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招标预告(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预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350181]FJJF[GK]20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润、钱金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晓明 178542010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1-87585428
代理机构地址: 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项目编号:[350181]FJJF[GK]2024001)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稿)进行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稿)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建议材料(包括:建议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电话、邮箱)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7:3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雅润
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东南面B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4:46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99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雅润、钱金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85428
采购单位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晓明 17854201084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585428
附件:
附件1
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预公告稿).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稿)项目名称: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181-03390[2024]02342项目编号:[350181]FJJF[GK]2024001采购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2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181-03390[2024]023422、项目编号:[350181]FJJF[GK]2024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服务中心邮编:350309联系人:王晓明联系电话:1785420108412、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5楼邮编:350013联系人:陈雅润、钱金平、李一芝联系电话:0591-87585428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94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94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94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园区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3.009,94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园区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年元9,94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园区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园区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园区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年元9,94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清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以下标准支付:100万(含)以下,1.5%计算收取,100-500万,0.8%计算收取,500-1000万,0.45%计算收取,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账 号:117090100100030790。 (2)其他:a.本项目使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也可以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投标人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若投标人选择携带CA证书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e.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f.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其他情形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条件、合同支付方式、售后服务等所有商务条件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其他情形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其他情形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2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00%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0﹞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5%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七章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技术响应情况45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有内容的逐项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5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以“★”标示(3项)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标“▲”的技术参数(共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95分(共7.8分);(3)其余技术参数共30个评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24分,共37.2分(即每项评标项中的技术参数,负偏离一条或多条参数,均按一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项目理解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①项目背景、②项目服务目标、③项目需求和重点难点、④项目内容、⑤结合江阴港城经济区实际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全部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全部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运维方案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维方案(①管理目标、②团队设置、③车辆设置、④响应时间、⑤售后保障服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全部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全部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运维应急预案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维应急预案(①应急原则、②应急制度、③应急维护场景与措施、④突发和异常情况处置、⑤应急维护承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全部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全部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工业园区地表水水质数据分析和应用3根据投标人自身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出具的工业园区地表水水质数据分析和应用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加盖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公章的报告及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工业园区污水管水质分析和应用3根据投标人自身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出具的工业园区污水管水质分析和应用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加盖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公章的报告及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0.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备品备件承诺3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备品备件正品来源及交付时间进行承诺,承诺合同签订后10天内配备到采购人指定地址的得3分,承诺20天内配备到采购人指定地址的得2分,承诺30天内配备到采购人指定地址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注:①备品备件包括但不限于:石英旋流雾化室组件、石墨垫片、石英炬管、石英中心管、检测器、石英同心雾化器组件、调谐耗材、交叉校准耗材、蠕动泵、等离子体RF电源、分子泵、四极杆驱动RF电源、插板阀组件、环境控制板、分析主板、界面主板、柱塞泵、多通道选向阀组件、7寸触摸屏、一体化反应单元、分束光纤、氙灯、滤光片、一体式柱塞泵、消解单元、旋转阀、试剂等;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承诺配备到位时间由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开始计算】软件开发能力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软件更新及模块增加能力,提供与本项目技术有关的水环境预警系统、水环境监测与河湖管理系统、污水管可视化平台软件等相关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考核合格的技术服务人员证书、2.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3.系统分析师(高级)、4.系统架构师(高级),每提供一份得0.75分,满分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①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③同一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④项目负责人与平台运维人员所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站点及平台运维人员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站点及平台运维人员中,需具备有: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考核合格的技术服务人员证书、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高级)、3.CISAW安全运维认证、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每提供一份得0.75分,满分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注:①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与平台运维人员所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数据分析能力3本项目涉及大量环保数据的运用,投标人在数据统计、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方面获得过国家级奖项、证书的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奖项、证书的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奖项、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奖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运维人员保障2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多提供1个驻点人员的得0.5分(驻点人员需在投标人企业拥有一年以上水质检测设备运维经验),满分2分。须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医社保证明)及承诺中标后以上人员真实到岗的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业绩3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已完成的同类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完整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相应业绩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本项目为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水质监测站点运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优化升级及运维、站点点位调整及重新布设修复工程等。1.1现有站点整体情况园区当前共设有10个一期水质自动监测站与27个二期水质自动监测站,水站配置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氯化物、重金属、总有机碳、挥发酚等监测指标。站点分布如图1~2所示:图1江阴园区站点分布图西港图标监测水体站点个数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地表水5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猛酸盐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污染源11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猛酸盐指数污水厂纳管标准的30%作为预警值不予评价7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猛酸盐指数/特征污染物5TOC(2套)、挥发酚(3套)/污水干管10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猛酸盐指数污水厂纳管标准A03A01天质隆芝港.渠烟隆化工CO1C05卡乐顺宝渠A02化元展顺宝渠CO2B03服达co3港大道边沟林芝路边沟东南电化C13C14中董用空产业园万华九阳化工C06.纬6渠山卫大棵机福杭鼻业C18经7渠远顺木业海马生物A04大C15天起港机C16西正太新材科C09C8圣发路运B04+E万华DI渠地B05大中国软包装集团富仕新材料道BO新厝加工区站点油A05沙塘渠B08新福兴玻璃B06万全天时达1#友谊集团三风电B09旭川化学1LB10图2蓝园片区站点分布图掴03区东西河LO三又攫K庭日港K扣LO4兴滨海大道L02监测类型编号点位名称监测指标执行标准L01鸿生高科旁pH、氨氮、总《地表水环境L02四孔闸口处氮、总磷、化质量标准》地表水L03江镜农场上游学需氧量/高(GB3838-2002)V类L04五孔闸口处猛酸盐指数化1.2现有站点地理位置站点编号位置经度纬度站点编号位置经度纬度A01芝港渠上游林芝路口119.28701743°25.47682885°A02芝港渠-顺宝渠交界119.28040579°25.46178745°A03天辰耀隆西北侧119.2831°25.48032°A04西渠水闸119.26744938°25.44846741°A05占泽溪汇入园区(新福兴玻璃处)119.3147°25.43704°L01蓝园-鸿生高科旁119.4295°25.517°L02蓝园--四孔闸口处119.4109°25.5139°L03蓝园--江镜农场上游119.4339°25.5081°L04蓝园--五孔闸口处119.4169°25.5373°C01芝港渠中游耀隆外侧119.28517342°25.46760906°C02顺宝渠上游宏业外侧119.28792000°25.46179174°C03芝港渠-顺宝渠交界119.28040579°25.46178745°C04西部渠与顺宝渠交界卡乐丽处119.2733°25.46311°C05南曹渠上游高港-新江公路交界119.2942°25.46557°C06南曹渠中游南曹海威大厦119.28040579°25.46178745°C07南曹渠与圣发渠交界处119.298°25.44736°C08圣发渠中游污水厂处119.29000273°25.44737752°C09圣发渠与支渠交汇坤彩大门处119.281825.44942C10西部渠环洋处119.27302837°25.43722899°C11新沙渠上游中联门口119.3009°25.42606°C12新沙渠下游壁头闸前119.3024°25.41829°C13高港南港边沟交汇处119.28920746°25.45846484°C14林芝路与南港大道交汇119.2947°25.45733°C15林芝路-建港路交汇边沟119.2952°25.4513°C16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119.2664°25.50109°C17经七渠大棵树处119.2727°25.50973°C18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119.2825°25.50609°B01林芝路-南港大道交界119.2952°25.4573°B02加工区提升泵前119.2729°25.4944°B03顺宝路口处119.2894°25.4615°B04林芝路-圣发路交界119.2955°25.4479°B05南港大道与圣发路交界119.2897°25.4431°B06高港大道南段铁路物流园外侧119.2897°25.4455°B07新江公路-港前路交界119.2955°25.4276°B08江阴大道新福兴外侧119.314°25.4358°B09江阴大道-港前路交界119.3092°25.4208°B10排海超级站119.3013°25.4152°1.3现有站点仪器基本情况汇总表站点类型设备型号数量品牌投入使用时间物品名称/监测因子备注地表水(A01~A05)PH-2002聚光科技2021.1PH地表水(A01~A05)DO-2002聚光科技2021.1溶解氧地表水(A01~A05)NH3N-20002聚光科技202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地表水(A01~A05)PN-2000(TP)2聚光科技2021.1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地表水(A01~A05)PN-2000(TN)2聚光科技202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地表水(A01~A05)SIA-20002聚光科技2021.1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地表水(A01~A05)定制2谱育科技2021.1采水单元地表水(A01~A05)定制2谱育科技2021.1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地表水(A01~A05)定制2谱育科技2021.1控制单元地表水(A01~A05)WMS-30002聚光科技2021.1数据采集传输单元地表水(A01~A05)DS-2DF7223IW-A(C)2海康2021.1视频监控单元地表水(A01~A05)定制2谱育科技2021.1辅助单元地表水(A01~A05)定制2谱育科技2021.1监测站房地表水(A01~A05)TGH-SC3中绿环保2020.11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地表水(A01~A05)TGH-SNS3中绿环保2020.11氨氮在线监测分析仪地表水(A01~A05)TGH-STP3中绿环保2020.11总磷在线监测分析仪地表水(A01~A05)TGH-STN3中绿环保2020.11总氮在线监测分析仪地表水(A01~A05)TGH-SWS3中绿环保2020.11微型站户外柜(含采水及控制系统)地表水(A01~A05)TGH-SWS3中绿环保2020.11常规水质五参数分析仪地表水(A01~A05)TGH-SWS3中绿环保2020.1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软件地表水(A01~A05)定制3中绿环保2020.11数据采集系统(5G路由器)地表水(A01~A05)定制3泷涛环境2020.11视频监控污水干管(B01~B10)PH-20010聚光科技2021.1PH污水干管(B01~B10)NH3N-200010聚光科技202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PN-2000(TP)10聚光科技2021.1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PN-2000(TN)10聚光科技202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COD-200010聚光科技2021.1COD 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定制10聚光科技2021.1采水单元污水干管(B01~B10)定制10聚光科技2021.1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污水干管(B01~B10)定制10聚光科技2021.1控制单元污水干管(B01~B10)WMS-300010聚光科技2021.1数据采集传输单元污水干管(B01~B10)DS-2DF7223IW-A(C)10聚光科技2021.1视频监控单元污水干管(B01~B10)定制10聚光科技2021.1辅助单元污水干管(B01~B10)定制10聚光科技2021.1监测站房污水干管(B01~B10)SIA-2000(VPC)1聚光科技2024.5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Micromac C1聚光科技2024.5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MICROMAC C1希斯迪2021.1氯化物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SUPEC 70101谱育科技2021.1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污水干管(B01~B10)DR-803M1德润2021.1自动留样单元其他水站(C1~C18)PH-20011聚光科技2021.1PH其他水站(C1~C18)DO-20011聚光科技2021.1溶解氧其他水站(C1~C18)NH3N-200011聚光科技202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PN-2000(TP)11聚光科技2021.1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PN-2000(TN)11聚光科技202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SIA-200011聚光科技2021.1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定制11谱育科技2021.1采水单元其他水站(C1~C18)定制11谱育科技2021.1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其他水站(C1~C18)定制11谱育科技2021.1控制单元其他水站(C1~C18)WMS-300011聚光科技2021.1数据采集传输单元其他水站(C1~C18)DS-2DF7223IW-A(C)11海康2021.1视频监控单元其他水站(C1~C18)定制11谱育科技2021.1辅助单元其他水站(C1~C18)定制11谱育科技2021.1监测站房其他水站(C1~C18)SIA-2000(VPC)1聚光科技2024.5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Micromac C2聚光科技2024.5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TGH-SC7中绿环保2020.11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TGH-SNS7中绿环保2020.11氨氮在线监测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TGH-STP7中绿环保2020.11总磷在线监测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TGH-STN7中绿环保2020.11总氮在线监测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TGH-SWS7中绿环保2020.11微型站户外柜(含采水及控制系统)其他水站(C1~C18)TGH-SWS7中绿环保2020.11常规水质五参数分析仪其他水站(C1~C18)TGH-SWS7中绿环保2020.1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软件其他水站(C1~C18)定制7中绿环保2020.11数据采集系统(5G路由器)其他水站(C1~C18)定制7泷涛环境2020.11视频监控蓝园地表水(L01~L04)PH-2004聚光科技2021.1PH蓝园地表水(L01~L04)NH3N-20004聚光科技202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蓝园地表水(L01~L04)PN-2000(TP)4聚光科技2021.1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蓝园地表水(L01~L04)PN-2000(TN)4聚光科技202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蓝园地表水(L01~L04)COD-20002聚光科技2021.1COD 水质自动分析仪蓝园地表水(L01~L04)定制4聚光科技2021.1采水单元蓝园地表水(L01~L04)定制4聚光科技2021.1配水及预处理单元蓝园地表水(L01~L04)定制4聚光科技2021.1控制单元蓝园地表水(L01~L04)WMS-30004聚光科技2021.1数据采集传输单元蓝园地表水(L01~L04)DS-2DF7223IW-A(C)4聚光科技2021.1视频监控单元蓝园地表水(L01~L04)定制4聚光科技2021.1辅助单元蓝园地表水(L01~L04)定制4聚光科技2021.1监测站房蓝园地表水(L01~L04)SIA-20002聚光科技2021.1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4、临时测样在站点及监测设备点位调整论证中考虑园区基于站点设备的临时测样需求,布设专门临时测样站点,做好日常运维工作的同时负责临时测样工作。当样品数量较多时,服从园区安排,临时调配站点、设备及人员,及时完成测样工作。投标人需负责包含不仅限临时测样点得装修,水,网,电等所需费用。1.5、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评标项1)1、站点监测内容清单序号站点名称站点类型站点编码所在位置监测方向1芝港渠上游林芝路口地表水A01芝港渠上游林芝路口芝港渠上游村镇来水水质、林芝路污水管网冒管情况2芝港渠德隆路口地表水A02芝港渠德隆路口天辰耀隆及原耀隆厂区、德隆路沿线雨水排放情况3芝港渠顺宝渠交汇处地表水(包含TOC、挥发酚)A03芝港、顺宝渠道交汇处芝港渠万华段、顺宝渠上段雨水排放情况4顺宝渠渠上游地表水A04顺宝路、高港路交汇处顺宝渠上游氧化塘来水、福兴医药、高港路沿线企业雨水排放情况5西河水闸地表水(包含TOC、挥发酚)A05西河水闸园区排洪渠入海整体水质、西部渠上段、顺宝渠下段沿线企业雨水排放情况6圣发渠、华兴渠交界地表水(包含TOC)A06圣发路、华兴路交界圣发路沿线企业、华兴路上段各企业雨水排放情况7西部渠环洋处地表水A07环洋新材正门处华兴路下段企业雨水排放情况、沙塘农污排放情况8南曹渠中段地表水A08南曹渠海威大厦楼下南港路上段企业雨水排放情况、南曹农污排放情况9南曹渠、圣发渠交界地表水A09新江公路、圣发渠交界南曹渠沿线标准厂房部分企业、垃圾中转站雨水排放情况10新沙渠地表水A10新沙渠上游中联门口沙塘农污排放情况11占泽溪末段地表水A11钱塘渠新福兴玻璃外侧占泽溪末端水质12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地表水A12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加工区上游村镇农污排放情况13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地表水A13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加工区渠道入海情况14顺宝路口处污水干管B01顺宝路口处顺宝路沿线企业及福兴医药污水排放情况15林芝路南港大道交界污水干管B02林芝路、南港大道交界林芝路上段企业污水排放情况16高港路圣发路交界污水干管B03高港路、圣发路交界高港路上段企业污水排放情况17林芝路圣发路交界污水干管B04林芝路圣发路交界林芝路下段、标准厂房企业污水排放情况18公共应急池污水干管B05公共应急池东端园区公共应急池水质情况19东部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干管B06江阴大道与港前路交界东部提升泵站园区东部企业污水排放情况、江阴镇生活污水排放情况20加工区提升泵站污水干管B07加工区污水提升泵房加工区污水企业污水排放情况21排海超级站污水干管B08深海排放管高位井处园区整体尾水排海情况22实验室测样站1(地表水)测样设备C01管委会大楼园区地表水测样23实验室测样站2(污水)测样设备C02管委会大楼园区污水测样24鸿升高科旁地表水L01林芝路-建港路交汇边沟蓝园企业雨水排放情况25四孔闸口处地表水L02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渠道上游自然来水情况26江镜农场上游地表水L03经七渠大棵树处渠道入海水质情况27五孔闸口处地表水L04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渠道入海水质情况★2、运维总体要求2.1项目服务阶段包含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项目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配套服务,包括预警发布配套服务、关联措施配套服务和质控制度配套服务。2.2服务团队保证满足采购人自动仪器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仪器设备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或者不能修复,服务团队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件,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2.3服务团队必须每日早上8点30分前汇报前一天整个园区的监测数据分析情况,每周提供整周监测分析报告,每月提供月度分析报告,每半年及全年的分析服务报告。服务团队必须时刻保障站点设备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急设备的战备要求,按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及人员使用培训出现突发情况时必须能够马上投入使用。2.4服务团队须承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内建设用于质量控制的具备CMA资质认定的质量保证分析室,分析室认证项目参数需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COD(服务期内可能新增认证因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增加),或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内具有相应CMA资质和具备上述参数监测能力的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服务期内可能新增因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增加合作方要增对要求进行扩项)。针对上述内容,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合同签订3个月内配置完成,否则扣除中标金额10%的相应款项。2.5如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仪器报废,中标单位须先行及时更换仪器开展监测,同时报告采购人,采购人不追究由此导致的中标单位的责任。3、水站运维管理采购内容和要求(评标项2)3.1设备和设施运维单位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控制系统和辅助设备设施等。其中,监测仪器主要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九项参数,部分站点含重金属、氯化物、挥发酚、TOC、等。辅助设备设施主要包括UPS、供电系统、通讯系统、防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3.2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3.2.1▲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地化运维服务方案,具备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中标后一个月内应在项目地设立1个运维技术服务网点(投标人须另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3.2.2▲应配备经验丰富的站点运维人员,为本项目配置的站点运维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应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考核合格的技术服务人员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缴纳医社保证明与证书复印件。3.2.3▲合同履行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团队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和健康状况均合格后正式进驻开展项目。服务期间,投标人应尽量保持服务团队人员稳定,进驻人员须根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的实际需求进行人员调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采购人单位固定技术人员,具有1年以上水站数据监控工作经验。★配备的人员数量、运维专用车辆数量不少于下表的要求。表:人员、车辆要求序号站点数量(个)项目经理(人)站点运维人员(人)平台运维人员(人)运维车辆(辆)12716143.2.4▲投标人需要配备3套通过计量检定/校准的便携式多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监测设备,应满足原位监测要求,并在需要时用于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质控及比对考核;需要配备1套走航式ADCP流量测量设备,应用于日常监督检查(须提供相关设备的采购承诺,承诺合同签订1个月内配置完成,否则扣除中标金额5%的相应款项);或者相关设备的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设备彩页、设备实际正面照片、设备的编码照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的校准证书复印件。(评标项3)3.2.5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配备专业人员,巡检人员必须配备专用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同时还须配备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评标项4)3.3.1水站运维工作的开展须严格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号)以及省生态环厅印发的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如文件中有矛盾之处,以后发布的文件为准,采购人保留对文件的解释权。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或省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出台新的水站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评标项5)3.3.2签订合同后15天内,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运维合同要求,结合中标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运维交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及人员安排、职责分工、交接内容、交接流程。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交接双方按照运维交接方案有序开展运维交接工作。(评标项6)3.3.3中标单位应根据中标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运维计划,根据每个水站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水站日常运维工作,对运维保障存在不确定性的水站,提前制定补测计划,按相关要求完成水样补充监测工作。(评标项7)3.3.4中标单位每月编制运维报告并按时提交采购人,汇报运维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运维工作开展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采水口清理,采配水管路清洗、仪器定期清洗和保养、试剂更换、耗材更换、仪器校准、关键参数及流程日志检查、废液收集和处理、站房和辅助设施维护,以及应急运维工作开展情况,预防人为干扰监测行为调查等水质自动站相关运行维护工作情况。(评标项8)3.3.5中标单位应制定质控计划,根据水站运行情况,制定质控工作内容,对停运补测水站,合理调整质控计划。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水站各项质控工作。(评标项9)3.3.6中标单位编写质控报告并按时提交采购人,包含但不限于日质控、周核查、多点线性核查、集成干预检查、加标回收测试、实际水样比对等质控措施开展情况,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质控措施完成情况。(评标项10)3.3.7中标单位应制定水站应急维护方案。按时处理和修复水质自动站仪器、系统故障;及时响应、核实水质自动站异常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应急监测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期间的应急维护工作;根据采购人安排,配合水站现场参观、调研、检查等工作。(评标项11)3.3.8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一站一策”技术方案,选择合适的预处理条件,以及仪器、系统关键参数,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通过现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水站运维档案。“一站一策”技术方案:根据水站现场气候、水文、水体特性,为消除环境干扰因素对自动监测的影响,选择合适的预处理措施,通过多次比对实验进行验证,验证预处理系统、分析仪器性能对当前水体的适用范围,并确定仪器、系统关键参数设置并进行备案,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评标项12)3.3.9水站因故申请停运期间,或自动监测数据因高浊度、高盐度等其它外部因素干扰不具备代表性、不满足水质评价需求时,中标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补测,并保证补测流程的规范性、质控措施的完整性以及补测数据的可溯源性。(评标项13)3.3.10中标单位须做好站点运维记录的规范上报。认真、及时做好水站运行维护记录,并上传至采购人指定的水站自动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仪器、系统各项关键信息备案,以及运维过程中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上传,并根据数据审核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水站数据审核、异常数据核实等工作。(评标项14)3.3.11中标单位须做好站点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维护期间所需水电、通讯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未经采购人允许,非水站运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站房。(评标项15)3.3.12中标单位负责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每年对站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站房外围进行整修或粉刷,保证墙面整洁、站房安全;每年对取水设施进行一次修缮,确保水样取水的代表性;每年对防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对站房的门禁、灭火设施进行安装和维护;对站房门禁、灭火器、标志牌、LOGO等附属设施进行安装和维护。(评标项16)3.3.13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由所在地城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点位管理程序向上级生态环境厅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运维单位应做好迁移前后监测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评标项17)3.3.14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取水口、站房内外视频监控检查及维修、维护,确保对站房内外仪器、进出入人员、实时获取监控区域内清晰的监控图像,支持前端存储和中心存储两种模式,存储周期不低于3个月。高清摄像头不得低于200万像素,配合统一接入视频监控平台,现有视频监控设备无法满足日常监控的需求,需要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更新。如视频监控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需及时整改。3.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评标项18)3.4.1中标单位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完善运维管理制度、运维作业指导书及质控程序文件等,指导和规范运维人员现场操作流程。(评标项19)3.4.2中标单位需建立备机和备品备件库。备机需通过验收并定期开展标准溶液核查;备品备件需达到或高于原厂备件的性能;更换备机或关键零部件后,需及时校准仪器,并完成多点线性核查。(评标项20)3.4.3水站使用试剂的纯度需分析纯(AR)以上,标准溶液的试剂纯度应在优级纯(GR)以上。日常质控、核查工作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中标单位应建立试剂管理制度和台账,水站运维试剂应由CMA检测机构配制,配制及配送过程可溯源,采用专用试剂瓶盛装,贴有明确标识(包括试剂名称、标液浓度、配置人、配制时间、有效期),对试剂配制记录、配送记录以及更换和使用记录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试剂、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信息可溯源。(评标项21)3.4.4监测仪器斜率k、截距b、消解温度、消解时间、显色时间、修正系数等关键参数信息需及时在平台备案,变更时需提交书面申请。(评标项22)3.4.5水站常规五参数须完成周核查,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须完成标准溶液核查、漂移测试、多点线性核查、集成干预检查、实际水样比对、加标回收试验、盲样考核等质控措施,总磷、总氮还须完成消解率测试,叶绿素a、蓝绿藻密度须完成多点线性核查、实际水样比对。(评标项23)3.4.6质控措施频次和技术要求须满足下表要求。3.4.6.1常规五参数质量控制措施实施频次和技术要求质控措施监测项目技术要求实施频次标准溶液核查水温/每周标准溶液核查pH值±0.15每周标准溶液核查溶解氧±0.8mg/L每周标准溶液核查电导率标准溶液值>100 μS/cm ±5%每周标准溶液核查电导率标准溶液值≤100 μS/cm±5 μS/cm每周标准溶液核查浊度浊度≤30 NTU 浊度≥1000 NTU不考核每周标准溶液核查浊度30 NTU<浊度≤50 NTU±15%每周标准溶液核查浊度50 NTU<浊度<1000 NTU ±10%每周实际水样比对水温±0.5 ℃每月实际水样比对pH值±0.5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溶解氧±0.5 mg/L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溶解氧溶解氧过饱和时不考核每月实际水样比对电导率电导率>100 μS/cm±10%每月实际水样比对电导率电导率≤ 100 μS/cm±10 μS/cm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浊度浊度≤30 NTU 浊度≥1000 NTU不考核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浊度30 NTU<浊度≤50 NTU±30%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浊度50 NTU<浊度<1000 NTU±20%每月3.4.6.2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质量控制措施实施频次和技术要求质控措施技术要求实施频次备注标准溶液核查零点核查相对误差±10%每日/每周/标准溶液核查跨度核查相对误差±10%每日/每周浮船站高锰酸盐指数为±15%标准溶液核查注:具备自动质控功能的站点每日开展,其余站点每周开展。漂移测试零点漂移相对误差±5%每日高锰酸盐指数为±10%漂移测试跨度漂移相对误差±10%每日浮船站高锰酸盐指数为±15%漂移测试注:仅具备自动质控功能的站点需开展。多点线性核查线性相关系数r≥0.98每月/多点线性核查示值误差±10%每月多点线性中的零点示值误差参照零点核查要求集成干预检查相对误差Ⅰ~Ⅱ类:两者结果均低于BⅡ时,判定结果合格。每季度浮船站除外集成干预检查相对误差Ⅲ~劣Ⅴ类:±15%每季度每季度实际水样比对相对误差:±20%每月/实际水样比对相对误差:±30%每月每月实际水样比对相对误差:±40%每月每月实际水样比对当自动监测结果和实验室分析结果均低于BⅡ时,认定比对实验结果合格。注:①为实验室分析结果;②B为水质类别限值;③河流总氮可参考湖库标准。:±40%/加标回收试验加标回收率80.0%~120.0%数据异常排查时按需开展浮船站除外盲样考核相对误差氨氮±15%//盲样考核相对误差高锰酸盐指数±20%//盲样考核相对误差总磷±15%//盲样考核相对误差总氮±20%//消解率测试消解率总磷≥95%每季度/消解率测试消解率总氮≥95%每季度/3.4.6.3挥发酚,TOC质量控制措施实施频次和技术要求质控措施技术要求质控实施频次标准溶液核查相对误差≤±30%每月实际水样比对相对误差≤±30%每季度加标回收试验70%~130%数据异常排查时按需开展3.4.6.4水质重金属在线分析系统质量控制措施实施频次和技术要求(1)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操作、维护等。(2)按照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有关技术规定实现采购方设定的考核目标。(3)远程监控诊断服务(1次/日),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维护工程师2个小时内到场、4个小时内修复故障。(4)定期巡检服务(2次/月),巡检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主要技术参数判断是否正常;(b)检查、取样系统、内部管路是否清洁通畅;(c)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d)检查泵管磨损和使用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更换;(e)对于使用气体钢瓶的设备,检查气体余量并确定是否需要更换;(f)检查设备标准液、试剂有效期和余量,及时更换和添加;(g)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查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h)对质谱仪器主机进行校正检查;(i)收集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液并进行妥善处理;(j)保持站房环境清洁,检查各类辅助设备,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处于正常运行环境。(5)定期维护服务(1次/月),维护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b)清洗设备计量单元、反应单元、加热单元、检测单元;(c)检查各类设备主要备件,必要时进行更换和维护;(d)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e)在现场进行一次实际样品和质控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验收规范指标;(f)检查设备接地情况与站房防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定期维护服务(1次/季),维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检查各类电磁阀、泵、电极、探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b)检查各类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是否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c)检查设备其他常用易耗品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更换;(d)进行一次设备重复性、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实验,实验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e)设备校正,在现场进行实际样品和质控样检验,检验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f)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7)整体维护(1次/年),维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如需停用检查的,需事先报采购方批准;(b)配合采购方,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8)设备故障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a)设备发生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b)对于难于诊断和维护的设备故障,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备案,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则应按采购合同提供替代备机;(c)设备维护时,要在维护前和运行中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校准检查,如设备进行了更换,在投入运行前应对设备进行校验并开展比对实验,其结果应符合验收规范。(9)技术与运行档案要求:(a)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提交所需数据、周报、月报等报告文件;(b)设备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样品比对、质控样试验的例行记录;(c)设备运行报告、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记录;(d)设备维护、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e)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校准记录。3.5其他相关要求(评标项24)3.5.1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在必要时做好水站周边水系情况调查及污染溯源排查工作。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备品备件的管理及登记等工作。(评标项25)3.5.2中标单位应积极参加采购人主办的技术培训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与福建省有关要求做好废液的处理工作。(评标项26)3.5.3当仪器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人,采购人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评标项27)3.5.4仪器报废后(包括使用超过8年导致,或因特别重大、重大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报告采购人。(评标项28)3.5.5严禁擅自更改仪器参数设置。★4、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优化升级及运维4.1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基本情况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目前部署于园区应急中心本地服务器,目前已接入园区37套水质检测站点及31家企业的污水、雨水在线监测数据,同时录入有园区所有在产企业的基本信息、环评、排污许可等文件资料。平台内嵌有决策大屏,主要功能为监测数据的接收、展示和分级预警。4.2技术和服务要求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在提前做好入场准备及现有平台的全套可编译源代码、相关验收文件及现有的运行数据等交接工作的前提下接收环境综合管理平。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地点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4.2.1重新部署、开发及优化升级1.1、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优化升级内容包括一次重新部署物理服务器及重新开发,每年一次的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服务期内平台及数据的运行维护,园区站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数据的接入,配合园区及环保管家完成各类数据、资料的录入更新及分析。1.2、因园区企业入驻及站点布设情况调整,平台需根据水站布设论证结果调整平台数据接收及大屏展示模块,增加覆盖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块的相关内容。1.3、根据园区平台融合要求,打通与园区应急平台、有毒有害气体平台等的数据通路,实现各平台间的数据联通。1.4、完成平台重新部署及开发后,根据政策要求、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需求等因素,在平台运营期间每年一次,集中对平台的功能进行优化升级。1.5本项目各类标准站数据传输原则上需以租赁运营商专线光纤网络为主,需配合采购人开展专线传输工作,具体情况视实际需求实施。1.6根据采购人使用的需求,投标人需对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投标人须承诺平台二次开发的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投标人须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2.2平台运行维护2.1中标单位需指定一名平台管理员驻点于园区,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同时根据平台的使用情况和园区的需求变化,对系统进行微调和优化。2.2对园区、企业水质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情况进行管理,对于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向园区报告,并与园区水站运维人员、园区企业进行沟通处理,对于各功能模块、大屏展示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出现功能及展示异常时及时调整恢复。2.3.配合园区及环保管家,及时完成园区及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数据、环保资料的录入及更新。2.4.运营单位需与园区签订信息数据保密协议,做好平台日常网络安全防护及数据信息保密工作。2.5信息化平台需依规开展网络安全三等级别保护测评工作。4.2.3站点点位调整及重新布设修复工程正式入场后,运营单位需在三个月内完成以下水质监测站点点位的调整,包括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设备封存等所有费用。表2园区水质在线监测站点调整分布表旧站点编号位置点位调整内容旧站点编号位置点位调整内容A01芝港渠上游林芝路口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A02芝港渠-顺宝渠交界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A03天辰耀隆西北侧站点调整至A01,新编号A01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A04西渠水闸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A05占泽溪汇入园区(新福兴玻璃处)站点调整至占泽溪末段,钱塘渠新福兴玻璃外侧,新编号A11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01芝港渠中游耀隆外侧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02顺宝渠上游宏业外侧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03芝港渠-顺宝渠交界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04西部渠与顺宝渠交界卡乐丽处站点调整至C01,新编号A02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05南曹渠上游高港-新江公路交界站点调整C02,新编号A04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06南曹渠中游南曹海威大厦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07南曹渠与圣发渠交界处站点调整至C09,新编号A06(TOC)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08圣发渠中游污水厂处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09圣发渠与支渠交汇坤彩大门处站点调整至A02,新编号A03(TOC+挥发酚)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10西部渠环洋处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11新沙渠上游中联门口新编号A10/C12新沙渠下游壁头闸前站点调整至C10,新编号A07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13高港南港边沟交汇处站房与设备拆卸至口岸服务中心封存站房与设备拆卸、吊装C14林芝路与南港大道交汇站点调整至C06,新编号A08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15林芝路-建港路交汇边沟站点调整至B04,新编号B04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16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新编号A12/C17经七渠大棵树处站点调整至C07,新编号A09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C18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新编号A13/B01林芝路-南港大道交界新编号B02/B02加工区提升泵前新编号B07/B03顺宝路口处新编号B01/B04林芝路-圣发路交界站点调整至A04,新编号A05(TOC+挥发酚)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B05南港大道与圣发路交界站房拆除,设备移至口岸服务中心做临时测样实验室,编号C01需配备简易实验室所需的实验台、仪器设备台、通风与空调、消防、照明等基础设施。B06高港大道南段铁路物流园外侧站点调整至公共应急池东端,新编号B05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B07新江公路-港前路交界站点调整至高港路、圣发路交界污水干管,新编号B03地基与站点辅助设施建设修复、站房吊装、水电管路重新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B08江阴大道新福兴外侧站房拆除,设备移至口岸服务中心做临时测样实验室,编号C02需配备简易实验室所需的实验台、仪器设备台、通风与空调、消防、照明等基础设施。B09江阴大道-港前路交界新编号B06/B10排海超级站新编号B08/表3园区水质在线监测站点调整后点位详情表序号站点名称站点类型站点编码所在位置监测方向1芝港渠上游林芝路口地表水A01芝港渠上游林芝路口芝港渠上游村镇来水水质、林芝路污水管网冒管情况2芝港渠德隆路口地表水A02芝港渠德隆路口天辰耀隆及原耀隆厂区、德隆路沿线雨水排放情况3芝港渠顺宝渠交汇处地表水(包含TOC、挥发酚)A03芝港、顺宝渠道交汇处芝港渠万华段、顺宝渠上段雨水排放情况4顺宝渠渠上游地表水A04顺宝路、高港路交汇处顺宝渠上游氧化塘来水、福兴医药、高港路沿线企业雨水排放情况5西河水闸地表水(包含TOC、挥发酚)A05西河水闸园区排洪渠入海整体水质、西部渠上段、顺宝渠下段沿线企业雨水排放情况6圣发渠、华兴渠交界地表水(包含TOC)A06圣发路、华兴路交界圣发路沿线企业、华兴路上段各企业雨水排放情况7西部渠环洋处地表水A07环洋新材正门处华兴路下段企业雨水排放情况、沙塘农污排放情况8南曹渠中段地表水A08南曹渠海威大厦楼下南港路上段企业雨水排放情况、南曹农污排放情况9南曹渠、圣发渠交界地表水A09新江公路、圣发渠交界南曹渠沿线标准厂房部分企业、垃圾中转站雨水排放情况10新沙渠地表水A10新沙渠上游中联门口沙塘农污排放情况11占泽溪末段地表水A11钱塘渠新福兴玻璃外侧占泽溪末端水质12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地表水A12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加工区上游村镇农污排放情况13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地表水A13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加工区渠道入海情况14顺宝路口处污水干管B01顺宝路口处顺宝路沿线企业及福兴医药污水排放情况15林芝路南港大道交界污水干管B02林芝路、南港大道交界林芝路上段企业污水排放情况16高港路圣发路交界污水干管B03高港路、圣发路交界高港路上段企业污水排放情况17林芝路圣发路交界污水干管B04林芝路圣发路交界林芝路下段、标准厂房企业污水排放情况18公共应急池污水干管B05公共应急池东端园区公共应急池水质情况19东部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干管B06江阴大道与港前路交界东部提升泵站园区东部企业污水排放情况、江阴镇生活污水排放情况20加工区提升泵站污水干管B07加工区污水提升泵房加工区污水企业污水排放情况21排海超级站污水干管B08深海排放管高位井处园区整体尾水排海情况22实验室测样站1(地表水)测样设备C01管委会大楼园区地表水测样23实验室测样站2(污水)测样设备C02管委会大楼园区污水测样24鸿升高科旁地表水L01林芝路-建港路交汇边沟蓝园企业雨水排放情况25四孔闸口处地表水L02纬六渠加工区宿舍旁渠道上游自然来水情况26江镜农场上游地表水L03经七渠大棵树处渠道入海水质情况27五孔闸口处地表水L04经七渠阿丽亚北侧处渠道入海水质情况图3 江阴园区站点更新后图标监测水体站点个数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地表水13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猛酸盐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特征污染物5TOC(3套)、挥发酚(2套)/污水干管8pH、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猛酸盐指数污水厂纳管标准西港A7天辰檬隆芝港渠耀隆化工卡乐丽顺宝渠福化天辰顺宝渠耀达西高港大道边沟都:东南电化海岸印染林芝路边沟万华丽珠集团福兴中航通用航空产业园渠南港大道边九阳化工港大道边沟南港大道边康鸿纬6渠山本卫浴大棵树福扰药业南远顺木业经7渠远顺木业高福隆路边沟新海宝港海马生物A05柒大天起港机兴边中惠科技建港路边沟西正太新材料圣发路边沟部圣发渠万华MDI高江阴污水处理渠港顺捷物流大富仕新材料中国软包装集团道边新厝加工区站点环洋新材料钱塘河铁路物流钱塘河沙塘渠港口物流园区保税园区新福兴玻璃榕青汇沙塘渠宏超西海万全路警中联天时达1#友谊集团头新沙渠银河国际三峡风电10#9#8#旭川化学7#6#壁头渠5#4#福州3#交建集团4.2.4监督考核与惩罚办法4.2.4.1监督管理4.1.1中标单位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1.2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质控结果与平台采集结果不一致、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4.1.3采购人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经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4.1.4违反相关水质自动站管理办法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4.2.4.2考核办法采购人每半年对中标单位运维水站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汇总。采取单站考核的方式,考核内容以站点数据有效率为主,兼顾盲样考核、固定技术人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运行维护规范性等。4.2.1数据有效率(1)正常运行正常运行期间数据有效率=(应获取数据-无效数据)/应获取数据*100%其中,“应获取数据”为按照监测频次要求扣除停运时段后理论应有的监测数据,以平台导出结果为准;“无效数据”为仪器故障、质控不合格期间产生的数据、临时测样或经数据审核人员审核确认为无效的数据。(2)非正常运行水站运行过程中,因停电、停水(自来水)、采水设施损坏、高浊度或不可抗力因素(断流或水位过低、地震、封航、暴雨、台风等)等导致停站而数据缺失或数据无效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开展补充监测。1)具备补充监测条件的,根据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应对非正常运行水站开展补充监测。补测的数据应满足相关质控要求,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平台,否则按无效数据处理。计算公式:非正常运行期间数据有效率=(实际补测数据-无效数据)/应补测数据*100%2)不具备补充监测条件的,中标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包括仪器设备保管以及必要性维护工作。(3)不具备补充监测条件停运期间,中标单位应保证仪器设备及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关注现场环境变化,具备条件后应及时恢复运行。4.2.2运维费支付(1)常规参数与特殊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重金属、TOC、挥发酚等)1)单站考核周期内监测数据有效率高于90%,不扣款。2)单站考核周期内监测数据有效率在80%(不含)-90%(含),扣除该付款周期运维费10%,并责令整改。3)单站考核周期内监测数据有效率在70%(不含)-80%(含),扣除该付款周期运维费30%,并责令整改。4)单站考核周期内监测数据有效率小于70%,扣除该付款周期全部运维费。5)全年平均数据有效率低于60%,取消运维合同。6)上述1)-3)所列条款中,当存在单参数考核周期内监测数据有效率低于70%的情形时,增扣该付款周期运维费5%。7)开机率:避免为了降低监测费用,出现人为停机的现象,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每半年各站累计出现24小时以上的停机次数应少于10次。同一时段整个系统停机或单个参数停机只计一次,每36小时计一次,半年内超出10次的每站次扣5000元。若确实需要停机,需提前报告,抽查发现未报告的每站次扣5000元。4.2.3水质预警奖惩中标单位发现数据异常波动并及时核实上报、有效发现污染事故的(以上报的应急监测快报为准),或积极配合国家或省级的污染排查、水站检查工作(需有正式通知),并得到正面评价的,在核算月度运维款时每次可在扣除的总运维费中少扣除2000元;发现水站出现异常数据,要具体分析是仪器故障还是水质污染。确定是水质污染事件的,要以环境监测快报等形式及时报采购人,并留样备查。如未及时发现水质异常或响应不及时,或在检查中得到负面评价的,在核算月度运维款时每次扣除5000元。4.2.4盲样考核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配合开展盲样考核工作(每月/季度1次),每出现1个盲样考核不合格的参数扣除该站点当月/季度运维费的5%。4.2.5固定技术人员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根据合同安排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固定技术人员,服务期内固定技术人员应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人员。采购人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违反保密工作规定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根据情况扣减运维费。4.2.6固定资产管理中标单位及人员蓄意破坏水站固定资产,或私自外借、出租、抵押的,将交由相关机构处理;出现国有资产损失或流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按原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4.2.7运行维护规范性经采购人认定,中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扣款:(1)每月3次存在以下情形时,一经查实,扣除该站点当月20%的运维费;每月6次存在以下情形时,一经查实,扣除该站点当月50%的运维费。1)中标单位应在每天12时前,完成前一日数据审核工作。2)中标单位发现非运维人员进入站房后有干扰正常监测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上报采购人的。3)分析仪器监测结果出现异常,但中标单位未及时响应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的。4)中标单位未按要求进行例行维护,定期完成试剂更换、仪器校准、核查等维护工作的。5)中标单位未定期进行站房、采水口及采水构筑物、采水管路、辅助设施等清洁维护工作的。6)中标单位未按要求在平台进行运维记录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7)中标单位存在其他不符合相关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的情形。(2)发现监测点位出现未经批准的变更,未及时上报的,扣除该站点考核周期内20%运维费。(3)发现有人为干扰采样情形,未及时上报的,扣除该站点考核周期内20%运维费。(4)经采购人认定,中标单位使用虚假信息进行停运申请和操作的,扣除该站点当月全部运维费。(5)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款。(评标项29)4.3其他规定4.3.1运维交接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完成交接工作。按照交接方案和运维合同约定,确保交出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运维交接过程中,出现资产遗失、损坏、仪器性能功能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的,采购人依法追究中标单位的相关责任,并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4.3.2弄虚作假中标单位及其人员实施或参与以下情形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扣除该站当月运维费,同时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解除合同等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认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2)存在关键参数虚假报备,或实际关键参数超出备案范围,对数据造成严重影响的。(3)随意更改预处理装置,实际预处理方式及其启用/停用与报备方式不一致的。(4)实施或参与干扰采水设施和自动监测设施、破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5)其他造成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情形。4.3.3站点及水质监测防人为干扰(1)每日开展巡查,原则要求河流型水站应覆盖站点采水口上下游1公里范围。重点内容包括站点周边有无人工喷泉、曝气等增氧装置,有无投放生物、化学药剂行为,有无干扰采水口正常采样行为等。(2)不得擅自或者协助他人篡改设备运行参数及干扰设备各个部件的正常运行。(3)非运维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进入站房内部及采样区域,如确需进入,提前报备。(4)不得将站房门禁或钥匙交给非运维人员,如已有此情况,及时更换锁具或更改门禁密码。(5)运维方人为干扰情况不限于以上三项,其余按生态环境部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表水水质自动站防人为干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4.3.4水质自动站土建部分管理和维修考核指标1)土建部分(包括站房、栈桥、浮船、护坡、内装饰、围墙、广告牌、绿化、水电、防雷设施等)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所有物品或部件(以正式移交之日的情况为基准)损伤、损坏皆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修复。2)土建部分(包括站房、栈桥、浮船、护坡、水泥路、内装饰、围墙、广告牌、绿化、水电、防雷设施等)要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完好,防雷设施每年检测一次。3)土建部分(包括站房、栈桥、浮船、护坡、水泥路、内装饰、围墙、广告牌、绿化、水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未及时更换或修复影响系统运行或造成不良影响,采购人可自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运行管理及维修费中扣除。4.3.5水质自动站的维修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中所有仪器设备(仪表、水泵、控制柜、PLC、稳压器、工控机、仪器防雷设施等)和数据传输软件及免费升级的部分皆为维修维护范围,其所有设备的损坏皆由运维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用于维修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仪器设备故障,运维人员应在发生故障之时起8小时(工作时间)内必须派人到达现场修理。未在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修理,采购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维修费内扣除。3)运维方累计3次未能及时履行维修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扣除相应维修费用;运维方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4.3.6惩罚办法采购人开展不定期运维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人为干扰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的行为,第一次发现,扣除本合同金额的10%,并警告通报,第二次发现,扣除本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发现,采购人终止本合同。(评标项30)5、技术规范和标准5.1《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5.2《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5.3《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补充监测技术规定(试行)》5.4《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现场比对技术要求(试行)》5.5《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盲样考核管理规定(试行)》5.6《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细则(试行)》5.7《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5.8《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5.9《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后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2、服务期满六个月,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支付相对应运行管理及维修费,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5.00%。3、服务期满六个月,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支付相对应运行管理及维修费,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5.00%。4、服务期满六个月,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支付相对应运行管理及维修费,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5.00%。5、服务期满六个月,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支付相对应运行管理及维修费,采购人在每半年周期期满后,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5.00%。6、服务期满六个月,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支付相对应运行管理及维修费,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监测站点及环境综合管理平台运营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