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外包招标预告(宁海县妇幼保健院2024)


一、采购人: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编号:NH-TS2024-109
三、项目名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024年-2027年)
四、采购内容: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024年-2027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示时间:两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宁海县兴海路36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86675733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
联系人:胡云燕
联系电话:0574-82533300
传真:0574-82533300
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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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NH-TS2024-109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H-TS2024-109项目名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预算金额:人民币606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060000元(2020000元/年)采购需求: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合同履约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日13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地址:宁海县兴海路365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86675733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联系人:胡云燕联系电话:0574-82533300传真:0574-82533300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265668传真号码:0574-65265612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附:中标服务费帐号:开户单位名称: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帐号:6001012200057094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024年-2027年),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2)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工具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等费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胡工,0574-8253330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注: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根据中标人需求可采用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265668传真号码:0574-65265612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宁波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政企区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中小企业声明函。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共5人,由采购人1人、专家4人(由第三方代理机构从政采云政企区专家库相关专业随机抽取产生)),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占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59156平方米,停车位约530个左右,安保服务涵盖全方位的消防巡检、安保、停车场管理等服务。(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消防、安保服务及停车收费管理服务。(3)保安的职责:一)门急诊保安工作职责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2、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3、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车辆定点停放;4、禁止在医院正门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5、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6、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7、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大门;8、负责院区范围内防暴反恐相关工作。二)车辆管理班工作职责1、熟悉医院停车场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监守岗位;2、正确引导医院车辆的停放和职工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的停放;3、对医院和医院外围车辆的正确引导停放;4、协助各部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5、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标准,遵守收费财务制度;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台帐资料。三)巡逻班职责1、熟悉医院各区域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2、巡察各楼层各诊室患者就诊秩序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3、注意发现楼层通道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立即处理并报告;4、熟悉医院内部环境,消防设施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防火报警装置的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协助各部门领导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报警要沉着冷静,快速将出事地点通知保安和院领导,并对事件现场录像存档;6、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医院出入口;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三班全面监控。四)夜班工作职责1、上岗前应于白班执勤人员交接清楚,坚守岗位,对于夜间出入人员加强询查;2、对医院重要部位(电梯、楼道、卫生间、办公室、库房、配电室)要加强巡查力度,保证2人在急诊区域值守;3、巡查各楼层,检查应关闭的灯光、门、窗、空调;4、提高警惕,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前门,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并协助处理;5、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五)住院部保安值班职责1、严格控制陪人进入病区;2、严格做好各楼层人员的疏散引导工作,保持楼层应急通道畅通;3、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4、禁止病人打架斗殴。六)消控人员(协勤)职责★1、具有消防上岗证,持证上岗;二十四小时二人执勤,能熟练操作消防联动系统;2、密切监控,注意动态,发现隐患,及时上报;3、24小时接听医院一键报警,电梯报警电话,做好监控、消防等技防工作,保证消防监控中心设施完好,具有安保消防应急预案的操作能力,负责收集治安、消防安全资料,保安人员培训及上报各科室纠纷信息等内勤工作;4、负责接听医院的应急电话,并根据医院的应急反应预案及时、准确的启动院内广播系统。5、遵守消控室管理制度。七)疫情防控职责1、门卫岗对进入的车辆人员进行测温、验码、戴口罩,做到每人每次,超过疫情防控温度要求及时上报并引导至发热门诊。2、门卫岗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验码、戴口罩,做到每人每次,超过疫情防控温度要求及时上报并引导至发热门诊。3、对进入大楼的人员进行二次测温、验码、戴口罩,做到每人每次,超过疫情防控温度要求及时上报并引导至发热门诊。4、进入住院大楼的人员需检查住院或陪护证明,无陪护证明人员拒绝进入该区域。5、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配备疫情防控人员,人员费用按实际用工人数结合中标价据实结算。(4)服务目标:1、达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85分以上(详见附件一);2、达到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反恐工作规范的要求;3、达到三级乙等;4、达到宁波市综合治理星级单位的要求。(5)综合要求:1、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员工管理档案资料齐全;2、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安保、消防、车辆管理措施合理,实行全员保消结合的管理模式;3、制定安全保卫、反恐、消防安全、车辆安全管理、员工培训等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定期进行维护交通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等措施;4、建立规范的员工考核制度(详见附件四)和奖罚制度(详见附件二),实行定期的考核和奖罚管理;5、全天候负责医院的安保反恐、消防安全等巡查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等工作,保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有效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医院重大活动的保卫等工作。成立十人以上消防义务队伍;同时,全天候负责医院的车辆停放、车辆引导、车辆收费等车管工作,保持医院正常的交通秩序;6、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双重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保安勤务、车辆管理方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医患纠纷、火灾火险、恐怖事件等情况,必须有积极保卫作为;7、医院有权对保安及车辆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按《医院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奖惩规定》,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保安人员;8、所有保安人员在医院突发事件发生和遭遇自然灾害时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9、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等服务调查,促进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考核合格率不得低于85%;10、发现具有对人身损害、财物损失和火灾隐患的行为立刻进行阻止和整改;11、佩戴控烟标志,做好控烟工作12、公开服务规定,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员工考核、公开监督电话:13、员工着装规范,佩戴有相片胸卡,持服务证上岗。(6)人员总体要求:l、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2、身体条件:身高原则在165cm以上(其中普通保安人员和协勤人员在165cm以上,特勤人员在175cm以上),双眼裸视5.0,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年龄22—55周岁之间(其中特勤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须为退伍军人;消防巡查(协勤)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消防上岗证)。50周岁以上员工比例不高于30%;女性保安人数比例不高于10%3、业务技能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4、有正常劳动技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5、有上岗证和合格的健康证明(一年一次体检),无传染病或卫生部门规定服务行业限制的其它疾病。(7)▲人员配置要求: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人员配置要求表序号保安类别(人数)岗位地点岗位作息时间职责要求1保安队长≥1人(协勤)全范围内17:30-11:3013:00-17:008小时制,做6休1,负责医院内保安及相关全面工作,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2资料管理员≥1人全范围内17:30-11:3013:00-17:008小时制,做6休1,负责治安、消防培训、安全资料且负责停车收费现金收缴、人员管理、各类台账记录管理,年龄45周岁以下。 3收费岗≥3人南停车场124小时24小时停车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保证收费系统设施完好,做好车辆有序进出工作。4消控室≥7人 (协勤)全范围内624小时24小时接听医院一键报警,电梯报警电话,做好监控、消防等技防工作,保证消防监控中心设施完好,具有安保消防应急预案的操作能力,负责收集治安、消防安全资料,保安人员培训及上报各科室纠纷信息等内勤工作。白天不得少于二人,前后夜各一人(按要求必须每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需要有消防上岗证)。年龄45周岁以下,男性,退伍军人优先,有一定的消防专业知识。5门卫≥3人(普通保安)保安门岗324小时做好门卫、反恐管理、挂号信收发工作,24小时上班在岗。协助入口处车辆执行维持。年龄50岁以下。6车辆引导员≥8人(普通保安)南停车场1.57:30-11:3013:00-17:00做好全院各个区域引导机动非机动车辆停靠,维护院内交通秩序,并做好门岗检查工作及控烟工作。检查大件物品进出,保证大门通道安全畅通,管理好车辆秩序。年龄为55周岁以下。6车辆引导员≥8人(普通保安)3号门口及地下室入口17:30-11:3013:00-17:00做好全院各个区域引导机动非机动车辆停靠,维护院内交通秩序,并做好门岗检查工作及控烟工作。检查大件物品进出,保证大门通道安全畅通,管理好车辆秩序。年龄为55周岁以下。6车辆引导员≥8人(普通保安)住院部北停车场17:30-11:3013:00-17:00做好全院各个区域引导机动非机动车辆停靠,维护院内交通秩序,并做好门岗检查工作及控烟工作。检查大件物品进出,保证大门通道安全畅通,管理好车辆秩序。年龄为55周岁以下。6车辆引导员≥8人(普通保安)保健楼门前停车场17:30-11:3013:00-17:00做好全院各个区域引导机动非机动车辆停靠,维护院内交通秩序,并做好门岗检查工作及控烟工作。检查大件物品进出,保证大门通道安全畅通,管理好车辆秩序。年龄为55周岁以下。6车辆引导员≥8人(普通保安)立体车库1.57:30-11:3013:00-17:00做好全院各个区域引导机动非机动车辆停靠,维护院内交通秩序,并做好门岗检查工作及控烟工作。检查大件物品进出,保证大门通道安全畅通,管理好车辆秩序。年龄为55周岁以下。7门急诊≥4人(普通保安)急诊47:30-22:30维护门急诊区域秩序,并做好检查、控烟工作。检查大件物品进出,保证门口通道安全畅通,管理好车辆秩序。做好门急诊内部巡逻、防范等人防工作,保障医院内部医生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年龄为55周岁以下。8特勤巡逻≥4人消防岗巡逻、夜班巡逻、门急诊巡逻27:30-19:30/19:30-7:30为医院的安保应急队员,兼义务消防员,24小时做好医院内部巡逻、防范等人防工作,保障医院内部医生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具有相关安全知识及防范能力,负责各区域公共秩序。其中行政楼为8小时制,保证行政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邮件的收发,年龄为35周岁以下,须为退伍军人(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9一共≥31人(包增加人员)24个岗位备注:▲①医院未列入上表的部门或岗位,投标人可酌情配置,其它工作范围可另行描述。岗位数投标人需现场实地勘探后,参照医院现有人数配备,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表做出响应,岗位最低不得少于24个,不能影响现场质量,各岗位不得兼容,总人数不低于31人。项目实施期间须按招标人要求调配特勤巡逻人员。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并承诺在中标后15天内配齐相关人员,人员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且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如有违反,愿无条件放弃中标,并接受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组织人员到医院现场勘踏,费用自理。③投标人总费用报价要分项列明,清晰详实,科学合理。疫情防控人员不包括在本次投标人员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疫情防控实际需要配备,中标后按实结算。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可能调整人员,增加或者减少费用参照中标报价费用;3、每日定位巡逻不得少于5次;4、安保人员每班每人8小时制,每周休息一天。(8)其他说明:1、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必须确保安保人员达到宁海县最低工资保障水平,中标人在运营过程中如最低工资、社保费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则经费相应调整。2、中标人必须按照与员工的约定按期支付工资。依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一旦发现中标人存在拖欠工资、社保等情况,影响采购人安保服务质量的,采购人将从安保费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给员工。3、中标人要及时完成采购人各项指令性突击性任务;及时处理整改落实各项投拆,不能因节假日而拖延。4、中标人应做好医院的消防设施、安保设施、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记录。5、采购人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并回复,未按规定时间落实的,每次扣发经费10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70分终止合同。6、安保、车管人员在采购人区域内自身造成的纠纷、意外事件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处理与医院无涉。▲7、投标报价组成必须按医院岗位要求,细化费用清单,没有此项作为无效标处理。8、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响应医院安保、反恐、消防、车辆管理服务的标准和内容。9、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可能调整人员,增加或者减少费用参照中标报价费用(单价)。10、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确保2021年11月底之前进场服务,做好与上一任服务单位的工作交接。合同期全部结束后待与下一任服务单位办理好交接工作之后方可离场。11、投标文件中需对项目整体管理方案、保安服务管理方案、承诺措施、拟投入本项目的装备配置、合理化建议及措施、人员培训管理及节能措施等做出说明。12、本项目有陈述和答辩,参加陈述和答辩的供应商代表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答辩时携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如不提供上述原件则取消其答辩资格。供应商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出席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该项评审评分得分以0分处理。▲二、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2)每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核拨;每月由考核成绩所引起的经济处罚在所拨付的经费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每月末根据考核情况,计算支付款项,在下月初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先从预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待预付款支付完后再另行按实支付)。(3)解除或终结合同后,在全年考核结束后结清余款。(月服务经费=1年合同总价/12-经费款扣款)。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年度合同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年度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年度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4、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5、对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处理(1)国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标准的,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因工作需要调整服务标准的,按新标准重新测算服务费。附件一: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和方法:(一)考核目的:对保安、消防、车辆管理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院纪、院规、医院保安、消防、车辆管理制度、履行保安、消防、车辆管理职责,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等工作,保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有效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医院重大活动,保障医院内财物及所有人员的安全和消防安全。(二)考核内容:1、对医院规章制度、保安消防管理规定及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符合医院招标文件细则和人员管理及考核的标准;2、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安保、反恐、消防、车辆管理分工管理措施合理,实行全员保消结合的管理模式;3、保安队伍、车辆管理人员服从医院执勤日程安排,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不收费行为,做好收费财务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填写好值班日志和巡查记录。消防监控室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消防设施操作上岗证,并做好监控记录和监控消防中心设施管理,具备应急操作能力。消防专管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和设施管理维护,并做好记录。员工值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上班时间喝酒。4、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等工作,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院重大活动。维护医务人员和病人的人身安全,及时处置治安和消防隐患,具有有效及时的保卫行为和措施;5、车辆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坚守工作岗位,上岗时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严禁酒后上岗、脱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坚持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院内严格控制出租车候客的数量和地点。杜绝黑车在院内侯客。6、定期进行员工保安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及技能训练(队列、消防演练,擒敌、体能),成立十人以上义务消防队伍;7、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遵守员工手册,对医院工作人员和病人及家属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注重个人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8、做好医院重要部位的巡查到位和维护就诊秩序,如门诊收费、候诊、医疗检查区,急诊、输液室、手术室等人流众多的医疗区域。保持良好的就诊和治疗环境,有一定的反扒应对能力。对消防巡查工作实行谁发现、谁汇报的工作方式,并能有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三)考核方法:1、日常考核由采购人实施(两人及以上督查);2、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由主管科室召集相关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考核》评分标准85分以上(含85分);3、日常考核中发现问题当面告知当事人(或中标人管理员);4、现场填写考核回执,并交当事人签字(或中标人管理员),告知中标人负责人;5、做好考核记录,并在下次结算承包款时兑现考核奖罚。附件二:奖罚条例(一)、处罚1、院内发生各种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未赶到现场,未保护好医护人员,每发现一起处罚金200元;现场未阻止不法暴力行为的,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每发现一起处罚8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相关情况做相应处置;2、各岗位保安人员未做好日常运行记录及各岗位巡查记录,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元;各巡查人员未做到巡查次数,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元;监控中心未做好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记录,每发现一起处罚金50元;保安未能对消防监控中心发出的指令进行现场巡视,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元;消防专管人员未做好巡查记录,未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的每发现一起处罚金200元;3、不按规定,无故不参加保安、反恐、消防、车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及技能训练(队列、消防演练,擒敌、体能),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元;未成立十人以上义务消防队伍处罚2000元;4、保安人员上班期间未佩戴服务牌,未穿工作服,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元;上班期间保安、特勤人员在工作场所喝酒、打牌、下棋或办其他个人私事,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元;值班期间保安人员不得离岗、脱岗、睡觉,每发现一起罚金200元;5、保持岗位工作区域整洁,不得使用违规电器,保持岗位设施的完好和整齐。如各岗位室内卫生差,经指出后仍未整改,每发现一起处罚当班人员每人金50元:6、不履行岗位职责,擅自放行医院物品出门,造成医院损失。每发现一起经查实,按物品同等价格处罚;7、保安及车管人员无故与医务人员顶撞或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的,每发现一起视情节处罚金100一200元;8、保安及车管人员偷拿医院和病人财物,经查实每发现一起处罚金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每发现一起处罚金500元。9、做好医院车辆管理的指挥有序和巡查到位,保持良好的就诊和道路畅通的环境,急诊、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车辆乱停放,堵塞通道的每发现一起处罚100元;未指引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按位置摆放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元。人力三轮车不得在院内候客,每发现一起处罚50元。杜决黑车在院内侯客,每发现一起或被投诉一起,除补偿投诉人损失外并处罚金200元,发现乱收费、不收费一律处罚200元。10、每月未达到《宁海县第一医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考核》评分标准85分每下降一分处罚300元,连续3个月低于70分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1、招收的员工如超出年龄范围,采购单位有权提出辞退,每发现一起处罚金300元。(二)、奖励1、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任务完成良好,应按照采购人加班审核单给予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2、在岗期间有突发事件,挽回医院重大损失的每人奖200元;3、收到表扬锦旗,查实后奖100元/次;4、在有效制止非法暴力行为对医务人员侵犯时,保安人员受到一定伤害的给予委屈奖100--200元;造成较大伤害的给予200—500元奖励。附件三:进场验收要求(一)进场验收要求1、项目负责人、主管、保安人员、车辆管理人员、物力资源到位;2、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奖罚管理条例齐全;3、保安人员着装规范,佩戴有相片的胸卡,持证上岗;需向公安机关备案。4、计算机管理的各种档案、基本信息输入完毕;5、办公环境整洁,通讯工具完备,摆放整齐;6、公开服务标准,公开考核标准,公开监督电话;7、上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表,采购人进行核查;8、上交项目负责人单位授权委托书。9、提供停车场、道路公共责任险保单。(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1、向采购人提供安保反恐、消防管理,车辆管理,消防监控室管理方案、服务细则、人力、物力、配置计划书等;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本区域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人管理需要的相关资料;4、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械及交通标志物;5、合同中明确中标人派驻本院人员信息必须造册建档,并送交总务科和人事科备案;招标人如有新进人员及中途更换人员,必须事前通知总务科和人事科,并且应依法及时完成健康检查,方可进入院方提供服务;6、中标人派驻本院人员需参加院方要求之必要培训项目。如:消防安全、感染管制、急救训练、病人安全与保密义务等课程,并通过考核,对未能如期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院方有权按人数扣发服务费,直至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返还;7、合同期满后,双方若不继续合作,中标人必须确保院方工作的延续有效开展后方可撤离,对延续期间产生的费用,院方按前合同的约定结算给中标人。附件四: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综合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分项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10当班期间仪表不端、着装不整齐、早退、迟到、离岗、打牌、酒后上岗、吸烟,发现一次一项扣 2 分。  2服务态度、工作作风。6执勤期间粗暴无礼、有损医院形象、遭群众投诉,一次一项扣2分。  3服从医院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日志和巡查记录。6无故减少巡逻密度、交接班不认真、漏填值班日志和巡查记录,一次一项扣 1 分。  4医院重要部位巡查到位并维护就诊秩序,保持良好的就诊和治安环境,有效打击偷盗、医托等不法行为。做好控烟工作。10巡逻记录本发现漏记、就诊秩序混乱、有偷盗或医托却未阻止、发现治安事件不及时报警和未保护好现场、未劝阻吸烟,一次一项扣 2 分。  5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具有有效及时的安保行为和措施。20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不配合投诉办处理医患纠纷、没有有效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或措施不当,一次一项扣 10分。  6按医院交通管理要求引导车辆停放指挥人员通行有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8车辆未按要求停放、通道堵塞、院区内发生交通事故,一次一项扣 2 分。发现乱收费、不收费一次一项扣 2 分。  7定期接受消防、车管、治安、院感、急救等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10经考查不能熟练掌握消防、车管、治安、院感、急救知识的,一次一项扣 2 分。  8消防监控人员持证上岗,具备应急操作能力。10上岗证年检不合格、不能熟练操作设施、发现问题未及时反馈、未做好记录,一次一项扣 2 分。  9消防专管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10消防栓、灭火器漏查,消防设施故障不上报、消防通道堵塞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一次一项扣 3 分。  10组建义务消防队伍,熟练操作消防设施。10不熟悉火灾应急流程、不能掌握消防“四个能力”、操作设施生疏、演练不到位,一次一项扣 3 分。  总分 100   考核说明:1、安保服务考核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人员由保卫科和安保公司负责人组成。2、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5分的,每下降1分扣中标人300元;连续3个月低于70分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安保公司负责人签名: 医院考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评审类型技术商务分(70分)整体管理方案(16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议。①对本项目的理解、熟悉透彻,现场情况了解全面,对本项目整体构想具有创新性、充分性,与项目实际相符,管理目标明确,起点高低设置合理的,得4分;②对本项目较为理解、熟悉,现场情况了解基本全面,对本项目整体构想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充分性,与项目实际较为相符,管理目标较为明确,起点高低设置较为合理的,得3分;③对本项目理解、熟悉程度一般,现场情况了解一般,对本项目整体构想充分但不具备创新性,与项目实际基本相符,管理目标基本明确,起点高低设置基本合理的,得2分;④对本项目较为理解、熟悉、现场情况不了解,对本项目整体构想不具有创新性、充分性,与项目实际不相符,管理目标不明确,起点高低设置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整体管理方案(16分)评委根据供应商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准确、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有效和可行,方式、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相符、可行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供应商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准确、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有效和可行,方式、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相符、可行的,得4分;②供应商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较为准确、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较为有效和可行,方式、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较为相符、可行的,得3分;③供应商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基本准确、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基本有效和可行,方式、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基本相符、可行的,得2分;④供应商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不准确、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不具备有效性和可行性,方式、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不具备相符性和可行性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整体管理方案(16分)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思路清晰、明确可行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思路清晰、明确可行的,得4分;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思路较为清晰、明确可行的,得3分;③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思路基本清晰、可行的,得2分;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思路不清晰、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整体管理方案(16分)评委根据供应商突发事件及医院控烟方案可行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供应商突发事件及医院控烟方案合理、实施能力强的得4分;②供应商突发事件及医院控烟方案合理、可以实施的得3分;③供应商突发事件及医院控烟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分;④供应商突发事件及医院控烟方案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保安服务管理方案(12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有效可行,合理到位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全面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强,得4分;②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较为可行、合理的,得3分;③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基本可行、合理的,得2分;④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保安服务管理方案(12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管理方案有效可行,合理到位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管理方案全面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强,得4分;②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管理方案较为可行、合理的,得3分;③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管理方案基本可行、合理的,得2分;④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管理方案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保安服务管理方案(12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管理方案有效可行,合理到位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管理方案全面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强,得4分;②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管理方案较为可行、合理的,得3分;③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管理方案基本可行、合理的,得2分;④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管理方案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承诺措施(7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稳定医院安保队伍等做出的特殊承诺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较为完整、可操作性、可行性合理到位的得3分;②方案基本可行、可操作性、可行性基本合理的得2分。③方案存疑,可操作性、可行性有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方案不可行、不合理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承诺措施(7分)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公共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处理问题策略及措施具有高度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2分;②方案基本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分;③方案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欠缺不足的得0.5分;方案不可行、不合理、存在明显问题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承诺措施(7分)评委根据供应商策划创新措施具有全面性、高度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具有全面性、高度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2分;②方案基本具有全面性、高度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分;③方案全面性、高度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欠缺不足的得0.5分;方案不可行、不合理、存在明显问题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装备配置(3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装备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议。(5分)①装备配置齐全、合理,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装备配置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⑤装备配置基本齐全但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3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合理化建议及措施(4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完整、有效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基本完整、有效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一般、可操作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④方案内容欠缺,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人员培训管理(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医院全体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反恐、消防应知应会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台账建立、考核标准评定等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较为完整、有效可行的,得3分;②方案基本完整、有效可行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欠缺,可操作性、可行性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3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人员培训管理(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排班计划及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编排合理、条理清晰、结构完整符合医院运营要求的得2分;②排班计划及方案基本齐全、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③计划编排及方案符合医院运营要求,但存在一定缺陷的得0.5分;方案不合理,无法确保人员轮换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节能措施(1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根据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①节能措施切实可行的,得1分;②方案一般、可操作性、可行性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1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和各类人员配备合理,素质优秀等进行综合评议(注:所有人员具有保安员证或职业资格证书)(5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素质优秀,得4分;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合理,能够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素质优良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素质良好的,得2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但不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素质差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4主观技术商务分(70分)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4分)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及以下得1分,具有3年及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项目管理经验得1分,具有退伍军人证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安员(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4分。备注:上述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的社保参保状态证明及对应证明材料。4客观技术商务分(70分)消控人员(1分)消控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1分。备注:上述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客观技术商务分(70分)特勤队员(3分)特勤队员同时具有退伍证和保安员证,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3客观技术商务分(70分)企业荣誉(3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颁发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获得政府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市级及以上荣誉1个得3分,市级以下荣誉1个得1分,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3客观技术商务分(70分)同类业绩(3分)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国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类似安保管理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客观技术商务分(70分)企业综合实力(4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1个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查询截图,且须在有效期内)。4客观报价分(30分)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30客观*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甲方: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见证方: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的实施。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年)三年投标总价备注13年三年投标总价金额大写: 小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二费用构成明细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服务费用单价(元/年)三年投标总价说明合计三年投标总价金额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编号:NH-TS2024-109】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妇幼保健院的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NH-TS2024-109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H-TS2024-109项目名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预算金额:人民币606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060000元(2020000元/年)采购需求: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7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合同履约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日13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地址:宁海县兴海路365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86675733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联系人:胡云燕联系电话:0574-82533300传真:0574-82533300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265668传真号码:0574-65265612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附:中标服务费帐号:开户单位名称: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帐号:6001012200057094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024年-2027年),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2)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工具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等费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胡工,0574-8253330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注: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根据中标人需求可采用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外包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