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二期建设招标预告(信阳农林学院2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信发改投资[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10-411500-04-01-888496,招标人为信阳农林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
2.2招标编号:施工标段:信建公开招标FJ【2024】   号
监理标段:信建公开招标JL【2024】   号
2.3项目概况:拟新建信阳农林学院三栋学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位于信阳农林学院院内,总建筑面积29290.30m2。建设内容为:新建29#、30#、31#学生宿舍楼,地上6层,地下1层,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建筑面积25023.14m2,地下建筑面积4267.16m2。同时,配套建设供电、供排水、道路、绿化、硬化、消防等基础设施。
2.4建设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东北
2.5项目总投资:85129838.78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6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标准:合格
监理质量要求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1.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1.7本项目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2.7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媒介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农林学院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
联系人:杜浩源
电话:0376-6599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晋婷婷
电话:0376-8181111/19937339839
电子邮件:HNZB2022@126.com
 
监督部门: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6-7639836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docx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docx

信阳市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FJ【2024】号招标人:信阳农林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总则13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74.投标195.开标196.评标207.合同授予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7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7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31、工程量清单说明732、投标报价说明73第六章图纸751.图纸目录752.图纸7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8一、封面79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82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84五、投标保证金84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8七、施工组织设计89八、项目管理机构96九、拟分包计划表101十、资格审查资料102十一、投标文件其他材料108十二、其他材料111第一章招标公告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信发改投资[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10-411500-04-01-888496,招标人为信阳农林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2.2招标编号:施工标段:信建公开招标FJ【2024】号监理标段:信建公开招标JL【2024】号2.3项目概况:拟新建信阳农林学院三栋学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位于信阳农林学院院内,总建筑面积29290.30m2。建设内容为:新建29#、30#、31#学生宿舍楼,地上6层,地下1层,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建筑面积25023.14m2,地下建筑面积4267.16m2。同时,配套建设供电、供排水、道路、绿化、硬化、消防等基础设施。2.4建设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东北2.5项目总投资:85129838.78元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2.7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6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2.9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标准:合格监理质量要求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1.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3.1.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3.1.7本项目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监理标段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3.2.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2.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3.2.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3.2.7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媒介上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信阳农林学院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联系人:杜浩源电话:0376-659921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联系人:晋婷婷电话:0376-8181111/19937339839电子邮件:HNZB2022@126.com监督部门: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376-76398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信阳农林学院地址: 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联系人:杜浩源电话: 0376-6599218电子邮件: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联系人:晋婷婷电话: 0376-8181111/19937339839电子邮件: HNZB2022@126.com1.1.4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29#、30#、31#工程1.1.5建设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东北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1.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不含临时)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 09:302.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3.3.1投标有效期60 天3.4.1投标保证金☑该项目为政府投资类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 金。□需要交纳。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小写)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方式:转账或电子投 标保函。A.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户行、账户、 账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以 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保证金。(2)投标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到账成功后,登录 “ 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s://ggzyjy.xinyang.gov.cn) ”网站,进 入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单》, 加盖 单位公章, 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 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户 名:账 号:B.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 人基本账户(请务必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 基本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生成电子投 标保函;(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信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 自主选择 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3)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办理成功且生成电子投标 保 函后, 请登 陆“ 信阳市 公共资源交 易中 心 (https://ggzyjy.xinyang.gov.cn) ”网站,进 入交易系统,打印《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 加 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 凭证, 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C、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具体要求如下: (此条款 仅适用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信公管办【2022】3 号文精神,信誉良好 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信用承 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按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 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填写,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 年, 指 2021年12月1日 至 / 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必须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签字和盖章的要求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要求;2、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要求: 采用电 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 CA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 CA 印章。3.7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Y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4.2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 不见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 ,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其中业主评委 2 人, 评标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6.3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6.3评标方式☑网络电子评标(默认)□纸质评标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 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 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行政处罚期内。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85129838.78 元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之日 7 天前公布在信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 公布的内容包括: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 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配套的清单与计价表。10.5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 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 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 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 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部门: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电 话: 0376-763983610.10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1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 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1、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时对投标单位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质状态进行复核)2、针对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内容做如下补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标准文件列举说明,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资格要求、评审标准、技术要求规定仅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格式设置问题,“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电子章。3、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内容”相互补充,其中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内容”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4、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澄清内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修改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修改后的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3.7.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4.1.1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投标人因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见招标公告。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对开标记录的任何异议不再接受。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由中标人上传交易系统中。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备注招标人抽取招标控制价 K 值系数(如果有)(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于年月日时分前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3、(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它是否存在废标条件,详见附件B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商务标: 50 分综合标: 25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总报价×(1-K)其中: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0.3、0.4、0.5(K值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参考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内容完整性0.00-0.50分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该项得 0.5 分;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为 0 分。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0-3.00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得分≤3]。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2]。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0-2.00分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1.5<得分≤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1.5]。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0-2.00分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1.5<得分≤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1.5]。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00-3.00分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得分≤3]。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1≤得分≤2]。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工期保证措施1.00-2.00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5<得分≤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1.5]。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0-2.00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1<得分≤2]。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0.5≤得分≤1]。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施工进度表0.50-2.0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2]。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1]。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50-1.00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的,该项得1分。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该项得0.5分。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00-2.00分(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2]。(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1.5]。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00-2.00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1.5]。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0-1.50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得分≤1.5]。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风险管理措施1.00-2.00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2.2.4(2)商务标评分标准(总分50分)(1)投标总报价(满分30.00分)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2.2.4(2)商务标评分标准(总分50分)(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满分10.00分)1、综合单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2、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不足20项的全部抽取;3、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2.2.4(2)商务标评分标准(总分50分)(3)措施项目(满分5.00分)1、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含80%和110%)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2、上述所有措施项目费均不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2.2.4(2)商务标评分标准(总分50分)(4)主要材料单价(满分5.00分)1、主要材料单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2、主要材料单价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主要材料项目不足10项目的全部抽取;3、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2.2.4(3)综合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企业业绩(8分)2021年12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并上传至诚信库,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2.2.4(3)综合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3分)2021年12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需显示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如发生更换,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提供由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手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并上传至诚信库,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2.2.4(3)综合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奖项荣誉(7分)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或红头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每有一项得2.5分,最高得5分;②市级优质工程奖,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1)以上奖项或红头文件的授予部门必须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民政部门注册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行业协会(不含分会),否则不予计分。同一工程获得的奖项不重复计分。(2)提供证书或红头文件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并上传至诚信库,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2.2.4(3)综合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履职尽责承诺(3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2<得分≤3)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得分≤2)未提供的不得分。2.2.4(3)综合标评分标准(总分25分)优惠承诺(4分)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3<得分≤4)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得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针对该项目在提前竣工、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奖、后期服务等方面进行承诺及详细保障措施)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注: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不良信息查询由投标企业自行查询,并截图上传投标文件,真实性自行负责,结果公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技术标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商务标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综合标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最终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结果,商务标清标内容见附件《商务标清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清标结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在规定的时间以电子形式回传。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3)综合标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A4.2技术标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分。A4.3商务标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3.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偏差率”。A4.3.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A4.4综合标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A4.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的规定执行。A4.7汇总评分结果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需说明废标的具体理由、依据);(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B1.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B1.7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B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B1.9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B1.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规定的。B1.1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的。B1.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惩戒查询对象的。B1.14投标人技术标有缺漏项的。B1.1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附件C商务标清标内容序号清标项目清标内容清标结果序号清标项目清标项目是否11.1项目总报价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11.2单项工程费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11.3单位工程费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 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22.1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费之和22.2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22.3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22.4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22.5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 位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22.6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数 量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22.7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 单单价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33.1安全文明费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33.2总价措施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44.1其它项目费必须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 服务费)44.2暂列金额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44.3专业暂估价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44.4计日工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44.5总承包服务费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5规费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6税金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7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书(协议书、通用部分、专用部分、履约保函以及相应的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在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资料,补充协议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项目临建、料场、加工场等临时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省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及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2)补充协议;(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合同协议书的通用条款;(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蓝图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图审合格的施工蓝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10日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每周日上报下周施工进度计划、本周完成工程量报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详见通用条款1.6.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字附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核并提交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1.10.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1.10.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包括申报奖项或者公开推广宣传)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因任何故意或者过失侵犯发包人的知识产权、项目商业利益及其他合法权益。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均视为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2条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监督指导监理单位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的各方面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凡涉及合同变更、工期延长、结算等事项的,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盖章后方能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用地红线外道路及施工用水源、电源。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肆套,交工资料肆套及电子版光盘一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同上。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参照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相关规定。(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提供依法合规的设计增值税发票和工程建筑安装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发票金额应与发包人实付的工程进度款金额一致;(2)按照发包人建立的会议制度,承包人相关人员应参加设计例会、工程例会、技术研讨会、协调会、设计文件审查会等;(3)承包人应于工程开工14日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保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中各级管理人员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标准与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与数量;(4)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场地(清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一经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即对施工场地负有全过程、全面的管理责任,必须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负全责,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责,为其他承包人提供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分表接口。承包人需对其施工场地布置、人员的管理、交通组织制订详细的方案,对施工时段作出合理安排,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道路、行人和相邻施工现场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干扰正常办公和经营;(5)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承包人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在发包人发出通知5日内,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委托第三人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干扰与协调①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②承包人应当清楚并充分预计到在施工场地等工作的各种困难及其对工程进展的不利影响。对此,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尽量创造各种条件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及工期目标的实现。这种困难或影响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期目标未能实现的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各种费用。③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协调不成,方可书面要求发包人出面协调。④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低程度。这种协调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作为总承包单位,自主协调相邻工程的关系,协调费用含入包干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雇佣的工人等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对于发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所雇佣的工人等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应由发包人的专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以及不负担涉及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费用;(9)承包人应对本合同段的分包、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0)承包人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由此引起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必须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要求;接受质监机构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支付,并应自费拆除重建;(11)承包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并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包括因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而应受到的处罚和因工作突出而享受的奖励;(12)承包人应对其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分包人的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指导、监督和培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以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承包人负责组织工人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并负责办理工人相关上岗证件,保证工人持证上岗并执行当地主管部门其他管理规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合同质保条款继续承担因施工原因而引起的质量责任;(14)承包人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档案、文秘档案、安全保护、环保、卫生防疫、廉政建设等档案),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其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5)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现场的计量工作进行核实,当发包人要求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计量工作核实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并分别派出合格代表前往协助核实工作;(16)承包人应做好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①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的意见承包人应及时整改。因此发生的物料、人工、机械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②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工作。③本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包括项目后评价报告,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所需数量的相应资料。④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账,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建立相应的台账,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各自的台账应相应保持一致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⑤上述各项工作或配合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含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7)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不得改变项目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18)本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达到发包人要求,否则应无条件重新组织清理,其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总价中,不另作调整。且无条件修复因承包人施工造成的道路、围墙等被损坏的设施,并达到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19)劳务聘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为包括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提供劳动保护,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发包人的责任(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为理由延期支付民工劳动报酬。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21)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及安全考核等工作,并按照监理人批准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实施。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代表的所有权利(1)组织施工(2)申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3)提交施工交底和图纸会审资料(4)申报确认已完工程量、申报价款结算账单(5)申报签证资料(涉及价款经济方面的需加盖公章)(6)组织验收办理结算(7)代表承包人具体履行合同(8)负责协调整个工程的全部工作,申报有关工作指令。(9)遵照承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即全权代表承包人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方面向发包人负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在接到补交通知7日内仍未提交的,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照3.2.3条承担违约责任,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日。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和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不称职,有权要求更换。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时,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2万元,并责令改正,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施工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5日。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若承包人在第二次接到撤换通知7日内仍未更换,监理人应书面通知该关键人员停止工作,并可以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或解除合同,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人次,并限期整改。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日。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照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提供期限: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函格式应当无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附件八履约担保格式,保函须由注册在工程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出具。履约保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180天。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在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出现缺项、漏项等;(2)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计量范围强制性规定测量。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其它要求如下:①施工质量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返工、更换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②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③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④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以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⑤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责编写施工试验和检测方案,对工程物资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⑥承包人选择试验、检测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试验、检测单位。施工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如因工程检验、验收等需要,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有关试验、检测费用,如工程检测结果达到合格要求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结果达不到合格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⑦承包人未按图施工,存在偷工减料;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存在以次充好;未按规范、工艺要求施工,导致质量不合格等行为,发包人除责令整改外,有权对承包人每次处以1-10万元违约金。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工程质量目标;承包人为参加各类工程奖项评选,提高质量等级,发包人积极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仍按合格工程结算。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规定的合格标准,应当及时整改直至达标,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及赔偿,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①承包人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②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③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④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信阳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⑤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要实现“五无”、“两控制”目标,确保安全。⑥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以确保生产安全。⑦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条款的执行,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⑧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⑨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负责及承担相关费用和赔偿,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符合当地行政主管要求,并达到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标准。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当地行政主管要求,并达到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承包人应做好以下工作:①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②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③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按《信阳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并承担公共部位的清洁和因施工被损坏的绿化恢复费用。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绿化,达到设计要求。④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后背印有企业名称,夜间施工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涉水施工必须穿戴救生衣。⑤必须在开工前配置不少于6人的文明施工班组24小时常态响应,该班组今后由监理单位进行考核及统一调度,协调好设备及电气安装、消防设施等配套单位的施工安排,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⑥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包括交通、治安、绿化、噪音、渣土管理、污水排放、外来民工登记等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行政扣罚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⑦承包人须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⑧严格遵守信阳市环境保护及“6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工程开工后的28天之内,发包方按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执行预付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60%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及临时设施投入;⑵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已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逐步冲回;⑶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冲减完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费随工程进度验工计价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后30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14日历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之日起14日历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5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完成企业资质、管理人员、施工机具、设备的报验工作。其他准备工作包括:(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进行施工图审查及深化;(3)签订材料采购合同;(4)签订工程设备和(或)租赁合同;(5)拟定劳动力、材料、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6)修建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施工道路等。准备工作应在开工前7天完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其它原因导致工期延误:②政策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③不可抗力;④政府指令性停工等,工期相应顺延,无论发包人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工期以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工期签证为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伍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0.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2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2)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3)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12小时内降雪量达到4mm及以上的大雪灾害;(4)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停工的其他恶劣气侯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所有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样品在使用前不低于14天前报送样品和资料,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和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同意,不得采购、使用。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7.1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8.7.2项约定的程序执行:(1)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2)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3)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8.7.2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28天前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下列文件:(1)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2)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3)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4)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5)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6)设计院复核验算或出具变更图的申请替代项目;(7)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承包人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须征得设计人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或图纸,由此而发生增加的各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拒绝使用替代品。8.7.3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图纸会审、变更、签证文件要求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有同项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消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价的,根据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的变更增加费用,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工程预算定(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消单综合单价2008)》、《人民防空工预算定额2013》、河南省最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材料价按照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记取,信息价依次参照《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同种材料、同种规格等的施工当期价格为准等执行。最终价格由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计取。工程量按照图纸计算的净用量计算。(4)《信阳市建设工程价格息》造价信息缺失的材料价格,按照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自收到起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自收到起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以招标控制价为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无。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技术措施、机械进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消防、电子产品等和工程设备的风险,委托第三方检测及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音、排污、空气质量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变更调整价款按照专用条款10.4条执行;2)调差含量按照河南省2016定额消耗量计算。投标文件预算中信息价(除税后)为基准价,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按照信息价中的不含税单价,当月信息价中没有的按照最新双月信息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在结算时据实调整,材料调差金额=计价软件人材机汇总表中相应工程量*超过±5%部分的差价,补差部分不参与总价浮动,补差部分仅计税金(9%),不计其它任何费用;3)法律法规、政策、税务发生变化按国家相应政策执行;4)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调整原则:各专业工程的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按施工期间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按施工期对应月数平均值进行调整,计入结算;5)本合同文本中“信息价”均指施工期间信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价格信息”)》中月度价(月度价中没有的按照最新双月信息价)的不含税单价,如《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应的价格信息,则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确认价格。材料认质认价的相关约定: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承包人应在采购前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询价单(不少于3家)、认质认价表及样品等,经发包人、监理相关人员确认后计入结算。原则上,发包人应在材料到场后且承包人提供齐全的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认样相关资料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确认。6)认质认价的程序:①根据设计图纸及方案,由承包人报送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申请表(附拟采用的品牌、厂家、型号、技术参数、商务明细报价等);②认质认价小组组织各方认质认价,形成认质认价确认单;③组织实施。7)认质认价的其他约定:①认质认价材料(含设备,下同)的品牌、品质等进场时必须经过发包人认可;②认质认价材料的价格确定后,合同履行期间不再调整,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结算方式:在预(结)算书材差表中将市场价调整为零进行扣除,材料结算单价=发包人核定采买价格,数量按照预算定额材差表分析消耗量为准列表汇总后直接计入税前造价。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水电安装计量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各专业相关计算规范及配套文件执行,若工程量清单中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说明的计算规则计算。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合同清单足额计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付款周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工程进度款(不含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分五次支付:1)主体封顶支付合同价款40%;2)装修完成支付合同价款20%;3)附属工程完成支付合同价款20%;4)工程竣工初验合格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90%;5)承包人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报信阳市审计局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审计完成后180天内累计支付到审计确定的全部工程款的97%。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另承包人申请付款时,须提交合同约定的应缴纳发包人的相应款额及经监理审核的已完成的工程量等。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发包人将应付工程款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收款账户。当因甲方业主滞后支付甲方工程款或其他不可控力影响甲方付款进度或遇甲方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迟对乙方付款,乙方要充分理解并同意延迟支付工程款时间,延迟期间工程款不计利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3。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3)每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交上一期工程结算资料,并经发包人审核,否则不予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本工程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图纸竣工图及电子文档;工程施工全部原始记录和验收单;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及材料试验报告;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质量评定报告;其他按政府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应提交发包人的工程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档案要求装订成册提交发包人。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伍支付违约金,但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0.2%,并自行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无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无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资料报送完成后20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按甲方要求提报结算资料,资料完整甲方组织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本款约定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收到承包人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之后的90天内,发包人应完成初步审核并提交信阳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应送给承包人一份最终付款证书,并交给承包人一份副本。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按信阳市审计局结算审计结果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必须以发包人书面批准文件为准,发包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拒绝批准承包人(监理人)的申请。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如发包人未能按时付款,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信阳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只能提请信阳市审计局对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核。承包人同意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按信阳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计结果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投产两年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合格的最终结清申请资料之后的90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并提交信阳市审计局进行审计。本工程最终结清价按信阳市审计局最终结清审计结果执行。最终结清申请必须以发包人书面批准文件为准,发包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拒绝批准承包人(监理人)的申请,发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包人(监理人)提供补正资料。(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且经信阳市审计局完成最终结清审计后56天内,发包人与承包人、监理人共同验收,使用人签发工程保修回访单后,支付质保金的85%,防水工程的保修期结束后,经发包人与承包人、监理人共同验收且使用人签发工程保修回访单后,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发包人未能按时付款,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将合格工程交付发包人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修复,若承包人未及时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将在质保金中扣除。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仅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支付该部分工作的合理利润。(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仅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不支付合理利润。(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仅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仅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不支付合理利润。(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国家标准的;3、承包人违约后,发包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方应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而不履行者;4、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的;5、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或采购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6、未经报验及验收不合格而擅自隐蔽或继续施工的;7、规范规定应试验检测而未试验检测及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建材擅自投入使用的;8、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超过要求时间未整改的;9进场建筑材料未按有关规定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10、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文明施工、工期管理不善,已不能继续保证正常施工或发包方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不能按要求整改的;1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的;12、承包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根据承包人违约事情的具体情况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方式为:(1)无瑕疵履行:承包人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者实施的工程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改进、更换、返工等责任;(2)支付违约金、罚金、罚款:按照合同条款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3)赔偿损失: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发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发包人因承包人的原因应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或者地**府及政府部门规划及政策调整,政府指令、禁令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项目发包人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投保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费用已经包括在本工程合同价格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发包人派驻人员及监理)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补充条款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中标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3.投标文件中关于本项目的优惠承诺如未按照承诺事项进行实施,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价的1%扣除。4.施工合同协议书签订前,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有重大偏离的进行修正。5.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格式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6.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外部关系,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区内树木等地面附着物由承包人自行砍伐、清理、外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场区周边需保护的树木,承包人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损毁,否则按发包人规定赔偿。该项目土方的综合单价已按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要求组价,超出部分的运距及弃土场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承包人施工期间进出校园的车辆及机械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减速慢行,礼让师生,禁止鸣笛,确保师生安全,不得影响教学秩序。8.承包人施工期间使用校园内道路安排专人保洁,不带泥不扬尘不污染路面,道路损坏及时维修,完工后使用的校园道路负责恢复原状。9.承包人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最大限度减少对教学及夜间学生睡眠的影响。10.承包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2%。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政府相关部门或发包人办公场所的,承包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围堵,同时承包人应按照参加围堵的农民工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11.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出具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设计变更进行施工,按照设计变更进行结算。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不予支付因设计变更取消工程的合理利润。12.承包人应采用预拌砂浆与商品砼,不允许现场搅拌。建筑用砂必须为满足质量标准的河沙,不允许用山砂或机制砂。以上行为除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外,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13.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若发现承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材料款且影响本工程进度或发包人信誉时,发包人可直接支付供应商材料货款,并从承包人下次应付工程款中抵扣。14.在紧急情况下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先行使用部分工程,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先行使用部分工程不表示发包人已经对该部分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和接收该部分工程,不影响该部分工程的正常竣工验收程序及发包人正常接收该部分工程程序。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日期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的计算仍然按照该部分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15.竣工退场除执行通用条款13.6全部内容外,如发包人需要继续使用场区内道路、水电、板房等临时设置,承包人可免于拆除、清运,临时设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16.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支付:①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中未经批准;②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完整;③因错误施工面增加的工程量;④工程量计算不符合相关计算规则;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⑥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待处理;⑦成品、半成品设备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按规定进行试验,并未被确认合格;⑧未按有关质量检查管理办法进行检查,未填写相关工程质量检查证。⑨按照相关规定其他不予计量的情形。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区二期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