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标预告(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名称:
滨海街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三、编制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四、编制时间:
2025年2月19日 五、需求调查方式: 六、需求调查对象: 七、项目概况:
协助街道、社区做好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重大活动及中铁展会安保、外来人口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社区文体活动组织、便民活动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八、总预算:
110万元
附件下载: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发布稿).docx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单位: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编制时间:2025年2月19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2)需求调查方式无(三)需求调查对象无(四)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2.市场供给情况/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5.其他相关情况/二、需求清单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的内容应完整、明确,并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招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认一家供应商,负责协助街道、社区做好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重大活动及中铁展会安保、外来人口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社区文体活动组织、便民活动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110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详见技术商务要求(四)商务技术要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2.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重点场所安保维稳:强化寄递物流、加油加气站、铁路护路等关键区域的安保措施。2.社会治安巡逻实施常态化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防,提升群众安全感。3.流动人口管理:深入摸排流动人口信息,优化管理服务流程。4.重大活动安保:针对重大活动及中铁展会等关键时期,制定周密安保计划,确保活动安全无虞。5.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走私、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6.禁毒踏查:深入开展禁毒踏查工作,消除毒品隐患。7.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收集民意:倾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促进社区治理的完善。9.治安保险宣传应用:加大治安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险意识。10.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普及安全防范知识。11.突发事件处理: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事件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二)服务要求1.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辅助团队,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辅助服务,主要协助街道、社区做好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重大活动及中铁展会安保、外来人口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社区文体活动组织、便民活动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2.成交供应商要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购买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若出现不能胜任辅助性服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发投诉、或因过失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改进服务。3.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服务团队的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履职尽责、考勤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教育服务团队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作风正派、积极向上。在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不定时的组织开展线下监督检查,兑现落实奖惩措施。4.成交供应商要立足实际,制订服务团队管理办法。圆满完成各项服务工作。5.成交供应商要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沟通,及时整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质效。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管理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与甲方无关且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单位调换人员。7.投标单位人员及车辆配备需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三)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出具采购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价格给予10%(工程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2节能环保要求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2.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磋商文件中标注“▲”提醒供应商注意,漏标或未标“▲”的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3.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磋商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其他除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 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无效。(四)采购标的执行相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3商务要求3.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人员全部到位。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满足服务要求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续签第二年合同合同价格参考本次中标价,最多可续签2年。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条款执行。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采购人按季度支付费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格发票后7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三、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本采购需求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华宁路358号联系人:张主任联系方式:0532-84122090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