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能源执法扣押车招标预告(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2024-xqgs64d897172d05c7b4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12-0217:00前(节假日除外)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2月2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3室),外地可发送邮件至邮箱:1589009783@qq.com签字(盖章)。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
3、意见接收机构: 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郑先生、唐先生
5、联系电话:13634235000
6、联系邮箱:1589009783@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件信息: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docx166.0K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docx
瓯海区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wzzb-2024110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单位: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公开招标公告1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4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8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2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4第五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37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40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zb-202411001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元):680000元。最高限价(元):680000元。采购需求: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售价(元):0。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评标,无需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电子投标说明:(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CA。8、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二)其他相关说明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温州市瓯海中心区2号楼6楼传真:/项目联系人:曹丽捷联系方式:0577-88596923质疑联系人:吴华质疑联系方式:0577-885975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3室联系人:郑先生、唐先生联系方式:13634235000传真:/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6342350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传真:/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77-8852223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1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或采用CA电子签章。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可按其规定。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如有);3.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系统上下载):(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机构做好确认工作,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管。(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投标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投标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7政采云系统默认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1 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 在解密期限内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8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评审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投标活动等事宜。9询标澄清1、在采购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投标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2、评审过程中,建议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投标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时,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11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一、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相关规定)。三、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上述三点内容详见附件相关规定。四、本项目相关情况及执行的政策:1.本项目 非 (“是”或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也 非 (“是”或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所属行业:工业。12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14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新能源执法扣押车。15注意事项1)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邀请函”为准;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政采云公司如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说明操作。5)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6)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供应商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3.现场勘查采购人不组织勘查,各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4.投标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5.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发起询问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代理机构收到,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政采云平台在线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3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4.若招标文件中存在冲突的,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或考核细则为准。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如有)。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3.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见附件)2)企业资信,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如有)3)企业技术能力4)投标设备技术响应表(见附件)5)投标产品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见附件)6)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业绩(见附件),需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7)售后服务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8)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另有要求除外)证书、证件、执照提供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因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2)资格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时,只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见附件)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1财务报告、2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担保函,三者其一即可)1、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2提供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1.3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1.4社会团体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2、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2.1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供应商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2自然人适用:提供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3.1提供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2、依法不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见附件)。1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另有要求除外)证书、证件、执照提供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因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商务条款偏离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见附件)4)政策享受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一、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须按投标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二、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5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文件由一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如有)组成,均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2)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3)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1.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1.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包括产品购置费、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运杂费、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培训费、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及税金,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报价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4.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3▲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标处理。4.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4.5▲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综合单价中。4.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4.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5.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或采用CA电子签章。(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可按其规定。(4)电子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改内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4.2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4.3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或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政采云系统仍未能识别的。4.4以纸质形式提交的。5、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开标流程4.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异常处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默认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①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②在解密期限内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4)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5)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6)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4.2开标第二阶段(1)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符合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5.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5.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5.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文件中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评委会来确定。6.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6.1▲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8)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的电子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与政采云网页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6.5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6.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6.7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小于3家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工作。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7.3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投标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7.4评审过程中,建议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投标供应商在询标澄清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8.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8.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9.确定中标候选人9.1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9.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9.4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0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集规范性文件执行。六、授予合同1.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通知书2.1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2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拒签合同的原中标人承担。3.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扫描件至代理机构。3.4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入库手续,以便于合同备案。4.履约保证金:不要求。5.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陆仟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工行温州梧田支行开户名称: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帐号:1203227509200040532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对采购人因此引起的损失予以赔偿。(八)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九)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招标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单位保证在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11、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被发现不符合以上情况,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管单位的任何处罚。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1、本表附加盖有效公章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投标设备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附注:(1)本表必须根据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第二点“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内容详细填写及说明,除采购设备清单外的设备,投标人可增项。(如果内容提供不全而导致对投标人不利评定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产品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台备注附注:投标人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为(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内容,并承认其代表我在参加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附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我方(投标供应商全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我方(投标供应商全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我方(投标供应商全称)郑重承诺,此次参加本项目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供货期交货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按业主指定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小写:¥1.▲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包括产品购置费、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运杂费、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培训费、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及税金,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报价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2.▲此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一致。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4.▲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或CA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厂商名称数量出厂单价(含税)总价(含税)免费保修期12……设备总价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税金代理服务费用含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附注:1.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2.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一览表”投标总价相一致。3.如果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投标人全称(公章或CA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说明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说明: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或提供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备注:此附件在开标当天填写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589009783@qq.com,不需做进投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1、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2)2、▲本项目为1个标段,投标供应商根据自己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投部分内容。一、技术参数要求1.配置要求一览表招标要求数量单位本次招标的标的车为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具体参数要求如下:清障车(纯电皮卡):1电机峰值功率:≥315kw2峰值扭矩: ≥310Nm3电池容量:≥73Ah4车身结构:皮卡车5 外观尺寸(均含本数):整车:长度≥5260mm, 宽度≥1900mm, 高度≥1800mm;后箱:长度≥1510mm, 宽度≥1450mm, 高度≥530mm;6额定载重:865KG7座位数:5个8纯电动新能源车的续航里程:≥400km9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10轴距: ≥2920mm11座椅配置:全车皮质座椅12车身颜色:白色13安全防护:安全气囊≥2个、倒车雷达、高清倒车影像、车身稳定系统、电子制动辅助系统、TCS牵引力控制、坡道起步辅助系统、陡坡缓降系统、智能胎压监控系统、防抱死制动系统(ABS)、 自动感应雨刷、智能用电安全保护系统。14驾乘体验:前置前驱、CCS定速巡航系统、上坡辅助、能量回收。15车辆技术性能:最大涉水≥815MM、最大爬坡≥95%、最大拖拽能力≥3000KG 、额定载重≥865KG16乘用智能系统:智能语音车控、智能生态应用、手机APP远程控制4辆▲2.质保要求:2.1纯电动新能源车的质量担保期自购车之日起计,质保时间大于等于三年或行驶里程大于等于十万公里,其中新能源车辆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保期要大于等于八年或行驶里程大于等于十六万公里,时间数和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在质保期内,如果车辆上原装零部件经确认因质量问题而损坏,修理和更换零部件的工时和材料费由销售方承担,但质保细则明示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和责任免除的项目除外。2.2易损件:易损件质保期如下。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及质量担保期空调滤清器大于等于 6 个月/10000 公里离合器片大于等于6 个月/10000 公里制动衬片大于等于 6 个月/10000 公里轮胎大于等于 6 个月/10000 公里遥控器电池大于等于 6 个月/10000 公里灯泡大于等于 6 个月/10000 公里雨刮片大于等于 6 个月/10000 公里蓄电池大于等于 12 个月/20000 公里保险丝大于等于 12 个月/20000 公里普通继电器大于等于 12 个月/20000 公里时间数和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3.车辆交付前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执法车辆外观喷涂并缴纳首年车辆保险费用。二、其他要求1、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产品购置费、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运杂费、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培训费、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及税金。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合同单价和总价不做调整。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合同金额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5、备品备件及耗材: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6、技术培训:中标人须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对进行操作、使用的培训服务,培训所需一切资料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须继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7、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写明可承担本项目所购车辆售后服务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和地点,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范围内的产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服务,所有与之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应有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对于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故障,中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的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一般故障要求保证在4小时之内修复,重大故障一般应当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要确保48小时内解决。(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供应商的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在修复之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复内容等情况向采购人提交报告。8、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项目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2、如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且采购人无法支付的,本项目做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四、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技术分70分,商务分30分。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7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各评分项分值不得超过上限。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供应商技术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细则序号评审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制造商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证书须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的认证机构颁发,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3分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2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3分投标人业绩情况3根据投标的汽车续航里程参数评分:续航里程≥400公里的得1分,续航里程≥430公里的得2分,续航里程≥460公里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3分电池续航里程4根据投标汽车以下技术参数指标评分:1、电机峰值功率≥315kw、电池容量≥73Ah,每符合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4分。2、最大涉水≥815MM、最大爬坡≥95%、最大拖拽能力≥3000KG 、额定载重≥865KG的 ,每符合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8分车辆技术参数指标符合性5根据投标汽车以下安全性能参数评分:(1)有防抱死制动系统(ABS)、车身稳定系统、电子制动辅助系统、智能胎压监控系统、倒车雷达、高清倒车影像、坡道起步辅助系统、自动感应雨刷、智能用电安全保护系统、陡坡缓降系统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2)磷酸铁锂电池、安全气囊数≥4,每符合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14分车辆安全性能参数符合性6根据投标汽车驱动电机峰值扭矩技术参数指标评分:峰值扭矩(Nm)≥310Nm的得1分,峰值扭矩(Nm))≥450Nm的得2分,峰值扭矩(Nm)≥590kw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3分驱动电机峰值扭矩7根据投标汽车0-100km/h加速时间(s)参数指标评分:0-100km/h加速时间≤8s的得1分,0-100km/h 加速时间≤6s的得2分,0-100km/h加速时间≤4.5s的得3分 。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3分0-100km/h 加速时间(s)8根据投标的汽车轴距长短评分:轴距≥2920mm的得1分,轴距≥3020mm的得3分,轴距≥3120mm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5分车辆轴距方面( mm )9根据投标的汽车配备慢充充电桩配套情况评分:提供1个配套慢充充电桩的,得1分;提供2个配套慢充充电桩的,得2分,提供4个配套慢充充电桩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客观分3分车辆配套服务方面10根据车辆使用培训方案的系统性、可操作评分。(1)车辆使用培训方案得当、实施性高的得3分;(2)车辆使用培训方案较得当、实施性较高的得2分;(3)车辆使用培训方案一般、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3分车辆使用培训方案11根据投标的汽车的车辆外观造型 、内饰等车辆设计方面的情况评审。 (1)车辆设计方面的情况介绍得当、实施性高的得5分;(2)车辆设计方面的情况介绍较得当、实施性较高的得4分;(3)车辆设计方面的情况介绍一般、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4)车辆设计方面的情况介绍粗略、实施性差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5分车辆设计方面1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量保证方案评审:(1)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1分;(4)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5车辆质量保证方案方面13根据投标汽车提供的乘用智能系统(智能语音车控、智能生态应用、手机APP远程控制3大类)功能情况介绍及系统更新承诺评审:(1)智能系统功能可靠性强,具有可拓展性,完全能满足采购人当前和今后各方面功能需求的得6分;(2)智能系统功能可靠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可拓展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当前和今后各方面功能需求的得4分;(3)智能系统功能可靠性、可拓展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人当前各方面功能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6智能系统功能方面14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售后服务方案评审:(1)车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服务内容完善,完全符合要求的得5分;(2)车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服务内容较完整,基本能符合要求的得3分;(3)车辆售后服务方案较为简单,服务内容有欠缺,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2、售后服务方案中,有投标人承诺所投车辆须满足机动车登记注册上牌照要求的,并协助采购人完成车辆上牌工作服务承诺的,得1分。主观分6车辆售后服务方案与承诺方面2、商务评分(30分)2.1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1)“评标价格”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功能的扣除后,仅用作价格分评分的价格(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10%,即投标报价×90%;(3)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标价格的扣除。2.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商务报价评分值为满分30分;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务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价格权值为30%)3)▲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所有供应商商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重新组织招标。3、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六、定标办法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投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投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人备查。第五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商务的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编号)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1(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也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1(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也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也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1.4.2/1.5.1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5.2/1.5.3 /1.6.2(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合同金额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1.7.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和调试完毕。1.7.2采购人指定地点1.7.3送货上门安装、调试1.8.61.乙方所投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2.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9.1/1.9.2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的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4.1 /2.4.3/2.8均由乙方承担2.1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2.12.4收到书面通知后7天内2.16.1乙方提交验收申请30天内组织验收2.16.3 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7]11号)、《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规定,合同履约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书面发起验收申请。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方案开展验收,出具验收书,并按规定公告与存档。履约验收产生的检验(监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支付。2.20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瓯海区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wzzb-2024110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单位: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公开招标公告1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4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8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2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4第五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37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40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zb-202411001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元):680000元。最高限价(元):680000元。采购需求: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售价(元):0。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评标,无需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电子投标说明:(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CA。8、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二)其他相关说明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温州市瓯海中心区2号楼6楼传真:/项目联系人:曹丽捷联系方式:0577-88596923质疑联系人:吴华质疑联系方式:0577-885975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之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3室联系人:郑先生、唐先生联系方式:13634235000传真:/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6342350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传真:/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77-8852223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1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或采用CA电子签章。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可按其规定。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如有);3.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系统上下载):(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机构做好确认工作,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管。(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投标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投标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7政采云系统默认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1 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 在解密期限内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8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评审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投标活动等事宜。9询标澄清1、在采购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投标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2、评审过程中,建议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投标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时,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11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一、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相关规定)。三、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上述三点内容详见附件相关规定。四、本项目相关情况及执行的政策:1.本项目 非 (“是”或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也 非 (“是”或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所属行业:工业。12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14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新能源执法扣押车。15注意事项1)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邀请函”为准;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政采云公司如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说明操作。5)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6)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供应商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3.现场勘查采购人不组织勘查,各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4.投标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5.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发起询问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代理机构收到,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政采云平台在线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3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4.若招标文件中存在冲突的,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或考核细则为准。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如有)。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3.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见附件)2)企业资信,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如有)3)企业技术能力4)投标设备技术响应表(见附件)5)投标产品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见附件)6)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业绩(见附件),需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7)售后服务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8)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另有要求除外)证书、证件、执照提供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因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2)资格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时,只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见附件)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1财务报告、2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担保函,三者其一即可)1、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2提供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1.3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1.4社会团体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2、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2.1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供应商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2自然人适用:提供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3.1提供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2、依法不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见附件)。1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另有要求除外)证书、证件、执照提供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因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商务条款偏离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见附件)4)政策享受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一、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须按投标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二、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5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文件由一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如有)组成,均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2)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3)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1.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1.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包括产品购置费、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运杂费、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培训费、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及税金,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报价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4.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3▲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标处理。4.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4.5▲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综合单价中。4.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4.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5.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或采用CA电子签章。(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可按其规定。(4)电子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改内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4.2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4.3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或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政采云系统仍未能识别的。4.4以纸质形式提交的。5、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开标流程4.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异常处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默认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①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②在解密期限内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4)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9009783@qq.com;(5)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6)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4.2开标第二阶段(1)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符合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5.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5.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5.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文件中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评委会来确定。6.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6.1▲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8)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执法扣押车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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