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梅花节、樱花节合作运营招标预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2024)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磨山管理处2025年梅花节、樱花节合作运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QS-FWD-2025-002
(二)项目名称:磨山管理处2025年梅花节、樱花节合作运营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8-2024-0076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项目预算:73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73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盖章版PDF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34635482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665号
联系人姓名:翟宇清
联系电话:027-87510189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项目联系人:葛平、梁晓玉、刘念、孙云飞、王婧
联系电话:027-856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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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12.12.docx
相关合同
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1.1.1项目简述项目名称:磨山管理处2025年梅花节、樱花节合作运营项目采购单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服务期:1年,根据财库〔2014〕37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若服务质量优良,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一年。1.1.2项目概况东湖梅园:占地800余亩,是中国梅花研究中心所在地。建有全世界最大的梅花资源圃,培育种植珍贵梅树品种360余种,是全世界梅花品种最多、最全的梅花培育基地;东湖樱花园占地面积达520余亩。与日本青森县弘前樱花园、美国华盛顿州樱花园并称为世界三大赏樱胜地。拥有樱花品种80余种,樱花树上万余株。为确保东湖花节品牌知名度、增加项目收入,推动文旅产业发展,2025年拟引入合作机构进行花节合作运营:合作方负责花节期间验票工作及协助我处进行线上门票销售渠道的建立、管理及过程实施,负责策划承办花节开幕式、召开产品推介会和多渠道平台营销宣传、各项活动及现场搭建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园区安全人流疏导、园内志愿引导、游客投诉处理、交通疏导管理等工作,完成因花节需要开展的临时性和突发性等工作。承担相关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1.2项目地点项目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梅园、樱花园。山区东湖碧波宾馆e山区滑迎上站儿量生态乐园O东湖楚文化风情四实验源樱花园司司东湖山武汉物国小社疏影园梅园磨山社区武汉丹桂苑宾馆东湖梅园物园路东湖通道管理中心中心生专标东湖音乐公园1.3服务要求2025年合作收入方案如下:表1-1梅花节合作收入方案阶梯门票销售总额阶梯段磨山处占比阶梯段合作方占比第一阶梯420-450 万元50%50%第二阶梯450-500 万元40%60%第三阶梯500-550 万元30%70%第四阶梯550 万元以上90%10%表1-2樱花节合作收入方案阶梯门票销售总额阶梯段磨山处占比阶梯段合作方占比第一阶梯2650-2850 万元50%50%第二阶梯2850-3150 万元40%60%第三阶梯3150-3450 万元20%80%第四阶梯3450-3750 万元80%20%第五阶梯3750 万元以上90%10%当梅花节、樱花节收入总计突破5000万元时,超出部分不再实行阶梯收入方案,实施创收定额奖励措施,即为梅花节、樱花节收入总额5000万元以上,每超出500万元(含500万元),奖励50万元。即突破5500万元,奖励50万元;突破6000万元时,奖励100万元;以此类推。以上梅花节、樱花节门票销售总额阶梯占比中,阶梯下限均不含本数本身,阶梯上限均含本数本身。1.4时间节点梅花节预计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3月9日樱花节预计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20日★为了确保花节活动的品牌及声誉,梅花节、樱花节活动的期限采购人可视花树的着花率的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或延期,采购人若更改花节时间,须提前告知供应商。1.5合作模式★1.采购人授权供应商作为2025年东湖梅花节、樱花节协作运营单位,负责梅花节、樱花节期间验票,线上门票销售渠道的建立、管理及过程实施,负责策划承办花节开幕式、召开产品推介会和多渠道平台营销宣传、各项活动及现场搭建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园区安全人流疏导、园内志愿引导、游客投诉处理、交通疏导管理等工作,完成因花节需要开展的临时性和突发性等工作。承担相关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圆(保证金不计利息)。采购人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费用,在采购人扣减后供应商应于扣减后三日内补足扣减金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供应商应承担的金额的,不足的部分应由供应商承担。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供应商承诺在梅花节开始前一周内将壹佰万元门票预付款、在樱花节开始前一周内将贰佰万元门票预付款(共计叁佰万元)打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花节期间正常结账,该预付款在樱花节最后一次结账时冲抵门票费用,该预付款不计利息。★3.供应商安排人员负责梅花节、樱花节所在园区所有大门验票工作,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一间办公室供供应商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供应商需要根据项目所需投入相应的人员及设备等。★4.合作期间,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自身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如因供应商人员原因造成对采购人不利影响,供应商应当承担因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对采购人不利影响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利影响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5.合作期间,供应商应保障其员工严格按照采购人花节时间上下班并保证无脱岗情况,如因供应商人员不在岗而影响游客入园所产生的投诉,由供应商负责解决(梅花节时间:7:30---18:00;樱花节时间:7:00---22:30)。如因供应商服务所造成的游客投诉及游客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供应商须妥善处理,如引发采购人赔偿,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用于相关赔偿,如不够赔偿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补足赔偿金及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因供应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其所有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6.在销售过程中,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价格体系执行。★梅园价格体系约定如下:渠道现场售票直通车游船、电瓶车旅行社团队OTA、O2O线上优惠票OTA、O2O线上原价票成人票40元32元32元30元40元优惠票20元结算价均为挂牌价的八折结算20元★樱花园价格体系约定如下:渠道现场售票直通车游船、电瓶车旅行社团队OTA、O2O线上优惠票OTA、O2O线上原价票成人票60元50元50元50元60元优惠票30元结算价均为挂牌价的八折结算30元备注:免票、优惠票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和采购人对外公示的内容执行。7.供应商所有渠道的门票销售数据,均须对接采购人电子门票管理系统后台,供应商分销网络票明细数据保证准确、完整、清晰提供给采购方。★8.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调研市场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承接本项目所带来的风险,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1.6门票验证及核销1.6.1门票的验证方式:(1)实体票游客在景区的售票窗口购买纸质票,旅行社团队实体票均通过采购人的闸机系统经专用通道检票入园(验票均由供应商进行);(2)电子票游客通过OTA、O2O、微信等网上购票方式购买门票的,通过采购人闸机扫二维码入园。(3)通过景区直通车、东湖游船、东湖观光车等供应商洽谈渠道购票的游客,须接入采购人票务系统扫码入园。(4)供应商所有验票口如有工作人员私自放人入园或不扫码入园,一经发现,将以门票价格双倍罚款。(5)如遇特殊大型活动,采购人有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场。1.6.2票务核准:采购人开通查询权限供供应商参考每天统计数据,双方备案。结算方式:1.7结算方式:1.7.1东湖梅花节期间,无论供应商是否全额收到其销售的网络票款,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将实际销售的门票票款按期打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打款周期:以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每15个工作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打款一次);若门票销售总额不足420万时,供应商不确认收入;当门票销售总额超过420万时(不含420万本数),采购人在每一阶段门票销售总额达到各阶梯分成金额最大值的前提下,经确认供应商将该阶段收入全额打款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阶梯比例再将供应商确认的收入金额打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例如门票销售总额达450万元时,采购人则需向供应商支付第一阶段确认的收入金额15万元,即(450万元-420万元)*50%;门票销售总额达500万元时,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支付第二阶段确认的收入金额30万元,即(500万元-450万元)*60%,以此类推)。1.7.2东湖樱花节期间,无论供应商是否全额收到其销售的网络票款,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将实际销售的门票票款按期打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打款周期: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每10个工作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打款一次);若门票销售总额不足2650万时,供应商不确认收入;当门票销售总额超过2650万时(不含2650万本数),采购人在每一阶段门票销售总额达到各阶梯分成金额最大值的前提下,经确认供应商将该阶段收入全额打款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阶梯比例再将供应商确认的收入金额打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例如门票销售总额达2850万元时,采购人则需向供应商支付第一阶段确认的收入金额100万元,即(2850万元-2650万元)*50%;门票销售总额达3150万元时,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支付第二阶段确认的收入金额180万元,即(3150万元-2850万元)*60%,以此类推)。1.7.3当梅花节、樱花节合计收入总额突破5000万时,超出部分不再实行阶梯收入方案,实施创收定额奖励措施,即为梅花节、樱花节收入总额突破5500万时奖励50万元;突破6000万时奖励100万元;以此类推,创收定额奖励部分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供应商。1.7.4结算时间:采购人应于东湖梅花节、樱花节门票销售总额分别达到上述前2款(1.7.1和1.7.2)结算方式时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供应商确认的收入金额打入供应商指定账户,前期已打款项,视同交易完成。供应商不得以游客退款或其它任何原因为由,向采购人主张核减结算金额。但东湖梅花节、樱花节最后一期应支付给供应商的确认收入金额,待各花节花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根据门票销售收入总额按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结算。另采购人在供应商无任何违约的行为且均依约补足保证金的情况下于2025年樱花节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支付的保证金叁拾万圆。1.7.6如供应商于东湖梅花节、樱花节分别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未按时按合同约定对采购人进行结算、支付全部应付款项,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用以冲抵采购人应得收入,不足部分供应商仍应补足。★1.8报价本项目采购综合折扣率报价,以阶梯段合作方占比为计算依据,供应商进行综合折扣率报价,综合折扣率应≤100%,且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举例:报价综合折扣率为95%,假设东湖樱花节期间收益为3000万元,则结算金额=(2850万元-2650万元)*50%*95%+(3000万元-2850万元)*60%*95%=180.5万元。二、基本要求1、在服务合作过程中,采购人具有向供应商提出服务具体要求、服务人员素质要求,所有拟派人员均应进行严格管理。2、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对接人员,若需更换,更换前必须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对接人员。3、供应商必须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回应,提供切合该服务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并在采购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和负责解决相关的问题。供应商承担服务项目具体的实施工作,受到采购人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4、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服务合同,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性服务。5、针对日常各项事务运行、突发事件、统计分析等,均应做好详细档案管理记录并整理成完整档案资料,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全部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6、供应商应该严格按照投标书提供服务,如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管理、维护和服务的水平下降,投诉多或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直至终止委托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责任由供应商负责。若供应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应赔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三、其他要求1、服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劳务纠纷、工伤医疗等引起的事件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2、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应配合采购人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工作。3、供应商须提交安全管理情况承诺书及安全事故处罚条例。4、供应商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5、如有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况,经查属实,由当事人负责相关法律责任。6、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的费用。7、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8、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9、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对各项标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的承诺。10、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服务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承诺。11、投标文件中应对其他优惠条款做出说明。1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1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如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招标范围或技术需求的,经专家评委确认后,则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4、保证服务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周期表)。15、服务期内提供免费7*24电话支持服务。16、服务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梅花节、樱花节合作运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