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预告(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
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SQDD-SG4标段)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SQDD-SG4标段)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包括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11+791)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照明、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情况:技术参数与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符合,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或技术路线,所推荐品牌均响应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推荐品牌通过调研确认属于同档次产品且价格均能满足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取得推荐品牌标的的时间和服务等商务要求相差不大。
三、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市场调研、招标文件满足公平竞争条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171884416@qq.com;
招标代理邮箱:jstysq@126.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瑞 18068224006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工 18066057759
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稿-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4标招标文件.pdf
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宿迁大道施工4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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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治区、直辖市)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SQDD-SG4标段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301000001028226)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盖章)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10月21日招标公告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SQDD-SG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22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建许字[2023]00001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为迎宾大道西侧,主线采用高架桥梁的形式上跨迎宾大道,以连续高架的形式分别上跨迎宾大道、发展大道和黄河路,在黄河路东侧落地,以地道的形式下穿幸福路,在幸福路东侧爬升至地面后,主线以分幅桥梁的形式分别在现状京杭运河2号桥南北两侧上跨京杭运河:主线桥梁在金沙江路以西合并为整幅桥梁,连续上跨江山大道、西楚大道、张家港大道和杨舍路,在杨舍路东侧落地顺接现状道路为终点,路线全长约11.8km。主线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净空及荷载要求),辅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部分路面采用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面层。本工程辅道基本保持与现状宿支路相同标高,在京杭运河两侧均为地面道路的形式,上跨运河利用现状京杭运河2号桥。本工程全线共设置9对主线出入口,在迎宾大道和张家港大道(酒都路)节点分别布置互通立交各1座。2.2招标内容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QDD-SG4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11+791)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照明、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2.3工期计划工期:18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于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包含沥青混凝土面层),并具有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经历(不限定为同一个项目)。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金额、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包含沥青混凝土面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包含沥青混凝土面层)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金额、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虫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1/2,若“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月或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3.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土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0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虫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邮政编码:223800邮政编码:223800联系人:程瑞联系人:葛工电话:18068224006电话:18066057759E-mail:jstysq@126.com监督部门:1、宿迁市数据局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1628.其他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登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获取。具体预约程序为:(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7)本项目预约登记时间为2024年月日18:00至2024年月日9:30。(8)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月日9时30分。2024年10月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联系人:程瑞电话:1806822400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联系人:葛工电话:180660577591.1.4招标项目名称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1.1.5标段建设地点宿迁市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工可批复文件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1.3.4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安全责任事故。本项目要求承包人成功创建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省级“示范工程”争创部级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回不接受口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本款补充第(12)条:(12)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下列情形之一的: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斤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g、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m、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n、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本款第(6)条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款补充第(8)、(9)条:(8)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D级及以下;(9)投标人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黑名单;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1.1分包口不允许允许,本项目所有分包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投标人若不具备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交安、机电、照明专项承包资质,则应将此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分包资质。其他要求:1.11.1分包(1)分包工程严禁转包,且不得再次分包。(2)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3)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并遵循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等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执行。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附件二《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附件三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2023版)附件四四《关于打造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实施方案》附件五《《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附件六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质(2018)13号)附件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招标文件贯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指导意见》(苏交建(2018)17号)附件八《关于切实加强施工工地塑料防尘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254号)附件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区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宿交发(2018)100号)附件十《关于印发2019年度宿迁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宿建办发(2019)29号)附件十一《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附件十二《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附件十三《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2号)附件十四《《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3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序号技术能力名称获得日期备注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获得过与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1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在本项目中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4.若我方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依法进行的处罚,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年月日2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在此郑重承诺:1.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有关本人信用信息,均由本人亲自确认;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2.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3.同意依法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示、公布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同意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依法对本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5.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依法进行的处罚,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本人信用档案,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注:项目经理在本信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不允许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3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在此郑重承诺:1.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有关本人信用信息,均由本人亲自确认;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2.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3.同意依法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示、公布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同意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依法对本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5.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依法进行的处罚,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本人信用档案,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注:项目总工在本信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不允许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致招标人: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如果中标的(项目及标段名称)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本单位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发包人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4、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及有关法律规定使用农民工,为本项目所用的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有分包的,要求项目分包人为分包所用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带承担分包人不为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切责任。对于短期使用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的,规定农民工必须参加其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参加了用工所在地不同保障层次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本单位保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宿迁市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本单位保证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用账户,并接受资金监管。7、本单位同意:不以被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6无在岗项目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以下两种情况自行勾选,若未勾选视为无在岗项目)口1、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口2、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有在岗项目,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在岗项目中撤离,如若合同签订前,我方主要人员无法到岗履行相关职责,我单位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接受贵方的相关处罚,相关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注: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7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在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o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idc error#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SQDD-SG4标段)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一、发包方案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2、招标范围:包括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11+791)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照明、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二、标前市场调查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2、推荐品牌情况:技术参数与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符合,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或技术路线,所推荐品牌均响应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推荐品牌通过调研确认属于同档次产品且价格均能满足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取得推荐品牌标的的时间和服务等商务要求相差不大。三、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发包方案、市场调研、招标文件满足公平竞争条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五、相关要求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招标人邮箱:171884416@qq.com;招标代理邮箱:jstysq@126.com;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四)提起建议的日期。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瑞18068224006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工180660577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迁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