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预告(中卫市公安局2025)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0354
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机关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说明.zip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二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保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06010000-新闻服务
报刊新闻宣传
报刊新闻宣传,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布中卫禁毒、公安工作成效、创新经验等,并在对应新媒体平台发布。
1
100000.00
标的1-新闻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保密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其他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
培训
保险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00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20 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服务承诺
10.00
1、供应商服务承诺安排合理、承诺体系完善、表述细致,切实可行,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到位,响应时间迅速,超出预期,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技术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 10 分; 2、服务承诺内容较为合理、承诺体系完善、表述较细致,问题解决方案细化完整、服务响应符合要求,可实施性一般的得 8 分; 3、服务承诺内容较为细致、涉及内容较完整,问题解决方案简化、服务响应符合要求, 具备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6 分; 4、服务承诺内容不够周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 4 分; 5、有服务承诺相关内容不具有可行性的得 2 分; 6、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项目情况的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66.00
(1)对项目的理解(10分) 1、对项目需求分析完全合理,能充分理解项目背景、目标、内容及应用、针对采购要求有清晰明确的实施思路及方案、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对项目所需分析合理、能理解项目背景、目标及内容、针对采购要求的实施思路及方案较明确、且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3、对项目所需分析基本合理、项目背景理解有误、目标及内容、针对采购要求的实施思路及方案基本明确、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4、对项目所需分析不合理、项目背景理解有误、目标及内容、针对采购要求的实施思路及方案不够明确、且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 5、未提供的不得分。 (2)总体服务方案(10 分) 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实用、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服务方案较合理、较完整、具有可行性,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3、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基本可行、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4、服务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够合理,不能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3)进度计划(10 分) 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提供项目服务进度。 1、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内容明确、时间安排合理、阶段性成果目标明确、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内容较明确、时间安排合理、阶段性成果目标较明确、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3、 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内容基本明确、时间安排基本合理、阶段性成果目标基本明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4、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内容简单、时间安排不合理、阶段性成果目标不明确的 2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创作方面(10 分) 1、具有特别突出的宣传性,且符合中卫禁毒、公安重点工作成效、创新工作经验宣传,文章具有较好的创新性、传播性和阅读性,整体性特别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版面整洁,体现较好的创作功底,具有较好的传播效应,得 10 分。 2、文章体现中卫禁毒、公安重点工作成效、创新工作经验相关方面的内容,创新性和阅读性良好,文字功底不凸显,内容和形式良好,具备传播效应良好,得 8 分。 3、文章体现中卫禁毒、公安重点工作成效、创新工作经验较为一般,没有明显的创新性和阅读性,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文字和板面一般,得 4 分。 4、文章内容空泛,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缺乏内容创新性和阅读性的得 2 分。 5、须对以上内容承诺并提供原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和创作内容的不得分。 (5)推广及传播方案(10分) 1、方案内容完整,宣传推广等方面方式方法丰富、表现手段多样。发布时段有具体说明和陈述,传播途径、宣传推广等方面完全符合项目服务需求的得 10 分。 2、方案完整、清晰、有序,发布时段有具体说明和陈述,传播途径、宣传推广等方面基本符合项目服务需求的得 7 分; 3、方案内容较为完整,传播途径、宣传推广等方面方式方法一般的,基本符合或部分符合项目服务需求的,得 4 分。 4、方案不完整、不清晰、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得2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8 分) 1、供应商质量保障措施安排合理、措施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技术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 8 分; 2、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为合理且质量保障措施可实施性一般的,得 6 分; 3、质量措施不够周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 4 分; 4、提供质量措施相关内容不具有可行性的得 2 分; 5、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项目情况的不得分。 (7)应急预案(8 分) 根据供应商拟定的针对采购方特别需求及突发状况制定的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价。 1、供应商应急预案安排合理、体系完善、表述细致,切实可行,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到位,响应时间迅速,超出预期, 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技术相关服务的 质量标准,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 8 分; 2、应急预案较为合理、体系完善、表述较细致,问题解决方案细化完整、售后服务响应符合要求,可实施性一般的得 6 分; 3、应急预案内容不够周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 4 分; 4、服应急预案内容相关内容不具有可行性的得 2 分; 5、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项目情况的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4.00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4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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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关于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企业合作服务项目不适宜中小企业的情况说明市财政局:我单位申请的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企业合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70万元,资金来源为禁毒及反诈工作经费(含禁毒专干经费),经费批复文件为《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卫财发[2025]4号)。该项目已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2025年2月24日第13号)研究同意,由中卫市公安局按照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采购省级及以上官方媒体企业新闻宣传服务,扩展禁毒宣传覆盖面,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影响力。一是采购视频宣传服务,制作形象宣传片8部、宣传短视频78部、专题汇报片7部;二是采购报纸宣传服务,在省部级报刊、新媒体平台发布中卫禁毒、公安重点工作成效、创新工作经验50篇。t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规定,非公有制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目前,具备全媒体推广能力的单位主要是中央媒体、国家级媒体及各省、市报业集团、新闻传媒集团等事业单位。具备传播能力的企业多为百度、腾讯、字节跳动、小红书等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业务范围多为视频拍摄、制作,不具备视频推广和新闻采编播发能力,特别是向省级以上官方媒体平台推广并展示我市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效的能力。综上所述,根据该项目特点,如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特此说明。中卫市公安局2025年3月25日-2-中卫市公安局国柔合议[2024]第43号2024年12月3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虎同志主持召开市公安局2024年度第43次党委(扩大)会议,现纪要如下:九、研究政治部《关于与专业媒体合作的请示》会议决定,同意政治部关于与专业媒体合作的请示,按照招标要求,因特定技术(媒体资质)限制,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采购专业视频媒体和省部级以上报刊媒体,所需资金约95万元,从市本级禁毒经费中支出。由政治部负责,警务监督部、警务保障部配合,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出席:张虎高军马天华李满洲于涛张淑芬刘伯鹏列席:纪鹏飞郭鹏李全国章学斌杨涛侯小虎姚富祥赵炳东廉涛郑华马维军王学新杜志伟吴金孝张建华姚有珠王华黄建新强志彦马军徐云**东请假:高琪抄送:张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中宁、海原县公安局,各专业公安分局。中共中卫市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12月6日印发-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编制单位∶中卫市公安局编制时间∶2025年3月18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填写本部分。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2)需求调查方式/(三)需求调查对象/(四)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2.市场供给情况/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5.其他相关情况/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内容∶音像制作及宣传,围绕禁毒和公安重点工作制作宣传短视频、形象宣传片及专题汇报片等音像视频,报刊新闻宣传,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布中卫禁毒、公安工作成效、创新经验等,并在对应新媒体平台发布。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677004.00元包1预算:577004.00元包2预算:100000.00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一标段音像制作服务项1否22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二标段新闻服务项1否(四)技术商务要求1.包1(1)技术要求1、标的清单标的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一标段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音像制作及宣传,围绕禁毒和公安重点工作制作宣传短视频、形象宣传片及专题汇报片等音像视频,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标的详细参数:1、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一年2、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本项目涉及的数据、技术资料、文档等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不能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其它任何场所使用。2.中标方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除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承担采购人因此所遭受损失。一旦出现侵权,中标方须承担全部责任。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4、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和财务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按照付款比例开具等额发票)(2)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三次验收合格,审计确认后支付剩余资金。6、交付标准和方法: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序号服务名称时长 (分钟)数量 (期/条/场)备注形象宣传片1110警察节3-5分钟12企业警长3-5分钟13科技创新大赛3-5分钟14出入境微视频大赛3-5分钟15党员教育3-5分钟16党员风采展3-5分钟17高等荣誉集体或个人3-5分钟18安全防范剧情宣传片3-5分钟1宣传短视频9禁毒宣传3分钟以内4810重要节点宣传5分钟以内2511防邪宣传5分钟以内212特警演练4分钟以内213警保工作5分钟以内1专题汇报片7部14禁毒示范市创建4部8—12分钟415技侦案例10—14分钟216市局阶段性工作12—15分钟1(2)商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5.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5.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包2(1)技术要求1、标的清单标的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与专业媒体合作项目二标段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报刊新闻宣传,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布中卫禁毒、公安工作成效、创新经验等,并在对应新媒体平台发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标的详细参数:1、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2、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本项目涉及的数据、技术资料、文档等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不能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其它任何场所使用。2.中标方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除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承担采购人因此所遭受损失。一旦出现侵权,中标方须承担全部责任。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4、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和财务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审计确认后一次性支付。6、交付标准和方法: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序号服务名称字数数量 (期/条/场)备注报刊媒体新闻宣传1省部级报刊发布中卫禁毒、公安重点工作成效、创新工作经验 20 篇,在同级别新媒体平 台发布30 篇。800 字内50(2)商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5.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5.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验收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履约验收。1.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第三方机构做好验收工作,及时提供与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做好技术说明、测试演示或场景应用情况分析等工作。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明证据材料。2.履约验收程序:2.1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供应商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未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供应商。2.2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履约验收小组应当由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1名负责人。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由采购人从本单位自行选择,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期参与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以及政府采购回避制度规定的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财政部门不得作为履约验收小组成员参与履约验收工作。2.3实施验收前,采购人应当将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征集文件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样样品等验收依据进行归集,移交验收小组。2.4履约验收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市场实际和履约风险控制等情况,采用分节点验收方式进行: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过程的特定节点(每月度)的履约情况进行分别验收。节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整改或依约定解除合同。节点验收结果应当形成书面验收材料,作为采购项目验收档案组成内容。2.5履约验收应当采用节点建档模式,实现验收工作总体可追溯。验收建档节点包括:确认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出具验收意见。(1)确认验收方案。根据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等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其中,验收内容需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需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2)实施验收。验收小组应当根据验收方案和验收依据,对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小组可以采用现场展示、技术说明、测评测试、音视频、检验检测、专家论证、分节点验收、分期验收资料、工作量等多种形式开展验收工作。(3)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意见报告,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和供应商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对验收意见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意见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报告。3.供应商对验收意见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签字前向验收小组说明情况,验收小组应当对有异议的验收事项进行复核。复核后供应商仍不认可验收意见报告结论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采购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4.采购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验收内容和标准,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达成补充约定;不能协商一致也不能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5.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符合,但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以及合同金额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6.验收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应当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履约验收管理”模块,按规定全面及时公开履约验收信息。履约验收信息按采购项目公开,分标段采购的按标段公开履约验收信息。合同约定分次验收的,应于每次验收结束后,登录系统上传验收报告,填写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信息、验收日期、验收组成员、验收意见等。7.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作为采购档案存档备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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