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餐食材招标预告(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202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普定县2025年学校学生餐食材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ADWZ-AS25-3001G.
采购预算:97720000元
最高限价:9572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5年02月05日至 2025年0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普定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胡碧
联系电话:0851-38735393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昌波
联系方式:0851-33523018/3323788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需求文件.pdf1.6M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需求文件项目名称:普定县2025年学校学生餐食材采购(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项目编号:ADWZ-AS25-3001G采购人:普定县教育局详细地址:普定县富强西路17号联系人:胡碧联系电话:0851-38735393代理机构: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若飞东路市政府门口19栋四单元3楼联系人:龚昌波联系电话:0851-33523018目录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告.......................................................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0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五、开标和中标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七、无效投标和废标的确定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九、其他第三章评标办法..........................................................21-30一、总则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方法及标准四、废标五、定标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政府采购回避原则九、相关违法处理规定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31-35第一章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普定县2025年学校学生餐食材采购(二次)项目编号:ADWZ-AS25-3001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1批预算金额:97720000.00元最高限价:95720000.00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须持有效期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③开标前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④开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4)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5)注:以上①-⑤项的内容及特殊资格要求材料请投标单位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需递交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0:00:00至2025--23:5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shun.gov.cn/)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shun.gov.cn/)获取。售价: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额(元):9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00:00:00至2025--16: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单位报名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开户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开户账号:033300140000000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11: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时间:2025--11:00:00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时间或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定县教育局地址:普定县富强西路17号项目联系人:胡碧联系方式:0851-387353932、代理机构信息代理全称: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龚昌波地址:安顺市若飞东路市政府门口19栋四单元3楼联系方式:0851-33523018/33237888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注: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之后可在系统中“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特别提醒: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报名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且开标当天必须携带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到开标现场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安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在开标当日带至开标会场即可,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单位,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单位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箱方式传给招标代理,请投标单位保证此非加密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文件一致,若不一致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普定县教育局地址:普定县富强西路17号项目联系人:胡碧联系方式:0851-38735393名称:普定县教育局地址:普定县富强西路17号项目联系人:胡碧联系方式:0851-3873539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若飞东路市政府门口19栋四单元3楼联系人:龚昌波联系方式:0851-33523018/33237888名称: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若飞东路市政府门口19栋四单元3楼联系人:龚昌波联系方式:0851-33523018/332378883采购项目名称普定县2025年学校学生餐食材采购(二次)普定县2025年学校学生餐食材采购(二次)4采购文件编号ADWZ-AS25-3001GADWZ-AS25-3001G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6评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评标方法合同签订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评标方法增减变更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服务范围和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7配送地点及验收1、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物资配送地点是普定县各学校,物资的运输安全及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进行验收。1、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物资配送地点是普定县各学校,物资的运输安全及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进行验收。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9供应服务时间本项目供应服务周期为3年,采用1+N(N≤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接受采购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质量抽查、监督及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优良率达80%以上的,优先考虑续签第二年供货服务合同;达不到考核质量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供货服务单位。本项目供应服务周期为3年,采用1+N(N≤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接受采购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质量抽查、监督及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优良率达80%以上的,优先考虑续签第二年供货服务合同;达不到考核质量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供货服务单位。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或下载。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或下载。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会员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会员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1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1时00分2025年月日11时00分15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1时00分2、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1、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1时00分2、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3、交款方式:3.1以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报名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所有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见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关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月日下午16:00分前到账并鉴收成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投标人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的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按无效投标处理。保证金缴纳流程简介:投标人须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缴费登记操作(通过“缴费”功能),并获取到9位缴费码(2位字母开头,7位数字结尾),在银行业务单附言中正确无误地写清9位缴费码(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得分多次缴纳,投标人可通过系统中“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功能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自行确认。3.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20〕33号)要求,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3.3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0853-33343719),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人、监督人处进行审查核验。(提交的凭证原件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4、中介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办结。中介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主动退款方式办理。5、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采购人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由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书面答复。①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页面,勾选”是“中小企业,保存成功后就视为已交纳保证金,到“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②勾选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需要将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供开标时查验。17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8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在开标当日带至开标会场即可,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2、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U盘开评标,要求U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上传成功。如上传失败或需咨询服务,请联系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9980000(工作日08:00-17:30)。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如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ASTF)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将此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19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成功的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4)核验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6)招标人对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单位《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0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6人,共7人组成。21远程不见面开标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如下条款:1、请投标人提前认真学习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相关硬件设备、电脑环境准备和系统学习,操作手册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ASTF,包括经济标和技术标)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将此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3、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如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提供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1远程不见面开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针对所有投标人原需要在开标阶段核验的原件,将扫描件上传到资格核验模块及投标文件中)。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操作(重要提醒:如开标时间截至投标单位仍未签到成功,则视为投标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参与此次项目开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系统登录地址:http://218.86.245.7:84/BidOpening_zs/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并签到)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开启解密30分钟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相关硬件设备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远程开标会议的确认:各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唱标期间(主持人未宣布开标结束前),保持在开标设备旁,并保证不退出开标大厅,以便对开唱标过程的异议提出及数据确认等工作。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利情形。在此,招标人申明:若投标人未在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或进行数据确认等工作,视为投标人无异议且对开标数据确认。需要进行项目经理阐述的投标人,需在阐述完成后才可以离开开标设备。7、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15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投标单位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8、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单位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9、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10、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咨询,联系方式为座机:0851-33343719或400998000。22特别说明1.投标报价包括:物资费、运输费(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检验费、售后服务费、税费、资金占用费、利息等使货物达到使用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投标人的报价包括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投标人必须对此次招标的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将该项目转、分给其他供应商。4.投标货币:人民币。5.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23招标人内部受理投诉机构招标人内部受理投诉机构:普定县教育局联系人:吴彪联系电话:13885348212电子邮箱:1751507287@qq.com通讯地址:普定县富强西路17号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4政府采购举报邮箱及电话举报部门:普定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51-38224215举报邮箱:646774340@qq.com25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向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安顺市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帐号:240403050902490743326合同签订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天内,最迟不超过三十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27履约保证金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2%,供货期满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支票或汇票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履约保证金。28未尽事宜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9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按以下条款确定。①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②划分标准: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普定县教育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等服务。2.6“货物”系指为满足采购项目服务所需用到的设备等货物。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组织重审,现场修正评审结果。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2.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2.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2.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2.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2.9.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2.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2.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三、评标方法及标准3.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办法3.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3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废标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信息发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五、定标5.1.定标原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2.定标程序(适用于“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5.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5.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5.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3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5.4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八、政府采购回避原则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九、相关违法处理规定9.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9.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4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序号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预算报价要求(下浮%)1营养餐鲜猪肉、鸡蛋、新鲜蔬果等5139万元按市场价格下浮2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5+X”中“X”)牛奶700万元按市场价格下浮3自费餐鲜猪肉、鸡蛋、新鲜蔬果等2933万元按市场价格下浮4公办幼儿园自费餐粮油、鲜猪肉、鸡蛋、牛奶、新鲜蔬果等800万元按市场价格下浮注:1.以上所有物资按照市场询价定价和中标下浮率进行核算:核算计算公式为:实际供应单价=当期市场询价定价的单价×中标下浮率。(计算价格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2.供货单价将由招标方通过市场询价,并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当招标方市场询价价格低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价的单价时按照招标方的询价价格×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若招标方的询价价格高于或等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时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3.招标方原则询价周期为一个月询一次价,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方将适当调整询价频次,确保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共同权益。4.实际采购数量以供应数量为准。注:1.以上所有物资按照市场询价定价和中标下浮率进行核算:核算计算公式为:实际供应单价=当期市场询价定价的单价×中标下浮率。(计算价格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2.供货单价将由招标方通过市场询价,并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当招标方市场询价价格低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价的单价时按照招标方的询价价格×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若招标方的询价价格高于或等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时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3.招标方原则询价周期为一个月询一次价,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方将适当调整询价频次,确保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共同权益。4.实际采购数量以供应数量为准。注:1.以上所有物资按照市场询价定价和中标下浮率进行核算:核算计算公式为:实际供应单价=当期市场询价定价的单价×中标下浮率。(计算价格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2.供货单价将由招标方通过市场询价,并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当招标方市场询价价格低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价的单价时按照招标方的询价价格×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若招标方的询价价格高于或等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时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3.招标方原则询价周期为一个月询一次价,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方将适当调整询价频次,确保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共同权益。4.实际采购数量以供应数量为准。注:1.以上所有物资按照市场询价定价和中标下浮率进行核算:核算计算公式为:实际供应单价=当期市场询价定价的单价×中标下浮率。(计算价格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2.供货单价将由招标方通过市场询价,并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当招标方市场询价价格低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价的单价时按照招标方的询价价格×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若招标方的询价价格高于或等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时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3.招标方原则询价周期为一个月询一次价,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方将适当调整询价频次,确保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共同权益。4.实际采购数量以供应数量为准。注:1.以上所有物资按照市场询价定价和中标下浮率进行核算:核算计算公式为:实际供应单价=当期市场询价定价的单价×中标下浮率。(计算价格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2.供货单价将由招标方通过市场询价,并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当招标方市场询价价格低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价的单价时按照招标方的询价价格×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若招标方的询价价格高于或等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时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定价单单价×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供货价格。3.招标方原则询价周期为一个月询一次价,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方将适当调整询价频次,确保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共同权益。4.实际采购数量以供应数量为准。一、技术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及技术参数1鲜肉(猪、牛、羊、鸡、鹅、鸭)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鲜生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场(禁止采购公、母猪肉)并提供两章两证,即: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验讫印章、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加盖相应印章(简称“两证两章”),建立猪肉溯源体系(禁止供应种猪、瘟、病等异常猪肉及冻肉等劣质猪肉),提供安全卫生包装物,有生产时间、批次。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要求不带筋络,去骨去皮,肥肉不超过30%,育肥猪龄达8个月以上,羊肉或牛肉的规格参数参照猪肉的采购要求,不带筋络,去皮去骨,如需供应鲜鸡鸭等鲜肉,也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质品质合格证,并建好溯源体系)。不得提供病类、疫禽类产品。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可优选本地农户饲养可溯源优质育肥猪、肉牛、山羊、散养土鸡、本地灰鹅、鸭子等。2鸡蛋1、鸡蛋必须达到国家GB2749-2015卫生标准,必须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两检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外包装上必须具有本批次盖有法律效应相应章的合格证(包括产品名称、保质期、生产日期、规格、售商等信息)。2鸡蛋2、鸡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大小均匀,每枚约65克,每箱360枚,每件净重约50斤以上,按件计价,排除鸡蛋大小不一,每件鸡蛋包装上须有完整的标识信息,并建好溯源体系。3、鸡蛋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至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3蔬菜类1、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农药合格残留达到GB/T19648-2006以上标准,蔬菜新鲜、无腐烂,所有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定标准;2、等级标准:不能低于“无公害蔬菜”标准;3、外观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4、参数: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烧心焦边、腐烂、明显机械伤等。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糖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发芽。葱蒜类:包括大葱、分葱、四季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葱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根茎、其他蔬菜类:同以上标准。不得使用基因工程技术,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绿色蔬菜达到A级及以上标准。4新鲜水果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低于GB23200.8-2016的国家标准,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必须色泽鲜艳,外表光滑细腻,有光泽,果肉硬度大,纤维少,质地细,果汁含量、总糖量达标,铁、锌、锰、钙等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含量丰富,氨基酸含量较高;中长期贮藏保鲜,应在常温库和恒温库中进行贮藏。水果为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55+X”中“X”牛奶标识:配送到学校的“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5190),通过国家“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认证,并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常温下保存期6个月,送达时剩余质保期不得低于3个月,在识别标志上,学生奶在包装盒上印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学”字标志。产品完好,无污迹,盒装自带吸管,严禁提供使用非“学生饮用奶”,配送时需提供每批次产品检验报告。2.色泽:呈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3.滋味和气味:具有新鲜牛乳固有的香味,无其他异味。4.组织状态:呈均匀的胶态流体,无沉淀、无杂质、无异物等。5.营养成分表:能量≥268KJ/100ML(NRV3%);蛋白质(g/100g)≥3.1g(NRV5%);脂肪(g/100g)≥3.6(NRV6%);碳水化合物(g/100g):≥4.8g(NRV2%);钙≥100mg/100ML(NRV13%);非脂乳固体≥8.1%。6幼儿园牛奶类乳含量需超过80%,含钙量高于120mg/100g,125ml/袋。中标人至少提供三个品牌的牛奶供各幼儿园选择,按选定的品牌分别进行供货。产品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等;生产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2010)、《乳制品加工HACCP准则》(NY/T1570-2007)等;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4789.18-2010)。7调料品及干货类调味品:酱油、醋、花椒、胡椒、糟辣椒、芡粉、白糖、冰糖、味精、鸡精等,酱油符合GB18186-2000、醋符合GB18187-2000酿造预包装食品要求,味精、鸡精符合GB/T8967-2007,酱油、醋必须是酿造预包装品,味精、鸡精是预包装品。干杂类:1、所有的干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符合GB2762-2017标准要求;2、无过期食品和邻近保质期食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3、不含有转基因原材料;4、参数:花生:质量等级:优质;绿豆:质量等级:优质;黄豆:质量等级:优质;糯米:质量等级:优质;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标准代号:GB/T29343-2012,具有“QS”认证,证照齐全;花椒、胡椒、茴香、桂皮等:质量等级:优质;海带、紫菜等:质量等级:优质;其它干杂类:质量等级:优质。5、至少应检测的项包括:5.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不得超标;5.2甲醛含量不超标。包装要求:有品名、执行标准、质量等级、质保期、生产日期、储存方法、重量、产地、生产地址、电话。包装要求:有品名、执行标准、质量等级、质保期、生产日期、储存方法、重量、产地、生产地址、电话。包装要求:有品名、执行标准、质量等级、质保期、生产日期、储存方法、重量、产地、生产地址、电话。二、招标货物每天用量:签订合同后由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及幼儿园根据实际用量,每周统计提供(若有变化另行通知)。三、配送地点:普定县内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配送点如有调整由普定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四、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严格按照货物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进行供货,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有符合卫生条件的鸡蛋、鲜肉、鲜果蔬储藏库房,符合卫生条件,车况良好、干净卫生的车辆配送,针对夏季气温较高为防止肉类产品变质,须用0-4℃冷藏车专车专用进行本项目肉类配送,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车辆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以保证食品安全运输到达各校点,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健康证。(2)每学期所供货物价格需在采购单位代表、县农业农村局代表、县发展改革局代表、学校及幼儿园代表及中标单位以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上报《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以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在普定县内进行询价,并组织会议确认。中标单位须保质保量的向采购单位配送供应食品原材料(在执行期间不能接受的价格如市场价格出现大型波动时,可以提出申请进行重新定价,但必须提供物价部门或其它第三方的相关证明);同时每月应按营养搭配、气候、地域等条件推荐不少于10套(每套三菜一汤或四菜,至少有一个荤菜)适合中小学生的营养套餐食谱。(3)中标单位须在采购单位指定平台注册《电子营养师》,根据膳食营养搭配进行食材采购并结合学校地域差异向采购单位学校推荐营养搭配食谱,中标单位根据各学校实际订单需求进行配送,如配送清单有调整须及时告知采购单位学校,生鲜食材须保持一天送达。(4)中标单位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食品的保管工作,并提供食品储存保管方式方法。(5)中标单位在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附送该批鲜肉经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完善留样相关台账记录资料;如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测,双方共同委托市级以上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检验检测,如该批鲜肉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视其违约,履约保证金收归采购单位所有。(6)中标单位必须在配送过程中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配送校点提供各类票据、原始凭证,由各校清点核对、验收、签字后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7)如中标单位不按时每天上午9:00前送货到各指定校点,影响学生就餐的,须指导采购单位学校做好供餐保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须按一定比列向采购单位交纳违约金,且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学生当日就餐问题。(8)供货期间,中标单位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质量及价格监督,对采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备案。五、招标货物质量要求:(1)所有货物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执行,因所投食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病死禽肉、残剩禽肉、注水禽肉;变质、发霉、不新鲜的果蔬等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六、中标单位配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营养餐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1)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部门认定为配送企业责任的;(2)逃避政府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监管的,或违反《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或被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的;(3)与学校验收人员串通少送多报套取资金的;(4)合同期间出现配送服务严重不到位、延时、减量、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重大问题,或因中标单位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等原因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引发社会舆论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其配送资格。(5)配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材(如配送病死畜禽肉、冷冻肉,配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配送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材)的;(6)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马铃薯、豆角等高危食品的;(7)在合同期内将供货权进行分包或转包的;(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合同自然终止。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餐食材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