且崭新的正品合格品货物及相关服务。
2、 合同标的
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设备: (设备列表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备件清单、专用工属具清单:详见附件。
3、 合同价格
1. 合同总金额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等费用,是在竣工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
3. 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见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4、 支付和结算方式
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 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 付款方式:
(1) 到货、检验后付款:合同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到位、试运行完成,经甲方核对无误、检验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货款,支付比例、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保修期满后付款:合同货物的保修期(合同货物的保修期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支付比例、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4. 乙方在收到甲方每一笔付款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5. 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行使了合同权利,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代价及责任均应由乙方给予赔偿和承担。
6. 除国采中心代为收货且事先书面同意代为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形外,均只应当由甲方或最终用户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国采中心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或最终用户追索而不应当向国采中心追索。
5、 交货
1.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交货竣工移交期间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当实际办理的保险与该要求存在不一致时,相关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 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如甲方不到场检验,乙方需承担起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
4.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双方签署竣工交付收货单后为交货完毕。该竣工交付收货单或其它名称的收货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竣工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此之前货物毁坏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
6. 在现场交货方式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交货日期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若由于甲方场地狭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和书面通知,安排制造、卸货和交货,否则引起的厂内外库存费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当根据自身工程进度,在恰当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组织制造、交货和安装,如因甲方安排不当,其责自负。
8. 运输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9.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6、 包装和标记
1. 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 若合同货物采用集装箱装运的,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单位:
货物名称:
箱号/件号:
毛重(千克):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发货单位:
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
3. 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
(1) 装箱单
(2) 合同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
(3)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4. 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符合要求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工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5. 乙方提供的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否则,乙方应承认甲方的单方检验结果。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验收均不具有减少或免除乙方质量相关责任的法律效果。
6. 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开箱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三十日。
7. 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若甲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甲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9.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且除原设备提供的英文技术文档以外,其他文档应提供中文版本。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乙方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7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10. 乙方承认本合同项下需经现场安装、启动、试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国家规定的月数的时间周期的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若无上述时间规定则最低不应少于90天(3个月)。对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的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在招标时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11. 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12. 甲方应将货物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8、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关于本条的特别说明:本条中的服务时间,即相关的服务到达现场或完成维修工作所需的时间:小时、天数等,招标文件或有关保修服务的其它文件中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若无相关文件或相关文件中并无规定的,或有关的规定明显与本次采购的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不符的,则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乙方对合同货物的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 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虽有该期限的约定,但:仅为兜底约定;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本合同甲方、乙方特别约定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甲方在招标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2. 乙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3.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7.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8. 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 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10.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
11. 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
12. 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
13. 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14. 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9、 履约保证金
15.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以信汇、电汇或履约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6.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甲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甲方可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7. 若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如果中标供应商在与甲方签定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甲方将有充分理由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8. 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0、 审计及检查
如果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允许采购人检查中标供应商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资金、帐户和记录,并由采购人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11、 违约责任
1. 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
2. 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 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 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 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 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4. 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的比例(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上述逾期超过一定时间(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90%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90%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上述逾期超过20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90%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90%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等于比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两倍按日计算的金额的违约金。
5. 其它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中包括该类情形的零、部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3) 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若已经收取了甲方的定金则同时还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6. 若发生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8. 若乙方通过协议、设立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第三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乙方与该等组织机构自行协商约定,但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情形下,乙方与其任何一家该等机构二者之间的约定仅属于其内部分担权利义务及其内部约定分担对外责任的办法,乙方与该等机构二者对甲方、用户、相关第三方则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乙方依据本合同原所应承担的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9. 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等法律规定。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或乙方或乙方代理商等均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国采中心、采购人或使用人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或乙方或乙方代理商等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或乙方或乙方代理商等在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国采中心、采购人、甲方、最终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上述该等责任同时亦均属严重违约责任。
12、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 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13、 联系方式
1. 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14、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 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15、 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4.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6、 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 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17、 法律适用
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18、 权利的保留
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9、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
(1) 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的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项目选择解决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国采中心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国采中心提起。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20、 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 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国采中心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3. 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2、 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国采中心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报财政部备案。
4. 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保存。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16 页
招 标 文 件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0.0(0.0-30.0)

客观分(商务、技术及服务部分)
非强制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人所投采购一览表所列货物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须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项加1分,最高2分。
2.0(0.0-2.0)

生产厂家、投标人、投标产品非强制资质要求
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提供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可得1分,最多不超过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0(0.0-3.0)

满足货物技术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2分,共计 12项,共计24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1分,共计20项,共计20分。
44.0(0.0-44.0)

满足服务要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2分,共计2项,共计4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1.5分,共计2项,共计3分。
7.0(0.0-7.0)

满足实施(集成)方案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1.5分,共计4项,共计6分。
6.0(0.0-6.0)

主观分(技术及服务部分)
需求理解
投标人对用户需求理解透彻,明确系统的建设要求和目标,了解系统建设现状,得3分;投标人响应中对用户需求、项目建设要求、目标及系统建设现状等的理解体现不足,得2分;投标人响应中未体现对用户需求、项目建设要求、目标及系统建设现状等的理解,得1分
3.0(0.0-3.0)

技术方案及产品性能
投标人响应产品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升级扩展性强,技术方案科学、合理、详尽,可行性强,得3分;产品选型能够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技术方案全面、合理,得2分;产品选型能够满足采购项目基本要求,响应中包含整体技术方案,但缺少项目针对性、合理性,得1分;缺少技术方案,不得分。
3.0(0.0-3.0)

服务、实施方案
服务、实施方案详尽,科学,合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充足,技术能力出众,人员分工合理,项目实施关键时间节点清晰,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清晰,得2分;服务、实施方案较为合理,项目团队人员分工合理,响应方案中包括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得2分;投标人对服务、实施方案进行了响应,但缺少详细方案,得1分;缺少服务、实施方案,得0分。
2.0(0.0-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5G演进无线空口智能化研发验证公共平台 高性能人工智能计算节点服务器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