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招标预告(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2024)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灵山镇农

民集体、东营村委会、东和村委会、大昌村委会、东平村委会、

演丰镇农民集体、演东村委会、演南村委会、演西村委会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海口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

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

灵山镇、演丰镇,用地总面积 358034.61 平方米(合 537.05 亩),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 52655.85 平方米(约合 78.98 亩,其中农用

地 68.99 亩、未利用地 4.16 亩、建设用地 5.83 亩),涉及灵山镇

农民集体,东和村民委员会,新管村民委员会,东营村民委员会,

大昌村委会溪头、后尾、群东、群尚、群西、山湖、东坡村民小

组,东平村委会麻余二、麻余三村民小组,东营村委会罗烈一、

陶朗一、罗王一村民小组;演丰镇农民集体,演东村委会瑶城、

芳园十二队村民小组,演西村委会博度一、博度二、博度三、岐

山五队、岐山六队、北排、云内村民小组,演南村委会美学村民

小组等集体所有。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作为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

升工程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海堤治理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美兰区灵山镇、演丰镇政府拟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组织开展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

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

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

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

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

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 个工作日,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

起,至 2024 年5 月 14 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

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美兰区灵山镇、演丰

镇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

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

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4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监督举报及申请复查方式:6523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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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