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服务招标预告(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2024)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425]JSHC[GK]20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8-73910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8-7391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女士0598-8279598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171号丁香新村7幢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专家: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425]JSHC[GK]2024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在本项目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建议书面原件材料(加盖公章)送至代理机构签收。逾期不予受理。
  预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8日17点30分止。
  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女士
  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79598 (13044596136)
  电子邮箱:1426943857@qq.com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
  电话:0598-7391020
联系人:林先生
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项目预公告,不进行开评标,本公告中出现的“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开标时间”字眼属于后台模板固化生成的内容,不能修改,在此予以澄清说明。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大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0:2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69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8-7391020

采购单位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0598-739102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171号丁香新村7幢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蓝女士0598-8279598

附件:

附件1
(预公告版)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425-00864[2024]00663项目编号:[350425]JSHC[GK]2024001采购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2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5-2027年大田县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425-00864[2024]006632、项目编号:[350425]JSHC[GK]2024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邮编:366103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8-739102012、代理机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171号丁香新村7幢5层邮编:365000联系人:蓝女士联系电话:0598-8279598(1304459613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99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99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3.006,99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年元6,99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年元6,99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c.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d.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e.本次招标不能保证向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授予合同。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大田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②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2)其他: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与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不同表述的,以下述表述为准】:(2)-1、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合格供应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委会有可能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2)-2、投标人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除外,该表可根据项目特点或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如有)制作】,否则不符之处将被视为不满足(涉及资格、实质性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涉及评分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招标文件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为准。(2)-3、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①、质疑人线下提交书面质疑的,质疑书还应包括:a、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②、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③、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2)-4、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5、根据招标资料归档需求,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胶装后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数量:2套。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逐项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的,视为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他情形2、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的50%的,视为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未逐项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要求的,视为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35.0000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即视为无效投标;其余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道路保洁工作质量目标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道路保洁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满分2.7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区间转运的措施、转运的方案(含投入的人员、车辆的选择与数量、设施、运输线路、收运作业频次及时间安排等)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制定的过渡期间接管本项目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垃圾收集、运输、区间转运的计划、措施、应急保障等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台风、暴雨、火灾等)垃圾增加的情况下,环卫作业、垃圾收集、区间转运等工作安排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劳保用品配置方案(方案须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要求)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技术措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班次作业人数和岗位职责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管理制度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及自查自检制度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管理制度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作业人员道路安全教育、文明服务等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8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满分3分,其他的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企业资质荣誉1.0000根据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荣誉2.0000投标人获得省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省级环卫行业协会认定的环卫保洁相关行业评定的资信等级进行评分,丙级得1分,乙级得1.5分,甲级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企业资质荣誉1.0000根据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获得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等授予的荣誉或嘉奖、表彰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3.000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公共场所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员工保险保障情况3.0000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不低于本项目最低人员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赔付限额大于等于60万元/人,医疗赔付限额大于等于6万元/人的得1分;死亡伤残赔付限额大于等于80万元/人,医疗赔付限额大于等于8万元/人的得2分;死亡伤残赔付限额大于等于100万元/人,医疗赔付限额大于等于10万元/人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保险单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员工保险保障情况3.0000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事故限额大于等于60万元的得1分,事故限额大于等于80万元的得2分,事故限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承诺函,中标后,签署合同时需提供本项目保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入设备2.0000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自有非载重环卫作业车(非载重)的每辆得1分,最多2分。投标人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缺任一材料本项不得分,原件备查。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将上述车辆用于本项目使用,未提供承诺函的该项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设备3.0000根据投标人自有载重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自有1辆环卫作业车辆(载重)的得1分,满分3分。注:①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将上述车辆用于本项目使用,未提供承诺函的该项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人员配备2.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持有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能力证书的,每提供一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及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人员配备2.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具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及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售后服务3.0000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到达采购人处的响应时间进行评审,能在30分钟内(含)到达采购人处的得3分,在30分钟以上1小时内(含)到达采购人处的得2分,在1小时以上到达采购人处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太华镇,隶属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位于大田县西北部,东邻文江镇、前坪乡、均溪镇,西北与永安市接壤,北接建设镇,西南邻上京镇。区域面积为245.54平方公里。太华镇下辖24个行政村:玉井村、群团村、华溪村、小华村、温坑村、仕坑村、魁城村、张地村、万湖村、西埔村、菖坑村、甲魁村、汤泉村、罗丰村、池元村、德安村、高星村、黄沙村、锦溪村、潘车村、华山村、坑头村、大合村、太华村,其中美丽乡村有6个村(玉井村、魁城村、张地村、罗丰村、池元村、高星村)。1、本项目为太华镇下辖24个村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河道保洁、公共厕所保洁。2、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规定的内容,其中包括技术服务在内的所有细则。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作业范围涉及的主要为太华镇下辖的24个村以及镇区中心村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河道保洁、公共厕所保洁、道路服务区域内的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2、服务具体内容(1)集镇道路作业内容生活垃圾转运、建筑垃圾清运(无主少量的)、大件物品清运(丢弃破旧家私等)、道路保洁、公共场地保洁、公共厕所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冲洗服务、垃圾桶冲洗服务、河道保洁、小广告的清理服务。1)集镇保洁范围及工作内容:配备保洁员,保洁采用人工作业每天二大扫及巡回保洁。集镇主次干道路面及人行道、集贸市场、绿化带、公共场地、一河两岸游步道、公共厕所。2)集镇道路:首次大扫各个保洁区域必须在夏秋季早上5:00至7:00以前完成清扫、垃圾收集入桶,冬春季早上5:30至7:30前完成清扫、垃圾收集入桶。3)集镇小广告:每月清理一次,按每个星期巡回保洁一次,要求公共区域的电线杆及墙面目测无小广告。如有遇到迎检增加清理趟次,无条件服从调配。4)公共厕所:采用专人保洁,按每天上午8点前必须对坑位、小便池及瓷砖墙体清洗一次,对坑位及小便池每天2保洁。发现坑位便后未冲干净的保洁员应及时处理,做到无粪便、无异味。每一个星期用洁厕剂清洗一次,保持洁具的干净整洁无积垢。每天保洁公共厕所的蜘蛛网及厕所内的小广告,保持墙面干净整洁、门窗天花板净、上下水通。5)集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要求:集镇主次干道垃圾清运时间:每日上午凌晨4:00至7:00前必须收集完毕,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堆积,将收集的垃圾运输至垃圾填埋场(采购人指定地点)。(2)行政村作业内容1)生活垃圾转运、建筑垃圾清运(无主少量的)、大件物品清运(丢弃破旧家私等)、道路保洁(村主干道及环村支路不含居民建筑物两旁及居民自行修建的小路)、公共场地保洁、公共厕所保洁、绿化带保洁、河道保洁。2)行政村实施每日二次清扫,每日上午8:30前必须完成村保洁区域的一遍普扫。下午3:30点前完成村道第二次普扫,如遇迎检任务各保洁员对负责区域进行白班巡回保洁。3)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基本按2天转运一次,个别人口少按3天转运一次各条收运路线的第一次收集时间必须在上午11:00前收集完毕。4)春节及节假日必须每天加班清运,做好转运车辆的调度,不得出现垃圾积压现象。(3)河道保洁范围工作范围:集镇及各村区域的河流及溪流。3、作业车辆设备要求(投入设备的最低要求)中标人中标后进场需配置后装压缩车12方1台、6方1台、高压清洗车1台、巡查工具车(皮卡)1台,配置电动三轮车10台。4、人员投入清扫保洁作业及管理人员要求(投入人员的最低要求)作业及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巡查管理人员保洁作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1人2人46人3人★对人员到位需单独做出承诺函,承诺函自拟。作业人员要求:①作业人员通过培训上岗;②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着环卫反光背心工作服;③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④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⑤作业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5、作业标准(1)保洁作业标准①主次干道及路沿、人行道应做到路面净、路牙净、绿带净,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烟头、无果皮纸屑、无成片垃圾杂物及建筑垃圾。②清扫保洁的垃圾要及时收集放入垃圾桶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③垃圾桶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无洒落垃圾,垃圾桶应保持外观整洁、无迹垢;环卫设施无乱涂写、乱张贴现象。④绿化带无暴露垃圾,树池周围无堆积纸盒,塑料袋等垃圾。⑤公厕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渍,门窗墙壁无灰尘、无乱张贴,纸篓垃圾桶无满溢,小便斗、蹲坑无尿碱、无便渍。(2)垃圾运输质量标准:①车辆按时按点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清运日产日清,做到无积压、不漏收。②车容整洁,密闭式运输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③垃圾装运量以车辆而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超载运输。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至指定点。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操作,防止事故发生。运输作业结束,必须每天冲洗车辆,爱护工具,加强保养,保持车容整洁。6、太华镇环卫市场化考核标准附件1太华镇道路保洁考核评分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式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一道路保洁时间情况现场检查1、按照保洁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主次干道实现13.5(5:00-20:00)小时20分钟保洁制,村道路实行10小时(6:00-18:30)30分钟保洁制。1、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次扣0.1分。一道路保洁时间情况台账检查2、道路每日首次普扫采取人工清扫为主的清扫方式。2、道路保洁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少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作业未完成整个频次或未覆盖全路段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05分。首次普扫未落实清扫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2分。未提前上报调整后作业计划的,按原计划检查考核。二道路、河道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3、路面干净。3、路面20㎡果皮≥5片;纸屑(烟盒大小)≥5张;塑料≥5个;烟蒂≥50个,扣0.1分。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的每处扣0.1分,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1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米的每处扣0.1分,≥10米的每处扣0.2分。建筑垃圾(装潢垃圾)<1m3的每处扣0.1分,≥1m3的每处扣0.2分。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的每处扣0.5分。二道路、河道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4、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4、道路绿地内垃圾(杂物)≥15㎡的每处扣0.1分,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0.2分。二道路、河道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5、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绿化隔离栏无污垢。5、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地面人行天桥)路面污迹<15㎡的每处扣0.1分,≥15㎡的每处扣0.2分。二道路、河道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6、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清洁。6、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有泥浆污迹的,≤15㎡的每处扣0.1分,≤20㎡的每处扣0.2分,>20㎡的每处扣0.5分。二道路、河道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7、每日巡回保洁河道卫生,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及漂浮物。7、发现脏乱差的水面,每处扣0.1分;清理出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要定点堆放,并确保不“滴、撒、漏”。未落实每发现一处扣0.2分;造成周边环境二次污染的,每一处扣0.2分;受投诉并经查实,每一处扣0.4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现场检查8、垃圾收集容器完好。道路两侧的果皮箱无破损、歪斜现象;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盖好盖。8、道路两侧的果皮箱破损、歪斜、的每处扣0.2分;垃圾桶破损的每处扣0.2分,桶盖未盖好的每处扣0.2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现场检查9、果皮箱每天“一洗两掏”,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皮箱、垃圾箱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9、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果皮箱、垃圾箱投放口平面的扣0.2分/处,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0.3分,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0.2分;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0.2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0.2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现场检查10、垃圾中转规范卫生,无滴漏污水及污渍,无散落垃圾。10、垃圾中转有污水、污渍、散落垃圾的,每发现1个问题当月考核分扣0.1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现场检查11、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11、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1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2、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1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0.5分,完成普扫的路段路面有垃圾的每处扣0.2分,整条路未完成普扫的扣1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3、道路清扫时不扬尘。在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13、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每次扣0.5分;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的,每处扣0.5分。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清扫时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0.5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1分,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的每次扣0.5分;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的每次扣0.5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4、清洗道路时高压冲洗车速度保持在5km/h-10km/h,发动机转速≥1500转。14、高压冲洗车作业时速度超过10km/h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05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5、环卫工人应统一着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竹枝扫把、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15、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如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的每人次扣0.2分,未佩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2分。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每人次扣0.2分;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捡拾垃圾的每人次扣0.4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6、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16、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10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0.3分,未及时转运处理树叶的每次扣0.3分。五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场检查17、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作业车辆协同进行。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17、未按要求完成辖区一线道路保洁人员安全生产全面轮训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5分,未按时上报轮训记录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5分;未对新录用环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5分,环卫工人作业期间,每发生1起有责交通伤人事故扣当月总考评分2分、1起有责死亡事故扣当月总考评分5分,当年所有奖励取消。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0.5分;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穿反光工作服的,每人次扣0.1分;保洁小车、垃圾清运小车未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的,每车次扣0.1分;普扫时未使用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路面的,每次扣0.1分。清除大片污染时,组织不周密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每发现1次扣0.5分。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当月总考评分0.5分。六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场检查18、道路保洁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检查时发现途经的道路保洁问题多,保洁质量差,相关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18、居民投诉的道路保洁问题,经确认有责的每件扣当月考核分0.2分;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镇级及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的每件问题,扣当月总考评分1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问题扣当月总考评分1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分2分;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分。对非当月被检道路上发现的突出保洁问题,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0.1分;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0.2分。六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9、建立镇级以上领导重点交办问题督查复查机制,将当月领导督办的保洁质量差的道路纳入次月复查名单,将当月领导关注的典型保洁问题纳入次月重点检查项目。19、在次月列入复查的道路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长效保洁不落实、典型保洁问题不解决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分。备注:1、未注明是当月考核分扣分及总考评分扣分的均为某次检查某条道路扣分。2、路段类别不同,巡回保洁时间不同;路面保洁事件按巡回保洁时间来取证扣分。附件2太华镇垃圾清运考核标准项目名称具体要求标准分扣分细则评价方式内部管理(10分)制定完整收运方案和合理收运路线。3未制定收运方案和收运路线不合理的,酌情扣分。查阅台账内部管理(10分)制定垃圾收运应急保障措施及运输滴洒漏防范措施。3未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酌情扣分。查阅台账内部管理(10分)每季度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会议。4未召开驾驶员培训会议的,酌情扣分。查阅台账统计台账(10分)建立垃圾清运运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来源去向和收运的时间、地点、路线等信息,数据真实可信。10无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全,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酌情扣分。查阅台账收运规范(60分)车身分类标识设置规范、清晰。10车辆未张贴分类标识或标识设置不到位,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实地查看收运规范(60分)实行垃圾定点定时收运,通过车辆轨迹核查收运时间和路线。10未按规定时间、路线、收运点收集转运分类垃圾的,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实地查看查阅台账收运规范(60分)车辆应密闭运输,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严禁出现滴洒漏。10垃圾沿途收运出现滴洒漏现象的,发现一次扣0.3分。实地查看收运规范(60分)垃圾收集时,须在装载区域地面铺设垫布;配备油污冲洗车,收集完成后,立即对收运点遗留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桶、路面进行冲洗,做到车离地净、桶净。10垃圾收集时,未在装载区域地面铺设垫布;垃圾收集完成后,未对收运点及时进行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次扣0.3分。实地查看收运规范(60分)聘请挂桶员,挂桶员须随收运车定时、定路线到各村庄、单位、公共场所的垃圾投放点或收运点,将垃圾挂运装卸至车内,垃圾桶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10未聘请挂桶员,垃圾收运衔接不科学、垃圾桶滞留收运点时间超过20分钟的;发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实地查看收运规范(60分)严禁垃圾收运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10垃圾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的,发现一次扣1分,辞退驾驶员,并进行黄牌警告。实地查看车辆情况(20分)运输车辆必须是密闭式且具有自动物料提升和卸桶功能。5车辆密闭性差的或不具有提升和卸桶功能的,发现一辆/次扣0.1分,扣完为止。实地查看车辆情况(20分)车辆分类标识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且能正常使用。5未张贴喷涂分类标识的,每辆扣0.1分;未安装GPS或车辆GPS定位功能工作异常,每辆扣0.1分;扣完为止。实地查看车辆情况(20分)车辆定时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5车辆未及时清洗,车身不洁或污损的,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实地查看车辆情况(20分)污水回收装置完好,污水管道畅通,按要求排放。5出现污水滴漏的或污水乱排放的,发现一次扣0.5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实地查看附件3太华镇公厕管理情况检查考核标准公厕管理情况检查考核标准考核人:考核时间:年月日项目分值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扣分得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1.未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厕指示牌、管理制度牌或存在破损、残缺现象,每项扣0.1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2.管理间乱堆放,摆列不齐,吊挂衣物,扣0.1-1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3.厕内清洗工具随意丢放,每项扣0.1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4.厕内无消毒箱或消毒工具、药水不齐全,每项扣0.1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5.公厕开放时间内用水、用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扣0.1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6.公厕内外设施设备包括墙体、地面、灯具等损坏,未及时整修到位的,视情况扣1-2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7.无障碍卫生间不开放使用或摆放杂物、无障碍通道不畅通,设施损坏的,不能正常使用,每项扣0.1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8.厕所外环境脏污,不整洁的视情况扣1-2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9.化粪池、贮粪池出现渗漏、臭气外溢、池盖破损的,每损坏一处扣0.5分;制度及设施完善50分10.管道堵塞、化粪池满溢,未及时进行清掏疏通的,扣0.5分。服务质量50分1.管理人员未挂工作牌、未着统一工作服上岗的扣每项0.1分;服务质量50分2.在工作场所做私活扣0.5分;服务质量50分3.脱岗扣1分;服务质量50分4.地面、蹲位或便池有烟蒂、纸屑、痰迹、尿水等丢弃物,每处扣0.1分;服务质量50分5.花格、门窗、玻璃积尘严重,扣0.5分;服务质量50分6.地面足印、污渍较多,每处扣0.1分;服务质量50分7.立式小便斗或小便槽瓷砖积尿碱、便盆有粪渍,每处扣0.5分;服务质量50分8.倒粪口有粪迹,扣0.5-1分;服务质量50分9.纸篓满溢,每处扣0.1分。服务质量50分10.墙面、隔板、蹲位门有污迹、乱涂写、乱张贴的,每处0.1分。服务质量50分11.消杀不力,厕内、墙脚、化粪池口发现有蛆虫、苍蝇、飞虫等,扣0.5分。服务质量50分12.迟开门、早关门,无故关门,扣1分。服务质量50分13.与就厕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服务质量50分14.在厕内饲养家畜扣1分;服务质量50分15.公厕周边(3米内)环境脏乱,晾晒衣物等,扣1分。合计100分7、考评办法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改善村容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农村环境,完善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考核奖惩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内容制订以下考评办法。一、考评办法(一)考评制度考评由太华政府负责组织月考评及村民的举报考评,每月1次,不定期随机抽检。说明:对保洁公司监督管理分为日常巡查监督和考评两部份。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洁区域日常巡查仍由原属地村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巡查结果通报给企业及太华政府考评人员)。2.各村书记将日常巡查保洁信息反馈给太华政府,由太华政府对保洁不到位的区域组织有针对性的考评。(二)考评人员组成考评人员由各驻村领导、党政办、村建站、环卫所、河长办、乡村振兴办、城管中队、各村村书记组成。(三)考评方式1.由环卫所组织负责组织,每月1次对各村进行考评,每个村指定1-2个考评人员(报备环卫所),由环卫所组织通知,每次村级各安排1个考评人员与太华政府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随机抽取道路检查考评。考评办公室设在环卫所组织,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通报企业。2.所有考评均采取零扣分报告制度,即使未扣分也要提供零扣分报表。3.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镇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县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镇环卫处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4.村民举报扣分考评。(四)计分规则。1.村民举报扣分考核,村民举报投诉的问题经确认有责的按每月进行累计扣分在月考评总分中直接扣除。2.重大事项管理落实考评,按每月进行累计扣分直接在月总考评分中扣除。3.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镇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县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镇环卫处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4.每月根据考评总得分,按考评等级发放当月保洁经费。二、实行绩效考核制支付保洁经费项目公司履约的前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评,要求限期整改,不扣作业经费。一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企业清扫保洁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评情况,按照不同等级分别进行付款。三、考评发放等级1.考评得分>95分,全额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2.90分≤考评得分<95分的,扣除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5%,拨付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95%;3.85分≤考评得分<9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10%,拨付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90%;4.80≤考评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20%,拨付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80%;5.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减扣当月服务费100%。一年内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视为年底综合考评不合格,招标方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做任何赔偿,并对服务企业进行强行接管。四、考核保证金。项目公司第一个月的作业经费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情况处罚后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核付服务单位,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支付。附表1:太华镇道路保洁服务标准附表2:太华镇公厕保洁维护管理服务标准附件3:太华镇垃圾清运服务标准附件4:太华镇河道保洁服务标准附件1太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标准集镇道路夏秋季早上5:00至7:00以前完成清扫、垃圾收集入桶,冬春季早上5:30至7:30前完成清扫、垃圾收集入桶,行政村实施每日二次清扫,每日上午8:30前必须完成村保洁区域的一遍普扫。下午3:30点前完成村道第二次普扫,清扫保洁要做到道路、人行道等干净,无明细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桶、垃圾转运三轮车等环卫设施维护良好、定点定位、整治清洁,(果皮箱、垃圾桶每天“一洗”、“一天两掏”,道路、交通护栏每半月清洗一次)。一、道路保洁时间标准集镇道路夏秋季早上5:00至7:00以前完成清扫、垃圾收集入桶,冬春季早上5:30至7:30前完成清扫、垃圾收集入桶。行政村实施每日二次清扫,每日上午8:30前必须完成村保洁区域的一遍普扫。二、作业规范保洁质量标准1.道路清扫、保洁必须作业到两边建筑物墙体基石头,道路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5米。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沿石、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染。无积土、积沙;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杂草等其它废弃物;无明显积水;石砖无污垢;树头无杂物、杂草;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无广告、无乱张贴、乱涂写,箱面干净。2.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集镇道路夏秋上午7:00前,冬春上午7:30前;行政村上午8:30前完成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道路清扫时不扬尘。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内河、路沟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3.道路两侧乱张贴、乱涂写及时清除。4.垃圾应倾倒在指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完成当天的作业后所有的器具、车辆应进行统一集中管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标准1.保持垃圾桶完好和整洁,做到一日二清每天一擦洗。垃圾桶要按指定位置摆放,无破损、歪斜现象,无满溢、污垢、桶外无暴露垃圾,沿街道路两侧商家生活垃圾(包括垃圾桶)必须做到不少于一日两次上门处置,做到即满即清。由于人员作业操作不当造成环卫设施破损的,由服务单位负责赔偿,因其他因素造成破损要及时报告。2.保持环卫人力保洁车、快保车外观整洁。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四、安全管理标准1.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着装整齐、整洁,服装费用由服务单位列支。2.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新录用环卫工人必须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道路保洁要进行安全生产方面轮训,各作业人员须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3.服务单位要提供安全防护器材。保洁人员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清扫区域路面。清扫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4.服务单位要加强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记录。作业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记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服务单位自行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时应承诺2小时内上报。六、重大事项管理标准重大活动应保障到位,县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投诉处理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自觉接受行政村及上级的工作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服务单位有义务承担“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等服务。附件2太华镇公厕保洁维护管理服务标准1.公厕实行专人管理,每天上午8点前必须对坑位、小便池及瓷砖墙体清洗一次,对坑位及小便池每天2保洁,厕内设施齐全、完整,无损坏,做到“三通”(通水、通电、排污管道畅通)。制度上墙、工具放置整齐,无乱张贴(涂画)、无乱拉挂、无乱塔建。厕内外指示牌、标志牌规范。定期开展消毒、除“四害”,并负责周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2.公厕的日常保洁管理要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厕内及周围环境卫生做到“六无”(即:无痰涕纸屑、无屎尿溢塞、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蝇蛆、无明显臭味)、“四净”(即:地面、蹲位、挡墙净;粪槽、尿槽、池斗净;门窗设备净;周围环境净);3.公厕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设红线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乱堆杂物。管理室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无杂物,无闲杂人员,不得挪作他用。4.公厕保洁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时间,按时上岗,准点离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从事看棋、看牌、看书报、听收音机、做私活等与作业无关的事情。作业间隙,作业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作业中必须文明用语,不得无故打骂人。附件3太华镇垃圾清运服务标准1.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服务区域垃圾收集时间不低于18小时,垃圾桶桶内垃圾溢满度≤80%,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2.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3.各种环卫作业车辆(含扫地车、清洗车、洒水车、清运车、人力手推车、人力三轮车、电动摩托车等)标志清晰、车容整洁美观,标识规范。车体外无污物、无吊挂垃圾、杂物和污垢,车体无损,密闭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乱倒、乱卸现象。每天作业完毕后清洗车辆,做到无异味、无污染环境。4.车辆挂牌作业,严格遵守交规和车辆管理制度,按作业路线行驶,文明礼让;车辆不得带“病”上路行驶。5.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从起点至中转站(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卸垃圾平台过程中,要密闭运输,做到无垃圾散落、飘挂,无垃圾污水洒漏,无沿路乱倒垃圾;6.严格执行转运站进磅计量,索取计量单在垃圾中转站倾卸垃圾时,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在卸垃圾平台卸完垃圾后,即予关闭复位车箱,并把车箱周边拖挂的垃圾清理干净方能离开卸垃圾平台。雨天平台泥泞时可在指定位置清理车箱周边拖挂的垃圾。附件4太华镇河道保洁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河道岸边垃圾清理,水中漂浮物打捞到岸边,垃圾清运至中转站。2、保洁员每日工作不少于8小时。3、加强日常性保洁,每天有专人巡回保洁,清除河岸岸边的生活垃圾、堆积物和岸边树上的悬挂物(水边50米或水边到路边范围内生活垃圾由保洁公司义务负责巡查、清理,除生活垃圾以外其它大量垃圾向相关部门报告)。4、为避免对河道周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河岸、河面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5、保洁河面、河岸时,如有发现破坏或侵占河道行为、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和污染水源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底综合考评不合格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交货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3★交货条件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服务期满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检查验收:由采购人考评组对日常服务进行抽查和综合考评,结合上级各级考评情况及群众和有关媒体反映情况等,形成综合验收结果,视情况进行奖惩。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正式开始服务工作,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按月结算。中标人每完成一个月的服务工作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在下一个月支付中标人上个月应得的服务费。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时,采购人予以结清最后一笔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其他合同支付方式(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正式开始服务工作,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按月结算。中标人每完成一个月的服务工作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在下一个月支付中标人上个月应得的服务费。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时,采购人予以结清最后一笔服务费。(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所列支付比例,仅为适应我省电子招标文件格式而设定)。8★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说明: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服务期满,经最终验收合格且没有发生违约的,一次性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根据相关规定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该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的,所产生的损失从该保证金或服务费中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其他商务要求9、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的要求。10、投标报价:(1)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直至服务期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如培训费、工龄补贴、年底奖金、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双休及超时加班补贴、春节和环卫节慰问金、水电住房补贴、劳保费、高温补贴、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费等】、垃圾收集清运费、道班房租赁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保洁耗材费、车辆使用费(含购置、保险、燃油费、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风险金(由投标人自行测算,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不再作调整,包含人员工资上涨、工伤事故等风险)、综合管理费、利润和税费(为完成本项目合同包内全部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2)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一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11、本项目评审时,仅认可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其他与投标人存在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总公司等其他任何关系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均不得参与评审。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这几类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其他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参与投标。1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或经核实证明材料存在造假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负责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3、中标人要求付款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以下单据提交采购人:(1)正式税务增值税发票(中标单位、收款单位、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人收款账号应为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号);(2)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14、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支付。(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支付。(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中标人逾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聘请他人接替中标人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从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人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6)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7)中标人对管理服务期间产生的生产垃圾、自然原因或其他事故产生的枯枝、断枝未及时清运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害概由中标人负责。(8)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分包或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9)中标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或终止。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相关约定详见“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13.1”。中标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10)其他违约行为。如中标人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合同约定的处罚以外,将移交司法机关。(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5、★投标人需对不拖欠员工薪资单独做出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16、★以上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须逐一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证明材料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1.3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2-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2-1、二-2-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2-2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一体化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