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招标预告(毕节市医疗保障局202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SL-2024053
采购预算:25920000元
最高限价:2592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 2024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联系人:王仁贵
联系电话:0857-7153880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浪、田飞、张骏
联系方式:0851-85950366、18785107867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x36.4K

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对象为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委托下属事业单位毕节市医疗保障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履行甲方权利及义务。2、项目执行的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3、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4、商务要求(1)服务期:合同期3年,每年单独签订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4)验收规范: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5)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验收。(6)售后服务:/。(7)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正式签订合同时约定。(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其他要求:1、服务内容:(1)毕节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内和市外异地就医大病保险业务经办。(2)毕节市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大病保险业务经办。(3)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工作。2、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结算年度,费用发生时间以参保人治疗结算时间为准。3、乙方要加强与甲方的协作,向参保人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服务流程,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规定,简化报销手续,确保参保人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大病保险资金。4、乙方应向甲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派驻大病保险专职经办人员,派驻人员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考核管理,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群众大病医保报销、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进行监管等工作。派驻人数根据乙方专职经办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5、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2025-2027年),期间按自然年度每年单独签订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经办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年度承办服务费。6、主要考核内容:(1)业务办理时限:乙方应按照《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规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医疗机构支付大病医保费用。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拨付大病医保资金除外。(2)业务办理材料:乙方应按照《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规定,向参保人收取大病医保业务办理材料,不得超出范围收取参保人证明材料。参保人已向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办理材料的,乙方不得再向参保人收取。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参保人办理材料推送给乙方。(3)业务办理质量:乙方在办理大病医保报销中,发生错赔、漏赔的情况等。(4)经办人数:乙方派驻甲方各级经办机构专职经办人员未按照双方协定人数派驻,或者未经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商擅自更换经办人员的,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考核。(5)人员管理:乙方派驻甲方各级经办机构专职经办人员服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管理,配合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乙方。考核标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由市、县(自治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分别对辖区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对乙方的服务能力、保障水平、派驻人员等达不到要求,参保人满意度较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在支付年度承办费用时予以扣减。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相应承办费。7、政策调整合同执行期内,国家、省、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调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根据新调整的政策,重新测算赔付金额,新政策对本合同的影响及赔付金额的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8、风险调节机制(1)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政策调整,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大病医保赔付支出增加,超过当年度大病医保筹资总额扣除当年度大病保险承办费用的部分,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2)当年度大病保险赔付金额低于筹资总额扣除当年度大病保险承办费用的结余部分全部划转入市级城乡居民大病基金专户滚存使用。(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等责任造成大病医保基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4)甲乙双方按照风险调节机制内容约定,次年9月底前为清算时间。9、要在日常经办工作中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如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基金行为进行核查、对外伤病例有无第三方责任开展核查等,最终核查结果上报医保部门处置。10、当医保部门需要开展基金监管检查工作时,派遣专业监管队伍参与,协助医保部门基金监管工作。11、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专属从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分配相关工作;不按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实施计划1、合同订立与安排(一)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贰仟伍佰玖拾贰万元整(¥25920000.00元)。(二)采购实施时间:预计2024年11月(三)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自行采购(4)委托代理机构安排: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包划分和合同分包:无。1.标的名称: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2.数量:1家3.是否进口产品:否注:采购进口产品需报财政部门核准。(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理由: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七)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其行业特殊性,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及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末要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至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并承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打印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1.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服务”查询①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公告页网页截图及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授权书,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八)竞争范围:项目竞争较充分,不存在唯一供应商。(九)评审规则(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价格权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分表 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价格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0-10分技术部分(30分)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包括科学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优质服务、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成本预算等,综合介绍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可行性强,合理的得10-6分;可行性较好,较合理的得5-3分;可行性较差的得 2-1分,缺项计0分。 0-10分技术部分(30分)管理制度:投标人已建立大病保险的管理制度,需涵盖合署办公、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每项为 0.6 分,制度完善的,不缺项的得 3 分;满分 3 分缺一项未建立的不得分(提供相关管理制度文件)0-3分技术部分(30分)信息系统:投标人总公司已开发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包括结算支付、信息查询、统计等功能的得5分,功能缺项或未提供计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满分 5 分)0-5分技术部分(30分)服务响应:投标人在毕节市所有区(县)经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并投入运行一年以上得 12 分;每缺少一个区(县)分支机构扣 1.5 分,扣完为止。(百里杜鹃管理区不纳入评分,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该分支机构员工缴纳社保证明)0-12分商务部分(60分)人员配备:1.项目人员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属从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人员:专职服务人数不低于70 人,每增加 1 人得 0.5分,最高得5 分,70 人以下该项不得分(提供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及下辖机构2023年至今为专职服务人员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2.配备的专属从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人员中:具有医学类(含药学)相关专业人数35人及以上(其中药学5人及以上);具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人数10人及以上;具有统计学及应用数学类相关专业人数10人及以上;具有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人数5人及以上。满足以上内容的得20分,缺项的得0分。(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0-25分商务部分(60分)经营资质: 1.具有健康保险经营范围的得1分,在营业执照或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体现。(提供营业执照或保险机构法人许 可证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同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经营信息技术支持的得1分。(提供总公司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0-2分商务部分(60分)业绩: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及下辖机构2021年至今承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业务,以项目数量评分,一个业绩得0.5分,满分3分;(以市州级为单位计算,同一市州不重复计算,提供与医保部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0-3分商务部分(60分)综合实力: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3年各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值进行评定,小于150%得0分,大于等于150%小于200%得1分,大于等于200%小于250%得1.5分,大于等于250%得2分,根据各季度评定得分进行累加,此项满分8分。(以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加盖公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和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布结果截图为准)。0-8分商务部分(60分)风险评级: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3年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定,季度为评级为AAA类的得3分,评级为AA类的得2.5分,评级为A类的得2分,评级为BBB类的得1.5分,评级为BB类的得1分,评级为B类的得0.5分,评级为C及以下的得0分,根据各季度评定得分进行累加,满分12分。(以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加盖公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和偿二代系统截图为准)0-12分商务部分(60分)基金监管能力: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及下辖机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检查,国家级每参加一次得2分,省级每参加一次得1分,市级每参加一次得0.5分,县级不得分,此项满分10分。(提供与委托方签订的基金监管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0-10分政策性加分(5分)1.据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提供证明材料) 0-5分得分100分+政策性加5分评标专家(签字):二、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实际情况确定)(二)定价方式(定价方式可单一或组合定价)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总体下浮(3)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名称:毕节市医疗保障局2.采购金额:贰仟伍佰玖拾贰万元整(¥25920000.00元)3.履约时间:合同期3年,每年单独签订合同。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正式签订合同时约定。6.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等支付方式。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8.质量保修范围和质保期:/。9.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毕节市医疗保障局2.履约验收时间:交付时间届满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由中标供应商书面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履行合同。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7.其他:无。(五)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无2.实施环境变化:无3.重大技术变化:无4.预算项目调整:无5.因质疑和投诉影响进度:积极消除质疑影响6.采购失败:重新组织二次采购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9.其他: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