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编纂招标预告(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2025)
湖州市本级 | null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批准,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XXCG(2025)-008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3月20日16: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
5、联系人:范月华
6、联系电话:0572-2630018
7、联系邮箱:296751427@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3月20日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发电子邮件至296751427@qq.com邮箱,邮件须为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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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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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2定-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docx
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5]12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XXCG(2025)-008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1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5四、磋商规则、程序16五、授予合同19第二章磋商需求21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8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5]127号)批准,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1、项目编号:XXCG(2025)-008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1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170万元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可以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形式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收件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16:00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由代理公司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磋商资料一并归档。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九、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2025年月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吕辉联系电话:0572-2023019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沈芳芳联系电话:0572-3651950质疑联系人:崔国栋联系电话:0572-3651950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72-3026731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XXCG(2025)-008财政审批编号:[2025]127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保证金无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零陆佰元整(206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采购需求所有内容。7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月 日09:00 时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 月 日09:00 时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10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首次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3.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3.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4.响应文件份数:4.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4.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应在2025年月日17:00前邮寄至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数量为U盘一份。1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磋商无效。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2.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在2025年月日17:00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2.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2.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3.所有响应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磋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4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5履约保证金无16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7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19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1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磋商委托如现场提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一份。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费用4.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本项目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贰万零陆佰元整(20600元)计取,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的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5.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5.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5.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5.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6、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月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7.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可视情推迟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首次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4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8.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第四章)(3)授权代理人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8.2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磋商声明书;(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4)实施人员配备;(格式见附件)(5)合理化建议;(6)服务承诺;(7)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8.3首次报价文件:(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格式见附件)(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4最终报价文件:磋商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首次报价文件评审结束后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上提供)9、磋商报价说明9.1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2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3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4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9.6磋商报价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296751427@qq.com)提供加密的最终报价文件;9.7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文件》,作自动放弃处理;9.8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9成交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清单、最终报价金额明细表,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采购清单其各项综合单价金额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时提供的采购清单各项综合单价金额。)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11.2.1①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11.2.2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②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③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11.2.2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1.3其他:11.3.1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1.3.2响应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4响应文件的签章11.4.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1.4.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4.3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11.5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2.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如因供应原因提前泄露磋商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2.2本磋商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2.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2.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5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7.2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线上参加磋商会。参加现场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8.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竞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质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3.7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3.8投标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8.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8.3.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18.3.11供应商按文件要求出具社保证明的;18.3.12提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18.3.13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3.14提供不真实材料的;18.3.15响应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3.16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3.17首次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8.3.18改变磋商文件磋商需求的情况下,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8.3.1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8.4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8.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8.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8.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8.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8.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全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被拒绝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组织磋商。20、磋商过程的保密20.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磋商程序与方法22.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除价格外)提供其他优惠条件,仅作为磋商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必要条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含补充文件)本身的内容,不依据在最终报价程序后的任何外来证明。磋商小组根据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情况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分轮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磋商,并逐一予以淘汰,但磋商轮次最多不得超过2轮。首次报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提供。▲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提供,各供应商事先应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2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2.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22.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2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2.6.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3、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本项目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磋商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第二章磋商需求一、磋商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二、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一)相关背景湖州市南浔区于2003年1月建区。2004年,菱湖镇完成第一轮镇志编纂。依法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党委、政府编纂地方志书的法定职责,菱湖镇委、镇政府决定启动第二轮镇志编纂。(二)志书总体设计1.志名。暂定名为《菱湖镇志》。2.断限。上限2005年,可适当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为2025年。3.区域。记述范围以菱湖镇现辖区域为界限,城乡一体记述。4.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并用,以志为主。5.体例。以现代志体为主,结合运用纪事本末体,横排门类,纵向叙述,事以类从。首级设篇,每篇下设章、节、目。整部志书排版字数约100—120万。6.结构。志首置概述、大事记,以提挈全志,达到“总揽全书、彰明因果”作用。每一篇、章,分别冠以无题序言,以彰显事物发展轨迹,发挥以纲带目作用。7.文体。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叙体。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三)编纂要求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坚持横排竖写、述而不论、明古详今、生不立传等编纂规则。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打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官修信史。1.观点正确、与时俱进。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相统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客观系统记录历史与现状,突出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导向、新事物、新特点,使镇志真正履行起认识镇情、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为镇立言的职责。2.篇目科学、结构严谨。门类齐全、条理清晰、分类得当、层次清楚、排列科学、合乎逻辑。篇、章、节、目设置领属关系明确,篇目安排比例适当,既突出重点和特色,又确保涵盖面,尽量避免重复和交叉。3.内容全面、记述客观。系统记述2005至2025年间菱湖镇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地方发展历史,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忠于史实,真实记述成绩和经验,客观反映不足和教训。4.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突出地域特色,全面展示水乡古镇、历史村落、桑基鱼塘等江南水乡风貌和地域特色文化。突出时代特征,重视人民生活和民风民情变化的记述。注重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记载,从结构和内容上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5.史料准确、编辑精良。志书资料全面、详细、真实,体例严谨,表述规范统一,语言朴实准确。校核准确,重视图表、照片等资料的收录,力求图文并茂、排版美观、印刷精良。(四)项目进度及预期成果序号时间节点阶段成果成果形式备注第一阶段2025年2月-2026年7月成立镇志编纂委员会,组建镇志编纂组,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及资料长编工作。资料汇编、长编汇总稿第二阶段2026年8月-2027年7月完成资料短编,形成镇志分纂稿。分纂稿第三阶段2027年8月-2028年12月进行总纂工作,形成总纂稿经专家评审,形成修改稿,进行终评,完成镇志终稿。终稿四、商务要求序号内 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招标需求所有内容。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初稿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确认无服务及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合同款。2.合同期内所有服务相关费用均为包干价。3.上述所有费用支付时,中标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验收标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由采购方进行验收。五、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南浔区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7.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初稿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确认无服务及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合同款。7.2合同期内所有服务相关费用均为包干价。7.3上述所有费用支付时,中标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8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首次报价文件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1、资格文件目录(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3)授权代理人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信用承诺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3)授权代理人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CG(2025)-008)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5)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磋商声明书;(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4)实施人员配备;(5)合理化建议;(6)服务承诺;(7)企业业绩;(8)商务响应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2)磋商声明书致:_________(磋商采购单位名称):我方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4)实施人员配备;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姓名职务持何种资格证件发证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联系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提供人员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证书,请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合理化建议;(6)服务承诺;(7)企业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使用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企业业绩是指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付款方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首次报价文件目录(1)响应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报价明细表;(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首次报价文件格式:(1)响应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文件”。2、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磋商报价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人民币 元(¥ )说明:▲1、表式可按实际报价内容进行修改,但实质性内容不可缺失,实质性内容填写不齐全的投标无效。▲2、未提供本表的磋商无效。3、请供应商如实填报本表内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根据国家计委、物价局文件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磋商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自磋商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账号:1205210209000060768(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7、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人。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资信商务分8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价格部分:2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20%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说明。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8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人员数)附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技术分68分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项目背景、实施目标等情况进行评定:方案完整,项目符合度高,专业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项目符合度较高,专业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项目基本具有符合性、专业性、可实施性的得4分;方案一般,符合性、专业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与项目特征无关,可实施性存在困难的得1分。(6分)2、编纂内容理解及编纂思路:对本项目编纂内容理解详尽,编纂思路清晰,描述完整的,得5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编纂内容理解或编纂思路存在缺陷,得1分。(5分)3、项目实施的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纂进度的跟踪提供准确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进行打分。服务进度方案安排主次分明、合理,措施全面、严密、能按工期完成、符合编纂周期与时间要求的得5分;服务进度方案安排一般,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 服务进度方案安排不清晰,措施不全面、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4、根据投标投标人对本地信息的了解情况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大事记、人物、自然环境、居民、商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了解程度。能全面诠释且正确的描述整体情况的,得4分;基本能正确的描述整体情况但内容不全面的,得3分;内容不全面但符合实际情况的,得2分;内容少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5、资料收集方案:资料收集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描述详尽,针对性强的,得4分;资料收集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描述一般的,得3分;提供资料收集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资料收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分)6、投标人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管理制度完整、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管理制度基本完整且合理、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管理制度完整度、合理性、可实施性差的得2分;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可实施性存在困难的得1分。(4分)7、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是否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等综合评审,保证措施完整、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可实施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具有专业性、可实施性的得3分;方案一般,专业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可实施性存在困难的得1分。(5分)8、根据投标人在编纂过程中的重点分析:提出观点是本项目确实存在,并且不可避免得4分;分析合理但存在缺陷得3分,分析较差的得2分,分析不合理与本项目无关的得1分。(4分)9、针对上述项目研究重点和难点的对策与方案建议,能够切实有效解决、方案稳妥可程度进行评审。方案可行,具有科学性并能解决问题的得4分;方案、对策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一般但实施比较困难的得2分;方案较差的得1分。(4分)以上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41分2实施人员配备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实施人员(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工作经验进行评分:1、拟派本项目实施人员实施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定:项目实施人员配备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能保证项目提前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得5分;项目实施人员配备与本项目需求基本满足,人员配备一般但能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得3分;人员配置不齐,不能有效合理安排的得1分;人员配备方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2、参与人员具有出版或编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3、参与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具有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高10分。(同一人以最高学历计取,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须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书上单位与投标单位不相符时,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19分3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有效建议或措施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8分。8分二、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2分4服务承诺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措施及方案(包括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方案完整,项目符合度高,专业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项目符合度较高,专业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整,项目基本具有符合性、专业性、可实施性的得3分;方案一般,符合性、专业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与项目特征无关,可实施性存在困难的得1分。2、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本项目输出结果直至满足南浔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得5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10分5企业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成功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分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5]12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XXCG(2025)-008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1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5四、磋商规则、程序16五、授予合同19第二章磋商需求21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8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5]127号)批准,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1、项目编号:XXCG(2025)-008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1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170万元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可以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形式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收件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16:00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由代理公司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磋商资料一并归档。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九、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2025年月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吕辉联系电话:0572-2023019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沈芳芳联系电话:0572-3651950质疑联系人:崔国栋联系电话:0572-3651950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72-3026731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XXCG(2025)-008财政审批编号:[2025]127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保证金无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零陆佰元整(206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采购需求所有内容。7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月 日09:00 时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 月 日09:00 时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4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10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首次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3.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3.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4.响应文件份数:4.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4.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应在2025年月日17:00前邮寄至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数量为U盘一份。1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磋商无效。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2.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在2025年月日17:00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2.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2.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3.所有响应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磋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4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5履约保证金无16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7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19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1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磋商委托如现场提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一份。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费用4.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本项目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贰万零陆佰元整(20600元)计取,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的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5.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5.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5.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5.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6、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月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7.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可视情推迟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首次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4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8.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第四章)(3)授权代理人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8.2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磋商声明书;(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4)实施人员配备;(格式见附件)(5)合理化建议;(6)服务承诺;(7)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8.3首次报价文件:(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格式见附件)(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4最终报价文件:磋商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首次报价文件评审结束后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上提供)9、磋商报价说明9.1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2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3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4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9.6磋商报价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296751427@qq.com)提供加密的最终报价文件;9.7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文件》,作自动放弃处理;9.8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9成交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清单、最终报价金额明细表,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采购清单其各项综合单价金额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时提供的采购清单各项综合单价金额。)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11.2.1①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11.2.2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②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③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11.2.2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1.3其他:11.3.1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1.3.2响应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4响应文件的签章11.4.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1.4.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4.3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11.5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2.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如因供应原因提前泄露磋商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2.2本磋商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2.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2.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5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7.2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线上参加磋商会。参加现场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8.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竞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质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3.7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3.8投标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8.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8.3.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18.3.11供应商按文件要求出具社保证明的;18.3.12提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18.3.13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3.14提供不真实材料的;18.3.15响应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3.16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3.17首次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8.3.18改变磋商文件磋商需求的情况下,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8.3.1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8.4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8.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8.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8.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8.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8.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全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被拒绝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组织磋商。20、磋商过程的保密20.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磋商程序与方法22.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除价格外)提供其他优惠条件,仅作为磋商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必要条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含补充文件)本身的内容,不依据在最终报价程序后的任何外来证明。磋商小组根据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情况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分轮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磋商,并逐一予以淘汰,但磋商轮次最多不得超过2轮。首次报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提供。▲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提供,各供应商事先应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2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2.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22.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2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2.6.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3、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本项目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磋商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第二章磋商需求一、磋商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二、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一)相关背景湖州市南浔区于2003年1月建区。2004年,菱湖镇完成第一轮镇志编纂。依法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党委、政府编纂地方志书的法定职责,菱湖镇委、镇政府决定启动第二轮镇志编纂。(二)志书总体设计1.志名。暂定名为《菱湖镇志》。2.断限。上限2005年,可适当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为2025年。3.区域。记述范围以菱湖镇现辖区域为界限,城乡一体记述。4.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并用,以志为主。5.体例。以现代志体为主,结合运用纪事本末体,横排门类,纵向叙述,事以类从。首级设篇,每篇下设章、节、目。整部志书排版字数约100—120万。6.结构。志首置概述、大事记,以提挈全志,达到“总揽全书、彰明因果”作用。每一篇、章,分别冠以无题序言,以彰显事物发展轨迹,发挥以纲带目作用。7.文体。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叙体。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三)编纂要求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坚持横排竖写、述而不论、明古详今、生不立传等编纂规则。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打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官修信史。1.观点正确、与时俱进。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相统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客观系统记录历史与现状,突出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导向、新事物、新特点,使镇志真正履行起认识镇情、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为镇立言的职责。2.篇目科学、结构严谨。门类齐全、条理清晰、分类得当、层次清楚、排列科学、合乎逻辑。篇、章、节、目设置领属关系明确,篇目安排比例适当,既突出重点和特色,又确保涵盖面,尽量避免重复和交叉。3.内容全面、记述客观。系统记述2005至2025年间菱湖镇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地方发展历史,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忠于史实,真实记述成绩和经验,客观反映不足和教训。4.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突出地域特色,全面展示水乡古镇、历史村落、桑基鱼塘等江南水乡风貌和地域特色文化。突出时代特征,重视人民生活和民风民情变化的记述。注重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记载,从结构和内容上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5.史料准确、编辑精良。志书资料全面、详细、真实,体例严谨,表述规范统一,语言朴实准确。校核准确,重视图表、照片等资料的收录,力求图文并茂、排版美观、印刷精良。(四)项目进度及预期成果序号时间节点阶段成果成果形式备注第一阶段2025年2月-2026年7月成立镇志编纂委员会,组建镇志编纂组,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及资料长编工作。资料汇编、长编汇总稿第二阶段2026年8月-2027年7月完成资料短编,形成镇志分纂稿。分纂稿第三阶段2027年8月-2028年12月进行总纂工作,形成总纂稿经专家评审,形成修改稿,进行终评,完成镇志终稿。终稿四、商务要求序号内 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招标需求所有内容。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初稿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确认无服务及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合同款。2.合同期内所有服务相关费用均为包干价。3.上述所有费用支付时,中标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验收标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由采购方进行验收。五、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南浔区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7.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初稿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确认无服务及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合同款。7.2合同期内所有服务相关费用均为包干价。7.3上述所有费用支付时,中标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8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首次报价文件项目名称: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1、资格文件目录(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3)授权代理人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信用承诺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3)授权代理人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菱湖镇志2005年-2025年第二轮编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CG(2025)-008)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5)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纂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