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绵化改造 道路改造招标预告(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

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招标人)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 号

主要建设内容
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

交易场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绵阳市)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
2025-01-07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拟招标时间
合同估算价(元)
备注

1
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
施工
公开招标
2025-02-10
7000000
施工总承包

备注
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1).pdf
招标计划表.pdf
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招标计划.pdf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市住建委:贵委《关于商请支持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招标核准及项目立项的函》(绵住建委函〔2024〕762号)收悉。现就有关事宜函复如下。一、鉴于该项目以“小枧片区水系改造及大河路提升改造项目”名称纳入《2025年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清单》(绵住建委发〔2024〕47号),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项目计划总投资750万元,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符合《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绵府规〔2022〕3号)关于“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和房屋建筑类改扩建项目”有关规定,我委已对该项目赋码(项目代码:2412-510700-04-01-126270)。二、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绵府办函〔2023〕8号)要求,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简易审批(项目名称: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项目业主: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点:绵阳城市东南部游仙区小枧片区;建设内容:大河路龙嘴路至三江大桥段,华宇锦绣小区一、二期间的市政道路,绵州水郡6期与华宇锦绣二期之间的水系和绿地,华宇锦绣一期西南侧临星河路市政绿地,对上述道路、水系和公园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并对道路沿线水系进行联通;项目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海绵城市央补资金;核准招标意见详见附件)。三、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核定工作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3〕395号)等要求,请贵委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及规范,切实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切实发挥投资效益。同时,项目业主单位可依据本复函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申请办理财评、决算、审计、投资入统等手续。此复。00—2—00附件: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00—3—00附件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建设项目名称: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备注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备注勘察、设计√√√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当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施工√√√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当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监理√√√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当委托招标、公开招标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当委托招标、公开招标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314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财政评审等原因,导致招标控制价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招标事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它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六、招标人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七、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日00抄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审计局。00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月2日印发0000—4—00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项目名称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主要建设内容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交易场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5­01­072025­01­07招标项目序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招标时间合同估算价(元)备注招标项目1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2025­02­107000000施工总承包备注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项目名称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绵市发改函(2025)1号主要建设内容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该片区约18.8万平方米封闭水体连片贯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利用小枧公园的雨水调蓄功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能力。2.新建几处雨水行泄通道,可以解决大河路及周边超标雨水应急排放问题,缓解雨水排放压力。3.大河路及周边道路人行道、市政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大河路改造长度约2.3千米,迎水路、领地兰台府与锦绣玺岸间道路改造长度约300米,星河路锦绣玺岸侧绿地面积约2875平方米,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的削减控制。交易场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5-01-072025-01-07招标项目序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招标时间合同估算价(元)备注招标项目1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2025-02-107000000施工总承包备注本计划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绵化改造 道路改造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