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服务招标预告(石嘴山市看守所2025)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SZS)000274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看守所2025-2027年度石嘴山市公安监所门诊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pdf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2025-2027年度石嘴山市公安监所门诊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6360000.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212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212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212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石嘴山市公安监所门诊医疗卫生服务
本项目为2025-2027年度石嘴山市公安监所门诊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为石嘴山市看守所提供门诊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期3年。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
2120000.00
标的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满足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保密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计算得分小数点保留 2 位,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
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情况
13.00
一、服务团队负责人配置(4 分) 1. 项目负责人具有主任医师(教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职称的得 1 分; 2.项目负责人有确保 100%到位的承诺或措施的得 2 分。 二、服务团队成员配置(9 分) 1.门诊部(市看守所)医护人员配置(3 分) ①派驻不少于 1 名医生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中级(不含)以下职称的得 1 分; ②其他医护人员具有 1 名中级职称(含)以上的得 1 分,中级(不含)以下职称的不得分; 2. 市监察留置所医护人员配置(3 分) ①派驻不少于 1 名医生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中级(不含)以下职称的得 1 分; ②其他医护人员具有 1 名中级职称(含)以上的得 1 分,中级(不含)以下职称的不得分; 3. 市拘留所医护人员配置(3 分) ①派驻不少于 1 名医生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中级(不含)以下职称的得 1 分; ②其他医护人员具有 1 名中级职称(含)以上的得 1 分,中级(不含)以下职称的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3
服务方案与需求
41.00
1. 日常医疗服务方案(21 分) ①入所体检方案(3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所内门诊方案:(3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日常巡诊方案;出所门诊:(4.5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4.5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④急病救治方案;传染病防控:(4.5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4.5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⑤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方案:(3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⑥药房管理、药品发放方案(3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药品管理管理方案(3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出具特检影像、检验等报告的服务方案(3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具有部分可执行性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医务人员培训教育方案(2 分)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定期开展安全保密培训及普法教育活动,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内容欠缺的或部分满足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在供应商医院本部开通在押人员就诊绿色通道,设置不少于 2 间特殊病房的具体实施方案(1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详尽、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对危重病人的救治方案(5 分)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能够及时送达医院本部给予抢救、 检查和治疗且措施可行的得 5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粗略,送达医院本部给予抢救、检查和治疗时间过长的得 2 分;方案内容欠缺或送达医院本部给予抢救、检查和治疗时间与实际不符(时间过短或超长)的得 1 分;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投牢前体检方案(3分) 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投牢前体检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细致、全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 分;方案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方案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8.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方案(3分) 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在押人员半年体检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措施得当,细致、全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 分;方案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方案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
医疗服务制度
11.00
1. 医疗服务日常管理规章制度(2 分) 提供管理制度且制度完善,具有可执行性得 2 分;提供管理制度但与本项目契合程度不够,部分具有可行性的得 1 分;未提供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2. 医疗服务岗位责任制度(2 分) 提供岗位责任制度且制度完善,具有可执行性得 2 分;提供岗位责任制度但与本项目契合程度不够,部分具有可行性的得 1 分;未提供岗位责任制度的不得分。 3. 医疗服务管理运作制度(2 分) 提供管理运作制度且制度完善,具有可执行性得 2 分;提供管理运作制度但与本项目契合程度不够,部分具有可行性的得 1 分;未提供管理运作制度的不得分。 4. 医疗服务考核制度(2 分) 提供考核制度且制度完善,具有可执行性得 2 分;提供考核制度但与本项目契合程度不够,部分具有可行性的得 1 分;未提供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5. 医疗服务信息反馈机制(2 分) 提供信息反馈机制且制度完善,具有可执行性得 2 分;提供信息反馈机制度但与本项目契合程度不够,部分具有可行性的得1 分;未提供信息反馈机制的不得分。 6. 医疗服务及时处理机制(1 分) 提供及时处理机制且制度完善,具有可执行性得 1 分;提供及时处理机制但与本项目契合程度不够,部分具有可行性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3.00
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3 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6
发生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障 措施情况
8.00
投标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性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及其应对措施情况(8 分) 1. 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措施(2 分) 应对措施合理完善,可行性高的得 2 分;具有可行性但不完善的得 1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 应对重大食物中毒措施(2 分) 应对措施合理完善,可行性高的得 2 分;具有可行性但不完善的得 1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其它突发事件措施(2 分) 应对措施合理完善,可行性高的得 2 分;具有可行性但不完善的得 1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 应急救援队伍(2 分) 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安排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人数欠缺,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 分;未提供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安排的不得分。

7
企业实力
9.00
供应商具有三级特等医院等级称号得9分;具有三级甲等医院等级称号得7分;具有三级乙等医院等级称号得5分,具有三级丙等医院等级称号得3分。 注:以上医院等级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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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石嘴山市公安监所门诊医疗卫生服务项目采购单位:石嘴山市看守所编制单位:石嘴山市看守所编制时间:2025年03月06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1)项目概况(2)采购项目预(概)算预(概)算:212万元/年,三年总预算636万元最高限价:212万元/年,三年总预算636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备注分包要求11医疗卫生服务C04000000项1/否(四)详细技术参数一、石嘴山市公安监所简介石嘴山市看守所、市行政拘留所,每年收押(拘)被监管人员达3000余人。其中市看守所是集中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中型看守所,年关押在押人员1000余人,日均关押量300人左右。市拘留所承担全市行政拘留和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拘留任务,年关押量2000余人,日关押量100人左右。二、市公安监管场所门诊部基本情况石嘴山市公安监所门诊部于2013年4月经市卫生局批准成立,承担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该门诊部由市公安局投资建设,面积400平方米,主要有DR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及全套生化检验检测等设备,基本满足监所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三、意向性合作内容:(一)合作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6号《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公通字[2011]26号、《宁夏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二)合作方式:1、机构设置。由甲方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场所,乙方派驻专业医务人员在石嘴山市看守所为监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合作医疗机构需达到三级医疗机构标准。2、人员配备。根据监所工作需要,由医院选配6名医生(1名副主任医师)、8名护士(1名护师)、1名医技人员(药剂师)共计15人在门诊部或派驻看守所、拘留所工作,选配的医务人员符合国家对医疗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实行倒班制,值班加轮休,开展入所体表(血压)检查、日常巡诊、24小时值班处置突发疾病救治和监所的环境消毒防疫等医疗卫生工作。3、经费保障。服务费用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计费,在合同周期内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周期截止后全部结清。医护人员工资由医院支付。4、其他经费保障。门诊部经营中使用的药品、体检(体表检查除外)、器械、消杀防疫所产生的费用及耗材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在合同周期内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周期截止后全部结清。被监管人员住院治疗费用由市公安监所承担,出院后按时结清。“特殊病房”房屋由合作医院提供,改造经费由公安局承担。5、人员管理。门诊部的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医疗卫生业务由医院负责,公安监所派遣民警辅助管理、协调工作。6、定期评估。每半年召开医院-公安联席会议,优化流程并通报异常病例。四、合作双方权利义务(一)采购人1、按照监所医疗设施建设标准,规划建设监所医疗卫生场所(门诊部)。2、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门诊部日常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监督医疗机构建立有效的医疗巡诊、监所消毒防疫工作机制并正常开展工作。3、负责在门诊部救治的被监管人员看护工作。4、负责解决在门诊部工作的医护人员食宿(不含食宿费)。5、被监管人员在门诊部诊疗过程中,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自伤自残等非医疗事故承担责任。6、发现医护人员有违反监所管理规定和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责成及时整改、对人员进行调换、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合作医院1、入所前体表检查(血压),并结合检查情况(体表检查和医院相关仪器检查)提出是否符合羁押条件的医学诊疗意见;监所日常巡诊;突发疾病急救处置(24小时值班);监所消毒防疫等工作。2、及时派驻医护人员,对派驻的医护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审查,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定期进行人员交流。派驻的医务人员应满足门诊部设立的诊疗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皮肤科、传染病防治)的诊疗需要,应满足看守所、拘留所各所需24小时医务人员驻所开展工作的需要。3、组织医院专家不定期到公安监管场所集中进行会诊,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4、根据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对监管场所进行消毒防疫工作。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防止疫情在监管场所扩散蔓延。5、提供2间“特殊病室”,开通被监管人员疾病救助“绿色通道”,保证对危重疾病的被监管人员及时送达医院本部给予抢救、检查和治疗,产生的费用后续结算。6、对被监管人员进行血常规、心电图、内脏超声、胸片,甲肝、乙肝、丙肝、结核、梅毒、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及自述疾病的相关检查的,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每一季度结算一次。7.承接石嘴山市公安局监所人员《投牢前体检》和《在押人员半年体检》。7.1、《投牢前体检》(一)适用范围在押人员转送监狱前的健康检查,根据在押时长分层级执行。(二)体检流程7.1.1.接收通知(1)看守所提前24小时通知医院医务部,提供在押人员名单、羁押时间、既往病史等信息。(2)医务部协调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及护理部组成体检小组(至少包含1名全科医生、2名护士、影像技师及医师各1名、1名超声医师)。7.1.2.现场体检准备(1)设备运输:携带便携式心电图机、超声设备、数字化X光机(或移动DR设备)。(2)物资清单:一次性采血针、真空采血管、尿检杯、消毒用品、医疗废物袋等。(3)人员防护:穿戴医用防护服、口罩、手套,必要时配备护目镜。7.1.3.分层级检查项目(1)在押时间≤3个月,无检查(仅登记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2)在押时间>3个月(3)在押时间≥6个月,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传染病四项(HIV、梅毒、乙肝、丙肝)、心电图、胸片、腹部彩超。7.1.4.执行细则(1)血常规/尿常规:采血后立即标记样本,冷藏保存并2小时内送至医院检验科。(2)心电图:现场出具初步报告,异常者标注需复检。(3)胸片/腹部彩超:现场审核出具报告。(4)传染病筛查:阳性结果需加密反馈至看守所及疾控部门,启动隔离预案。7.1.5.报告出具与归档(1)检验报告于体检后24小时内完成报告,经主检医生签字后加密传输至看守所。(2)纸质档案留存监所按相关要求存档。7.2、《在押人员半年体检》(一)适用范围所有在押满6个月的人员,每半年强制执行的常规健康检查。(二)体检项目7.2.1.必检项目: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血红蛋白、血小板)、尿常规(尿蛋白、潜血、尿糖等)、心电图(12导联)、胸片(正位DR片,疑似结核者加侧位)、腹部彩超(肝、胆、胰、脾、双肾)。7.2.2.可选扩展项目(根据在押人员主诉或异常体征增加):血糖、肝功能(ALT/AST)、肾功能(肌酐/尿素氮)、血压测量(高血压病史者)。(三)执行流程1.协调与准备(1)看守所每半年提前1周提交体检名单,医院安排固定体检日(每月第1周周三)。(2)组建专职体检团队(固定人员),定期进行监所安全及传染病防护培训。2.现场实施(1)分区设置:划分采血区、影像检查区、心电检查区,避免交叉感染。(2)流程优化:采用流水线作业,每名在押人员体检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3.质量控制(1)及时校准便携设备,采血标本双人核对。(2)胸片及超声诊断由两名放射科医师双签审核,争议病例提交专家组会诊。三、共同管理要求(一)隐私与安全1.体检过程全程监控,但影像资料仅限授权医护人员调阅。2.在押人员体检结果纳入公安监管信息系统及档案,医院不得保留。(二)应急预案①.设备故障:启用备用设备或协调医院本部支援。②.突发疾病:现场配备急救箱(含肾上腺素、硝酸甘油等),发现急症立即实施抢救及时转诊。8、因疫情防控或其他特定事项,需要公安监所按上级要求实行封闭或其他有别于日常勤务的,医务人员勤务须按照要求执行。9、因医院过错导致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医院承担责任。10、监所工作的医护人员业务培训、技能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纳入管理范畴,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从优政策。1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场所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务人员道德规范。☆五、安全保密要求1、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市看守所、市拘留所警务秘密;2、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打听市看守所、市拘留所任何警务工作人员事务,不传播任何信息,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进入监区;3、医护人员在工作中未经监管人员陪同,不得与在被监管人员接触搭话,更不准传递口信、信件或传递违禁品;4、医护人员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培训学习和普法教育活动。☆六、监区医护人员政治审查及健康要求1、医护人员必须是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2、医护人员本人及家属或主要近亲属没有违法犯罪记录。3、医护人员不得有社会失信记录或严重失信情况;4、医护人员须身心健康,服务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注:加注“☆”的条款为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完全响应,否则可导致投标无效。3、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一年合同期服务完毕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2、服务地点:石嘴山市看守所3、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4、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费填报,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实行包干制,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设备、差旅、保险、税金、后期服务(如有)、招投标费用、利润、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等。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出现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验收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47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采购方根据服务内容制定考核表按月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人员调整。采购人有权查验中标人的各类证明资料和证件证书,如发现伪造证明资料和证件证书,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石嘴山市看守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实施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遵循《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供应商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采购人应当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实施验收前,采购人应当将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验收依据进行归集,移交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小组应当由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参与前期项目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不得作为履约验收小组人员参与履约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采购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采购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验收小组发现验收方案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验收过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停止验收,与采购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履约验收应当采用节点建档模式,实现验收工作总体可追溯。验收建档节点包括:确认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出具验收意见。2)确认验收方案。根据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等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其中,验收内容需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需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3)实施验收。验收小组应当根据验收方案和验收依据,对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小组可以采用现场展示、技术说明、测评测试、音视频、检验检测、专家论证、调研分析及争议纠纷解决、分节点验收、分期验收资料、工作量、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开展验收工作。4)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意见报告,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和供应商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对验收意见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意见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的,第三方机构应当自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或第三方机构报送的验收意见报告进行确认。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异议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采购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验收内容和标准,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达成补充约定;不能协商一致也不能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符合,但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以及合同金额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履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或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向供应商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档案归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档案保存期与采购项目档案保存期一致。5)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文件等。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确定的相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五)风险管控措施1.包1(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项目招标阶段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执行国家新政策;项目实施阶段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仍执行原政策。(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如实施环境发生变化,实施费用增加10%范围内,则有双方协商进行合同价款调整;增加超过10%以上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重新招标或传采用其他方式。(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本项目面对重大技术变化可能性较小,若出现重大技术变化对合同价款无影响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就重新确定的技术方案协商一致后继续实施;因重大技术变化对合同价款增加10%范围内,则有双方协商进行合同价款调整;增加超过10%以上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重新招标或传采用其他方式。(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除因政策、环境、技术变化因素以外的其他任何情况不予调整。(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积极做好质疑答复、配合做好投诉处理。(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采购失败(如有效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导致废标等情况),分析失败原因,调整采购需求重新发布公告,严格依法依规继续开展采购工作。(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石嘴山市看守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管理。供应商如有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门追究过错和赔偿责任,顺延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如供应商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如招标代理机构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如采购人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主管单位(监管单位)对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特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旅住房和城乡建设斤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财(采)发[2022]2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1-水务局,自治区及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预留比例。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下同)提供的,应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该部分全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采购项目给予4%-5%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4%-6%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采购项目给予2%的价格扣除优惠。各级预算单位应结合采购项目特点、-2-市场调查情况、竞争程度、利润率等情况合理选择价格评审扣除比例。三、强化招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公开力度。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下一年度开始前面向社会公开。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汇总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五、减轻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负担。各级预算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向潜在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基本资格条件采取“承诺信用函”方式,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或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六、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免收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的,鼓励在法定标准内适当降低收取比例。各级预算单位应及时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较小、能够即时履约的货物采购-3-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鼓励在法定标准内适当降低收取比例。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应进一步降低为中小企业出具各类保证金票据或保函的费率标准。七、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各级预算单位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适用《政府采购法》的采购合同,可在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各级预算单位应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配合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完成信用融资事宜。各金融机构应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水平较高的中小企业,在融资额度及期限、审查放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八、加大政策执行保障力度。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政策解释、培训宣传、执行指导等方式,帮助政府采购各主体准确理解和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让中小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各部门应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处罚,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质增效。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执行。4本通知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StampStamp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StampStamp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StampStamp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StampStamp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2022年6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5-#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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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