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招标预告(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预公告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906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0594-2290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小燕/0594-276786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受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预公告截止时间及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00 时止。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16:4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84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4-2290661

采购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0594-229066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小燕/0594-2767866

附件:

附件1
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预公告版...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备案编号:/招标编号:/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2、招标编号:/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不面向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联系方法:0594-229066112、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胜利北街1448号联系方法:0594-276786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44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44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1.00844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项元844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荔城区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项元844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18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总价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一次性缴清,同时按照以下规定收费标准的80%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具体国家缴纳标准比例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万元) 服务采购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亿~5亿 。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技术响应36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②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带“▲”符号的技术参数,未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的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T2、灯具产品13投标人所投LED灯具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 CQC证书 ,①认证电源采用宽电压,范围为100-240V;②Ta:60℃;③具备控制端口调光;④通过认证的防护等级为IP66,同一款灯具满足其中任意两项指标得1分,满足其中任意三项指标得2分,全部满足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查询网址: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zscx/)查询截图,未提供或证书不清晰不得分。T3、灯具产品21投标人所投LED灯具产品通过GB/T 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 盐雾》3000H的(5±1)%氯化钠浓度的盐雾试验,灯具表面无明显变质和锈蚀现象得1分。注: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T4、灯具产品31投标人所投LED灯具产品依据GB/T 23987-2009《色漆和清漆涂层的人工气候老化暴露 暴露于荧光紫外线和水》方法B-含水喷淋的暴露≥500H后,涂层无变化,得1分。注: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T5、灯具样品13投标人需提供的替换原250w高压钠灯的LED道路灯灯具样品一盏:根据灯具造型美观程度、散热处理技术优劣、结构强度和安全性优劣、灯壳整体是否有毛刺、灯具尺寸、灯具是否设有防脱落装置等情况。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样品进行评议。(1)外观、材质、结构:灯体和散热器采用高强度的铝合金一体压铸而成,具有独立防水电源腔,灯壳整体无毛刺的得1分;(2)灯具尺寸:所投灯具尺寸符合技术要求约定灯具尺寸,尺寸误差均不超过±3%的得1分;(3)防坠落装置:灯具设有防脱落装置,钢丝绳的一端出厂时固定在灯具电源腔内,不得通过接地螺钉、固定电气部件的螺钉进行固定,并作绝缘处理的得1分。T6、灯具样品23投标人所提供的替换原150w高压钠灯的LED道路灯灯具样品一盏:根据灯具造型美观程度、散热处理技术优劣、结构强度和安全性优劣、灯壳整体是否有毛刺、灯具尺寸、灯具是否设有防脱落装置等情况。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样品进行评议。(1)外观、材质、结构:灯体和散热器采用高强度的铝合金一体压铸而成,具有独立防水电源腔,灯壳整体无毛刺的得1分;(2)灯具尺寸:所投灯具尺寸符合技术要求约定灯具尺寸,尺寸误差均不超过±3%的得1分;(3)防坠落装置:灯具设有防脱落装置,钢丝绳的一端出厂时固定在灯具电源腔内,不得通过接地螺钉、固定电气部件的螺钉进行固定,并作绝缘处理的得1分;T8、系统平台12投标供应商所投智慧物联网照明平台系统1分钟内20万台或以上节点控制器设备的上线率大于99%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软件测试报告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T9、系统平台22投标供应商所投智慧物联网照明平台系统单用户放大、缩小、拖动地图时加载灯杆的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软件测试报告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T10、系统平台33投标供应商所投智慧物联网照明平台系统兼容国产化操作系统和软件,包括麒麟、统信OS、达梦数据库等的情况下,系统扩展第三方接口:对接5家以上,12家以下照明系统第三方接口的得1分;对接12家及以上照明系统第三方接口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软件测试报告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T11、系统平台41投标供应商所投智慧物联网照明平台系统获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3级的得1分,第2级及以下得0.5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T12、项目建设方案13投标供应商提供照明智能化节能化改造方案,包含对项目现场的了解情况、供货保障方案、质量保证方案、移交方案、安装替换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保障方案;提供智慧物联网照明平台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单灯控制器对接方案、安全防护方案、重难点分析等。注: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实操性等进行酌情打分。(1)方案内容完整,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2)方案内容较完整,方案基本合理、实施基本可行的得2.7分;(3)方案内容空洞但完整,实施可行度较低的得2.4分;(4)未提供(或方案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T13、项目建设方案23投标供应商提供得LED灯具制造是专项生产能力、研发实力、技术优势、生产设备工艺等。(1)研发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生产设备工艺先进的得3分; (2)研发实力较强,技术优势较明显、生产设备工艺较先进的得2.7分; (3)研发实力弱,技术优势不明显、生产设备工艺落后得2.4分。T14、项目运维方案13投标供应商提供根据本项目管护区域实情,针对本次管养范围、设施量、设施完好状况和管养重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养方案。制定有实质性的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制度、人员管理、设备管理、重要活动保障等方案;注: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实操性等进行酌情打分。(1)方案完整,内容详尽,考虑周全,实操性强的得3分;(2)方案基本完整、内容一般,考虑相对片面,实操性一般的得2.7分;(3)方案内容简单,空泛,可行度低的得2.4分; (4)未提供(或方案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T15、项目运维方案23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应急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应急预案处理、应急响应。注: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实操性等进行酌情打分。(1)方案完整,内容详尽,考虑周全,实操性强的得3分;(2)方案基本完整、内容一般,考虑相对片面,实操性一般的得2.7分;(3)方案内容简单,空泛,可行度低的得2.4分; (4)未提供(或方案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T6、服务方案13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①合同期内能提供的服务措施,②服务承诺等。注: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实操性等进行酌情打分。(1)方案完整,内容详尽,考虑周全,实操性强的得3分;(2)方案基本完整、内容一般,考虑相对片面,实操性一般的得2.7分;(3)方案内容简单,空泛,可行度低的得2.4分; (4)未提供(或方案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综合实力13投标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情况满足3项得1分,全部满足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证书不清晰不得分。B1、综合实力21投标供应商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中符合“GB/T 40010-202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评价技术导则》标准”并已取得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绿色照明改造)的,认证级别为AAAAA的得1分;认证级别为AAAA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证书不清晰不得分。B1、综合实力32投标供应商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未提供或证书不清晰不得分。B1、综合实力4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在投标供应商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等,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B1、综合实力5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内社保证明等,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B1、综合实力63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之日,投标供应商提供一个同类型市政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类(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且连续运营满一年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能证明项目双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类型、合同金额、盖章页等)、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任意一项所需材料的不得分。(2)运行时间证明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运行证明(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B1、综合实力7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半导体照明技术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委颁发的半导体照明技术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得0.5分。满分1分。本项只计一个奖项得分,多次获奖不可累加,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B2、综合实力8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绿色工厂”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B3、综合实力9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奖得1分,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奖得0.5分。满分1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B4、综合实力103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参与①GB/T 33720-2017《LED照明产品光通量衰减加速试验方法》、②GB/T35255-2017《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统接口应用层通信协议》、③GB/T 31832-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④GB/T 31348-2014《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照明系统》起草或参编单位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提供上述资料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std.samr.gov.cn/)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荔城区内现状路灯能耗较高、照度不稳定且存在线缆老化、接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为优化夜间照明环境、排除隐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以下简称《意见》),采购人拟对所辖的区域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和智慧化管控升级改造。2、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主要内容为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路灯设施及景观亮化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建立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城管平台及数管平台互联。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实施路灯升级改造:1.1项目建设期为90天,实施路灯升级改造:对荔城区辖区范围内的6133盏传统高压钠灯(具体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照度不符合国家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或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老旧LED路灯采用绿色环保的高光效LED光源进行升级改造(现有LED灯具数量有5387盏,具体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建设期结束,托管合同正式生效。1.2.智慧路灯管理及平台建设,即增加单灯控制器约11520套,集中控制器80台,建设路灯管理智慧平台并实现与全市一张图、数字城管平台互联;1.3.对本项目涉及节能改造安装的道路LED灯具设备及原有LED灯、路灯杆、电缆线路、变压器、开关箱等所有照明设备日常故障维修服务;1.4.后续合同期内,根据市场技术更新迭代,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及时进行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为“双碳”政策的落实及能源结构优化奠定基础;1.5.项目移交前缺陷修复。对梅山路、宜辰路、滨溪北路等道路电缆更换修复。(数量6000米,概算150万)此项费用纳入改造建设成本,不在另行新增费用。(实际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2、服务内容2.1.中标人应当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节能设备的改造升级或更新,托管后的能源费用由中标人代缴,并负责对改造过的灯具进行维护。中标人所有安装的智控设备及灯具需接入路灯系统管理平台,该平台由中标人负责搭建,产生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2.中标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采购人指派的管理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工作要求。2.3.中标人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采购人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2.4.改造范围内,在接到采购人或其他途径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中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响应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2.5.中标人在对中标方改造过的用能设备进行维护,按《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进行管理,确保灯具照明正常、照度达标,做好路灯巡检维修工作。2.6、托管期限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投资收益周期长,根据(国管节能〔2022〕287号)突破3年周期的政策口径,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10年。2.7、新增照明设施维护费用计算由于建设不断扩展,新建道路及新移交路段不断增加,如新增用能设施及维护一并交由中标人养护,按以下计费方式计算养护费用。2.7.1、未来新增灯具能耗费用计算方式:路灯能耗费用=路灯功率×电价×数量×亮灯时间×中标下浮后实际比例。2.7.2、未来新增灯具维护费用的计算方式:功能性照明养护费用=(原养护费用基数9元/盏/月×中标下浮后实际比例)×新增加养护灯具数量。2.8、项目托管期限内其他要求及约定2.8.1、技改要求。在托管服务期间,需加装光伏储能装置、实施节能技改,需经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含在中标费用中,不在另行增加费用。2.8.2、考核要求。托管服务期间,由区执法大队制定能源托管服务管理考核方案,根据用能设备设施运维状态、各项能耗及能源资源费用等项目运行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2.8.3、新增建设方面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业主单位如需进行零星新建路灯、路灯电缆更换等不在合同约定管养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可以委托中标单位进行施工(30万以内的路灯项目),套用当月的定额或信息价,按实结算,下浮率为12%,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2.8.4、其他约定。中标单位需承诺将中标金额的3%作为市政公共照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该笔资金可直接用于抵扣业主单位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委托中标单位额外进行零星新建路灯、路灯电缆更换等项目建设所需的费用。相关费用每年进行一次结算,以最终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原则上不超过中标金额的3%,超出部分由业主承担。2.8.5、灯具改造后的废旧灯具以及产生的废旧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处理,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8.6、托管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进行支付,十年总计120期。2.8.7、电费单价浮动调整方式:从2023年度至今路灯照明用电平均电费为:0.683元/kWh;电价变化±5%以上的时候,按实际运营年度电价/中标年度平均电费单价*中标年度运营托管费用=实际运营年度电价,例如:中标年度(2024年)运营托管费用为718.24万元/年,中标年度(2024年度)平均电价为0.683元/kwh,实际运营年度(2025年度)电价为0.75元/kwh,则2025年实际运营托管费用调整为0.75/0.683*718.24=788.69万元否则反之。2.9、维护主要内容及事项维护内容:荔城区路灯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中标人需做好维护台账每个月底报送给采购人。主要对本项目涉及节能改造安装的道路LED灯具设备及原有LED灯、路灯杆、电缆线路、变压器、开关箱等所有照明设备日常故障维护服务统一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不含路灯杆、电缆线路、变压器、开关箱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换)。原有LED灯在光通率维持率低于国家规定70%时,必须更换新的光源灯具。具体如下:2.9.1、负责灯杆、灯具、灯罩、灯头、杆内穿线、检查门、卷扬机、钢丝绳等器材破损修复及保洁。2.9.2、负责光源电器损坏更换。2.9.3、负责控制系统平台的维护。2.9.4、负责电缆、电线及管材被破坏更换,人为破坏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2.9.5、故障抢修和及时应对服务范围内的投诉处理。2.9.6、保持灯杆、灯具、灯罩清洁,每年应清洗灯罩一次,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校正灯杆。2.9.7、负责控制中心值班,收集路灯运行情况;承担路灯架空线、地下电缆及管材的维护;发现跳闸,应主动及时抢修维护,需在48小时内修复。2.9.8、该项目以现状进行发包,现有设施若存在灭灯、灯具破损、检查门丢失、电缆短路、断路、缺相等问题(不含电缆烧毁),中标人必须按照考核标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对所承包范围的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整修至合格,所需一切费用纳入响应报价中。(不含变压器的更换费用)2.9.9、负责现有路灯检查门补缺和更换,原有薄铁皮检查门应全部更换,检查门规格应选用4MM厚的镀锌钢板材料。2.9.10、更换器材要求:服务期间所更换的一切材料必须采用原设计规格及选用业主认可的主材料产品修复,中标人可建议采用质量优于原产品档次的替代产品进行修复,但须通过采购人批准后方可使用。2.9.11、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财产因遭车辆撞毁,理赔费用归中标所有,若出现逃逸案件,现场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单独计取;若遇台风、风暴、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而毁损、灭失的,财产损失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可在财产毁损,灭失时委托中标人修复,修复费用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财政审核价为准。2.9.12、其他约定:荔城区内零星新建路灯项目(30万以内的路灯项目)在合同履行期内可以委托中标人进行施工,套用当月的定额或信息价,按实结算,下浮率为12%,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0、对中标人其他约定:3.1、通过对传统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可大幅度实现节能,预计改造后节能率可达到50%,市政照明效果能够有效提升,中标人改造后路灯亮灯率由目前的约70%提升到主干道不低于98%、次干道、支路不低于96%。3.2、项目建设期为90天,实施路灯升级改造,建设期结束,托管合同正式生效。3.3、中标人拟投入的费用包括不限制以下内容:序号项目数量单位参数要求1路灯升级改造高压钠灯更换LED路灯6133盏具体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高能耗及老旧LED路灯更换5387盏2建设路灯智能控制系统集中控制器80台单灯控制设备11520套数字化能源管理平台系统1套3光伏储能装置试点路段光伏储能设备1套4道路电缆改造修复电缆修复6000米1项三、项目主要技术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如遇标准、规范修订或作废,一律以新颁布的标准、规范为准。1.道路照明行业技术标准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89-201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节能改造设计标准2.1道路照明分类1)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道照明和交会区照明以及主要供行人使用的人行道照明。2)机动车道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3)人行道照明应按交通流量分为四级。2.2道路照明评价指标1)机动车道照明应采用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2)交会区照明应采用路面平均照度、路面照度均匀度和眩光限制为评价指标。3)人行道照明和非机动车道照明应采用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垂直照度、半柱面照度和眩光限制为评价指标。2.3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1)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道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的规定。2)应根据本标准附录中的平均亮度系数,计算求得为获得路面平均亮度而在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别需要的平均照度。3)计算路面的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时应按本标准确定维护系数。4)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5)应根据交通流量大小和车速高低,以及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程度,确定同一级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当交通流量大或车速高时,可选择本标准表《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中的高档值;对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宜选择本标准表《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的低档值。6)仅供机动车行驶的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其照明等级应与相邻的主路相同;仅行驶非机动车的辅路应执行本标准第《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3条的标准。级别道路类型路面亮度路面照度平均亮度L(cd/m²)维持值平均照度Ena(1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I快速路、主干路1.5/2.020/300.4II次干路1.0/1.515/200.4III支路0.5/0.758/100.3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士路面,其平均照度值相应降低约30%2.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3.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3.项目具体技术要求(一)改造所选用的灯具质量及其他技术要求序号名称需求说明1芯片LED芯片采用高光效优质LED芯片,并采用低热阻、散热良好、低应力、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及高折射率、抗劣化的封装材料,保证功率型LED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为保证可靠性,需提供芯片相关证明材料。2整灯光效▲整灯光效≥160(Lm/W)(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3驱动电源▲LED灯具的驱动电源通过CCC强制性安全认证;(提供所投灯具电源CCC证书扫描件)驱动电源的防护等级≥IP67;驱动电源自带0-10V/PWM调光线,可外接或自带智能控制器进行控制;驱动电源内置防雷装置性能要求:60W及以下,不低于线-线±4KV,线-地±6KV;60W以上,不低于线-线±6KV,线-地±10KV;驱动电源具有控制电路异常、过温、短路、过压等保护措施;控制装置采用恒流驱动电源,安装在灯体电器腔中,该恒流电路应保证LED击穿短路等异常情况下能安全运行,并且电流稳定;驱动电源采用宽电压范围,最少在AC120~305V范围内能够满功率正常工作,保证寿命及亮度不受电压波动影响。4色温、显色指数▲4000±100k,显色指数Ra≥70,色容差≤7 SDCM,以确保颜色一致性、照明舒适性及显色效果。(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5透镜▲LED透镜采用抗UV优质光学级PC透镜,灯具需通过3000小时及以上紫外老化试验,试验后光通维持率>94%。(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6光衰▲3000hrs光通维持率97%及以上,6000hrs光通维持率93%及以上;(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7使用寿命合同期内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设定值光通量的70%。8CQC认证LED灯具需通过CQC认证、CQC节能认证。9功率因数灯具功率因素≥0.95@AC220V。10安全性能符合GB7000.5(GB7000.1)要求11防护等级▲整灯IP66及以上(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12防触电保护型式ClassⅠ或以上13灯具芯片结温▲LED灯具正常点亮状态下芯片结温小于85℃@25℃(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14适用环境要求-20℃~50℃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同时还应满足具体使用地的环境温度、湿度、和腐蚀性等其他特殊要求15电磁兼容输入谐波电流符合GB17625.1要求16灯体灯具外壳采用整体高压铸铝一体成型,保证结构强度;灯体表面粉末喷涂处理,色泽均匀,无气泡、无裂缝、无杂质;颜色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17灯罩灯具的灯罩采用耐高温PC或钢化玻璃,透明度、强度需达到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要求(采用灯罩和透镜一体化设计的无此要求)。18防腐▲灯具达到户外防腐等级WF2,检验符合JB/T 9536-2013标准规定的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19散热散热结构合理、有效,性能良好。20机械性能灯具的各部份均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满足相应荷载的要求,所有紧固件采用304及以上不锈钢材质等高强度耐腐蚀材料。▲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达到IK10(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1能效等级▲灯具具有能效标识认证及备案且满足GB 37478-2019能效等级1级22防坠保护灯具需配备防坠落钢丝绳。23外观、安装及维护要求外观应选择抗强风流线型外观设计;采用卡扣式设计,可一体式免工具上开盖,便于快速更换 LED 模块和驱动电源。24品牌标识和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铭牌、标志每盏灯上须有且不限于下列清晰且牢固的标志:制造商名称或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型号、工作电压和频率、标称功率、 色温。灯具须有包装盒或包装箱,并在其上注明(且不限于)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供货运输需保证不产生因碰撞、振动而产生变形、脱焊、塑层脱落等问题。25质量标准设计和制造符合EN60598或GB7000.5(GB7000.1)26灯具尺寸功率(w)尺寸(mm)长(L)宽(W)高(H)30-604251889070-10053823094100-150698280110150-25074231193灯具的外形尺寸:L×W×H(尺寸误差均不超过±3%,用于改造替换本次项目的灯具具体的外形尺寸要求详见表格)。27其他要求1、道路照明指标在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和《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的要求,道路照明系统的电压、电流、功率因素须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等国家电力设计的标准要求。2、路灯安装型式的选择LED路灯灯具仰角采用可调式或固定式,应与原灯具安装方式相匹配。3、其他要求:灯杆与灯具间的供电线路应在灯具内有明确的火、零、地线接线端子,灯杆、灯具内供电线路中间不得有接头。(二)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要求2.1、单灯控制器技术指标:一、单灯控制器功能1、能够通过PWM/0~10V(0~5V)输出对LED灯具按需(0~100%)进行无极调光和开关。2、支持灯头的开关控制调光或变功率控制功能,以及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功率因数实时监测功能。3、数据采集:支持单路的电压、电流、功率等采集和上传。4、故障报警:过压报警、欠压报警、控制器短路故障、灯具电源故障等5、系统独立性:继电器常闭触点,保证在单灯自身故障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正常亮灯,不会导致光源、电器的损坏。6、自运行功能:应用本地策略,满足网络异常、无网和控制中心系统失效等异常状态下的智能控制,确保照明线路的运行。二、单灯控制器性能1、工作温度:-40℃~+70℃。2、工作湿度:10%~93%。3、使用NB-IoT或4GCat.1通讯方式。4、防水等级:≥IP66。5、采集准确度: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素偏差±1%以内。6、电磁兼容: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通过试验等级为4级检测。2.2、监控终端技术指标:一、监控终端功能1、控制功能:支持远程控制,支持不小于6路开关信号输出控制功能。2、数据采集:支持采集配电柜和回路的信息包括电压、电流、功率因素、功率(有功和无功)、温度、总能耗和开关灯状态,集中控制器的电池电压、信号强度和电量采集。3、报警管理:报警类型包括集中控制器异常开灯、异常关灯、失电报警、缺相报警、漏电报警、欠流、欠压、过流、过压报警。4、智能策略:可根据经纬度、光照度和系统下发的策略(周模型、节假日模型、每日多次控制模型)自动调节亮灯计划方案。5、扩展功能:支持通过RS485扩展读取光感、扩展电表、扩展回路、扩展防盗功能。6、自运行:应用本地策略,满足网络异常、无网和控制中心系统失效等异常状态下系统可按预先设置的开关时间,自动开关灯,确保照明线路的运行。二、监控终端性能1、工作温度:-40℃~+70℃。2、工作湿度:10%~93%。3、采集准确度: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素偏差±1%以内。4、控制和输出:电源和运行状态均有指示灯对应显示。5、电磁兼容: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通过试验等级为4级检测。6、模块化设计:通讯模块化设计,可现场更换,使用方便。7、系统独立性:控制器和组件损坏,不会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能有效避免局部损坏而导致系统瘫痪。2.3、城市照明数字化管理系统要求城市照明数字化管理系统应包含设备管理、实时监控、报警管理、智能策略、数据报表、运维管理、应急管理、光源寿命分析、集成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功能同时支持监控管理、媒体广播、灯杆屏幕、环境监测、智能联动等拓展功能。以上各设备管理子系统,须在同一个软件平台上实现,不可跳转链接。软件架构为微服务架构,方便应用后期扩展,接口采用Swagger方式管理,提供可开放共享的接口,必须满足支持与其他公司的智慧灯杆的软硬件设施对接和调试,必须满足支持与其他管理平台和应用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兼容MQTT标准的物联网协议,提供相应的API和MQTT接口软件平台接口。需要以标准REST风格且随代码自动更新。向上可以对接智慧城管大平台。功能要求:1、设备管理:管理配电柜、集中控制器、灯杆、5G物联网智能照明终端和5G物联网智能照明终端点位等设备,能够进行终端设备的添加、删除、编辑和参数设置等。2、实时监控:可实现回路、单灯开关灯和调光,既可单控也可组控和群控。3、实时数据查询:自动可进行定时巡测也可随时手动巡测,查询当前光照度、配电柜和回路的信息包括电压、电流、功率因素、功率、温度、总能耗和开关灯状态;集中控制器的电池电压和信号强度;5G物联网智能照明终端(路灯)的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素、调光值、倾斜度、总能耗和终端控制器的通信质量信息包括信号强度,信噪比,小区ID。4、实时状态查询:系统可查询任意回路和单灯开关状态,告警状态,通信和控制设备的在线和离线状态等。5、报警管理:具有对系统故障信息进行即时捕捉和告警功能,报警内容以软件、微信、邮件的方式进行报警提醒。6、智能策略:可按一年日出日落经纬度以及按每日开光灯时间表执行基本的开光灯操作,支持时刻与经纬度相结合的控制方式,经纬度方式支持偏移开关调光策略,同时进行自动控制任意回路、单灯的开、关和调光,实现按需要进行照明,节约能源,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标。7、数据报表:可实现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的资产统计、能耗统计、一次节能率、二次节能率、当前总功率、上线率、亮灯率、区域亮灯率对比、故障统计和故障率、维修及时率和亮灯时间统计,同时支持导出和打印。8、运维管理:实现故障自动生成工单并自动派发给运维人员功能,运维人员在接收到工单后可定位导航到对应故障点,处理完成后上传处理结果,管理员进行审核,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规定工单的处理时间,未在处理时间内完成,则维修不及时,可作为考核养护人员的依据。9、集成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具有和真实地貌相符的卫星航拍图,提供地图缩放和平移等功能,提供方便的地图经纬度编辑以及数据统计功能;结合GIS地理信息,实现在地图模式下对每个控制点实现开关灯控制和调光、控制点资产信息、基础信息、运行信息、电气图片、现场图片、电参数信息等查询和展示;支持设备的单控、组控和群控。10、应急管理:通过配置事故应急告警类型,实现夜晚批量灭灯、白天批量亮灯、大面积离线和大面积调光值偏低报警。11、光源寿命分析:系统根据每种光源的特性和设计寿命,针对当前光源的工作时间,结合从电源上经过的电压和电流的总和,计算光源的损耗和剩余时间。12、实时运行电参数偏差值分析管理功能:通过实施运行电参数偏差值分析管理,能够对所有控制点的控制输出状态和电参数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的比对,为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故障分析信息。13、区域权限设置: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区域权限,用户只能查看对应区域的设备,同时可设置不同用户的查看、控制、管理等功能权限。14、角色权限:具有管理权限设置功能;能够划分不同角色,并且设置不同操作权限,权限可以动态改变或分配。15、移动端:系统具备三种角色:安装者、运维者和管理者,不同角色只能看到对应功能的界面;安装者负责前期设备数据录入;运维者负责处理工单;管理者具备统计结果查看和控制操作。16、本项目采用的城市智慧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须具备对接3家及以上照明控制厂商的灯控器,多家厂家的灯控器接入照明灯后,平台可控制照明灯开灯、关灯、调光;平台可查看照明灯的能耗、电压、电流、功率、调光值、信号强度等参数的实时状态。4、能耗费用基数及日常维护费用计算4.1.年电费的确定方式。纳入市政维护管理的路灯共计11607盏,变压器40台,控制箱80台上述照明设施用电量以2024年7月城管局最新的市政道路养护统计表和最新移交的道路清单。所包含的路灯数量理论用电量为能源基数。年用电量为:1051.6万kwh,即年度耗电量1051.6万kwh。按照目前路灯电费综合单价0.605元/kwh,含税单价为0.683元/kwh(0.605*1.13=0.683)年电费为1051.6万kwh×0.605元/kwh=718.24万元/年(以后年限电价以供电局实际电价为准)。4.2.年维护费的确定方式:按照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原则,暂以9元/月/盏灯具作为维护费用。(不包含电缆更换以及大型设施设备的更换)4.3.项目移交前缺陷修复。对梅山路、宜辰路、滨溪北路等道路电缆更换修复,概算150万。此项费用纳入改造建设成本,不在另行新增费用。5、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要求及管理办法5.1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文明施工5.1.1维护人员须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和技术水平。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路灯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且人员应相对固定常住荔城区,无证操作被查到,每人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并责令其停止作业。在维护期限内,发生人员更替情况需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做好人员更替备案工作,如发生人员不符情况,每发现一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5.1.2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反光服和绝缘鞋、戴安全帽等;上杆操作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系好安全带,按照采购人要求佩带有身份证明证件,穿着印制有“荔城路灯维护”标志的服装,以便识别;作业维修场地应规范且应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管;夜间作业应设置照明警示灯;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设施;若违反操作规程,给予每人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5.1.3专人日夜巡查路灯设施紧固情况,防止并修复灯杆倾斜或倾倒、灯具器脱落,及时发现并修复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发生灯杆倾斜、损坏及灯罩、灯具掉落等事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按A类12小时、B类和C类24小时进行抢修,若不按规定按时抢修的,每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1000元;遇突发事件,如撞杆和短、断路或漏电情况,应按A类1小时、B类和C类2小时到现场修复,超过以上时限未及时抢修的每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1000元;紧急情况,接到采购人通知之后,A类1小时、B类和C类2小时到达现场并排除障碍和安全隐患,否则,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3000元。5.1.4、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相应增加人员上路巡查,服从采购人调度,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5.1.5、夜间巡查人员要到岗到位,特别城乡结合等复杂地段,要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损坏、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5.2严守工程质量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合格5.2.1更换器、线材要求:导线、电器配件、光源等器材必须按照招投标的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一律返工,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从当月维护款中予以扣除。5.2.2应安排专人日夜巡查管理,遇到片区、路段夜间灭灯或白天亮灯等控制失灵情况,应按A类1小时、B类和C类3个小时到现场修复,超过时限未修复的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1000元。5.2.3控制系统和电缆损坏、被盗应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遇监控控制主板、防盗报警器损坏或被盗应及时修复;若有违反,每发现一项次违规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5.2.4亮灯率考核:在路灯管理处节能监控项目实施前,原则上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节假日、庆典或重大活动的检查另计,但检查得出的亮灯率也计入当月亮灯率中),每次以检查范围内的路灯总数(例如:检查范围为A类中心城区主干道及区间主干道,则路灯基数为中心城区主干道及区间主干道的路灯总数;B类、C类以此类推)为基数,不亮灯(包含全段不亮)总数为故障灯数,则亮灯率为:路灯基数减去故障灯数得出的值除以路灯基数;当月的亮灯率为:当月每次检查得出的亮灯率总和除以当月的检查次数得出当月的平均亮灯率。(2)在路灯管理处节能监控项目实施后,亮灯率以节能监控系统提供的每日亮灯率为基准,当月的亮灯率为:当月每日亮灯率总和除以当月的日历日总数得出当月的平均亮灯率。以上(1)中每次检查得出的亮灯率或(2)中的每日亮灯率每次(日)低于相关区域类别所要求标准的,每下降0.1个百分点加扣400元,每月考核累计的扣款在当月扣除。5.2.5灯杆、灯具、灯罩每年清洗一次,否则,发现未清洗,每件从维护款中扣除100元。5.2.6在节日或庆典、重大活动中,亮灯率、灯具清洁度必须按采购人的特殊要求达标,否则,扣除当月5%至20%维护款。5.2.7及时处理有关承包责任区内所有12319、12345和采购人转来的路灯故障投诉件,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每发现一次办结不及时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500元;若出现因维护不及时导致新闻媒介“曝光”的,另加扣除1000元。5.2.8要及时加固修复丢失、损坏的灯杆检查门、灯罩,更换的检查门的规格应是4MM厚的镀锌钢板,灯罩材料的采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则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100元至500元。5.2.9如果发现中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或审批私自允许将其它用电线路接入路灯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律、法规处罚,如果中标人发现其它有盗用路灯照明用电行为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如果发现中标人知情未报,采购人有权从承包费中扣除中标人一年承包费中不少于10%的金额。5.2.10如发现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时间内及时修复路灯和消除路灯安全隐患,采购人有权另叫他人维护,所需费用按市政定额下浮8%后乘以贰倍在维护费中抵扣。5.2.11若实际维护数量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不符,以实际数量为准。6、监督考核6.1.1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每年随机抽取叁盏灯具送采购人认定的具有检测机构资质进行性能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第一年、第二年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5%;第三年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第四年到第六年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0%;第七年到第十年光通维持率均不低于80%。6.1.2采购人根据道路照明维护考核检查表(亮灯率、完好率、设施巡查、及时率、维修质量、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等)每月进行一次评分及扣款,总分值为100分。考核情况与中标人的维护费结算挂钩。考核按百分制打分,分优(100分-90分)、良(89分-80分)、合格(79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考核得分属优的为达标,不扣减当月维护费,但考核中有扣款时另外扣减维护费;低于90分的,则按照考核标准扣除相关费用,考核中有扣款时另外再扣减维护费;考核为不合格时,不支付当月维护费。当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自行终止维护合同,作违约处理。6.1.3路灯管理考核制度为保证中标人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保障文明施工,现制定以下考核制度:(1)路灯维护班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路灯管理部门规定的考勤制度,不得无理由违反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和技术水平。每天统一集中签到上班,晚上按当日亮灯时间提前10分钟集中巡查维护,每人无故旷工一次扣除100元。(2)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即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市政路灯维护专职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且不得少于3名,背街小巷路灯维护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以上人员应相对固定常住荔城城区,无证操作被查到,每人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并责令其停止作业。(3)专人专车(至少配备两部皮卡车)日夜巡查路灯设施紧固情况,防止灯杆倾斜或倾倒,灯具器脱落,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遇突发事件,如撞灯、灯杆倾斜或损坏及灯罩、灯具掉落、灯杆检查门丢失等事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否则,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500元;如短、断路或漏电情况,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修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1000元;若出现因维护不及时导致被“曝光”,加扣1000元。(4)遇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冰雹等)、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相应增加人员上路巡查,服从采购人调度;尤其是台风下暴雨天气,应加大易积水低洼路段巡查,当汛期雨水满过灯杆检查门、电缆井时,应及时果断切断电源,待雨水退后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才恢复送电。(5)白天、夜间巡查应专人专车巡查到位,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并做好巡查检修记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新建改建道路施工(路口开挖)而破坏电缆的修复(包含过街钢管埋设等),必须提前一天告知中标人,新建或改建施工单位必须预留过街钢管埋设等。(6)维护路灯现场应保持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护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若有违反,每发现一项次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7)在承包合同实行期内,公司维护工作人员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的均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安全意外事故责任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如遇与路灯相关且非中标人责任的安全事故,中标人应立即报备采购人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8)更换器、线材要求:导线、电器配件、光源等器材必须具备设备合格证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一律返工,且每发现一盏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10000元;灯具、控制器等设备须与投标时所用品牌型号一致,若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品牌或型号,须提前报备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的设备性能参数不得低于原投标产品参数,否则一律返工,且每发现一盏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5000元。隐蔽工程维护时应通知采购人到现场查看。(9)控制系统(时控器)和电缆损坏、被盗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若有违反,每发现一项次违规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0元。(10)亮灯率考核:原则上每月不定期检查2次(节假日、庆典或重大活动的检查另计),每次低于标准的,每下降0.1个百分点加扣500元,每月考核累计的扣除款在当月扣除;低于95%的,扣除当月维护款。(11)在节假日或区委区政府举办庆典、重大活动中,亮灯率、必须按采购人的特殊要求达标,否则,扣除当月20%维护款。(12)要及时加固修复丢失、损坏的灯杆检查门、灯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则从当月维护款中扣除200元。道路照明维护考核检查表1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分值检查方法扣分原因得分亮灯率(30分)主干道≥98%且其他道路、支路≥96%,得满分;96.5%≤主干道亮灯率<98%或者95.5%≤其他道路、支路亮灯率<96%,每下降0.1%扣1分;主干道亮灯率<96.5%或者其他道路、支路亮灯率<95.5%,每下降0.1%扣2分,扣完为止30每月不定期随机抽取部分道路的路灯进行检查,抽取的路段应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抽查数量不少于所管辖设施量的15%完好率(10分)≥95%,得满分;92.5%≤完好率<95%,每下降0.1%扣1分;完好率<92.5%,每下降0.1%扣2分,扣完为止10每月不定期随机抽取部分道路的路灯进行检查,抽取的路段应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抽查数量不少于3条主、次干道、小街巷设施巡查(10分)对被上级部门发现而巡查未发现上报的问题,每次每处扣1分;检查考核发现设施缺失、损坏而巡查未发现上报的,每处扣0.5分;对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10查看相关台账,现场抽取5条道路查看扣完本项分值为止巡查过程中发现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的设施损坏,应及时采取相应维护措施,特殊情况要设专人看护,并应立即向采购人报告。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看护、报告的,扣1分巡视内业应定期整理归档。未整理归档,扣2分;归档不完整的的,每漏一处扣0.5分外接电源管理。未发现或巡查发现未上报的路灯设施电源被私自接用,每处扣2分。及时率(15分)零星灭灯未在24小时内修复的,每次扣1分,超过48小时的扣5分;大面积灭灯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修复的,每次扣5分 15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查看相关台账扣完本项分值为止接到路灯设施漏电报障电话,未在60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置的,每次扣1分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突发事故、“110”联动及节假日等,不按采购人调度或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及时到位的,每次扣5分路灯设施缺损修复、故障和投诉处理的时效性。每超时一天,扣1分维修质量(10分)外业抽查及考核。每抽查发现一处未按城市道路照明的相关规范执行,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并责令返工。10 查看相关台账,现场抽取3条道路查看扣完本项分值为止谎报维修材料数额较小的每次扣5分,数额较大的每次扣10分。维修工程材料抽检不合格的,  未 按 招投标和合同要求进行更换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返工。未通知采购人现场确认、验收的,维护量不予确认。内业资料的检查和考核。没有设施日常巡查记录、维护检查记录、维修台账记录和维修统计报表的,每缺一项扣1分;不完善的每处扣0.5分日常管理(10分)设施投诉、处理及反馈。每月责任范围内的投诉件累积不得大于所辖灯数的千分之二件,每增一件扣0.5分;责任范围内的投诉件要求处理率100%,每有一件无处理的或处理无回复、未及时反馈的均扣0.5分   15     查看相关台账及任务完成情况扣完本项分值为止未按时完成采购人、上级部门指令性任务,每次扣5分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媒体曝光或群众再次投诉的,经查确系维护单位责任的,每次扣5分私自外接路灯电源,每处扣 5,并赔偿损失,按相关法规处理检查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确实存在路灯设施未经批准外接用电情况的,每处扣1分安全生产(10分)安全管理体系考核;消防、治安等责任制考核,按要求每违反一项扣1分10查看相关台账;现场检查或根据实际核实情况扣完本项分值为止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作业时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未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志,每次扣1分人员配置至少有 1 名项目负责人和 1 名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的驾驶员,3名以上持证电工证的市政维护专职人员,2名以上背街小巷路灯专职维护人员,以上人员应相对固定常住荔城城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每项扣1分,经查属无证上岗的发生轻微安全事故且处理及时的,每次扣1分及50元;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及由于用电安全排查不到位,发生伤亡事故的,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的,每次扣1分,若不文明施工被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分合计100市政照明设施月度考核评分表()月道路名称:考核评分人:受检单位:时间:年月日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存在问题得分1城市道路亮灯率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亮灯率达98%以上。支路及小区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每缺亮1盏路灯,扣0.1分,每条道路亮灯率每降低1%,扣1分。82照明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路灯外形应完好,无破损、缺失、漏电、脱落现象。发现一处扣0.1分,24小时内未完成修复的加倍扣分。2负责区内的路灯的启闭灯管理工作及时到位,并及时调整路灯启闭时间。启闭灯时段内,未做好亮灯保障或未及时关闭灯,每发生一次扣0.1分,超24小时未修复的加倍扣分。2公共照明设施受外力影响,造成倒塌、被盗、灯具被撞、倾斜、雷击、电器漏电等设施损坏,要求3日内修复。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整体更换的,要求7日内修复。恢复不及时,每超一天扣1分。4因路灯控制箱、变压器内元件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理恢复,未经及时修复,并造成该区块路灯不亮。线路问题需在48小时内查明原因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超过24小时,每超一天扣1分。4做好控制箱、变压器的维护工作,保证整体完好。出现路灯控制箱、变压器被撞坏等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的安全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并在后续配合维修做好更换配电箱等事宜。在3天内未发现路灯控制箱无故缺失,扣1分;在2天内未及时发现路灯控制箱、变压器被撞坏等情况的,扣2分;在1天内未及时发现路灯控制箱烧掉、变压器跳闸等情况的,扣2分。6灯杆、灯罩及配电箱脏乱应及时清理,发现脏乱应在当天内完成清洁或修复油漆,未发现问题被信访的扣0.1分。发现清洁不到位情况,每处扣0.1分。2保证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设备表面喷漆完整。出现掉漆、脱落、存在明显色差等现场,1日内完成补漆;掉漆严重的,3日内完成补漆。未及时补漆,每发现一处扣0.1分。超时未整改完成的,加倍扣分。2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发抢修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在半小时内无条件赶赴现场进行抢修,保证路灯正常运转;如遇暴雨、台风、大雪等突发性天气灾害,应按甲方要求随时配备一定数量施工机械及抢险人员应急抢险。自通知养护企业起半小时内未到现场处理的,迟到半小时扣1分,半小时外扣2分;如因处理不及时,而引发责任事故,按责任事故对养护单位进行处罚,每次扣4分;遇突发性天气灾害未按要求配备机械及抢险人员,每次扣4分。64交办事项认真对待市民来信来电的处理意见。及时处理“三来件”事项以及“数字城管”反映件,保证办结率和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100%;工作期间,乙方管理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调度和指挥。数字城管等其它交办事项未按要求办结,每次每件扣1分;数字城管采集的有责问题,每件扣1分;信访有责投诉每件扣2分;上级领导督办问题处理不力,每件扣3分;各类提案议案问政等处理不力,每件扣3分;媒体负面报道,每件扣5分;不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行为,每次扣5分。8按时按要求回复数字城管、12345热线、民情双访、网络问政等交办案件。未按时按要求回复数字城管、12345热线、民情双访、网络问政等交办案件的,每件扣1分,二次问题的交办案件每件扣2分、三次问题每件扣3分,以此类推。95人员机械照明设施每日养护巡检至少配备1辆巡查车辆、1辆登高车辆,至少配备2名电力施工人员,另安排2名巡检人员(共计至少6人)。被发现未按照要求配备人员和车辆的,每缺少一辆施工作业车辆扣1分,每缺少一名人员扣1分。86材料管理对无法使用的灯具、光源、电器,更换时品牌的选择要与原品牌相同。无法采购到的应经业主同意后采用不低于同类光源、电器标准的其他设备。如发现使用品牌与原品牌不同且未经甲方同意,每次扣2分,多次违规加倍处罚。67台账资料管理健全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的台帐资料,确保做好公共照明设施及其辅助设施日常巡查和维护台帐。每月20日向招标单位上交上月的日常巡查维修台帐。每日上交每日汇报资料。当月20日前逾期不报上月巡查养护台账,每次扣0.5分,业主多次催促仍不上交的加倍扣分。未上交每日巡检资料的,一天扣0.1分。48安全生产负责养护范围内照明及相配套设施的维护运行,确保所有运行设备的可靠、安全。因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发生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5严格遵守建设部门的安全管理条例,服从安检人员稽查;电工必须具有带电作业操作证;作业时须配戴安全帽、穿电工鞋、系好保险带,并统一着装;维修现场须设置警示告示牌。不服从安检人员稽查,每次扣2分;电工未取得电工操作证进行带电作业每次扣1分;维修人员未按规定穿戴,每项扣0.5分;维修现场未设置警示告示牌每次扣1分。39养护计划响应严格按照养护计划实施日常养护,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自行调正养护计划。未按照养护计划实施日产养护,或未经业主同意自行调整养护计划,每次发现扣1分。210日常巡查建立维护巡查制度,对公共照明设施做到常巡视、常检查,确保区公用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因外力破坏、灯杆倒塌、撞杆、被盗、雷击、电器漏电、计量表烧毁等原因引起安全责任事故(不可抗力除外);保证按计划进行巡查。未贯彻维护巡查制度,导致上述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及时,每次扣1分,经核实超过3天未发现整段路灭灯情况每次扣3分;发现未按计划上路巡查情况,每次扣1分。4做好日常巡检工作,不允许私自接电,不规范接电等现象,发现违规接电在1日内上报。未及时发现上报,每次扣1分。2做好各类规格型号电缆维修养护。因线路被盗、年久老化(无安全保障)、施工过程中被施工单位挖断等,1日内上报,养护单位巡检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每超一天扣1分。211其他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周例会。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专管员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无故缺席会议的,每次扣0.5分;无故迟到的,迟到10分钟以内,扣0.1分,超过10分钟,扣0.5分。2在养护工作职责内,配合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做好新建道路路灯的验收工作。无故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1分。3维护单位不得擅自将公用照明设施电源用于其它企业、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有此类情况,每次扣2分。3月度“数字城管”派遣案卷数量超过40件的视为巡检不达标。12345热线、民情双访、网络问政等投诉案件超过10件视为巡检不达标。数字城管每超过10件每件扣0.1分,投诉案件每超过5件每件扣0.3分。二次投诉案件每件扣1分,三次投诉案件每件扣2分,以此类推。312合计1007、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以上未尽之处或条例、规范发生变化时,以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执行。附件:托管范围清单序号道路名称灯具类型灯具种类数量(盏)灯具功率(W)总功率(W)1北大北街钠灯主灯41250102502北大南街LED主灯4150600LED辅灯2100200LED中杆灯425010003镇海南街钠灯主灯1925047504镇海中街LED主灯8615012900钠灯主灯122503000钠灯中杆灯640024005镇海北街钠灯主灯1725042506海丰中街延伸(下墩路)LED中杆灯815012007田庄街LED主灯3515052508东岩路钠灯主灯152503750钠灯中杆灯340012009海丰中街LED主灯36150540010东大路LED主灯34180612011镇阳路钠灯主灯13250325012丰美路钠灯主灯4025010000LED中杆灯420080013仓后路LED主灯8150120014东梅路钠灯主灯10250250015东梅路LED主灯521507800LED辅灯271002700LED中杆灯810080016镇和路钠灯主灯10250250017古城路LED主灯271504050LED中杆灯4250100018后塘路钠灯主灯122503000太阳能灯主灯315019城门街钠灯主灯17250425020衙后路LED主灯415060021湖岸路钠灯主灯8250200022十字街钠灯主灯4250100023顶务街钠灯主灯6250150024文龙路(A段)LED主灯341505100LED辅灯141001400LED中杆灯44200880025文龙路B段LED主灯6815010200LED中杆灯42200840026万科尚济街钠灯主灯242506000钠灯辅灯241503600钠灯中杆灯154006000LED主灯11215016800LED辅灯11210011200LED中杆灯20200400027玉湖路(二期)LED主灯581508700LED辅灯581005800LED中杆灯39200780028莆田市木兰大道支线工程LED主灯16322035860LED辅灯9915014850LED中杆灯12200240029南郊路钠灯主灯132503250钠灯中杆灯14400560030下店路LED主灯551508250LED辅灯551005500LED中杆灯572001140031下店路LED主灯141502100LED辅灯141001400LED中杆灯42200840032下店路LED主灯221503300LED辅灯221002200LED中杆灯592001180033幸福路钠灯主灯82502000LED主灯16150240034学园路延伸段LED主灯121501800LED辅灯12100120035仪莘路钠灯主灯142503500LED主灯181502700LED中杆灯10200200036仪莘路LED主灯381505700LED辅灯381003800LED中杆灯16200320037旷远路LED主灯14150210038西洪北街LED主灯3150450LED辅灯310030039LED主灯241503600LED辅灯24100240040西洪南街LED主灯121501800钠灯12250300041LED主灯181502700LED辅灯18100180042LED主灯111501650LED辅灯11100110043莆田市体校北路市政工程-西洪南街LED主灯191502850LED中杆灯220040044西洪路LED主灯15150225045LED主灯415060046秀水路LED主灯311504650LED辅灯311003100LED中杆灯220040047古荔路LED主灯211503150LED中杆灯420080048西洙路LED主灯341806120LED主灯341204080LED辅灯3460204049万科尚勤街钠灯主灯8125020250钠灯中杆灯2400800LED主灯9115013650LED辅灯91100910050荔浦路LED主灯241503600LED辅灯24100240051东平路钠灯主灯4250100052海丰北街LED主灯615090053秀水路延伸LED主灯311504650LED辅灯311003100LED中杆灯220040054北一路LED主灯71501050LED辅灯710070055明珠路LED主灯15150225056万科荔湖路钠灯主灯31150465057七部民兵营工业区入口道路(七步村)LED主灯54150810058东城一号路建设工程(万好路)(宜辰路)LED主灯21150315059三亭街LED主灯7150105060壶公路 LED主灯14715022050LED辅灯14710014700LED中杆灯8020016000LED高架桥上801501200061职校出口路LED主灯6150900LED辅灯6100600LED中杆灯8200160062莆田职业技术学校入校道路LED主灯341505100LED辅灯341003400LED中杆灯6200120063艺术学校路LED主灯11150165064沈海高速路工程(迎宾大道处)LED主灯1111501665065滨溪北路LED主灯16015024000LED辅灯16010016000LED中杆灯602001200066万好街钠灯主灯5125012750钠灯辅灯511507650LED中杆灯18200360067新美路钠灯主灯322508000钠灯辅灯32150480068荔城新区区 间道路工程钠灯主灯1042502600069莆田市商贸物流园区2#市政工程(惠好路)钠灯主灯16225040500钠灯辅灯1621502430070莆田市商贸物流园区1#市政工程(林芝路)钠灯主灯13925034750钠灯辅灯10515015750钠灯中杆灯784003120071莆田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工程LED主灯251503750LED辅灯141001400LED中杆灯8200160072黄石商贸物流园区区间道路(经邦路)一期工程LED主灯161502400LED辅灯16100160073涵港大道荔城段(仕方桥至谷城路)工程钠灯主灯492400196800钠灯辅灯49215073800钠灯中杆灯284001120074和谐路钠灯主灯682501700075兴美街钠灯主灯28260728076凤兴东路钠灯主灯36250900077重兴北街钠灯主灯16250400078重兴北街钠灯主灯632501575079谷城东路钠灯主灯24025060000钠灯中杆灯18400720080谷城西路钠灯主灯13425033500钠灯中杆灯3400120081晴岚路钠灯主灯302507500钠灯辅灯30150450082道山街钠灯主灯432501075083梅雪西路钠灯主灯822502050084梅山路钠灯主灯582501450085莆兴路钠灯主灯29925074750钠灯辅灯29915044850钠灯中杆灯784003120086丰石东路钠灯主灯16250400087紫霄路 (荔城段)钠灯主灯13725034250钠灯辅灯13715020550钠灯中杆灯424001680088洞湖路钠灯主灯36250900089环园东路钠灯主灯492501225090东川路钠灯主灯852502125091同心路钠灯主灯4250100092连心街钠灯主灯2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