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卫保洁、绿化管养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绿化管养招标预告(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2025)



项目编号:441901-2025-00338

发布时间:2025-02-05 17:36:10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C13990000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11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0769-2366096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德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39号7栋二楼201室

联系人:林瑞茵联系电话:0769-21668363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做好我市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工作,保证保洁及绿化质量,现将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服务范围从桥头东深路路口至松山湖立交止,总长度约28公里,环卫保洁面积约1,307,770.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面积约1255648.33平方米,路面以外的人行道及人行天桥等面积约52121.67平方米),绿化管养面积约1,247,727.21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市测绘队提供的测绘图和实际数量为准,如上述概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联合采购说明:本项目为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牵头单位)、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共两个采购人联合采购。供应商中标后分别与两个采购人各自签订对应服务内容的政府采购合同,其中环卫保洁合同由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与中标人签订,绿化管养合同由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与中标人签订。1.主要商务要求(适用于各包组)标的提供的时间绿化管养服务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共36个月。(绿化管养服务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内沿用、实行每满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环卫保洁服务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共15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东部快速路及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环卫保洁服务费: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采购人按实际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环卫保洁服务费。(每月环卫保洁服务费根据月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及上月度环卫工人的工资发放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迟延提交上述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顺延付款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绿化管养服务费: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采购人按实际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绿化管养服务费。(每月绿化管养服务费根据月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及上月度绿化工人的工资发放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迟延提交上述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顺延付款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合同的环卫保洁服务费、绿化管养服务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人按规定扣取违约金。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考核办法”相关内容。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含环卫保洁服务费及绿化管养服务费)的5%。2.中标人应当以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若以履约保函缴纳的,履约保函应在合同有效期及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若合同有效期及期满后28天内项目仍未能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中标人必须办理保函延期至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且项目经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其相关费用。(2)若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账户在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不予退回: ①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不予退回其履约保证金。 ②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1.合同签订:投标人响应合同各条款。2.承包方式:①按合同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中标人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本合同约定的人员、机械设备由采购人验证,若中标人不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中标人负担】。②采购人将绿化管理养护、环卫保洁任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中标人,中标人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绿化管理养护、环卫保洁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③按国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中标人向有关部门交付。④中标人不得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⑤本项目绿化管养部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逐年签订合同,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和中标人续签来年的合同。★3.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2430101.69元,其中环卫保洁费:9222375.59元;绿化管养费:23207726.10元。投标人须对总价进行报价,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对下列分项单价进行报价,同时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价、各分项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路面保洁单价最高限价为:4.55元/年/㎡;(2)路面以外保洁单价最高限价为:8元/年/㎡;(3)绿化带保洁单价最高限价为:1元/年/㎡;(4)绿化管养单价最高限价为:6.2元/年/㎡。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超过预算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注:各服务内容的分项单价以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报价明细表》为准进行填写,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分项单价不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仅用于:因政策变动,相关部门需要调整中标人服务范围时,采购人按照分项报价单价,根据实际服务面积及其它服务内容的变化情况增加或减少服务费。4. 本项目要求以人民币报价,(1)投标报价包含垃圾清运费用、管理费用、人员费用(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食宿费、住房补助、劳动保障、福利、医疗保险与费用、工伤保险与费用、失业保险、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费用、暂住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用等费用)、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含各种环卫工具、环卫车辆、环卫机械设备的投入和耗损,与环卫保洁有关的一切费用。(2)投标报价应包含养护期内所有肥料费、农药费、补苗费、苗木复壮费、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园林机械维修费、园林机械折旧费、园林机械耗油费、常用工具费用、交通、通讯、水电、办公用品等费用、应急措施费(包括自然灾害等)、工人工资福利费用、工人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含工资标准上升值)、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5.服务期内,中标人违反环卫保洁或绿化管养任意一条合同终止条款的,则同时终止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的合同。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项132430101.6932430101.69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承包范围及服务内容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服务范围从桥头东深路路口至松山湖立交止,总长度约28公里,环卫保洁面积约1,307,770.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面积约1255648.33平方米,路面以外的人行道及人行天桥等面积约52121.67平方米),绿化管养面积约1,247,727.21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市测绘队提供的测绘图和实际数量为准。如上述概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承包服务主要内容: 1.环卫保洁:范围内所有环卫保洁以及道路边线向外延伸2米范围(含“三边三地”等)也需中标人进行清理保洁,环卫保洁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及灭“四害”(蚊、蝇、老鼠、蟑螂);沿路雨水井口、排水明渠及有排水孔且具有活动盖板的暗渠口的清掏、喷药;护栏(桥栏)、桥墩的清洁、果皮箱等的清洁和维护及城市“牛皮癣”的清理;保洁范围内乱张贴、乱涂画等的清理;将产出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厂)处理,并支付承包期间所耗水费(含污水处理费)、设施维护费、垃圾处理费等。环卫保洁项目全范围执行二级清扫保洁标准。2.绿化管养:范围内所有绿化养护以及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无主荒地的除杂草;绿化管养包括:绿化的成活、修剪、施肥、浇水、除虫,草地铺沙平整,植物老化的复壮(经核实,绿植受虫害侵食严重或出现老化等情况,需进行绿植的更换;更换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大叶红草、满天星、鸭脚木、银边草等;更换绿植方案需征求采购人意见),要求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等。 备注:如有面积增减,环卫保洁服务费及绿化管养服务费按实际增减面积乘以对应中标单价作增减。本项目如有面积增减的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人员配置要求(最低配置要求)(一)环卫保洁人员配置要求序号人员种类数量(人)工时要求1环卫保洁项目负责人1不少于8工时/日2环卫保洁主管2不少于16工时/日3清扫保洁人员48按照48人,每人按8工时计算,则每日人工清扫保洁人员的总工作时间为384工时4环卫作业车辆人员22按照22人,每人按8工时计算,则每日人工清扫保洁人员的总工作时间为176工时5环卫保洁管家1不少于8工时/日6环卫保洁资料员1不少于8工时/日合计75说明在明确清扫保洁人员时,需明确工人工时要求,以便于督促中标人履行清扫保洁责任。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环卫专业管理队伍:环卫保洁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环卫保洁管家1名(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环卫保洁主管2名、清扫保洁人员48名,环卫作业车辆人员22名、环卫保洁资料员1名(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等共计75人。备注: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的机动作业车辆数量上增加机动作业车辆的,需根据增加车辆的数量同步增加司机的数量。岗位排班不少于以下配置 5:00-10:00(51个岗位)、 14:00-17:00(51个岗位), 10:00-14:00 (9个岗位),17:00-21:00(9个岗位)、 21:00-23:00(4个岗位),如需调整岗位排班,须经采购人同意进行。2.本项目须投入人员数量不少于以上清单,如遇相关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所需增加。如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时,按新的国家政策执行。同时,中标人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为员工购买特定工伤保险及必要的商业险等相关保险。3.中标人配备的环卫保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年或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环卫管理、安全管理、劳动关系协调、消杀防控等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和项目服务经验;环卫保洁主管须并具备环卫管理、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垃圾分类、消杀防控等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和项目服务经验。司机须具有驾驶证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中标后,于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原件送采购人核验。中标人需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人员优先以项目周边居住为主,人员的食宿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此外须配备一名材料员负责和采购人对接项目的相关往来文件。5. 在履行期间,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专职服务本项目,不得中途减少人员数量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工作,如相关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采购人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备案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项目中同时任职,如在不同项目备案资料中发现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有重复备案欺骗采购人情形的,按中标人违约处理,向采购人按重复备案或减少的人数,环卫保洁项目负责人每人7000元、环卫保洁主管、环卫保洁资料员岗位每人5000元、人工清扫保洁和配合机械道路的岗位人员每人3000元的标准计付违约金,违约金可在中标人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缺人员。中标人投入的所有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人员管理系统,具备电子围栏、移动轨迹等功能,并将系统数据接入采购人指定的数字平台,确保对人员作业情况进行监管。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在18周岁或以上。(二)绿化管养人员配置要求1.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队伍:(1)专职人员:绿化养护工人 83人,绿化管养安全管理人员 4 名,绿化管养项目负责人 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绿化管养项目主管2名,绿化管养专职资料员不少于 1 名。(2)非专职人员:技术人员不少于 1 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大型乔木修剪人员不少于 20 人。(备注: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园艺、观赏园艺、风景园林、园林设计、园林规划、植物保护等。2、本项目须投入人员数量不少于以上清单,如遇人员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 2.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将上述人员具有的相关证件原件送采购人核验,复印件盖公司公章送采购人备案。在履行期间,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须专职服务本项目,不得中途减少人员数量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工作,如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采购人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3.非专职人员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在必要时驻点或进场施工。4.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配备足额人员专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因应作业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作业人员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三、设备配置要求(最低配置要求)(一)环卫保洁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司机定员跟车工定员作业里程要求技术要求1道路扫路车33作业总里程不少于240公里/日(不超过120公里/车*日计算)湿式扫路车,最大总质量为16吨或以上,采购人核验前须配备防撞缓冲装置。2道路扫路车11作业总里程不少于80公里/日(不超过120公里/车*日计算)湿式扫路车,最大总质量为8吨或以上,采购人核验前须配备防撞缓冲装置。3多功能洗扫车11作业总里程不少于60公里/日(不超过120公里/车*日计算)最大总质量为18吨或以上,集扫路和洗地于一体,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箱体为瓦棱型,采购人核验前须配备防撞缓冲装置。4环卫道路洒水车55作业总里程不少于240公里/日(不超过240公里/车*日计算)最大总质量为16吨或以上,采购人核验前须5台洒水车均配备防撞缓冲装置,其中1台配备雾化降尘装置,1台配备滚刷清洗护栏装置、1台配备清洗路沿石装置。5环卫道路高压清洗车11作业总里程不少于60公里/日(不超过240公里/车*日计算)最大总质量为16吨或以上的纯电动车,采购人核验前须配备防撞缓冲装置。6环卫防撞缓冲车(押尾车)447环卫后压式垃圾运输车11核定载质量5吨或以上8环卫作业车44环卫作业9环卫巡查车2210小型高压冲洗车11整备质量不少于1120kg,水箱容积不少于1000L,具备高压清洗地板功能。11电动三轮冲洗车3312电动三轮保洁车2213反光工衣、手套、雨衣、铁铲、铁锹、马路扫、竹扫、塑料扫、垃圾斗、锄头等足量/足量说明针对扫路车、洗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等中重型车辆,应明确:①每日作业里程要求,如道路扫路车作业时速一般为10-15公里/小时,每日按8小时工作时间计算,则每日作业里程不超过120公里;②根据采购里程数核定车辆配置数,本作业里程参考依据市场主要车辆数据计算,实际操作中也可根据实际车辆技术条件确定作业里程计算标准。注:本项目须投入设备数量不少于以上清单,如遇相关设备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所需要求中标人增加,中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在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动作业车辆至少包括:16吨或以上道路扫路车3台(湿式扫路车)、18吨或以上多功能洗扫车1台、8吨或以上道路扫路车1台(湿式扫路车)、18吨或以上环卫道路洒水车5台、16吨或以上环卫道路高压清洗车1台、环卫防撞缓冲车(押尾车)4台、环卫后压式垃圾运输车1台、环卫作业车4台、环卫巡查车2台以及配备相关小型设备(上设备表的第10项至第13项为小型设备)。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动作业车辆使用(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年限:环卫道路洒水车、道路扫路车及环卫道路高压清洗车不超过5年。中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中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及工具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相关证照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在履行期间,中标人应保证上述车辆设备及工具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补足,且上述车辆设备和工具只能用于本项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用其他项目或撤离,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中标人应按重复备案或减少车辆设备工具的件(台)数,小型设备每件(台)5000元、机动作业车辆每件(台)15000元向采购人计付违约金,违约金可在中标人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缺车辆设备或工具。3.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备能协助采购人对项目进行监管的记录仪,记录仪由环卫保洁项目负责人在工作时间佩戴,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需统一安装车载定位监控设备并接入数字城管环卫管理子系统,以及需在驾驶室内安装视频监控、盲区雷达等设备,具备电子围栏、移动轨迹等功能,并将系统接入采购人指定的数字平台,要求专人负责系统的运作,安排人员对系统进行监控,供采购人随时查看车辆运行状态,工作过程所有功能处于工作状态,同时按要求统一标识(字样以采购人要求为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上述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或上述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未开启设备,致使采购人无法通过有关系统查阅车辆运行轨迹的,上述情况,每发现一台(次),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二)绿化管养设备配置要求1.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备核定载质量10吨或以上绿化用洒水车 7 台(后配防撞包),绿化用押尾车(防撞缓冲车) 2 台,绿化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 2 台(总质量3吨或以上,行车过程须做好密闭措施)、绿化用巡查车 2 台(管理专用车,需纯电动)、升降工作车 2 台、剪草机15台、修边机 15台、打孔机 2 台、绿篱机 10 台、高枝剪 10 把、油锯 6 把、高压手推式打药机 4 台,鼓励采用纯电动小型作业机械。【备注:本项目须投入设备数量不少于以上清单,如遇相关设备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中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在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2.服务期开始后,洒水车、押尾车、垃圾清运车须符合交警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统一喷涂标段标识(字样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中标人投入洒水车、押尾车、垃圾清运车需统一安装车载GPS监控设备并具备接入数字城管平台的条件,以及需在驾驶室内安装视频监控、盲区雷达等设备(要求视频监控可以看到作业车辆外部作业情况)。在采购人需要时能将监控设备接入采购人指定的数字城管平台,中标人有专人负责系统的运作,安排人员对系统进行监控,供采购人随时查看车辆运行状态,工作过程所有功能处于工作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上述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或上述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未开启设备,致使采购人无法通过有关系统查阅车辆运行轨迹的,将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4.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车辆(绿化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绿化用洒水车)使用(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年限不超过5年。中标人投入专用的车辆设备及工具在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相关证照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在履行期间,中标人应保证上述车辆设备及工具不得擅自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补足。5.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承包期内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办理好所有相关手续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6.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备能协助采购人对项目进行监管的记录仪,记录仪由绿化管养项目负责人在工作时间佩戴,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7. 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配备充足的设备专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因应作业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工具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四、项目部及工人驿站要求1.本项目作业范围一公里内建立一个项目部,项目部规格正规,不得采用简易搭棚、临时搭建房等,办公场所与仓库、工人居室分开。项目部内设电脑、彩色打印机、消防器材等设备,项目管理架构、安全生产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上墙。2.本项目的项目部(办公场所)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在履行期间,项目部只能用于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作其他项目或撤离,项目部变更地点应及时向采购人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3.中标人须无条件接收在服务范围内的两个工人驿站,并负责驿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维护运营,保证驿站相关功能正常使用,在合同期满后,无条件移交下一个中标单位。驿站服务对象为环卫工人、绿化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以及需要提供服务的市民群众,提供休憩、饮水等便民利民和公共服务,驿站总面积要求不少于15平方米。五、环卫保洁要求环卫保洁质量标准按二级清扫保洁标准及有关文件进行管理。主要为:1.环境卫生质量要求1.1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1)日间,二级清扫保洁区域的路面废弃物总数应符合“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的规定。(2)夜间保洁时,二级清扫保洁道路的路面垃圾杂物(仅计塑料袋、纸屑、饭盒等超过火柴盒大小的较大垃圾)每500平方米不超过4件。1.2交通护栏保洁质量要求:交通护栏无明显积尘、无明显污迹。1.3道路两侧休闲椅、站亭等设施的清理应符合以下要求:道路两侧休闲椅、站亭等无明显积尘、无明显污迹。1.4人行天桥的保洁应符合以下要求:(1)人行天桥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人行天桥桥面应无明显垃圾,注意清理口香糖渣等污垢,做到桥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2)人行天桥雨篷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无暴露垃圾。1.5地下人行通道的保洁应符合以下要求:地下人行通道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地下人行通道地面、阶梯、扶手应干净,注意清理口香糖渣等污垢,做到地面见本色,两侧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1.6车行隧道的保洁应符合以下要求:(1)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2)隧道两壁应无明显污物;(3)隧道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2.环卫保洁作业要求2.1二级区域(1)一般城市道路、国道、重要省道、重要县道①清扫作业: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不能机械化作业区域采用人工清扫作业,每日清扫次数不少于2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行小型机械和人工配合清扫或实行人工清扫,每日清扫次数不少于2次。②保洁作业:机动车道使用机械化车辆辅以人工保洁方式进行保洁,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实行人工保洁作业,保洁时间16小时。③清洗作业:机动车道使用高压冲洗车进行冲洗作业,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2日;路沿石冲洗使用小型冲洗车作业,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2日;人行道冲刷除尘采用手推式扫(洗)地机进行洗刷或高压水枪进行洗刷,不少于1次/2日,果皮箱、垃圾桶、护栏清洗频次不少于1次/周。④洒水喷雾降尘作业:主干道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日,辅道洒水次数不少于1次/日,喷雾降尘不少于2次/日,阴雨天气可减少或不进行洒水喷雾降尘。⑤绿化带、树池、背景林清理作业:宜采用鼓风机或低压冲水枪进行清理,配合人工进行保洁,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日。⑥果皮箱、垃圾桶清掏擦拭作业:清掏果皮箱、垃圾桶频次不少于2次/日,并在清掏后进行擦拭,确保无明显污渍。⑦沉沙井清理作业:采用人工作业方式清理,正常季节(1-4月、9-12月)清理频次为1次/周;雨季(5-8月)清理频次为2次/周;遇暴雨等恶劣天气需及时清理。2.2普扫(含范围内非机动车道清扫,人行道垃圾的清理,商铺垃圾收集(如有),杂草清理等其他工作):首次普扫7:00之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17:00之前完成(普扫时间须配合交警部门相关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调整)。普扫城管示范路段及其他特殊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扫次数及保洁时长(不少于16小时)。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巡回保洁:按道路分级每天实施16小时巡回保洁(二级道路,时间:每天7时至晚上23时),保持全路段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保洁对象包括道路范围内的花坛、人行道、行车道、交通岛、墙上广告(牛皮癣)和路面污渍;对于存在保洁责任不清晰的道路范围外侧露天区域,如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管并纳入清扫保洁范围。2.3机械化作业:每天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7:00至9:00及17:00至19:00时间段禁止车辆作业,机械化清扫限速平均不超过10公里/小时,机械化冲洗限速平均不超过15公里/小时,道路洒水平均不超过20公里/小时,文明作业,机械化车辆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司机和随车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环卫作业规范,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注意行人的安全,礼让行车;机械化车辆不得违法停放,不得超速行驶,作业时禁止鸣笛,不得噪音扰民;晒水作业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及过往车辆。道路垃圾应实行袋装且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垃圾收运机动车将其收运至垃圾转运站,禁止使用敞口式手推车收运。要及时对清扫保洁垃圾进行收集及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上午普扫的垃圾需在12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下午需在19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19点后产生的需在23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道路垃圾在运送过程中应覆盖密闭,做到垃圾不扬、不洒、不拖挂、不乱倒、不乱卸、不乱抛以及无污水、无滴漏,垃圾运输,并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中标人每天要对自卸式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收运过程做到“垃圾不落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4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3.垃圾收集点保洁要求3.1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3.2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房内外墙面、垃圾亭等建筑设施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3.3厨余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打散的密封容器。3.4蝇、蚊孽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3.5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且执行垃圾分类收集。3.6中标人应按规定将分类收集的垃圾实行分类运输,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分类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各个地点。3.7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3.8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无满溢和散落,并定时清洗箱体。3.9地面(含天桥、地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3.10服务期内,采购人会逐步实施街道撤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关于垃圾收运的要求配合做好上门收集垃圾工作,范围从主干道开始,逐渐覆盖全域范围。4.“牛皮癣”清理质量标准要求4.1清除乱张贴类“牛皮癣”标准:(1)必须清除彻底、无残留。有色张贴物的颜料不能残留在或渗入附着物表面,有胶张贴物不能有残留胶,原有胶体残留痕迹要清理干净;(2)基底无损伤,包括明伤、掉漆、明显划痕等;(3)无遗漏,在人行道上和机动车道上均看不到张贴物。4.2清理乱涂写(刻画)类“牛皮癣”标准:(1)基底恢复原貌,无残留物或者残留痕迹;(2)沟缝干净,无残留物或残留痕迹;(3)基底无损伤,漆面、有机玻璃面、喷绘布面等基底无划痕、无掉漆、无变色、不失原有光泽;(4)块状瓷面、大理石面与原材质一致;(5)无遗漏,在人行道上和机动车道上均看不到乱涂写(刻画)物。4.3清理乱张挂类“牛皮癣”标准:(1)无残留物或者残留痕迹;(2)基底或原附着物无损伤;(3)无遗漏,在人行道上和机动车道上均看不见残旧破烂的张挂物;高空电线、墙面上的牛皮癣也要清理干净。4.4涂刷覆盖效果标准:(1)涂刷用料与被涂刷物基底材质相同或接近;(2)色泽相同或接近,色彩与原底色吻合;(3)刷痕自然,无漏刷、无流淌,地面干净、界线齐平。4.5清洗剂使用标准:(1)符合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2014)》外墙涂料执行标准;(2)对人畜不造成损害,对“牛皮癣”附着物不构成物理或化学破坏。5.智慧化管理要求本环卫服务项目要求中标人使用东莞市环卫作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无线网络、定位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将环卫管理的指挥、作业、监管等要素统一融合在智能化管理系统这个平台上,实现管理过程精细化,监控治理实时化,事件处理规范化,以及完善的考核制度。其中,采购人提供平台及使用权限,并协调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将人员、车辆定位设备信息接入平台。中标人需采购项目所属人员、车辆所需的智能化管理硬件设施,具备电子围栏、移动轨迹等功能,并将设备信息接入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人员、车辆可视化管理。采购人、中标人均可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实时查看人员情况、车辆运行情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情况,采购人可按照东莞市环卫作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人员、设备在线情况以及车辆设备作业里程数等数据作为当月考核依据。6. 服务许可证要求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申请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六、绿化管养要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东莞市绿化养护二级标准及有关文件进行管理。主要为:1.质量要求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制订完善的区域网格化管理方案,每个区域落实小组长专人专岗管理及巡检制度,并配备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得当,绿地总体景观较好。2.园林植物2.1乔木养护管理到位,树冠完整,无病虫害。重点区域及采购人要求的区域自然形乔木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其他区域按实际情况修剪,需保持乔木的造型及功能。背景林(桉树、马占相思)主要修剪下垂枝、病枯枝,树杆笔直,无倾斜。2.2绿篱、花灌木养护管理到位,株型完整,开花正常,无病虫害。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2.3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管理到位,修剪合理,无病虫害,杂草及时清理,对黄土裸露的区域按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2.4巡查发现死苗,立即组织进行清理,中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更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更换时间)。苗木补植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补植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2.5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病虫害的种类选用合适的药剂进行治理;喷药后一小时内如出现下雨情况,需及时补喷;药剂使用应及时、适量,要达到治理效果,化学农药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的要求,同时注意防治红火蚁和鼠害。3.绿地环境整洁保持绿地完整,乔木树杆无乱张贴、涂鸦、乱挂乱拉、无钉拴刻画等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清理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无主荒地的除杂草工作。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应实行袋装且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做到垃圾不过夜,上午收集的垃圾需在12点前清运完毕,下午需在19点前清运完毕,19点后产生的垃圾需在23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若绿化垃圾车停靠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垃圾装载时,押尾车必须在后押尾,保证作业安全。4.施肥一年内进行不少于2次施肥工作(按照现场实际安排),以达到生长效果。中标人施肥前应通知采购人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给采购人备案,购肥发票反映的肥料用量作为评定中标人有否按约定履行施肥义务的依据,如中标人拒交相关购肥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期养护费用。5.淋水(1)淋水应及时、适量,最好保持土壤潮湿,施肥后和补植需加强淋水(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绿篱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2)淋水的时间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使用洒水车淋水时,不能在交通繁忙时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在雨季中应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淋水工作,但桥底下绿化必须确保每日淋水;(3)特殊情况下,如在干旱季节期间或在采购人的要求下,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配合,以增加洒水车数量或增加洒水频次、延长洒水时间等方式,对项目内的绿化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除尘、淋水等相关工作;(4)中标人需每天记录水表用水情况,并主动提供取水台账记录等相关佐证资料至采购人查验、核实。6.绿化任务安排突击性的任务、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安排,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分配的任务,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相关工作,保持绿地干净整洁,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状态。七、项目管理要求1. 保洁质量、养护质量要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政策文件。养护质量应达到各时期主管部门制定的养护标准,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的要求。2. 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中标人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养护及保洁人员进行检查考核。3. 项目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须专职全面负责本项目。制定相应日常工作的各种管理制度,如工人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等,以此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他人在绿化养护范围内乱倾倒垃圾的行为,中标人应配合做好有关制止工作,并向属地执法部门报告;若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存在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到位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以满足项目管理需求。4. 中标人应做好每天的养护、保洁、用水、用油等记录并存档,且须于次月3号前上报采购人(延迟上报须经采购人同意),上报资料须完整无缺、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5. 中标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绿化管理养护及保洁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等手续。6. 中标人薪酬待遇中基础工资、高温补贴、岗位津贴、加班费等不得低于有关文件规定,如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中标人支付给员工的基础工资(不含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在当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或以上,作为计算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起点(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工资比例相关承诺,则以中标人承诺的工资为准),以保障员工的合理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同时要求中标人按照广东省及东莞市的规定,按时足量发放高温补贴及加班工资,不得以物资替代。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扣减工人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并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事件所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7. 如发生原有项目人员接收及新项目人员移交的情况,办理人员移交及接收的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如由于人员移交和接收原因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纠纷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8. 鼓励以机械化代替人工工作,中标后实际工作过程中,如中标人提出采用机械化替代人工作业方案或优化方案结构的,可达到相当于或更加优于人工作业效果,可对现场工人数量进行调整,但必须经相关协会认定,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9.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等保险,特别要购买绿化工人及环卫工人人身意外伤害和死亡保险。任何因中标人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一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安全案件、劳资纠纷事件等)。10.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社会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应与本项目服务期一致,保险发票复印件须提交采购人备案。11.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积极配合采购人,进场完成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作业的交接工作。交接期间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2.中标人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 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自觉接受采购人、广大市民、新闻工作者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14.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园林绿化及环卫保洁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园林绿化及环卫保洁管理规定工作。 15.中标人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16.服务期内,若发生特殊情况须延长处理时间的,中标人须将有关情况反馈采购人并提出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处理时间,并不扣取中标人相关服务费及考评分值。17.中标人须编制绿化养护实施方案,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编制养护计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此项计划。中标人须次月1号前向采购人提交本月绿化养护出勤记录和下月绿化养护计划(包括出勤人员、设备投入安排、出勤时间、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18.中标人必须承担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所有绿植保护工作,凡是绿植因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破坏的,必须于事后24小时内开展恢复工作。严禁出现养护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破坏的现象,凡是属于中标人巡查、处理不及时导致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破坏,且影响较大的,一经责任认定,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并按相关条款扣除当月养护费用。19.中标人必须按时按要求协助完成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拟办单、信访和数字城管相关案件。20.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城管局及其他部门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中标人投入的作业人员和作业车辆进行信息化管理,中标人在投标时应提前考虑有关设备成本投入并无条件服从,相关接入信息化平台的硬件设施投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1.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在未征求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乔、灌木进行过度修剪。22.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使用市城管局推行的所有数字化管理软件,如养护工程管理系统等,和配合采购人进行日常监督的设备,如记录仪,相关硬件设施投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2.中标人需制定区域管理制度、巡查制度、工人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落实小组长专人专岗进行管理。23. 中标人每年为本项目员工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含一般健康检查、血常规、肝功能、空腹血糖、肾功能、血尿酸、尿常规、常规心电图、DR胸部正位片等项目。新入职的一线环卫及绿化作业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定身体无职业禁忌后方可上岗。八、安全生产要求1.中标人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天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教育环卫保洁、绿化管养工人作业期间应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形成台账记录以备检查。2.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按《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视觉识别系统》中对环卫服装要求执行);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闭及警示。3.中标人落实安全生产,一 线作业工人严格按照《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视觉识别系统(试行)》等文件或有关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工人着装,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袖套及肩灯等安全防护用具,以进一步规范一 线作业工人着装,提升一线城市管理作业人员形象。4.中标人自行解决户外安全问题,工人上下班不得乱穿马路、作业车辆不得逆向行驶或出现人货混载的情况。5.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涉及占机动车道作业的,需报采购人审批,在征得交警部门同意下开始占道作业的准备。在占道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肩灯,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并配备押尾车,同时专职安全员必须旁站,在做好一切安全作业措施后,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下方可开展工作,占道作业结束后,须将现场撤场情况向采购人汇报。6.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需高空作业和占道施工的应先报备,待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施工,施工时专职安全员必须旁站。7.洒水车、垃圾清运车、高空作业车等在机动车道行驶的作业车辆需安装右侧盲区探测雷达。8.规范开展高空作业工作,高空作业要使用升降车,不得站在车辆车厢、驾驶舱顶部或攀爬树木进行修剪,要严格执行“双报备”、高处作业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道路树木修剪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占道作业时要做好警示标志及雪糕筒的摆放。9.项目部或集中安排工人宿舍的要落实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日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0.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及时上报。11.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因中标人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中标人职工、雇员或任何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1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提交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13.在供电、通讯等各类管线或设施近旁作业时,应划定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障作业人员、管线以及设施安全。在高压电线、电塔附近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避免工人触电,必要时应及时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并请供电部门配合。14.中标人日常需积极清理立交桥桥墩缝隙中的杂株或攀附在桥墩上的爬藤植物,以保证桥梁结构安全。15.在进行绿化垃圾、保洁垃圾装载时,押尾车必须押尾,确保作业安全。九、应急要求 建立、健全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养护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概况上报项目管理单位,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排除安全隐患。1.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要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及时清理现场并冲洗路面;如遇强台风、特大暴雨等不适应上路作业时段时,中标人可以不安排人员上路清扫保洁,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清扫保洁临时应急队伍,要预备足量沙袋、木糠、洗衣粉、反光警示锥、油锯、切割机、斧头、牵引绳等应急处置物资与机具,作业司机、突发事件的临时应急队伍等作业人员年龄须55周岁以下,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台风、暴雨过后,中标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特殊情况,如需协助救险救灾工作,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2.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根据东莞市应急部门发布的三防应急响应等级,安排抢险人员值班,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对养护路段进行巡查,组织力量对新种植树木、倾斜严重的树木、病虫害严重树木、道路风口处树木以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加固、支撑,并将加固、支撑的数量及时统计上报。树木支撑要做到科学合理,尤其是行道树的加固、支撑,要特别注意车辆通行安全。预警信号解除后,应及时拆除影响交通或有碍景观的支撑物。如遇强台风、特大暴雨(与东莞市电视台发出中小学生暂停上课的通知同步),中标人可以不安排人员上路作业,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成立一支应急队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台风、暴雨过后,中标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特殊情况,如需协助救险救灾工作,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3.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遇到灾害性天气,听从采购人或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抗旱、防汛、防风。对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损害,应在12小时内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交通(延迟完成清理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恢复绿化原状。4.因城市管理工作、创建工作(如创文、创卫等)以及其他临时性重大活动保障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做好考评、检查、创建、活动保障工作,加强保洁服务工作,在检查期间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5.在接到暴雨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对道路雨水口周边垃圾进行清扫;发现作业区域存在大面积淤泥,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清理、冲洗污染路面,影响交通安全的,应立即组织清理。如发现化学物品、危险物品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6.作业范围内如出现车辆机油和运输物等撒漏现象,中标人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科学处理。7.中标人协助监督辖区内施工单位的撒漏问题,督促协助撒漏方及时清理余泥、垃圾和废弃物,发现不配合且情节恶劣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十、保密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中标人正式向采购人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中标人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未经中标人事先书面同意,采购人不得将由中标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 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十一、整改事项要求:整改通知书由采购人下发,中标人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承诺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加盖公司公章后交回采购人备案,若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则按整改事项违约处理。如中标人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可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申请复核。十二、其它要求:(一)环卫保洁其它要求1.中标人在实施本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可行、详细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包括资源的合理配置、环卫车辆及环卫设备的配备、机扫车和洒水车的类型、各路段的人员配备及人员详细情况、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所需的工作时间、作业流程、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内容。方案应获得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2.采购人应配合中标人做好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卫生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配合搞好道路卫生清洁工作。3.采购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检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承包费。4.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随时检查,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环卫保洁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环卫保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价1%的违约金,当月考核评分为80分(不含80分)以下,同时还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扣减环卫保洁服务费。6.中标人根据所承担的保洁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有关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7.中标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员工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合法权益。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9.在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采购人管理需要调整环卫保洁面积的,采购合同双方应以实际环卫保洁面积为准结算合同价款。10.中标人应将产生的垃圾运到本市内规范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中标人违反此约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每车次3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1.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环卫保洁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12.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采购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环卫保洁服务费,同时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由于承包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被盗或损坏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他人死伤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和承担一切责任。14.中标人必须按实际要求配足清扫保洁人员,配员不能低于该路段的最低配员标准。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业人员数量配置为最低要求,中标人在确认中标资格后,在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将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名单、已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新聘用员工资料等)提交采购人备案,作业司机、突发事件的临时应急队伍等作业人员年龄须55周岁以下。中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必须在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配置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并提供所有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名单、已聘用人员工资表及新聘用员工资料等)采购人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5.中标人应每月将上一个月员工工资及加班费发放情况提交采购人备案,以便采购人检查。16.中标人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7.中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承担其因违法违规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8.如因中标人不及时清扫或清扫不彻底等原因而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致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如采购人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中标人同意无条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已赔偿的费用、采购人为向中标人追讨相关费用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19.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保洁服务效果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环卫保洁质量标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增加设备及人员,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环卫保洁质量标准为止。20.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城管局及其他部门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中标人投入的作业人员和作业车辆进行信息化管理,中标人在投标时应提前考虑有关设备成本投入并无条件服从。21.环卫保洁应严格执行“六工一休”标准,且工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的应该按照标准支付加班费用。(二)绿化管养其它要求1.在合同期内,因政府部门规划建设及政策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服务范围或者提前终止合同时,中标人应服从大局,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违约责任。2.在符合供水规划和技术条件下,采购人可协助中标人按实际需要办理绿化养护专用给水口,人工费、材料费、水费等由中标人支付。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中标人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采购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条件,均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例如临时场地租用,临时用电电源接入,与采购人沟通协调等相关事宜,以便于采购人决定是否接受或提前准备,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6.由于承包范围内的养护设施被盗或损坏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他人死伤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和承担一切责任。7.中标人按实际要求配足作业人员,配员不能低于该路段的最低配员标准。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业人员数量配置为最低要求,中标人在确认中标资格后,在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最终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将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名单、已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新聘用员工资料等)提交采购人备案。8.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服务效果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增加设备及人员,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十三、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一)环卫保洁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1.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本合同期内,中标人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即时单方解除承包合同,同时,在终止合同后,中标人应保证无条件服务至下一服务单位交接完毕,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2.1中标人书面表示放弃承包经营权,或无法继续履行承包义务的。2.2中标人服务有效期内有越权收费、弄虚作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连续二次(含二次)或一年内累积有三次考核结果为“差”的,除按规定扣款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偿退出。2.4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原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2.5中标人任一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两个月的,或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中标人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出现上述情况未及时处理,经采购人通知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引起工人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2.6中标人违反劳动法,损害工人合法权益,出现性质严重或情节恶劣的。2.7中标人有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中标人无视工人权益引致工人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2.8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在本项目中因一般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达到三次或因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没收或罚款达50万元等)的。2.9中标人有转包、违规分包行为的。2.10中标人一年内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超过3次的。2.11中标人一年内无故停工达到2次的。2.12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或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中标人提供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通过采购人验收认定。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中标无效或合同无效的情形。2.14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本合同履行的。2.15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事项履行合同,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达2次以上(不含2次)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如因中标人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进而致使采购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则赔偿款项由中标人承担。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二)绿化管养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1.因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中标人人员、雇员或任意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如采购人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责任的,中标人须无条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已赔偿的费用;采购人需承担权利人维权或采购人为向中标人追讨相关费用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2. 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中的合理化建议承诺事项开展工作的,被采购人下发整改通知书累计达3次,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并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的金额扣除违约金。3. 中标人在合同履约中,出现了《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扣罚标准》违约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扣罚标准》进行处罚。《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扣罚标准》详见附件。4.若违约责任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存在冲突的,则优先选择适用赔付金额较高的约定计付标准。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中标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独立承担,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并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6.合同到期、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若发现中标人有任何蓄意破坏绿化养护的行为,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中标人应做出赔偿,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实际损失,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有关责任人员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7.若按照本合同约定中标人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补足。8.根据本合同约定,中标人所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采购人在应支付中标人的绿化养护费中直接抵扣,并不视为采购人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9.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合同期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乙方员工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2)在履行本项目期间(三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主要责任达2次的;(3)中标人任一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中标人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金额(含加班工资)达伍仟元以上的;或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中标人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出现上述情况未及时处理,经采购人通知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引起工人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4)中标人将本项目的服务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的(本合同允许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但不得违法分包);(5)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违反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引起10人以上群体上访事件或10人以上(一宗案件内)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10人以上歇工事件的。(6) 中标人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通报批评等)达到三次;(7)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本合同履行的;(8)中标人有弄虚造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出现两次的;(9) 中标人无故停工达2次的;(10)每份合同的合同期内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超过3次的;(11)每份合同的合同期内工人乱穿马路被处罚达5次的;(12)每份合同的合同期内作业车辆逆向行驶或人货混载被处罚达3次的;(13)每份合同期内月度综合考评出现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中”的,或者出现两个月考评为“差”的;(1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终止合同的事由;(1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终止合同的事由。(16)服务期开始后10日内或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中标人提供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通过采购人验收认定。(17)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采购包的人员配备情况承诺的,从项目开始之日起,连续两个月人员仍不配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8)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事项履行合同,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达2次以上(不含2次)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十四、考核办法 (一)环卫保洁考核办法考核评分主要通过对投标人作业落实情况以及保洁质量进行考核,根据履约检查以及考核评分结果叠加进行追责。(一)履约检查1、采购人对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人员、车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当检查发现投标人所属从业人员或作业工时比合同要求不足时,按不足人数(工时数)扣除相应的月度服务款项。(按照东莞市环境卫生作业定额和资金预算指引相关标准进行扣款)2、当检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冲洗、降尘等作业里程较合同要求不足时,按不足公里数扣除相应的月度服务款项。(按照东莞市环境卫生作业定额和资金预算指引相关标准进行扣款)(二)考核评分办法1、考核方式采购人在履约检查的基础上,对发包范围内的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情况进行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按《“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环卫保洁绩效考核暂行标准》进行评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月服务费用。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进行实际操作,不能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月度绩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2、考核实施(1)日常检查(含两次抽查)(占60%):成立日常检查工作小组,每天开展环卫保洁巡查监督,并在每月上旬、中旬对中标人各进行1次日常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拍照形式进行记录,问题图片按照《“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环卫保洁绩效考核暂行标准》进行扣分,具体工作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2)月度明检(占40%):采购人于每月下旬定期安排人员组织成立月度考评工作小组,对项目服务范围内保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拍照形式进行记录,问题图片按照《“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环卫保洁绩效考核暂行标准》进行扣分,具体工作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3、考核结果运用采购人对清扫保洁质量实行月度考评(包括日常检查(含两次抽查)、月度明检),其中,日常检查占总得分的60%(其中每月上旬的抽查结合上旬日常检查的扣分项汇总得分占总分的30%,每月中旬的抽查结合中旬日常检查的扣分项汇总得分占总分的30%),月度明检占总得分的40%(每月下旬的月度明检结合下旬日常检查的扣分项汇总得分占总分的40%)。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具体分值和档次由采购人设定),按照考核结果扣减承包费用(具体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采购人设定)。 (1)采购人对项目的环卫保洁质量每月实行月度考评(包括月检和日查两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40%,日查、抽查占其总分的60%,以综合月度考评分数按百分制打分同时按照阶梯式制度考核。评分考核细则①月度综合考评总分95分或以上的(优),全额领取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②80-95分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a、90-95分(含90分)的(良),当期全额清扫保洁服务费*[100-(95-本期评分)*0.5]%;b、85-90分(含85分)的(中),当期全额清扫保洁服务费*[100-(90-本期评分)*1-2.5]%;c、80-85分(含80分)的(中),当期全额清扫保洁服务费*[100-(85-本期评分)*2-7.5]%。③月度综合考评总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差),采购人可不支付当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月度综合考评总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合同期内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在履行期内,投标人当月未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市民投诉及数字城管案件整改处置回复的,每个案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回复的,每超出1天,投标人向按采购人另外支付违约金500元。(4)没有按时按频次和路线进行清扫保洁或清扫、冲洗质量差的;不符合合同文件保洁效果和要求的,当月考核期内发现同类情况超过2次(含2次)的,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5)因迎检或重大活动要求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配增加指定路段和区域保洁人员,加强巡回保洁,达到保洁质量良好的效果,如投标人不按要求落实的,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6)发现有辖区内道路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垃圾无人清理的,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清理干净,超过12小时未处理的,每处每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7)发现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或私自关闭、拆装的GPS监控、视频监控、盲区雷达等设备系统,每车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8)上级重大检查不重视,人员调配和巡回保洁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城市管理的各项专项检查不重视,整改不彻底,问题反复出现超过2次(含2次)以上,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9)被新闻媒体曝光及行政机关行政通报批评处理,经核实是公司存在工作疏忽失误的,每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10)在履行期内,投标人需积极执行整改通知,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建议须诚恳接受,对下达的整改任务需按时完成。投标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每次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投标人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作出整改,如遇到不可逆客观因素(如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工程施工)等未能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投标人应在充分对现场评估后,于限期前书面报告采购人,请求延期处置,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处置,否则按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处置工作处理,每延期一天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达到三个自然日的,中标人需自逾期第4天起,以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为基数按5%/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七个自然日的,中标人需自逾期第8天起,以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为基数按10%/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到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扣除完毕为止(阳光热线、12345政府热线、数字城管等渠道转来的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的参照本条款执行)。(11)考核标准:按《“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环卫保洁绩效考核暂行标准》进行,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附件:《“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环卫保洁绩效考核暂行标准》( 日/月 检)(总分100分) 考评时间:20 年 月 日现场考核扣分办法应得分检查扣分项目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环卫保洁(40分)1、每天使用湿式扫路车或洗扫车普扫(含绿地人工普扫)2次,早上7时前完成下午在17:00之前完成,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2、路面和绿地保洁时间要求达到16小时(早上7时至晚上11时);3、路面废弃物达到控制指标(见附表)或无漏收堆或未发现垃圾成片的,以及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工作到位。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2、未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3、未及时清理卫生死角、绿地垃圾连片或连带的,以及绿地红线2米范围内的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0环卫保洁(40分)1、机动车道使用高压冲洗车进行冲洗作业,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2日;路沿石冲洗使用小型冲洗车作业,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2日;人行道冲刷除尘采用手推式扫(洗)地机进行洗刷或高压水枪进行洗刷,不少于1次/2日,果皮箱、垃圾桶、护栏清洗频次不少于1次/周,保持路桥面基本见本色,路沿保持干净,遇有淤泥渣土等污染路面时需及时冲洗;2、每日使用洒水车喷洒路面主干道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日,辅道洒水次数不少于1次/日,喷雾降尘不少于2次/日,阴雨天气可减少或不进行洒水喷雾降尘。其他特殊路段符合增加要求。3、清扫车或洒水车作业时,不得将泥沙冲入绿化带。1、路面洗刷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2、未按时按要求洒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3、将泥沙冲入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0垃圾收集、清运处理(15分)1、每日使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在辅道两旁沿路收集垃圾,上午普扫的垃圾需在12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下午需在19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19点后产生的需在23点收集及清运完毕,并且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1、无密封设备和封盖不严的,每车次扣0.5分,没有按时收集垃圾的,每一例扣0.5分。5垃圾收集、清运处理(15分)2、无乱倾倒垃圾现象。2、发现往果皮箱、隐蔽处等地方倾倒垃圾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4垃圾收集、清运处理(15分)3、果皮箱、垃圾桶清掏擦拭作业:清掏果皮箱、垃圾桶频次不少于2次/日,并在清掏后进行擦拭,确保无明显污渍,果皮箱安置正确,无损坏、缺失。3、垃圾外泄、周边脏乱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未清洁、洗擦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果皮箱被推歪、严重损坏或被盗后,未及时发现,每发现一例扣0.5分;不及时扶正、按原样维修、更换的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6设备维护(10分)1、沉沙井清理作业,采用人工作业方式清理,正常季节(1-4月、9-12月)清理频次为1次/周;雨季(5-8月)清理频次为2次/周:遇暴雨等恶劣天气需及时清理,保证雨水井口、排水明渠及有排水孔且具有活动盖板的暗渠口无积存垃圾等。1、未按期清理的,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5设备维护(10分)2、人行道、地下隧道、天桥等设施无乱张贴、涂污现象。2、发现乱张贴、涂污的,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5保洁人员及车辆设备管理(10分)人员管理符合要求发现未着工衣上岗的,每1人次扣0.5分;在岗人数每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5保洁人员及车辆设备管理(10分)作业车辆管理符合要求未按要求做好标识的,每发现一辆扣0.5分;标识残缺,每发现一辆扣0.5分;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辆扣0.5分;车辆损坏未及时维修并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5安全生产(10分)1、乙方须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月须按时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1、缺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扣2分;未及时提交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5安全生产(10分)2、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灾难事故以及公共事件等能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2、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扣3分。5其他(15分)1、按要求完成工作及整改的如市民投诉数字城管的,如市民投诉、数字城管等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回复。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一宗案件扣0.5分;或导致当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率低于95%,扣1分,低于85%扣2分;扣完为止。2其他(15分)2、乙方须积极执行整改通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须诚恳接受,对下达的整改任务要按期完成。2、因乙方工作不到位而被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书面要求整改的,每份整改通知书扣2分,扣完为止。逾期不执行的,每超期1天扣2分,扣完为止。6其他(15分)3、定期按要求消除“四害”。3、检查除“四害”不达国家规定标准的,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1其他(15分)4、合同规定的其他要求4、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6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评委签字:说明:1.本项考核的扣分仅限于月度每日检查和日查,综合月度考核结果凡有采购人签字的评分皆生效,其它评分无效。 2.当月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条款执行。 3.各级领导发现及反馈的保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直接纳入考评扣分项,进行不同程度的加倍扣减。市领导发现的,在同等标准分值基础上以5倍进行扣减;市城管局处级领导发现的问题,在同等标准分值基础上以3倍进行扣减;市容环卫中心或市城管局机关科级领导发现的,在同等标准分值基础上以2倍进行扣减,直至扣完相应项目总分为止。4.采购人对中标人本项目现场环卫保洁质量每月实行月度考评,每月上旬、中旬对乙方各进行1次日常抽查,结合日常检查,分别占据当月月度考评的30%,每月下旬对乙方进行月度检查,占据当月月度考评的40%。5.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地面、路面、人行道净,路缘石净,公共设施净,墙基净,雨水井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地面、路面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香口糖迹、痰迹等污迹,无漏收垃圾堆,无往雨水井口、排水渠口、明渠、绿化带、果皮箱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招纸、乱涂画、乱刻写等。一通:雨水井口、排水明渠通。6.二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的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7、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至多以扣完为止。8、采购人保留对本考评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备注:上述考核标准适用于项目日检及月检。(二)绿化管养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考核以日常检查考核、月度检查考核以及综合月度考评三种方式结合进行。1.日常考评办法日常考评工作由采购人随机抽查,如在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采购人予以通知。日常考评工作由采购人根据日常检查工作发现有关情况对中标人该段时间养护工作进行考评,按照《“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绿化管养日常考核评分标准》(附件)内容进行评分,日常考核评分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60%(每月日常考核评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考核评分)。2.月度考评办法月度考核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对中标人的养护工作及月度养护效果,以随机抽查不少于5处的形式对该月养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按照《“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绿化管养月度考核评分标准》(附件)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评内容包括:一是月度考评当日由考评小组成员查阅相关记录资料是否齐全;二是对检查路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日常抽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月度考评结束后当场总结考评情况,告知中标人在考评时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告知中标人下个月工作重点。月度考评现场评分,月度考核评分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40%。3.综合月度考评办法综合月度考评分按百分制打分,日常考评的分值(每月日常考评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考核评分)比例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60%,月度考核评分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40%。月度考核总评分90分或以上的为“好”,全额领取当月绿化养护费;90分以下至80分以上(含80分)为“中”,如得分89分,当月绿化养护费用领取值为89%,以此类推。月度考核总评分80分以下的为“差”,采购人可不支付当月的绿化养护费。每月考评结果由采购人统一编制《月度考评情况通报表》,并下发到中标人。4.检查评分标准:按《“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绿化管养日常/月度考核评分标准》(附件)执行。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上述标准进行修改。5.按照现状或上一合同期移交的苗木清单,对绿化苗木及设施进行抽样检查,若发现有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不符现象,且有损原状或损坏采购人利益的,中标人要按原状恢复。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做好服务技术方案和质量实施方案,向采购人提交本年度养护工作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自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核修改后实施。中标人要按工作进度填写好每月养护工作的相关记录资料,作为考评依据。7.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养护质量优秀、管理到位的,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中标人给予奖励。附件: “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 绿化管养考评统计表付款周期: 月份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分数项目考评分数月度考评总得分日常考评得分第一次平均分×60%= 日常考评得分第二次平均分×60%= 月度考评得分×40%= 月度考评得分附注:1.根据新的考评标准,采购人对绿化养护质量实行综合月度考评(包括日常考评和月度考评两部分),其中日查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占月度考评总得分的60%,月度考评占月度考评总得分的40%,日常考评,月度考评综合后得出月度考评总得分; 2.参加月检评分人员签名。采购人: 3.好(100分—90分〕、中(90—80分〕、差(80分以下)考评意见:根据合同标准本月考评得分( ),“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 绿化管养属于( )一类。股室审核: “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 绿化管养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年 月 日序号项目名称分值工作要求扣分标准应得分现场检查扣分1苗木、草坪的生长养护24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对苗木草坪进行精细化管理,苗木或草坪缺损能及时补植,淋水、松土、除杂草、施肥得当,农药施用正确,确保生长茂盛,无病虫害。1.相应作业人员和设备配备不按要求配足等,每缺1人或1项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81苗木、草坪的生长养护24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对苗木草坪进行精细化管理,苗木或草坪缺损能及时补植,淋水、松土、除杂草、施肥得当,农药施用正确,确保生长茂盛,无病虫害。2.未及时发现苗木或草坪存在问题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41苗木、草坪的生长养护24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对苗木草坪进行精细化管理,苗木或草坪缺损能及时补植,淋水、松土、除杂草、施肥得当,农药施用正确,确保生长茂盛,无病虫害。3.未按要求对发现的苗木或草坪问题进行及时采用补救措施或处理的,行道树每棵扣1分,乔、灌木每株扣0.5分,草地或绿篱,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71苗木、草坪的生长养护24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对苗木草坪进行精细化管理,苗木或草坪缺损能及时补植,淋水、松土、除杂草、施肥得当,农药施用正确,确保生长茂盛,无病虫害。4.农药、肥料施用不正确,导致养护植物生长不良、死亡的,发现扣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2绿地杂草、杂株12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除杂草、杂株,抑制杂草、杂株生长,严禁杂草、杂株丛生。1.未及时发现绿地杂草丛生的问题。未及时清除杂草,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62绿地杂草、杂株12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除杂草、杂株,抑制杂草、杂株生长,严禁杂草、杂株丛生。2.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立交桥中的杂株或攀附在立交桥上的爬藤植物,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63苗木修剪16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以及不影响行车安全。1.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或植物的正常生长,或引起开花植物不能正常开花的,每株扣1分。8 3苗木修剪16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以及不影响行车安全。2.遮挡路灯或交通指示牌等影响交通安全不及时修剪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8 4整改通知书8养护单位要做好合同要求的所有养护工作。因中标人工作不到位要求现场整改的,每份整改通知书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整改事项扣3分,扣完为止。85文明施工15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1.发现工人工衣破烂不整齐或未穿着工衣制服和佩戴肩灯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3 5文明施工15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2.养护工人与路人接触或交流举止不文明、不礼貌,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3 5文明施工15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3.单车、箩筐雨衣等存放不适当的,有碍景观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3 5文明施工15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4.在上下班高峰期时间采用水车淋水,影响交通,被市民或领导负面投诉、批评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6 6项目部及仓库5项目部内设电脑、彩色打印机、消防器材等设备,项目管理架构、安全生产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上墙。发现设备配备不齐全,每缺少一个扣1分;发现消防设备不合格,每个扣1分;相关制度未上墙、或残旧、破损、或未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5712345诉求拟办单和数字城管10养护工作到位,未发现因绿化养护问题受到市民投诉和数字城管巡查员上报问题。1.因养护工作不到位,市民和数字城管巡查员发现的问题上报后处理不及时、处理效果不达标需返工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6712345诉求拟办单和数字城管10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使用市城管局推行的所有数字化管理软件,如养护工程管理系统。2.中标人未按时处理采购人在养护工程管理系统中下发的养护任务或处理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8任务安排和应急反应10中标人遵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工作,不能以应付式心态对待,不能蓄意拖慢工作进度,影响工作进展。1.中标人需按时按要求完成突击性的任务、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时,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相关工作,保持绿地干净整洁,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状态,未能按要求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2.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当月绿化养护评分档次为差。3.对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未能在12小时内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交通的或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完成恢复绿化原状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10合计实得分()=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备注:采购人保留对本标准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占月评总分值的60%,月检占月评总分的40%,月评总分值为100分制。好、中、差的评分标准以合同为准。“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 绿化管养月度考核评分标准 年 月 日序号项目名称分值工作要求扣分标准应得分现场检查扣分1养护记录18中标人在日常养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养护,加强淋水、施肥、修剪、除杂草等日常养护,且做好记录(要求详细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操作的具体情况及拍照)。中标人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凡在检查当天未能提供的,直接扣除本项所有分值。缺少记录或抽查情况与提供资料不符,每项扣除2分,扣完为止。182绿地杂草、杂株20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除杂草、杂株,抑制杂草、杂株生长,严禁杂草、杂株丛生。1.检查发现绿地杂草丛生的问题。杂草未清除,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10 2绿地杂草、杂株20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除杂草、杂株,抑制杂草、杂株生长,严禁杂草、杂株丛生。2.检查发现,未清理立交桥桥墩缝隙中的杂株或攀附在桥墩上的爬藤植物,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103苗木修剪32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以及不影响行车安全。1.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或植物的正常生长,或引起开花植物不能正常开花的,每株扣1分。16 3苗木修剪32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以及不影响行车安全。2.遮挡路灯或交通指示牌等影响交通安全不及时修剪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16 4文明施工30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1.未能每月提供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记录及照片和相应资料的扣除本项分值。8 4文明施工30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2.发现工人工衣破烂不整齐或未穿着工衣制服和佩戴肩灯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8 4文明施工30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3.养护工人与路人接触或交流举止不文明、不礼貌,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7 4文明施工30中标人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4.单车、箩筐雨衣等存放不适当的,有碍景观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7 合计实得分()=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备注:采购人保留对本标准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占月评总分值的60 %,月检占月评总分的40%,月评总分值为100分制。好、中、差的评分标准以合同为准。“东部快速路环卫保洁、绿化管养项目” 绿化管养扣罚标准序号检 评 项 目范围序号检 评 项 目单位扣罚标准(元)扣罚金额01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每月日常养护资料或有关资料。当月累计达两次或以上的20000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每次500003中标人工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发现有工人乱穿马路。每人次200004发现工人没有穿工衣、反光衣或配备肩灯等上路作业。累计三次或以上100005检查发现因中标人养护不当导致植物老化、枯死的,中标人需在一周内补植回与原来规格相近的植株,若未按时完成,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延误工期的。每处200006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本项目的人员和作业车辆数量,发现中标人配备人员和设备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每人或每台200007中标人作业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发现有作业车辆逆向行驶或人货混载的。每次500008中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占道作业的。每次500009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且事故认定为主要责任的。每次500010整改事项必须按时整改并书面回复,未按要求整改及回复的。每次200011已备案专职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标段中同时任职,如在不同标段备案资料中发现有关人员的毕业证、资质证(职称证)、上岗证有重复备案情形的。每人20001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备案工作车辆的。每人、每辆200013未按合同落实项目部(办公场所)的相关要求。500014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拟办单和数字城管相关案件不能按时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每宗100015绿化垃圾应实行袋装且及时清运,未按时清运的。每袋30016发现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段在机动车道上作业的。每次200017中标人未能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治培训,并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的。每次200018合同开始履行后,中标人未按要求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社会公众责任险”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合同开始履行后次月仍未按要求为本项目购买的,从次月起每日按10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当月该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月养护费。19中标人未能承担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所有绿植保护工作,凡是绿植因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破坏的,未能事后24小时内开展恢复工作的。每处300020因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中标人人员伤亡的。每次500021因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重伤的。每次1000022因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且非负主要责任的,中标人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每次5000023若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应急任务,受到上级批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10000024若中标人因修剪不及时,导致树木出现遮挡交通指示牌及路灯等情况的。每处50025检查发现企业负责人未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或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或发现相关台账记录不全、弄虚作假的。每次200026若中标人购买苗木(种类或规格)与采购人要求的不符,并未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下,擅自进行补种的。每次100027养护工程管理系统中下发的相关任务未能按时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当月累计达两次或以上的100028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采购包的人员配备情况承诺事项的,从项目开始之日起,按每人每日10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开始后十五日内仍不配齐,采购人不支付当月的养护费。每人每日100029中标人未按要求及规范进行作业的。每次300030若发现中标人在上下班高峰期进行路上作业,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次600031若发现中标人在路上装载绿化垃圾未用押尾车押尾,或发现绿化垃圾清运车存在撒漏风险,或未按要求做好密封处理。每次300032若发现中标人淋水不足导致绿化存在枯萎等情况每处50033若发现中标人在未征求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乔、灌木进行过度修剪每次300034若发现绿化管养项目负责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每次1000采购人保留对本扣罚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绿化管养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绿化管养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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