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管窗口服务招标预告(武汉市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5)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审批局房管窗口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BZC-CG-2025-G1003
(二)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房管窗口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7-2025-0006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项目预算:108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08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47552946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三干道青翠园特1号
联系人姓名:张哲伟
联系电话:027-8634292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267号泛海国际SOHO城4号楼1308室
项目联系人:汪春华、葛梦凡、李松
联系电话:027-85875760
相关下载
窗口采购需求.pdf
相关合同
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备注1行政审批局房管窗口服务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适用)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项目不适用)适宜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合同分包不允许分包其他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二、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改进服务、提升效能,践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行政审批运行模式,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试行)》鄂政办发〔2014〕1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试行)(2014年2月2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14]24号文文件精神,结合青山区现阶段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专业技术服务外包等业务特点,特制定本招标要求。三、技术要求(一)工作内容1.综合窗口:主要负责对外综合窗口(含住房维修资金缴款通知单开具/关联、土地收益金开票/收费、存量房合同帮办网签及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新建商品交易房合同网签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房屋档案查询、数据处理等),处理窗口有关的业务问题及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2.交易协税:接收不动产推送的房屋交易信息后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房屋交易相关信息。3.估价核定通过武汉市存量房评税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交易房屋基础信息与GIS地理信息数据的关联,并提取交易房屋评估价格。4.三方联办案卷协调:主要负责与不动产、税务等部门日常工作衔接5.案卷内部流转工作。6.房交会相关补贴:协助购房申请人申请房交会,“青七条”等市、区级相关政策补贴,提供帮办导办及宣传服务。7.投诉回访处理:接收和处理各投诉平台的转办件。8.其他包括其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服务创新工作、对外宣传引导工作以及临时性事务工作,确保大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项目简介1、预算金额:人民币108万元;2、工作地点:武汉市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30;4、付款方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在合同中约定;(三)岗位人数要求工作人员配备应能保障完成窗口各项业务,若出现业务量激增情况,应无条件增加劳务人员数量,以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四)保密要求1、投标方因服务工作接收、完成的工作成果,属于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2、严禁在工作场地使用U盘、连接互联网等任何有复制、传输功能的设备及媒介;3、严禁将工作中所接收、掌握的资料带出工作场所。4、严禁允许与服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5、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在工作场所使用录音、录相、拍照设备,擅自录音、录相、拍照的。(五)服务质量要求1、窗口业务受理工作错误率应控制在1‰以内;2、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应遵守《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3、投标人应承诺保证当日受理完工作时间内的所有业务申请;4、服务窗口实行A/B岗,若有人请假及休假应有B岗顶替,保证窗口工作顺利完成,不得出现空岗情况;5、出现以下情况的,采购方书面通知中标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1)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联系申请人补正材料,导致申请人多次往返政务大厅的;(2)违反《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中一票否决规定的;(a、电子监察系统出现红牌一次;b、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c、借中心窗口搭车收费、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增、减、免收费项目等问题;d、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e、无论何种原因,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f、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的。)(3)其他违反《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的。6、出现以下情况的,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采取相应经济处罚:(1)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失误(例如:收件不全,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联系申请人补正材料),按500元/次扣减服务费;(2)窗口岗位出现空岗或提前离岗的,且没有及时安排人员顶岗的,按500元/次/人扣减服务费;(3)因服务态度导致投诉或被上级单位、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按2000元/次扣减服务费;(4)如中标人窗口业务受理工作连续3个月错误率超过1‰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费用一律用人民币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3、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五、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一年。2、支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执行,签订合同时明确支付方式。3、供应商收款前需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完成合同履约并考核达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管窗口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