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库底清理 建筑物清理招标预告(瓮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YTDZB20241129
采购预算:2486800元
最高限价:24868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翁采复【2024】51号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桂源通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宇、程启健、赵静
联系方式:0851-87982353、15680979570
五、附件
附件信息:
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二次)需求公示附件.docx45.4K
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YTDZB20241129需求公示附件项目名称: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二次)采购人: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854-2621253代理机构:贵州桂源通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远大美域三期43栋2单元1801号联系人:郑宇、赵静、程启健联系电话:0851-87982353、15680979570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YTDZB20241129项目名称: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贰佰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2486800.00元)最高限价:贰佰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2486800.00元)采购需求:按照库底清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瓮安县塘坎上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各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清理;对易漂浮进行清理;对污染源及污染物实施卫生防疫消毒清理,使用0.005%溴敌隆鼠药进行灭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应有符合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且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给符合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协议须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投标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应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应有符合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且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给符合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协议须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备注1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按照库底清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瓮安县塘坎上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各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清理;对易漂浮进行清理;对污染源及污染物实施卫生防疫消毒清理,使用0.005%溴敌隆鼠药进行灭鼠库底清理工程量表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备注1建(构)筑物清理1.1各类房屋m29417.571.1.1砖混结构m21636.171.1.2砖木结构m2308.581.1.3木结构m25813.181.1.4烤烟房m239.041.1.5杂房m21620.61.1.6钢架棚m21531.2桥梁座21.3水位雨量遥测站个11.4水电站清理座11.5泵站(已废弃)座11.6简易人行桥座12林木清理2.1林地砍伐清理亩2202.752.2.1乔木林地亩901.412.2.2退耕还林地清理亩46.582.2.3成片经济林木亩290.332.2.4灌木林亩962.942.2.5竹林地亩1.492.2零星树木清理株51593易漂浮物清理km22.43784卫生清理4.1粪池清理个394.2沼气池个24.3卫生学调查及灭鼠亩3154.614.4生活垃圾清理人1664.5坟墓清理座85注:完成工作内容包含不仅限于上表所述内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规定;为保证水库运行安全,保护库周下游人群健康,在水库下闸蓄水前必须按库底清理技术要求进行库底清理。一、库底清理依据:(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2)《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二、库底清理原则:为了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防止水质污染,满足水库工业供水及灌溉供水等功能用水要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库底清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塘坎上水库库区淹没范围进行库底清理。(1)根据“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瓮安县人民政府为塘坎上水库工程库底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2)水库库底清理依据本工程水库淹没影响范围淹没特点和水库运行方式综合确定。(3)水库库底清理方案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操作并与枢纽工程设进度相衔接,满足水库蓄水要求。(4)库底清理设计方案应做到经济合理、易于操作,并应与水库工程建设进度相衔接,满足水库蓄水要求。(5)库底清理方案设计应符合卫生、环保、劳动安全等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6)一般清理根据实物量和清理措施计算所需投资,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偿投资概(估)算;特殊清理所需投资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受益方自行承担。(7)为了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防止水质污染,满足水库工业供水及灌溉供水等功能用水要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库底清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塘坎上水库库区淹没范围进行库底清理。(8)因本水库具有供水任务,应根据清理范围内的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性质、污染程度等环境状况,提出特定的清理措施和防止污染方案。三、库底清理范围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塘坎上水库工程淹没影响范围、淹没特点以及水库运行方式,水库库底清理为一般清理,无特殊清理项目。具体清理范围如下:(1)建(构)筑物清理各类建筑物清理范围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区域,各种构筑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至死水位以下3m范围内(2)林木清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水库淹没区域。(3)易漂浮物清理地面上各种易漂浮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区域以下。(4)卫生及固体废物清理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下的区域。四、库底清理对象及清理方法对库底清理范围内的构筑物、林木、易漂浮物清理工作应在相关专业部门技术指导下,由瓮安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卫生清理中一般污染源的清理工作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指导下,由安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传染性污染源和生物类污染源的清理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库底清理工作应由瓮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移民、水务、卫生、环保、民政、公安、林业、宣传等部门成立临时清库领导小组,对清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库底清理实施组织协调工作。库底清理工作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和必需的资料报送工程验收委员会,经复验合格并批准后方能下闸蓄水。塘坎上水库工程水库库底清理的区域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区清理(主要是清理枢纽工程建设区提前征用库区的部分区域)和水库淹没区的库底清理。(一)建(构)筑物清理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对象为居民迁移线以下水库淹没区的建(构)筑物和易漂浮物,以及居民迁移线以下至死水位(含极限死水位)以下3m范围内大体积建筑物和构筑物残留体。水库居民迁移线范围内淹没的房屋和附属建筑物应拆除,墙壁推倒摊平。建筑物拆除后,有利用价值的旧料应尽可能搬运出库外;不能利用的又易于漂浮的废旧弃料应运出库区,并做好防漂措施。淹没涉及的桥梁等地面大体积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输电、电信等线路必须拆除或炸除,墩、柱、杆、塔残留高度不超过地面0.5m,可回收的旧料应该运出库外。在水库消落区内的水井、检修井、地窖等构筑物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填塞、封堵及泥沙淤积等措施进行处理。(二)卫生清理卫生清理的对象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水库淹没区所有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可分为一般污染源、传染源、生物类污染源等。(1)一般污染源主要有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污水池、生活垃圾及其堆放场、坟墓等。水库淹没所涉及各类粪池,先将池内污物掏出薄铺地面,暴晒后用生石灰(0.5kg/㎡)消毒处理,然后就近低洼地掩埋;坑穴用生石灰按1.0kg/m?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生活垃圾中以厨房垃圾为主,有机物约占38%,炉灰、砖瓦等无机物约占50%,废纸、废布、塑料、金属、玻璃等约占12%。根据垃圾组成,先将垃圾进行人工拣选,塑料、金属、玻璃等回收利用,炉灰、砖瓦等无机物和生活垃圾平铺地面用生石灰(0.5kg/㎡)消毒处理,有机物及废纸、废布等经晒干后焚烧,灰烬就地掩埋。埋葬15年以内的墓穴及周围土应摊晒,或直接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或生石灰0.5~1kg/㎡处理后,回填压实。无主坟墓,要将尸体挖出焚烧。埋葬超过15年的无主坟墓压实处理。坟墓清理应当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2)生物类污染源有居民区、垃圾堆积堆放场及耕作区的鼠类,蟑螂、蚊蝇等其他生物类污染源。水库蓄水后,库区各种鼠类将迁往库周,造成库周鼠类密度增加,可能造成鼠害,影响人畜和生态环境。因此,居民迁出库外后,在各类房屋,下水道、垃圾堆场、园地、林地、灌木林、坟地等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放置鼠药,进行一次彻底的灭鼠工作。应该使用抗凝血剂灭鼠毒饵,禁止使用强毒急性鼠药。投放动鼠钠或杀鼠迷饵料量每堆20g,也可投放溴敌隆或大隆毒饵料量每堆10g。房屋按15㎡投放毒饵两处。在耕作区灭鼠应在田埂上投饵,每亩投放毒饵10堆。投放毒饵后5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全被吃光处再加倍投放饵料。同时收集鼠尸并立即进行焚烧或距地面1m深埋处理;投饵15天后,收集并妥善处理鼠尸和剩余毒饵。对上述地区在消毒前均要进行灭蝇(蚊),每亩投放灭蝇(蚊)药2处。(三)林木清理林木清理对象为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水库淹没区的乔木林、灌木林及零星林木等。所清理的各类林木可移栽保护利用的采取移栽,其余的应尽可能齐地砍伐并清理外运;砍伐残余的枝丫、枯木、灌木丛、秸秆以及柴草等易漂浮物应及时运出库外,并做好防漂浮措施;林木清理过程中,要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防火规定,注意防火安全。五、清理技术要求根据SL290-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各项清理工作应遵循下列技术要求。(一)建(构)筑物清理建(构)筑物清理后,残留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5m,拆除的线材、铁制品、木杆不得残留库区。建(构)筑物清理后的易漂浮材料,不得堆放在库区移民迁移线以下,且需有固定措施。对库岸稳定性有利的建筑物基础、挡土墙可不予拆除。(二)卫生防疫清理清理现场表面用土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粪便消毒处理后要达到GB7959的指标要求,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检测报告。粪大肠菌按照GB7959检测。处理后的废物要满足GB8172的有关要求。有炭疽尸体埋葬的地方,表土不得检测出具有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芽孢杆菌按照GB17015检测。鼠密度按GB16882进行检查,不得超过1%一般污染源主要采用生石灰为消毒剂,传染性污染源主要采用漂白粉为消毒剂。在日照充足,降雨少时,也可采用日光曝晒、焚烧等物理方法。(1)一般污染源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中的粪便应彻底清掏至库外,其无法清掏的残留物,应加等量生石灰或按1kg/㎡撒布漂白粉混匀消毒后清除。处理后的类便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要求。化粪池、沼气池、粪池、牲畜栏的坑穴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此处和以下使用的漂白粉有效氯含量均以大于20%计算)按1kg/㎡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公共厕所地面和坑穴表面用4%漂白粉上清液1~2kg/㎡喷酒。坟墓按县级政府规定的限期内迁出库区,过期无人管理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墓穴及周围土应摊晒,或直接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或生石灰0.5~1kg/㎡处理后回填压实。无主坟墓,由村集体组织搬迁。(2)传染性污染源①传梁病疫源地的卫生清理:污染地点的污水、污物、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②鼠类灭杀:灭鼠应使用抗凝血剂灭鼠毒饵,禁止使用强毒急性鼠药。投放敌鼠钠盐或杀鼠迷饵料量每堆20g,也可投放溴敌隆或大隆毒饵料量每堆10g。灭鼠范围为居民区、垃圾堆及其周围100㎡的区域和耕作区。居民区室内面积小于15㎡时,投放毒饵2堆,室内面积大于15㎡时,投放毒饵3堆垃圾场及其周围100㎡区域每10㎡投放毒饵1堆;耕作区灭鼠在田埂上投饵,每亩投放毒饵10堆。投放毒饵后5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全被吃光处再加倍投放饵料。同时收集鼠厂并立即进行焚烧或距地面1m深埋处理:投饵15天后,收集并妥善处理鼠尸和剩余毒饵。(三)林木清理(1)树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0.3m,枝桠不得残留库区。伐倒的树木及其枝桠等易漂浮物应运至库外,并对残余物进行处理。林木经清残留量不应大于清量的千分之一。(2)林木清理过程中,严禁顺坡散堆火烧,如实际需要火烧,必须取得林业部门同意,可采用工程措施在空旷低洼处挖坑集中焚烧,但必须设置足够防火带,由专人24小时看守,并配备灭火设施。焚烧结束后必须进行覆土掩埋,覆土层不得少于30cm。(3)对清理范围内的珍稀植物、古树名木及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加以移植保护。(4)采伐林木前应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指定期限为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规定的标准实施库底清理及验收。库底清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移民、水务、卫生、环保、住建、民政、公安、林业、宣传等部门成立临时清理领导小组,对清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库底清理实施组织协调工作。由于库底清理有较强的技术要求和一定的危险性,涉及镇及各村应配备专职清理人员,负责清理中的技术问题、安全防护及安全检查,并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检查。县政府应对专职清理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必要时由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库底清理工作。根据"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库底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库底清理工作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报送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终验,经复验合格并批准后方能下闸蓄水。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兼职人员:现场管理派驻2人及以上。服务响应时间:60分钟内四、质保期/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最终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为准六、履约保证金/七、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八、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提供库底清理前后由无人机拍摄的照片及视频等影像资料。2、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提供导截流、下闸蓄水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库底清理报告。3、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建筑垃圾外运等运输工作。4、供应商须承诺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指定工作。5、供应商须单独承诺响应售后服务要求。注: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组织踏勘。五、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评分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2024.X.X 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价格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0-10分技术分(15分)项目理解:供应商对项目理解阐述清楚、科学符合逻辑。好,得3-4分,一般,得1.5-2.9分,差,得0.-1.4分,缺项不得分。0-4分技术分(15分)服务方案编制:供应商对项目服务方案编制合理。好,得4-7分,一般,得2-3.9分,差,得0.-1.9分,缺项不得分。0-7分技术分(15分)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编制科学,承诺内容合理。好,得3-4分,一般,得1.5-2.9分,差,得0.-1.4分,缺项不得分。0-4分商务分(75分)拟派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及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一名管理人员的得7.5分,此项最高得30分;注:拟派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45分商务分(75分)类似业绩:提供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水库库底清理(须含消毒、灭鼠、消杀等)服务经验案例,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全不计分,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5分)。0-5分商务分(75分)供应商承诺:1.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在3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调整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3.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调整现场投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使用数量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0-25分得分100分评标专家(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工程库底清理 建筑物清理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