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调解服务招标预告(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202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22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项目所属年度:2024年
预算金额:1000000元
需求编制时间:2024年10月15日
项目概况: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需求内容
详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571-86166623
四、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需求文书-人民调解服务项目.doc (71.5 KB)

政府采购需求文书-人民调解服务项目.doc

厦财采〔2021〕9号

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编制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编制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本项目是否需要开展需求调查:(是 (否

(二)本项目是否属于可以不再重复开展需求调查情形:(是 (否

(三)需求调查方式

(咨询 (论证 (问卷调查 (其他方式(市场查询)

(四)需求调查对象

市场咨询及论证以及政采平台已招标完成项目参数参考。

(五)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市场供给情况

各区县均有类似项目采购,且本项目为每年常规采购项目,价格参照指导以往招标价格进行招标采购。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

(1)仓前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预算价1000000元;

(2)塘栖镇2023年度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交价1174880元

(3)仓前街道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交价1000000元

(4)余杭区级人民调解案件化解服务,成交价2650000.00元;

(5)武义县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交价3000000元。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服务类项目不涉及。
5.其他相关情况

无。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需求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服务目标

按照人民调解法、浙江省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要求,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调解过程要有相应的调解记录,受理案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50%,人民调解协议规范率不低于95%,满意率不低于96%,投诉率低于2%。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止。
四、服务内容

(一)人民调解服务

1.调解流程要求。依据调解相关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开展纠纷预登记、受理、调解工作,1个工作日预登记、3个工作日确认是否受理、1个月内调解结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1个月。
2.调解过程要求。把握双方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调解,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调解过程、当事人信息均不得公开,不得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3.协议制作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无漏项、协议不清晰、条理不明等违反规定的事项。

4.记录案件要求。调解工作要符合流程,调查、调解记录条理清明,受理的矛盾纠纷,无论调解是否成功,都需记录在案。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要求完成归档工作;调解不成功的,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5.系统录入要求。及时在信息化平台(浙里调解系统等)录入案件信息,包含不予受理、受理、调解失败、调解成功等各类纠纷信息,并做好案件的、跟踪、结案、归档、回访等工作。
6.值班坐班要求,根据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矛盾纠纷调解,提供窗口值班和专家调解员问诊服务,为纠纷当事人、企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人员监测、收集各类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的紧急、重大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采购人,上报的应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上报形式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
7.调解支撑要求。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专业领域专家参与全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8.辅助事项要求。撰写典型案例、定期维护调解信息化系统、撰写工作总结、开展公益活动等。

9.党建群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建两新组织党支部,夯实调解类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充分发挥党员调解员模范带头作用。
10.点位衔接要求。派驻解纷大楼及各调解点都应配备负责人1人,调解人员应与调解案件量相匹配。做好与派驻单位工作沟通、协调、衔接等工作,配合派驻单位快速有效精准实现纠纷的一窗办理一条龙服务。
11.业务培训等要求。建立健内部业务培训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等。

12.其他事项要求。做好区司法局交办的相关调解相关工作。

(二)“访调对接”和“系统维护”服务

1.做好信访分流至人民调解窗口案件信息登记工作(非越级、区领导包干等重大信访案件),对适调案件做好流转、调解、归档等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要按照《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制作文书卷宗,并在浙里调解平台上规范录入;

2.根据信访部门工作需要,参与信访事项会商工作;做好区“访调对接”工作室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报道、案例撰写投稿等工作;

3.做好省协同平台、浙江解纷码、浙里调解平台案件协同、流转工作,做好人员、案件信息维护工作;

4.协助做好全区人民调解案件初审工作、抽查、回访工作;

5.做好区司法局和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
(三)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

(扶持中小企业 (节能环保 (其他( )

(四)采购标的是否进口产品: (进口 (国产

(五)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拟采购标的(1)

标的内容
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位


功能和质量

要求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六)拟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止。。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序号
付款比例(%)
付款方式

1
100
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分期付款的时间进度要求和支付比例具体如下:

(1)首笔款: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项目启动实施人员派驻到位并已按采购需求正常进行调解工作并达到预计件数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50%,即50万元);

(2)中期款:项目进行满6个月(或绩效测评本项目已完成一半以上)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中期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0万元);

(3)尾款:项目年终考核评估结束后,结合中期和年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20%(20万元),如有考核扣款,相应扣除。

4.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5.其他商务要求(包装和运输、保险等)

详见采购需求

(七)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订立安排

(一)采购项目预(概)算(元):1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000000元
(二)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2024年9月-10月
(三)采购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四)委托代理安排

(集中采购机构

(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自行采购(含电子卖场)

(五)采购包划分:
(分标项

(不分标项

(六)合同分包:

(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浙财行[2018]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承接主体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电子卖场

□其他采购方式 ( )

(九)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

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本项目符合公开招标要求。

(十)竞争范围:
☑公开发布

□电子卖场

(十一)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

□最低价中标

(其他( )

四、合同管理安排

(一)合同类型

□货物合同

☑服务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其他 ( )

(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要标的

标的内容1
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位


功能和质量

要求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履行时间(期限):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止。

3.履约地点和方式:招标人指定地址。

4.价款或者报酬:以实际中标价结合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为准;

5.考核要求和付款进度安排
序号
付款比例(%)
付款方式

1
100
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分期付款的时间进度要求和支付比例具体如下:

(1)首笔款: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项目启动实施人员派驻到位并已按采购需求正常进行调解工作并达到预计件数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50%,即50万元);

(2)中期款:项目进行满6个月(或绩效测评本项目已完成一半以上)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中期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0万元);

(3)尾款:项目年终考核评估结束后,结合中期和年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20%(20万元),如有考核扣款,相应扣除。

6.资金支付方式: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本合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用跟踪评价结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验收标准:符合质量要求。

8.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见项目要求。

9.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10.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约定

无。

11.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12.其他条款

以发布为准。

五、履约验收方案

(一)履约验收主体

1.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2.是否选择代理机构:
(是
(否
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
(否
4.是否邀请专家:
(是
(否

5.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6.其他

无。

(二)履约验收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履约验收方式: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四)履约验收程序:
(一次性验收
(分段验收

(分期验收

(五)履约验收内容

1.技术履约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2.商务履约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六)履约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七)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需求。
六、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是
(否

(一)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

调整相应技术要求后继续采购。如政策变化后本项目不再适合采购的,终止采购。合同的 规定如与今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相矛盾, 以新法律规定为准,甲乙双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

调整相应技术要求后继续采购。如环境变化后本项目不再适合采购的,终止采购。(三)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

调整技术要求后继续采购。如重大技术变化影响主要标的或资格条件,调整后重新采购。

(四)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

调整预算后项目重新采购。

(五)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

采购前预留足够采购时间,重新采购。

(六)采购失败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

重新采购。

(八)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厦财采〔2021〕9号

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编制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编制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本项目是否需要开展需求调查:(是 (否

(二)本项目是否属于可以不再重复开展需求调查情形:(是 (否

(三)需求调查方式

(咨询 (论证 (问卷调查 (其他方式(市场查询)

(四)需求调查对象

市场咨询及论证以及政采平台已招标完成项目参数参考。

(五)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市场供给情况

各区县均有类似项目采购,且本项目为每年常规采购项目,价格参照指导以往招标价格进行招标采购。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

(1)仓前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预算价1000000元;

(2)塘栖镇2023年度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交价1174880元

(3)仓前街道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交价1000000元

(4)余杭区级人民调解案件化解服务,成交价2650000.00元;

(5)武义县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成交价3000000元。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服务类项目不涉及。
5.其他相关情况

无。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需求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服务目标

按照人民调解法、浙江省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要求,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调解过程要有相应的调解记录,受理案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50%,人民调解协议规范率不低于95%,满意率不低于96%,投诉率低于2%。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止。
四、服务内容

(一)人民调解服务

1.调解流程要求。依据调解相关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开展纠纷预登记、受理、调解工作,1个工作日预登记、3个工作日确认是否受理、1个月内调解结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1个月。
2.调解过程要求。把握双方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调解,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调解过程、当事人信息均不得公开,不得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3.协议制作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无漏项、协议不清晰、条理不明等违反规定的事项。

4.记录案件要求。调解工作要符合流程,调查、调解记录条理清明,受理的矛盾纠纷,无论调解是否成功,都需记录在案。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要求完成归档工作;调解不成功的,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5.系统录入要求。及时在信息化平台(浙里调解系统等)录入案件信息,包含不予受理、受理、调解失败、调解成功等各类纠纷信息,并做好案件的、跟踪、结案、归档、回访等工作。
6.值班坐班要求,根据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矛盾纠纷调解,提供窗口值班和专家调解员问诊服务,为纠纷当事人、企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人员监测、收集各类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的紧急、重大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采购人,上报的应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上报形式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
7.调解支撑要求。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专业领域专家参与全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8.辅助事项要求。撰写典型案例、定期维护调解信息化系统、撰写工作总结、开展公益活动等。

9.党建群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建两新组织党支部,夯实调解类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充分发挥党员调解员模范带头作用。
10.点位衔接要求。派驻解纷大楼及各调解点都应配备负责人1人,调解人员应与调解案件量相匹配。做好与派驻单位工作沟通、协调、衔接等工作,配合派驻单位快速有效精准实现纠纷的一窗办理一条龙服务。
11.业务培训等要求。建立健内部业务培训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等。

12.其他事项要求。做好区司法局交办的相关调解相关工作。

(二)“访调对接”和“系统维护”服务

1.做好信访分流至人民调解窗口案件信息登记工作(非越级、区领导包干等重大信访案件),对适调案件做好流转、调解、归档等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要按照《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制作文书卷宗,并在浙里调解平台上规范录入;

2.根据信访部门工作需要,参与信访事项会商工作;做好区“访调对接”工作室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报道、案例撰写投稿等工作;

3.做好省协同平台、浙江解纷码、浙里调解平台案件协同、流转工作,做好人员、案件信息维护工作;

4.协助做好全区人民调解案件初审工作、抽查、回访工作;

5.做好区司法局和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
(三)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

(扶持中小企业 (节能环保 (其他( )

(四)采购标的是否进口产品: (进口 (国产

(五)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拟采购标的(1)

标的内容
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位


功能和质量

要求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六)拟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止。。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序号
付款比例(%)
付款方式

1
100
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分期付款的时间进度要求和支付比例具体如下:

(1)首笔款: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项目启动实施人员派驻到位并已按采购需求正常进行调解工作并达到预计件数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50%,即50万元);

(2)中期款:项目进行满6个月(或绩效测评本项目已完成一半以上)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中期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0万元);

(3)尾款:项目年终考核评估结束后,结合中期和年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20%(20万元),如有考核扣款,相应扣除。

4.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5.其他商务要求(包装和运输、保险等)

详见采购需求

(七)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订立安排

(一)采购项目预(概)算(元):1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000000元
(二)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2024年9月-10月
(三)采购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四)委托代理安排

(集中采购机构

(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自行采购(含电子卖场)

(五)采购包划分:
(分标项

(不分标项

(六)合同分包:

(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浙财行[2018]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承接主体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电子卖场

□其他采购方式 ( )

(九)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

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本项目符合公开招标要求。

(十)竞争范围:
☑公开发布

□电子卖场

(十一)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

□最低价中标

(其他( )

四、合同管理安排

(一)合同类型

□货物合同

☑服务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其他 ( )

(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要标的

标的内容1
2024-2025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位


功能和质量

要求
主要服务区域为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公安站所(交警中队、拘留所)等;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调处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委托委派各类民商事纠纷。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履行时间(期限):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止。

3.履约地点和方式:招标人指定地址。

4.价款或者报酬:以实际中标价结合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为准;

5.考核要求和付款进度安排
序号
付款比例(%)
付款方式

1
100
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分期付款的时间进度要求和支付比例具体如下:

(1)首笔款: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项目启动实施人员派驻到位并已按采购需求正常进行调解工作并达到预计件数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50%,即50万元);

(2)中期款:项目进行满6个月(或绩效测评本项目已完成一半以上)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中期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0万元);

(3)尾款:项目年终考核评估结束后,结合中期和年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20%(20万元),如有考核扣款,相应扣除。

6.资金支付方式: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本合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用跟踪评价结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验收标准:符合质量要求。

8.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见项目要求。

9.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10.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约定

无。

11.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12.其他条款

以发布为准。

五、履约验收方案

(一)履约验收主体

1.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2.是否选择代理机构:
(是
(否
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
(否
4.是否邀请专家:
(是
(否

5.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6.其他

无。

(二)履约验收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履约验收方式: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四)履约验收程序:
(一次性验收
(分段验收

(分期验收

(五)履约验收内容

1.技术履约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2.商务履约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六)履约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七)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需求。
六、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是
(否

(一)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

调整相应技术要求后继续采购。如政策变化后本项目不再适合采购的,终止采购。合同的 规定如与今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相矛盾, 以新法律规定为准,甲乙双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

调整相应技术要求后继续采购。如环境变化后本项目不再适合采购的,终止采购。(三)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

调整技术要求后继续采购。如重大技术变化影响主要标的或资格条件,调整后重新采购。

(四)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

调整预算后项目重新采购。

(五)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

采购前预留足够采购时间,重新采购。

(六)采购失败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

重新采购。

(八)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民调解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