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预告(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
1. 招标条件
宁波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站东路(永安路-环站北路段)勘察设计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4】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地**府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筹,项目业主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环站东路道路长0.911km,道路规划红线宽50m,设双向八车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km/h,沿线新建桥梁1座;建安工程费16257.78万元。
建设地点:浒崇公路以东,永安路以北。
2.2招标范围: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配合等。
2.3服务期限:(1)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2)经招标人正式确认设计方案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勘察成果报告和测量成果报告);(3)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2楼 地 址:慈溪市胜山镇工贸集团B座16楼
联系人:汪工 联 系 人: 何工、周工
电 话:0574-89591288 电 话: 0574-63819705
传 真: / 传 真: /
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宁波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站东路(永安路-环站北路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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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站东路(永安路-环站北路段)勘察设计(招标编号:A3302820390022976004)招标文件招标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6投资估算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1.11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须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认可。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保证金、勘察纲要、设计方案、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周期承诺、履约担保承诺、违约责任承诺、主要项目人员配备及服务承诺和计划等初步评审内容。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招标补充文件(如有)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联系方式:0574-63819705,联系人:周工。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须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信封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第二信封包括商务标。□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内容:(一)资格审查文件包括:(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3)拟派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主设计师职称证书及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和勘察系负责人的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勘察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需提供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若是退休人员须3.1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供企业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若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提供);(6)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提供);(7)承诺函;(8)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9)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10)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二)资信标包括:(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三)技术标包括:(1)技术标封面;(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三章技术标评审标准进行编制,内容不限于:①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②勘察纲要、设计方案;③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④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⑤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⑥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⑦投资估算准确性的保证措施;⑧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图纸或其他资料(四)商务标包括:(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92%(含)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3.4.1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周秦惠地址:慈溪市胜山镇工贸集团B座16楼联系电话:13566546564其他:/□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品茗投标工具-5.0.0.1”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2)“品茗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3)投标工具服务技术支持:品茗技术支持联系人为:侯工(15215725182)、张工(15867360427)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文件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2)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张工(15867360427)。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开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公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招标人公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3)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5)招标人自行选择系数抽取方式,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3)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应由投标人单位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盖单位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提供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独立保函)编号:投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贵方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申请,我方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1.经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3.载明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适用的具体条款;4.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五、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到期后,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注:开立人应按照以上格式出具投标保函(独立保函),否则将不被招标人接受。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术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经营范围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各类注册人员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设计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须分别列表。资信标自评分表资信评分项投标人具备条件自评分合计合计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表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表中明确投标人无须提交证明资料的除外)。承诺函致:(招标人):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如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公司无串通投标行为。如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①网卡MAC地址;②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④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3、我公司无恶意报价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被认定存在上述情形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非我单位在职人员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6、配备、派遣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且配备人数和资格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非我单位在职人员或不具备上述证书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招标条件宁波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站东路(永安路-环站北路段)勘察设计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4】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府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筹,项目业主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环站东路道路长0.911km,道路规划红线宽50m,设双向八车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km/h,沿线新建桥梁1座;建安工程费16257.78万元。建设地点:浒崇公路以东,永安路以北。2.2招标范围: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配合等。2.3服务期限:(1)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2)经招标人正式确认设计方案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勘察成果报告和测量成果报告);(3)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三)其他: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月日17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时3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月日0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慈溪市通苏嘉甬高铁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2楼地址:慈溪市胜山镇工贸集团B座16楼联系人:汪工联系人:何工、周工电话:0574-89591288电话:0574-63819705传真:/传真:/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