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第三者责任险 不计免赔率险 车船税 不计免赔率险、招标预告(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2025)



项目概况                                                                
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B-WCX-2025-09     
项目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      数量:44     预算金额(元):27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应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具有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2.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政府采购云平台: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818号4楼          
联系方式:13806612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           
联系方式:15057707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永和   
电 话:15057707652  

附件信息:

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3.25).doc620.0K

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采购编号:XYZB-WCX-2025-09采 购 人: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联 系 人:厉小勇联系电话:13806612567代理机构: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邹永和联系电话:15057707652传 真:0577-89782200二〇二五年三月磋商采购文件目录关于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7第二部分、投标邀请函…………………………………………………………………………10第三部分、项目简介……………………………………………………………………………14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4第五部分、供应商须知…………………………………………………………………………17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8第七部分、合同格式……………………………………………………………………………35第八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关于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ZB-WCX-2025-09项目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70000最高限价(元):27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数量:44预算金额(元):270000单位:辆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具有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3.2.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8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政府采购云平台: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818号4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厉小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612567质疑联系人:厉小勇质疑联系方式:13806612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传真:0577-89782200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永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707652质疑联系人:刘必祥质疑联系方式:180664457573.监管部门: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魏卫珍电话:0577-67867902传真:0577-67867902地点: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4.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5.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6.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7.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地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或自备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等开展磋商活动。3.8.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9.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0.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1.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2.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验收立项验收立项第二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2. 项目编号XYZB-WCX-2025-093资金来源国企资金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7万元人民币;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818号4楼联 系 人:厉小勇联系电话:1380661256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项目负责人:邹永和手机:15057707652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磋商采购文件。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具有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3.2.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R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险凭证等。2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5年4月8日下午14: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6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14:30分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2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31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2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515802818@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index/index.html)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第三部分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经批准,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次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磋商报价。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要求: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技术要求: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险车辆保险序号数量(单位)保险内容期限(年)144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不计免赔险、车船税1注:1、以上车辆信息如与实际车辆信息有出入,以实际车辆信息为准,实际保险中车辆数量有报废以及增加其他车辆的变化,最终数量以实际的数量为准,各供应商注意报价风险。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险到期日不同,按业主实际情况为准。2、车辆清单:序号车牌厂牌型号座位1浙CH9399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浙CH3311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3浙CH6099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4浙CH2988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5浙CH9389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6浙CH6318海格KLQ6609E5城市公交7浙CH1158海格KLQ6609E5城市公交8浙CH2666海格KLQ6609E5城市公交9浙CH2662海格KLQ6609E5城市公交10浙CH2120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1浙CH2656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2浙CH2663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3浙CH2530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4浙CH9391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5浙CH9385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6浙CH9387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7浙CH9392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8浙CH2678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19浙CH1811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0浙CH1082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1浙CH6022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2浙CH1266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3浙CH3331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4浙CH9379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5浙CH9358牡丹MD6608KH5城市公交26浙CH7366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27浙CH7378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28浙CH9767悦西ZJC6601JHFT5城市公交29浙CH9326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0浙CH9369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1浙CH9360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2浙CH2236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3浙CH2613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4浙CH2210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5浙CH2235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6浙CH2291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7浙CH2273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8浙CH8805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39浙CH7398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40浙CH8935悦西ZJC6601HF7城市公交41浙CH0266华新HM6605LFD5J城市公交42浙CH6166华新HM6605LFD5J城市公交43浙CH2553海格KLQ6609E4城市公交44浙CH2253海格KLQ6609E4城市公交3、投保险种3.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3.2.第三者责任险(300万)3.3.车船税二、付款方式按每份保单结算,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报价单打款后24小时内出具保单,于3个工作日内将保单送达采购单位。三、定点保险机构服务承诺3.1.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单位的通知及时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3.2.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待、报案。3.3.大峃镇城区内30分钟内到达现场;文成县内3.5小时内到达现场;外地出险的,当天即委托当地同一系统公司派员查勘定损。接到报案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赶到现场的,在理赔时,投保单位只要提供交警部门证明和现场照片,定点保险公司应予以认可。3.4.定点保险机构不得限制投保单位出险次数。3.5.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3.6.应对投保单位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3.7.协助投保单位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单位提供回扣。3.8.定点保险机构必须按规定时限和保费折扣率签发保单,若发现定点保险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定点保险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此服务承诺书。四、承保、理赔服务承诺(1)承保服务要求1、热情接待上门咨询的每位客户,保证指定专人,主动、周到、热情上门为投保单位办理保险手续,并将承保联系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报各投保单位,以便于联系。未按期上门续保而造成损失的,定点保险机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罚。2、认真钻研业务,正确解答各种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3、保证客服专线电话的畅通,对业务咨询、出险报案、承保预约等,做到有询问、有转告、有回音、有记录。4、窗口服务主动、礼貌。语言文明,严禁使用文明禁语,出具保单快速、准确。5、解释保险条款做到全面、细致,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严禁误导、引诱、欺骗客户。坚持文明服务、合法合规经营。6、方便客户办理各项承保、理赔的书面手续,营业窗口在中午休息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2)查勘反应设有专门报案受理电话,并24小时内受理报案业务,在接到投保单位事故报案后,单车事故及时派员查勘定损。做到:大峃镇城区内30分钟内到达现场;文成县内3.5小时内到达现场;外地出险的,当天即委托当地同一系统公司派员查勘定损。接到报案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赶到现场的,在理赔时,投保单位只要提供交警部门证明和现场照片,定点保险公司应予以认可。(3)理赔效率在投保车辆出险索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1万元以下的赔案,1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8万元以下的赔案,4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50万元以下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预付50%的赔款。五、其他要求5.1.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维修点,之后所有车辆的损失险均按合同约定的维修点配件进行报价理赔;5.2.车辆因保期不一,如遇保险行业监管规定及条款费率调整执行新标准,与原保费有差异的,需提供行业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第五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须对全部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成交供应商的供货和服务范围。4、本次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文件都以中文为准。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报价。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本次报价为直至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7、安全生产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8、本次预算为27万元人民币;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0、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3.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车辆保险业务经营的资格证明等(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3.1.供应商应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具有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3.2.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1、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1)。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其他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4项和序号12-16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 统一格式、不得更改)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附件五)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9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0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1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加盖有效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附件七,如有则提供)(备注:业绩评分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资料)1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八)13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件九)14商务偏离表(附件十(一))、技术偏离表(附件十(二))15赔付款说明;16理赔服务方案;1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险、乘运险服务方案;18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包括质保期、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 19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20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3、采购内容填写说明3.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磋商响应文件。4、报价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4.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磋商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4.3.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其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保证金无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7.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3.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9.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0.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0.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审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评审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名),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2.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5)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投入本项目人员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8.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9.磋商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为30分钟。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5.2.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5.3.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处理。5.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6.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决标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报价者,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保证。2、成交通知书2.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成交无效1)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5、采购代理服务费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11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33501500013000518310支付行号:3013330001885.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取消其成交资格。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各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七部分合同格式(供参考)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关于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项目需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根据磋商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磋商结果确定)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二份、供应商二份、代理机构二份。十七、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八、合同附件1、采购人的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名称:(盖章)中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注:以上合同条款供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作为商务参考,具体签订时,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项目情况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另行修改拟定相关合同具体条款。第八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项目编号XYZB-WCX-2025-09时 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价格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价格(元人民币)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船税大写:小写: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总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货物技术服务费(含货物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费用)、材料费、税金、人工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附件三分项报价表报价组成与分析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车型数量(辆)每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报价(元) 每辆第三者责任险(300万)、不计免赔险、车船税报价(元)合计(元)期限(年)11213141516171....总合计价元总 合 计 价(大写): 元人民币。注:1.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2.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外,不允许增加任何费用。3.不提供详细分项的投标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报价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四投标函致:(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采购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标项进行报价。为此: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内交货并完工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及文成县财政局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文成县红枫公交有限公司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采购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七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合同金额签约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供应商盖章:附件八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情况表姓名类似项目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年龄职称资格证书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注:需在本表格后加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公司曾参加的项目经历等。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件九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联系方式注:1、本表人员有资格证书的应随表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件十(一)商务偏离表序号内容磋商采购文件规范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注供应商盖章:附件十(二)技术偏离表序号内容磋商采购文件规范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注供应商盖章:附件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服务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程序、磋商原则和方式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商务价格评分(20分)1、商务报价评分20分;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资质综合评分80分序号评定项目分值范围备注主观分或客观分1供应商服务机构0-6分根据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分布(不含营销服务部网点))的优劣情况进行评审。 方案描述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1-6分;方案描述基本合理,基本能符合要求的得2.1-4分;方案描述部分可行的得0-2分。主观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0-7分根据投标人2023年底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打分:2023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60%,得7分;2023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6分;2023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40%,得5分;2023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0%,得4分;2023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得3分;2023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10%,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客观分3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0-2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2分;(投标文件内提供客户联系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4针对本次项目投入的人员要求0-8分1、根据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学历情况进行评审,0-5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评审,0-3分。主观分5赔付方案0-14分1、提供切实可行的重大事故预赔付方案得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2、建立疑难案件、特殊意义案件、责任不明案件、无责案件等案件的方案,每提供一项可行的方案得1分,最高得10分。客观分6理赔方案0-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方案进行评审:1、理赔服务有专人负责、理赔程序清晰、简便迅速,能有效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6.1-9分;2、理赔服务措施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理赔程序规范,理赔速度较快,有一定优势的得3.1-6分;3、理赔服务措施仅满足采购基本要求或无理赔服务措施的得0-3分。4、未提及此项的不得分。主观分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险服务方案0-16分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服务意识是否明确到位、条理是否清楚以及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进行评审。方案描述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1-8分;方案描述基本合理,基本能符合要求的得3.1-5分;方案描述部分可行的得0-3分。2、商业险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服务意识是否明确到位、条理是否清楚以及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进行评审。方案描述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1-8分;方案描述基本合理,基本能符合要求的得3.1-5分;方案描述部分可行的得0-3分。主观分8服务质量保证0-6分供应商对提出的各项服务有设置保障措施、考核机制及投诉机制,根据服务质量保证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1.服务质量保证内容完善、可行性强得4.1-6分;2.服务质量保证内容较完善、可行性较强得2.1-4分;3.服务质量保证内容较少、可行性弱得0-2分;4.未提及此项的不得分。主观分9增值服务方案0-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的其他特色增值服务,按是否符合采购人应急管理要求情况进行评审:1.超预期符合要求最高得4.1-6分;2.完全符合要求得3.1-4分;3.基本符合要求得2.1-3分;4.个别符合要求0-2分;5.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主观分10服务组织方案0-6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服务组织方案,从人员团队的规模、人员专业结构(是否能涵盖精算、保险、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专业人员)、组织体系、项目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等方面给与评审:1.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并有针对性4.1-6分;2.方案简单,内容不完整但基本能保障的得2.1-4分;3.内容个别满足要求得0-2分;4.未提及此项的不得分。主观分三、说明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2、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并编写采购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4、最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与商务分之和。5、参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五、评分对应表(参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XYZB-WCX-2025-09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页码一技术分1供应商服务机构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3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4针对本次项目投入的人员要求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5赔付方案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6理赔方案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险服务方案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8服务质量保证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9增值服务方案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10服务组织方案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六、信贷政策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温州市供应商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8809328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戴经理13736355866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标通知,即可申贷;合同签订,快速获贷;最高可贷采购金额的90%;全面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信用贷款,免抵押免担保。金经理陈经理0577-88802225-82430577-88802225-824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额度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借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担保方式原则上可以采用信用、保证、抵押方式用信,借款利率原则上可以享受优惠利率。陈经理0577-880210931385878048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标准政采贷贷款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的预付款、质保金、其他已付款等)的9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优惠,审批快,资料齐全最快当日审批。陈经理139687016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浙商银行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的企业发放的,以采购人支付合同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贷款额度按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支付部分计算,最高不超过该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单笔业务期限货物类和服务类最长1年,工程类最长3年。瞿经理0577-886730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第三者责任险 不计免赔率险 车船税 不计免赔率险、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