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工作方案招标预告(师市民政局会同师市财政局2025)
关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师市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困难老年人和退休职工入住养老院的实际困难,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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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经过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民政
局研究起草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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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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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老年人人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师市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困难老年人和退休职工入住养老院的实际困难,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师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减轻困难老年人和退休职工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专业的养老服务,提升晚年生活的幸福感与安全感。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积极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促进师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完善师市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二、补贴对象及条件1.师市退休职工。师市的退休职工,年满60周岁及以上,扣除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后,本人收入低于师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师市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2.集体所有制连队的老年人。师市户籍,居住在集体所有制连队,年满60周岁及以上,扣除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后,本_1-人收入低于师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师市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3.特困老年人。师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无退休工资,无子女或其他法定赡养人,生活无人照料的孤寡老年人。4.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已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范围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5.残疾人。师市户籍,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肢体和视力的残疾人;年满50周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智力残疾人。6.师市辖区常住老年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师市户籍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非师市户籍且居住在师市辖区满半年及以上的老年人。三、补贴原则及标准(一)补贴原则。1.分类补贴。根据老年人的护理等级和经济状况,合理确定补贴金额,确保补贴资金的精准使用。针对不同类别的老年人群体,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政策,确保资源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动态调整。补贴标准将根据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由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对补贴标准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确保补贴政策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3.公平公正。补贴发放过程公开透明,严格遵循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公平、公正地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手中,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现象。2—4.重点倾斜。对于特困老人、残疾人、低保中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确保他们在晚年生活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关怀和保障。(二)补贴标准。1.师市退休职工。条件:入住养老院满4个月。补贴标准:师市退休职工入住养老院满4个月后,可获得相当于1个月费用的补贴(即养老机构1个月实际收费金额),每人每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2万元。入住时限达标后,提交申请并经审批通过,于次月发放补贴,循环执行。2.集体所有制连队老人和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条件:入住养老院满4个月。补贴标准:集体所有制连队老人和低保边缘家庭的老年人,在入住养老院满4个月后,可获得相当于2个月费用的补贴(即养老机构2个月实际收费金额),每人每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4万元。入住时限达标后,提交申请并经审批通过,次月发放补贴,循环执行。3.特困老人、低保救助对象、残疾人。补贴条件:无明确入住时间限制,按月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对于特困老人、低保救助对象及残疾人,依据养老机构实际费用,扣除已获得的低保金、特困供养资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救助补助资金后,剩余差额部分予以全额补贴(特困人员差额补贴资金由兵团彩票公益金统一拨付至集中供养机构)。在此基础上,特困老人、低保中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每3—月额外享受300元生活补贴,用于购买药品、洗漱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经审批通过后,次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4.师市辖区常住老年人。条件:入住养老院满6个月。补贴标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师市户籍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非师市户籍且居住在师市辖区满半年及以上的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满6个月后,可以获得相当于1个月费用的补贴(即养老机构1个月实际收费金额),每人年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0.8万元。入住时限达标后,提交申请并经审批通过,次月发放补贴,循环执行。(三)特殊情况处理若老年人同时符合退休职工、低保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特困老年人、残疾人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较高标准的补贴,避免重复补贴。(四)补贴方式经师市民政审批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个人账户。四、申请与审批(一)申请材料。1.申请表。申请人居住的养老机构应代为填写《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明。养老机构应代申请人准备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3.护理等级评定报告。养老机构依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出具4—护理等级评定报告。4.财产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及家庭财产情况的书面说明(如房屋、车辆等)。若申请人书写困难,可由养老机构代为书写。5.入住协议。申请人与养老机构签订的入住协议。6.其他材料。若申请人近半年内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如申请人书写困难,可由养老机构代为书写。(二)审核程序。1.初审。养老机构入住的老人符合补贴政策的,应在符合政策条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代老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并完成初步审核,作出初审决定。初审决定作出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养老机构所在的团(镇)或街道的民政业务部门进行审核。2.审核。团场(镇)、街道办民政业务部门应在收到初审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审核工作:(1)与人社部门比对申请人退休工资情况;(2)与医保部门核实参保情况及近半年就医记录;(3)与住建、自规部门确认房屋信息;(4)赴养老机构实地核查护理等级评定情况。核查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师市民政局审批。3.审批。师市民政局在收到审核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确定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4.公示。师市民政局应在审批决定作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5—在申请人所在的养老机构及其户籍或居住地的连队(社区)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期为7天。如申请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师市民政局应在收到申诉后的2个工作日内,联合团场(镇)、街道民政业务部门重新审核。5.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养老机构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团场(镇)及街道民政业务部门按月或按季度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五、资金来源与监督管理(一)资金来源。本方案所需补贴资金由师市承担,纳入年度预算。(二)资金管理。1.专款专用。补贴资金仅限用于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和护理费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办公费用、维修保养费等日常运转费用。养老院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定期向民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接受监督检查。2.定期审计。师市民政局会同师市财政局每年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对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监督管理。1.动态管理。每季度对补贴对象的经济状况、护理等级、入住情况等进行复查,确保补贴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对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终止补贴。2.信息公开。师市民政局每年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6—六、工作保障(一)部门协作。1.民政部门。负责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养老院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2.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下达,使用监督和指导。3.人社部门。负责提供申请人的退休工资信息,协助民政部门核实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住建、自规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的房产信息,协助民政部门确认申请人的住房情况。5.医保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参保情况及近半年就医记录。6.卫健部门。协助民政部门评估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和护理需求。7.团镇(街道)民政业务部门。负责辖区符合补贴的老年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格审核、复核等工作。与养老机构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初审材料的及时报送,审核过程透明和公正。(二)严格监督管理。师市民政局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依规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对存在违规收费、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的养老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补贴政策的资格。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宣传引导。各团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低保老7—年人及退休职工入住养老院财政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对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积极支持和配合补贴政策的实施。七、附责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至2027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自动作废。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工作方案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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